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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革命与建设:巩固新政权与恢复国民经济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巩固新政权与恢复国民经济一、剿匪镇反,巩固新生政权宁夏解放初期,土匪特务活动猖獗,社会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数万宁马部队溃散,大批散兵游勇到处骚扰滋事,股匪、敌特勾结破坏,新生的地方人民政权受到威胁,人民群众安定生活受到严重干扰。不侮辱俘虏,不牵连家属,严格的将土匪与民族问题分开,好坏人分开,首恶与胁从分子分开。1950年11月19日,宁夏省人民法院在银川东教场召开万人公审大会,依法处决了郭栓子等5

宁夏革命与建设:巩固新政权与恢复国民经济

第一节 巩固新政权与恢复国民经济

一、剿匪镇反,巩固新生政权

宁夏解放初期,土匪特务活动猖獗,社会形势依然严峻,由于数万宁马部队溃散,大批散兵游勇到处骚扰滋事,股匪、敌特勾结破坏,新生的地方人民政权受到威胁,人民群众安定生活受到严重干扰。因此,剿匪肃特、捍卫新生人民政权成为宁夏各级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

据宁夏省委调查,当时在宁夏活动的土匪有15股,主要有西部阿拉善地区的伪德王(德穆楚克栋鲁普)残部1400余人流窜阿拉善西北地区、北部的郭栓子(郭永胜)100多人和中南部的马绍武、张海禄、李成富等股匪500余名活动。此外还有张廷芝、田福祥、马昌明、闫廷芳、王敬武、马少俊、李大爪子(李文料)、马生财(马老九)、杨沙虎(二麻子)、谷庭华等股匪,常活动于同心、海原一带和固原地区。这些土匪到处骚扰抢劫,张贴反动标语,伤害干部群众,无恶不作,反革命气焰嚣张。面对严重的匪患,中共宁夏省委于1949 年10月9日发出关于《对目前几个中心工作的指示》,将肃清土匪特务、收缴散失在民间的武器、安定社会秩序作为压倒一切的四大中心任务之一。中共宁夏省委也发出了《关于建立地方武装的指示》。

12月18日,宁夏军区还向各剿匪部队及县区发出《关于当前剿匪工作的意见》。12月26日,中共宁夏省委书记、省人民政府主席潘自力在首届省政府委员会议上明确指出:“我们今年冬季的工作是以肃清土匪为中心。”宁夏军区和驻宁部队及时召开剿匪工作会议,成立剿匪指挥部,由军区司令员王道邦任总指挥,制定了剿匪方案,对剿匪部队重新做了分工,由十九兵团六十五军负责宁夏北部和贺兰山的清剿;由独一师负责宁夏中部和固原地区的清剿,独一师师长黄罗斌任总指挥,参谋长牛华东任副总指挥。与此同时,中共平凉地委也发出了《关于清匪肃特反恶霸的指示》,时隶属甘肃省的固原地区各县,与宁夏省密切配合,同时开始了清匪肃特反恶霸斗争。在剿匪中,各级政府和剿匪部队正确地执行了军事清剿与政治争取相结合、宽大与镇压相结合的政策,对怙恶不悛、反复无常的匪首,进行坚决镇压,对胁从分子采取了教育改造,立功者受到奖励。不侮辱俘虏,不牵连家属,严格的将土匪与民族问题分开,好坏人分开,首恶与胁从分子分开。在军事打击和党的政策感召下,一部分匪众很快就分崩离析,内部分化瓦解,顽固分子走向孤立。

1950年3月,“德王”和李守信走投无路逃往蒙古国(当年被引渡回国,受到法律制裁),其余部下先后被人民解放军消灭或投诚安置。

1950年,固原地区民兵参加剿匪斗争

同心、海原、固原一带曾是宁夏土匪数量最多、匪患最严重的地区,尤其是同心县大沟沿人马绍武,臭名昭著。早在1936年红军西征路过海固地区时就伏击过红军部队,后被马鸿逵部收编,任游击队长,在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军宁夏时,组织反共游击队,继续与人民为敌。宁夏解放后,马绍武率部假降,不到1个月又叛变为匪,组织步骑200余人,轻重武器齐全,占据同心县庙山、王家坪、八墩坪一带,宣称此地为“小台湾”、自己是“仁义军”,还公开张贴告示,表示效忠蒋帮,反共到底,残杀解放军战士,疯狂进行反革命破坏活动,致使当地区、乡基层政权不能开展工作,翻身农民再度逃离家园。在1950年1月底进行的清剿匪患中,人民解放军独一师在地方游击队的配合下,从灵武出发,远程奔袭,通过庙山、甘盐池战斗的连续追剿打击,搜剿俘虏了马绍武、李成富、王昌彦等九名南部山区匪首骨干。1951年3月11日,马绍武被押往银川公审后枪决。人民政府本着宽大的原则将匪首李成富和其他土匪骨干释放,但李不思悔改又勾结张海禄重新叛乱,甚至打出“青天白日旗”,自称“仁义军”,在回族聚居地区喊出“保教保命”的反革命破坏活动。人民政府和剿匪部队在总结经验教训后,坚决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宣传“剿匪不剿家”“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瓦解孤立了土匪。在地方政府和目标武装的有力配合下,消灭了各股土匪的有生力量,6月23日,再次俘获李成富、王昌彦,7月4日俘获张海禄。宁夏中南部匪患基本肃清。

