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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与结果导向的优化

时间:2023-07-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案件处理过程中,选择事实、规范和价值中的哪一项为最初或最终的考量因素,形成了在疑难案件法律解释中的规则导向和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基于什么样的理论所作出的价值衡量看起来与法律规范保持一致从而不至于被认为超越了司法权限而侵入立法领域,是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与规则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所长期争论不休的。(三)事实分析规则导向和结果导向方法都依赖于对事实的准确分析和科学论证。

规则与结果导向的优化

案件处理过程中,选择事实、规范和价值中的哪一项为最初或最终的考量因素,形成了在疑难案件法律解释中的规则导向和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成文法主导下的法律体系孕育了规则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规范的掌握成为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一条捷径。以法律适用指引为目标的“法学方法”或“法律方法”的著作,常见于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其多以规范的分析和解释为主。相比之下,判例法国家在疑难案件解决的历史上更倾向于“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衡平法的出现,便是当普通法适用的结果有失公平时,在法官自由裁量权实施的情形下被创设出来的,其本质上是一种价值权衡的法律解释方法。在案件处理的逻辑程序方面,西方国家案例分析尤为注重事实和行为的差异,而不是抹煞或忽略个性差异以寻求与规范相符的共性。

(一)规则导向

规则导向,也称法条主义方法,是成文法系国家传统的法律解释方法。该方法以三段论式的方法著称,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涵摄方式。该逻辑程序以规范(大前提)为出发点,将事实(小前提)纳入规范的调整之下,根据规范所设定的“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给出处理意见。规则导向的案件解释方式是经过专业化训练下的逻辑思维方式,往往易于为法官和律师实践。

简单案件的处理,规则导向的方式无疑是高效的,且在公正性方面不会出现明显不足。它以法官和律师的专家化处理为特征,以对事实的本质把握为主要方法,使用高度专业化术语,围绕法律规范对事实进行归纳和概括,对行为进行评价。

在这种专家处理场景中,法官和律师以其专业性知识和近乎中立的态度,如生产线上的工人,娴熟地鉴别呈现在眼前的事实,剔除不符合法律预先设置的内容,将拥有证据支持的和具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留下进入下一道工序。然而,在决定哪些事实能够进入规范适用环节时,规则导向的解释方法实际上已经提前将规范应用于事实筛选的判断,并直接将其送入最后评价的环节。其结果是,在即时决定适用规范的同时,也一并判断了哪些案件事实具有法律意义以及具有何种法律价值,剩下的只是根据规范的要求,去寻找规范适用的条件而已。

规则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以文意解释、目的解释、体系解释为主要的规范阐释方法,司法活动严格遵循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法官的权力仅限于对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解释,或“发现”法律,而不会逾越职权去“创造”规则。在疑难案件的解释中,该方法辅之以漏洞补充、利益衡量等方法,以克服成文法在调整事项上的局限性。从结果来看,尽管规则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在疑难案件中并非机械地默认明显偏离社会价值的规范适用,而是采取了一定的补救方法,但由于其仍试图在规范的框架内作出解释,或不免牵强,或偏离公正。

(二)结果导向(www.xing528.com)

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以功利主义和法律经济分析学派为理论基础,主张在疑难案件的规则适用引发价值冲突时,根据经济学的成本、收益计算,对行为或制度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一方成本较小并且对另一方产生较大利益的行为作为正当行为的标准,据此判断双方的义务、责任,并根据其最终确定的价值来寻找适当的法律原则或规则。

从普通法的衡平到成文法的利益衡量,从功利主义到法律经济分析,从政策定向到结果导向,尽管在名称上有所不同,但均事关价值冲突与选择这一主题。何种价值才是正当价值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法官、律师和学者。基于什么样的理论所作出的价值衡量看起来与法律规范保持一致从而不至于被认为超越了司法权限而侵入立法领域,是结果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与规则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所长期争论不休的。

(三)事实分析

规则导向和结果导向方法都依赖于对事实的准确分析和科学论证。事实分析作为司法裁判的关键环节,遵循“事实—规范—价值(观点、主张)”的逻辑程序,它首先从事实出发,不预先假定事实的属性(即是否为法律所调整或是否被法律明确定性),充分分析事实、行为及其证据的意义和价值,认识到法律事实与案件事实的差距,尽可能挖掘一切可能的法律事实来还原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以对法律规范的发现、整理和分析提供基本范畴;对规范适用于事实的可能结果进行评价,在不同的观点和主张之间进行权衡与选择,以事实和行为的正当性为判断基础,通过对法律关系过程中各方行为的正当性评估,确立案件的价值标准,包括责任承担方式、类型、程度等。

加强疑难案件的事实分析,可在一定程度上克服规则导向方法的机械性:通过对与事实相关的法律规范做语言学分析,确立事实与规范之间的逻辑关联,并对规范的含义进行阐释,明确规范所指,物化、量化规范要求的事实的证明标准,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事实分析也是后果导向法律解释方法的核心。现代法律以行为人具有一定的理性为制度设计的基础。行为人不知法律存在或不知法律对具体交易设置了较高的标准,都不能成为被谅解或免责的理由。而关于何种行为具有正当性从而可以被赋予权利、何种行为欠缺理性因而被课以义务或责任,是一种价值判断,但却可以通过人类的经验理性予以发现,例如通过对比不同的行为实践来发现。

撇开法律专业人士对案件事实和行为的程式化处理,将问题还原至没有法律与习惯的原始社会早期,假想部落首领在处理成员纠纷时可能遵循的逻辑程序,是行为正当性分析的还原方法。事实与行为的分析,尤其是对双方交往过程中的行为动机、方式、效果等的分析,是在疑难案件中寻找适当规范作出裁判的根据。面临疑难案件,在还原主义理论下,行为导向的法律解释方法提供了一种去繁就简式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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