宁夏解放初期的土匪,剩下最大的一股就是活动于银川北部平原、贺兰山一带的郭永胜股(郭栓子),郭原为贺兰山惯匪,马鸿逵部屡剿不靖,后被马鸿逵收编,任命为平罗县保安大队队长、独立营营长。人民解放军解放平罗黄渠桥时,在中共地下组织的帮助教育下,郭曾主动缴过马鸿逵部携带物资北逃的汽车和散兵游勇的枪械向人民解放军投诚,故解放后被宽大处理仍编入保安队,任贺兰山保安队队长。1950年3月5日,郭以搞生产为名,带40余人叛变为匪,郭匪连续袭击当地驻军和生产部队,先后有解放军、地方干部、商人、农民等多人被杀害。郭先将匪部命名为“贺兰山黑虎军”,下编两个大队。不久,郭又通过马鸿逵部一六八师参谋处长、美蒋特务梁明(原名梁文祖)的联系,被台湾美蒋特务组织任命为“中国国民党西北反苏讨共救国军司令官”,任命张绪绪(张怀中)为副司令官,下设两个旅,分别由杨格娃、谢占魁任旅长,走上了反革命政治土匪的歧路。

十九兵团六十五军3个师先后多次派出部队进贺兰山围剿,但是,由于对贺兰山地形不熟悉,投入兵力不足,多次围剿都扑了空。加之郭匪熟悉地形,行动诡秘,且沿山一带人民群众慑于郭匪的凶残和淫威,一时不敢配合解放军围剿,郭匪造成的流血事件屡屡发生。7月30日,郭匪公然袭击阿拉善旗政府所在地巴音浩特,杀害了多名回汉干部,劫去电台、武器等物资。31日,郭匪在贺兰山樊家营子伏击杀害了参加中共宁夏省第一次代表大会后返回的中共阿拉善工委书记曹动之及警卫员3人。面对郭匪的嚣张气焰,六十五军将贺兰山剿匪区划分为3段,贺兰山区东西两段分别由一九三师、一九四师负责,中段由一九五师负责。一九五师指定五八三团和五八四团配属两个骑兵连、一个侦察分队开进了贺兰山境内。9月12日,在地方武装和人民群众的密切配合下,六十五军对深藏贺兰山的郭栓子匪部开始了大规模的清剿行动。10月6日凌晨,在贺兰山大峰口将郭栓子、张怀中等人活捉。银北其他匪众也在10月底前先后被抓获,或投降自首。1950年11月19日,宁夏省人民法院在银川东教场召开万人公审大会,依法处决了郭栓子等5名匪首。银川北部匪患基本铲除。

解放初期,国民党潜伏特务勾结恶霸地主和少数宗教上层人士,利用民族宗教问题,挑动民族矛盾,裹胁部分群众,先后在甘肃省平凉地区和西海固地区(原为甘肃省西海固回族自治区)策动了两次规模较大的反革命武装叛乱,造成严重危害。

1950年5月8日,甘肃省平凉地专区等回族聚居区,发生了以原国民党军队旧军官马云山为首的武装叛乱,时称“五·八”叛乱,涉及后来划归宁夏管辖的固原、海原、泾源、西吉等县。先是马云山等人四处造谣煽动,利用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挑拨离间,制造矛盾,欺骗煽动落后群众参加叛乱。叛乱发生后,5月20日,中共中央给西北局发出指示,明确指出,“‘五·八’叛乱是由潜伏特务策划的匪特暴动同回民群众性武装骚乱纠缠在一起的叛乱。因此,一切政策和措施,都应首先注意到如何缓和民族矛盾,如何缓和回汉民族特别是回民中的恐怖情绪”“在回族中的政策必须坚持谨慎、缓进的方针”。根据中共中央指示,各地在党委统一领导下,一方面组织驻军、武工队公安干警,对负隅顽抗的叛乱分子采取有目的、有重点的军事清剿,一方面由各级党政部门组织慰问团、工作组,深入叛乱地区,分别召开有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加的协商会、阿訇座谈会、群众集会、工青会,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开展政治争取工作,很快平息了叛乱。

1952年年初,正值固原地区开展土地改革之际,又发生了以马国瑗、杨枝山为首的武装叛乱,时称“四·二”叛乱。1952年年初,叛乱头子马国瑗、杨枝山与国民党潜伏特务马晓东,中统特务杨年子(化名贾国俊),多次秘密串联,打着“保教”旗号,策划叛乱,破坏土改运动。1952年4月2日,借西吉县白崖区开会斗争恶霸地主王国义、马正英时,白崖区四乡陶家堡的反革命分子组织百余人,包围白崖乡土改工作组,并砍伤4名工作组成员,抢去枪支。随后窜至海原县李俊乡一带,与杨枝云一起裹胁不明真相的群众,围攻李俊区政府。嗣后,叛乱迅速波及西吉、海原、固原、隆德等4县72个乡,被煽动裹胁群众达6000余人。他们打着署有“中华民国四十一年”的国民党旗帜,到处张贴反动标语,散发反动传单,提出“依靠地主、团结富农、不管中农、打倒贫农”和“打倒共产党”的反动口号,到处烧杀抢掠。这次叛乱导致6个区37个乡基层政权处于瘫痪,固原地区三分之一的区、乡土改工作被迫中止。根据中共中央西北局的指示,针对“四·二”叛乱的特殊情况,在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采取以政治争取为主,军事清剿为辅的方针,经过军事围剿和宣传教育,击毙马国琏、马晓东等叛乱头子及叛乱分子241人,俘虏209人。被裹胁参加叛乱的绝大多数群众返回家中。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杨枝云、马国瑗向人民政府投降。至7月底,叛乱逐渐平息。

1950年7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同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向全国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即双十指示),要求“必须坚决地肃清一切危害人民的土匪、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宁夏省委于10月20日即向各市、县、旗党委转发“双十指示”。同年12月15日,宁夏省委召开各县市公安局长、侦查股长联席会议,传达贯彻第二次全国公安会议精神,指出:必须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适时准确地杀一批、关一批、管一批,继续搜捕散匪,侦破特务潜伏组织。同时根据中央的镇反指示精神,拟定判处反革命死刑的“六条标准”。此后,镇压反革命运动迅速在全省展开。

为充分发动群众参加镇反运动,省委成立镇反宣传委员会,向省直属各机关、团体及各县、市、旗发出宣传工作指示,下发“镇反宣传提纲”5000份,“镇反问答“1万份。先后有干部、民主人士、各界代表和各清真寺的教长、阿訇以及中小学师生参加宣传活动。他们通过召开群众会、各族各界代表会、居民院落会,采取宣传画、报纸、广播、黑板报戏剧等多样形式,将匪特反革命的罪恶,镇反目的、意义和政策宣传到广大群众中去,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宁夏省各级公安机关配合人民法院清理所有在押犯,对反革命分子按照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分别作了“杀、关、管”的处理。同时,公安机关与剿匪部队协作开展工作,先后捕获重要匪特95名,破获反革命案件20多起,捕获反革命分子63人。1951年1月,各地相继判处了一批反革命罪犯,处决重大匪特14名。1951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宁夏省委根据西北局关于对五个方面的敌人打击应“再狠一点,大捕一批,多杀一些”的指示,组织公检法等有关部门的干部分赴各地,宣传贯彻“条例”精神,帮助清理积案。各地在3、4月中,共处决各类反革命分子104名。

5月25日至27日,全省各地有秩序地采取搜捕反革命分子的集中统一行动。在两天多时间里,共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564名。随后,各地普遍召开群众大会,开展诉苦活动和检举反革命分子的活动,又使有一些隐藏的土匪、恶霸分子被检举揭发出来。各地分期判处几批反革命案件,对一些历史上长期进行反革命活动、血债累累,新中国成立后继续作恶的反革命分子处以极刑。

1951年6月1日至5日,宁夏省委召开各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和法院院长联席会议。省委书记潘自力作了《关于坚决贯彻中央第三次公安会议决议的总结报告》。会后,遵照中央指示,贯彻“谨慎收缩”的方针,省委及时收回捕人杀人的审批权,并要求今后一段时期除现行犯和逃犯必须逮捕外,一律暂停止捕人,集中力量进行清理积案工作。各地在清理积案中,普遍成立清理反革命案件委员会,并广泛吸收各族各界非党人士参加,积案较多的地区,首先清理要杀的和要释放的罪犯;积案较少的地区,则将判处死刑、有期徒刑以及释放、管制的案犯一并清理。从5月25日开始至7月25日,全省共清理反革命罪犯674名,其中判处死刑135名、有期徒刑403名、释放136名。

1951年11月始,鉴于全省大部分地区都对反革命分子打击得比较彻底,但运动发展不平衡,还存在着镇反不彻底的地区和方面,省委确定开展第二阶段的镇压反革命活动,要求各地结合土地改革、减租反霸、抗美援朝、民主改革等运动,深入发动群众,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据1953年的统计,这一阶段共捕获反革命分子1289名,其中土匪30名,恶霸396名,特务128名,反动党团骨干分子366名,反动会道门头子71名,现行反革命分子98名。

1953年1月始,省公安厅向各县市公安局及劳改队下发《关于划分五类敌人的几点指示》。各地公安机关相继组成专门小组,以划分五类敌人的政策界限为标准,开展第三阶段的镇反运动的调查摸底工作,打击漏网反革命分子,依法逮捕反革命分子254名。按照中央关于“依据五类敌人罪恶轻重分别处理”的原则,判处死刑1名,死缓1名,有期徒刑77名,管制104名,待处理的60名,释放10名。

历时3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给土匪、恶霸、特务、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类敌人以毁灭性打击。镇反运动后,社会秩序明显好转,现行反革命案件大为减少,刑事发案率也大幅度下降,社会治安达到了历史上最稳定的时期,极大地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保证了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各项政治运动的顺利进行,为宁夏的经济恢复和发展创造了安定的条件。

二、没收官僚资本,初步建立国营经济

新中国成立初期,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是迅速恢复国民经济和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条件和根本保证。1949年4月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布告》宣布:“凡属国民党反动政府和大官僚分子所经营的工厂、商店、银行仓库船舶码头铁路邮政电报、电灯、电话、自来水和农场牧场等,均由人民政府接管。”中共中央于1949年上半年发出《关于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指示》,较为详尽地规定了接收官僚资本企业的方针和政策。宁夏解放后,银川市军管会和各级人民政府立即着手没收官僚资本,建立国营经济的工作。

宁夏解放前的资本主义工商业,主要是国民党政府和地方军阀马鸿逵个人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富宁企业公司”和“积成厚”商号等。这些工商业在国民党政府直接控制的银行的支持下,与农村的地主兼工商业者结合在一起,垄断了宁夏的皮毛、煤炭枸杞甘草食盐等物资的产销和日用工业品市场,并以囤积居奇,买空卖空,强行封锁商品流通渠道,扩大工业产品和农牧产品剪刀差等手段,榨取劳动人民血汗,控制宁夏经济命脉。当时,宁夏的官僚资本主义工商业者和地主兼工商业者为数极少,其户数尚不足宁夏工商业者总数的1%,但资本却占宁夏工商业资本总额的70%以上,控制了全省农副产品整个外销业务和80%以上的批发业务。宁夏工业生产也是极其落后的,仅有电灯、面粉、造纸、火柴、毛织、机器、炼铁、煤矿、陶瓷、酒精、玻璃、水泥厂等17个单位,皆为马鸿逵所垄断,机器陈旧设备不良,技术人员缺乏,产量低微,工人来源多系兵役,新中国成立前除电、面厂外,其余各厂早已停业。

宁夏解放后,银川市军管会和各级人民政府除立即接管了国民党政府开办和控制的宁夏省银行及中央银行、农民银行、储蓄汇业局等五大银行外,同时对国民党政府的“富宁企业公司”及其所属各工厂进行了接管。以当时接收的“富宁企业公司”为例,对5亿多元财产处理的办法是:属马鸿逵私人及国民党政府“公有”的资本收归国有;1000多两鸦片全部没收;马鸿逵军队“军需处”抢劫陕甘宁边区所属三边公司的物资归还新成立的宁夏贸易公司;寄存的私人物资退还私人。除没收的官僚资本部分外,私股部分向股东宣布核实账目但暂不退股,待各工厂生产转入正轨,资金周转缓解以后,准予陆续退股。加上先前由人民解放军十九兵团接管后又转交地方的制革厂、皮毛厂、被服厂、机修厂等,都成为宁夏省人民政府管辖的地方国营工厂。另外,对宁夏解放前已经停办的玻璃厂、酒精厂、汝箕沟炼铁厂、中宁铁厂、碾米厂等5个工厂,经过一段调查后,也进行了接收处理。由于没收接管这些企业时采取了“原封不动”的政策,保留了许多旧制度。1949年年底,这些企业相继恢复生产后,宁夏省人民政府在这些企业中进行了职工教育、政策宣传,提高了职工的阶级觉悟,改革了不合理的工资制度,实行了以劳付酬的合理工资制,实行了民主管理,电、机、纸等厂,已建立了工厂管理委员会,制定并实行了工厂各种制度,在生产中开展推广先进经验和增产节约等运动,从而提高了工人的生产情绪,产量逐年增高,质量亦有改进,如火柴厂由开工时日产三十几刀提高到一百至一百一十刀,质量亦提高一步,并新购电、面等机器,进行工业调整。

宁夏省人民政府于1949年年底顺利完成了没收官僚资本这一民主革命任务。经过紧张的筹备,到1950年上半年,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宁夏省贸易公司、宁夏省企业公司等首批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的供销合作社的前身———宁夏省合作事业管理局陆续成立,加上接管的原“富宁企业公司”所属工厂,成为宁夏最早的地方国营工厂。自此,由人民政府领导的国营经济初步建立起来。

三、重新确立财经秩序

宁夏解放初期,财政部门的工作处于接管整顿创建阶段,“由于商业萧条,加之社会秩序未大安定,税收无几,盐税因税率太高收入甚微,粮食供给仅有接收马鸿逵245169石食粮(账面载数313003石),继而布置秋征粮五33262石小麦,共完成414678323石(内有马鸿逵军据顶公粮163654405石)”。

1949年10月15日,银川军管会发布军管会税字第一号布告,宣告银川市税务局成立,布告规定“本市各项税收除废止国民党反动政府统治时期,马匪在屠宰税内附加每杀一只羊即苛征军用羊皮一张外,其他各项税收暂照旧章开征。原南京国民党政府之税制、税目、税率以详细审查后再行改革,并陆续公布人民政府之新税章。应纳各税,均收人民币,其他一切货币拒绝收纳”。(www.xing528.com)

1950年1月27日,政务院颁布《全国税收实施要则》《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和《货物税暂行条例》等规定后,全省逐步建立起新税制。之后,宁夏省将旧国税、地税局合并,以原银川市国税征稽分局为基础,建立宁夏省税务局,并成立了16个市县(旗)税务局和47个税务所。

1950年3月3日,政务院颁发《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主要内容是:统一全国财政收入,使国家收入的主要部分集中到中央,用于国家的主要开支;统一全国物资调度,使国家掌握的重要物资从分散状态到集中起来,合理使用,以调剂余缺;统一全国现金管理,一切军政机关和公营企业的现金,除留若干近期使用外,一律存入国家银行,统一调度。同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全党保证实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必须用一切方法去保障这个决定的全部实施,并责成各级党委务必加强对税务部门的领导,保证税收任务全部完成。

宁夏省委和省政府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于1950年4月召开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专门讨论了贯彻执行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贯彻政务院统一国家财政经济工作的决定》的措施,提出了整顿收入,节约开支,统一全省财政,争取财经情况好转的具体目标。在税收制度和财政制度方面,要求各级政府必须把税收工作作为重要任务之一,建立健全税收、入库、检查与监督制度,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设置了税种、税率,严格税收减免权限,加强了缉私,开辟了税源,保证税收增长和财政收入上缴。省上拟定《宁夏省地方财政收支试行办法》,初步建立了收支制度和粮库、粮仓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政收支统一管理,税款收入基本做到按时解库。针对当时省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农牧业税(占54%),其他收入很少的状况,省政府于1950年10月27日和11月4日发布《宁夏省1950年征收水利费暂行办法》和《宁夏省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对全省的农牧业税收作了明确规定,实行了“种多少田地,应产多少粮食,依率计征,依法减免,增产不增税”的政策。全省各地所收公粮(地方附加粮除外)、税收(经批准的地方税除外),所有关税、盐税、货物税、工商业税以及公营企业的利润和折旧金的一部分,均归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统一调度使用。1951年以后,全省开始进一步实行“划分收支,分级管理”的体制,财政支出按隶属关系和业务划分范围,凡属省本级支出(包括县级)统由省财政列支。财经工作的重点是继续整顿收入,节减开支,以保证财政和国防建设的需要,稳定物价,有重点地兴办各项建设事业。1952年提出财政工作目标为:整顿和增加财政收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以保证国防、经济、文教等建设事业,挤出资金建立与发展地方企业。另外,还建立和健全了国营工商企业和经营单位财务制度,实行经济计划和经济核算,合理确定利润分配和折旧比例,注重提高资金周转速度。

在健全金融制度上,宁夏省委和省政府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要求银行积极吸收存款,发放贷款,扩大通汇。对各机关实行严格现金管理和转账制度,实行收支计划与转账划拨制度,大量集中现金,进行有计划的投放,紧缩通货,增加存款,减少社会游资。1950年2月24日,省人民银行召开各支行经理、办事处主任、营业所所长联席会议,研究开展和改进银行业务。根据宁夏地理条件,把15个县市划分为4个区,要求各地迅速建立机构,扩大通汇,筹措发放农业贷款,扶助生产。4月,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第二支行经理联席会议强调,要争取实现财政收支、现金收付、物资调度三平衡,并决定在全省扩大汇兑,吸收存款,对各机关实行现金管理,统一调度资金运用。金融系统自上而下地建立了信贷、结算、现金管理制度,相继实行了国营商业、粮食、工业、物资、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合作社等专项贷款办法和多种结算方式。至1950年11月20日前后,仅银川市154个企事业单位已有95%在银行开户存款,并开始广泛使用专用支票,实行转账划拨,确定留用金额,节约现金的使用,减缩了货币流通数量近30%。1950年7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宁夏省分行领导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宁夏分公司成立,在银川市开办工商业企业财产保险。1951年,根据宁夏以农牧业生产为主的特点,在中卫、磴口、中宁、吴忠、惠农和阿拉善旗设立了中心支公司。1952年,又在金积、灵武、永宁设立3个办事处,在盐池、平罗、贺兰、银川新城设立了5个特种贷款处,开办工商业财产保险和农牧业保险。

20世纪50年代,银川麻绳厂

与此同时,1949年11月省粮食局成立,受省财政厅和西北财政部粮食管理局的双重领导,在接受国民党宁夏省政府军粮局的基础上,于1950年上半年陆续组建了各市县粮食局,负责公粮的征收和军政机关的粮食供应。1950年3月,成立省合作事业管理局,省政府拨出30万公斤小米作为合作社的铺底资金,还规定对新办的合作社减免税收,银行贷款利息低于国营商业。1951年7月,结合农村土地改革工作,组建新社的工作全面铺开,到1952年年底,全省集镇普遍建立了基层社,县、市和省建立了联合社,有社员68306人,入社农户占总农户的40%。合作社根据上级社为下级社服务、基层社为社员服务的方针,一切从社员需要出发开展购销业务,还为国营商业办理代购代销,业务经营相当灵活。省合作事业管理局在陕西西安市设有采购供应站,在省内的银川、吴忠、中宁等地设有转运站,并组织运输队负责远途运输。各级联合社只搞批发,不搞零售,批发给基层社的工业品均低于国营商业批发价的3%到4%,遇有春荒时联合社拨出预购款或采取延期付款办法从国营粮食部门购进粮食,分发给各基层社,基层社向社员预购、订购或以粮食换购农副产品,并配合有关部门发放农业贷款,组织社员自救。中宁、中卫、盐池、陶乐4个县合作社,1951年和1952年以低于市价20%的价格向群众供应粮食40多万公斤,换购、预购、订购农副产品80多万元。这一时期,合作社在推动工农业生产、保障社员生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社员拥护,被群众称为“贴心社”。

1951年7月,经省政府第十一次行政会议讨论通过,省工商厅分设为工业厅和商业厅。商业厅成立后,先后设立了百货、花纱布、土产、畜产、盐业、燃料、石油等专业公司。这些公司从建立开始,就积极组织货源,打击投机倒把,稳定市场物价,开展物资交流,促进生产发展。对主要农副产品实行预购、派购和统购,同时调整了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对工业品通过扩大实行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等办法掌握货源,使国营商业掌握了工业品批发和农副产品采购两个中心环节。

此外,宁夏省委和省政府还组织了清仓委员会,共清理出接收物资97.9亿多元,清理粮食中查出盈余小麦19.5万多公斤。同时为了救济灾区群众,供给制人员自1950年3月1日起实行了每人每日节省1两米的节约活动。从1949年9月到1950年6月,省政府还进行了稳定物价和物价指导工作,组织了市场的管理,国营公司低于市场推销大布(十丈的)12494匹,五丈的8711匹,土布5527丈,棉花1.9万余斤,使本币回笼约56.9亿元(旧人民币)。为了使物资交流,推销土产,改善农民生活,曾大量收购了土产,经国营公司收购羊毛42.95万斤,驼毛5.72万斤,绒6264斤,各种皮子424张,肠衣1.8万根,二毛皮(羊羔皮的一种)大衣1510件,甘草1.7万斤,当归6995斤,枸杞4.8万斤,发菜1.1万斤,蘑菇462斤,苁蓉2.4万斤,使土产价格普遍提高,羊毛增值140%。1950年6月14日,根据中央财经委员会《关于严禁机关部队经营商业的决定》,省委和省政府发出通令,严禁一切机关、部队、团体经商,维护统一的经济秩序。

经过三年的艰苦努力,全省统一了财政收支和货币管理,实现了紧缩财政开支、增加财政收入、控制市场物价的目的,使各项生产建设事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

四、整修水利,开展生产建设

新中国成立以前,由于封建制度和军阀统治,兵荒马乱,社会动荡,宁夏全境水利工程失修,农业生产极度萎缩。据《宁夏省一九五○年农田灌溉春季补修工程总结》:全省渠道约分三系,一为河西系,有唐徕渠、汉延、惠农、大清、昌润等大小干渠8道,共灌溉农田为1524056亩;二为金陵系,有秦汉干渠2道,共灌溉农田为345414亩;三为卫宁系,有美利、七里等大小干渠16道,共灌溉农田为485414亩,磴口干渠6道,陶乐干渠2道。全省总共大小干渠41道,大小支渠3918道,纵横县市共12个,全省总共灌溉地亩235484亩(荒地牧地在内)……每年修补物料浩大,无力负担,年年将就,所做工程,不够坚固耐久,每当秋泛时期,水势湍急闸坝工程常被冲坏,又因渠身弯曲太大,比降不足1/5000至1/6000常发生淤淀,势必每年挑挖,一岁不修不挖,即使水量大减,甚而抢劫放用,因而每年春修工程耗费料米300余万斤,人工90万个,所以过去又称宁夏水利为“败家子”。

宁夏解放后,人民政府把新建和整修水利工程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前后,全省投入较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新建和整修水利工程。各级领导干部经常亲临水利工地视察,亲自指挥农田地灌溉工作。省建设厅水利局成立后,立即废除国民党政府水利部门吃夫吃料的水利警察和以渠分割各霸一方的制度,代之以干部组织群众、亲自带领工程、组织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等办法和实行全省工料统筹统支、统一组织调节运输等措施。此后不久,随着各县水利局的建立,正式取消各渠局并建立渠道督导组,统一管理水利业务。在1950年的春修工程中,全省共动用民工2.4万多人,完成工日71.4万多个,全省完成溢水坝(跳)3个,共42421方,拦水坝12个,石土草方151837方,草工堤62条,计229952方,码头1761个,合203657方,疏浚渠道(每县都有)计1730351方,各渠斗土方10908方,挖石子66396方,闸82个(新修及补修)24968方,沟槽9道,涵洞16座,桥114座,总计2068处。此后每年都有一些大型水利工程新建或整修完工。通过连续几年的艰苦努力,不仅使干支渠道年久失修的状况得到初步改善,而且新增了大量灌溉排水设施和农田灌溉面积,特别是各大主干渠道和众多防洪坝、引水坝、护岸堤的整修,以及第一农场渠、第三排水沟一期工程和河西排水沟支沟、清水沟支沟工程的新建,对改善宁夏引黄灌区水利工程面貌和促进宁夏农业生产的发展,发挥了长远的作用。

在兴建水利的同时,宁夏根据实际情况,在生产建设方面提出了以农牧业为主,争取做好工业建设的方针。从1950年2月召开全省农业生产会议进行部署后,3月初又先后颁布全省林业计划、全省农业生产计划和全省畜牧业计划。同时,通过开展生产竞赛、树立增产典型等办法,调动广大农民增产增收的积极性。

在农业生产方面,从扩大耕地面积入手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积极奖励垦荒,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春秋垦荒运动。至1952年,宁夏耕地面积增加到1145.3万亩,比1949年增加174万亩,粮食总产量达4.74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48.6%,油料产量0.26亿公斤,比1949年增长49.4%。这一时期,1950年12月1日,西北军政委员会农林部派出的垦荒先遣队,在宁夏灵武县开始创建国营灵武农场,1952年至1954年又陆续在各地建起了前进农场、连湖农场等10个国营农场,在宁夏广大农村逐步显示了典型示范作用。

在畜牧业生产方面,从宁夏有众多牧区的实际出发,在牧区坚决贯彻“不斗不分”和“牧工、牧主两利”的政策,并开展家畜保护及兽疫防治工作。先后建立畜牧示范场1处,示范配种站3个,从外地引进优良种牛、种驴、种羊等,并推广和改良了滩羊及土种马、牛。从1951年开始,有重点地增设兽医站、配种站,保护草原,改善管理。至1952年度,全省大牲畜存栏数达50.13万头,比1949年增长38.3%,羊只存栏数达169.64万只,比1949年增长90.8%。

在林业建设方面,1950年提出了加强管理、补植缺株、恢复林场的方针,保护原有人造林及天然林的基础上,还建立了贺兰山、谢家寨、望洪堡、小坝、磴口、中卫等林场、林管所和群众性的护林委员会及护林小组,发动群众积极投入植树造林活动。1953年全省共造林31469亩,计1180多万株。

五、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宁夏人民在宁夏省委的领导下,积极响应中共中央的号召,通过和平签名、座谈集会以及积极参与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运动等多种形式,投入抗美援朝运动。

1950年7月,成立以省委书记潘自力为主任委员的宣传委员会,组织领导全省人民积极响应中国人民反对美国侵略中国台湾、朝鲜运动委员会的号召,在全省广泛开展“反对美国侵略中国台湾、朝鲜运动周”活动。8月1日,银川地区工人、部队指战员、干部、学生及各界人士举行万人集会,庆祝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23周年,声援朝鲜人民抗击美帝国主义侵略。1950年10月,抗美援朝宁夏分会成立。11月24日,中国人民保卫世界和平反对美国侵略委员会宁夏省分会正式成立。为进一步加强支援抗美援朝运动的领导,又于次年2月28日重新选举了委员会。会议确定的任务是:迅速在各市县(旗)组织成立支会,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开展爱国主义生产竞赛,把抗美援朝运动推广到各民族人民中去,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

随着朝鲜战争的扩大和志愿军入朝,从1950年11月至1951年5月,在省委的领导下,全省各族人民进行了一场广泛深入的抗美援朝爱国主义教育运动。11月6日,《宁夏日报》发表题为《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社论,号召全省人民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宁夏省总工会、共青团宁夏省工委、省妇女联合会均发表宣言、公开信或书面谈话,号召全省工人、青年、妇女积极行动起来,参加抗美援朝运动。11月27日,银川市工商联筹委会100余人座谈,制定银川市工商界5项爱国公约,号召全省工商界协助政府管理市场、稳定金融,发挥高度爱国精神,坚决以实际行动支持抗美援朝运动。宗教爱国人士也表现出极大的热忱,11月16日,银川市中大寺教长马昆山在《宁夏日报》上发表文章,号召全省回族群众团结起来,加紧生产,支援抗美援朝运动。1951年3月5日,银川市各界回民600余人举行座谈会,号召广大回民群众广泛深入开展抗美援朝运动和反对美帝重新武装日本,会议一致通过了《银川市回民爱国宣言》。

在爱国主义精神的感召下,全省各地的热血青年纷纷找当地政府部门或写信给报社,要求参加志愿军部队,到抗美援朝的最前线。12月初,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和政务院根据国防建设、朝鲜战场形势的发展,联合作出关于招收青年学生、青年工人参加各种军事干部学校的决定。12月5日和11日,省总工会和团委、学联分别发出告青年工人、团员和学生书后,全省青年工人、团员和学生踊跃参加各种军事干校,至1951年1月,报名参加军事干校的青年达600余名,经组织批准,从中选拔了80名优秀青年去军事干校学习。

朝鲜战争爆发后,宁夏各族人民还自发捐款捐物,支援朝鲜人民的斗争和救助难民。截至1950年12月10日,仅宁夏日报社就收到群众捐款594100元(旧人民币,以下同)。惠农县城完小全体学生捐出零用钱2.5万元,并给志愿军写慰问信。12月19日,同心县各清真寺在县城举行抗美援朝大会,教长、阿訇及回民代表带头捐款,共捐款104万元。在省抗美援朝分会第一次发动各机关、学校慰劳中朝部队活动中,广大干部、师生共捐款300余万元,做慰问袋1500余个,写慰问信2000余封,制锦旗12面,还捐有枸杞、发菜等许多礼品。在第二次慰劳中朝部队及救济朝鲜难民活动中,全省共捐款1.3亿元。1951年6月1日,抗美援朝总会发出捐献飞机大炮的号召,全省各族各界人民立即热烈响应,掀起捐献武器热潮。1952年5月底结束武器捐献时,全省共捐款11.7亿余元,平均每人捐献1.46万余元,用这些钱可购买战斗机5架、大炮4门、高射炮1门,超额完成了原计划捐献战斗机4架、大炮和高射炮各1门的光荣任务。截至1954年年底,全省人民共捐献慰问金7亿多元人民币。

随着抗美援朝宣传教育的普遍深入,在群众自发的爱国热情不断高涨的基础上,党和政府积极引导和号召群众把爱国热情转化为搞好生产、学习、工作的具体行动。1951年6月1日抗美援朝总会发出“三大爱国”号召后,订立爱国公约得到全省人民的热烈拥护和积极响应,迅速普及深入到广大农村和基层单位。全省有90%的居民都订立了爱国公约,清真寺、喇嘛庙也自动订立爱国公约,并结合各项中心工作进行了多次修订。通过订立和实施爱国公约,人民群众把爱国斗争意识和热情倾注到各自的实际工作中,发挥了巨大的力量。银川电厂碾米组实现爱国公约承诺,研制了除稗机,改装了碾米设备,使产量增加了37.5%。中宁县一区二乡农民订立爱国公约,提前完成夏粮任务,并使两年拖欠同时交清。

美国侵略军在朝鲜发动细菌战后,全省各族人民在“彻底粉碎美帝细菌战”的号召下,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爱国卫生运动,开展了灭蝇捕鼠、改良水井、填平臭水沟(坑)、清除垃圾、改变环境卫生和家庭卫生大行动。在运动中,清除垃圾29万多吨,填平污水坑1.2万多个。同心县清除了同治年间积存下来的垃圾场,修整改建为人民新市场。银川市排除了西塔附近的污水,修建了物资交流大会市场。这场运动不但改变了城乡环境卫生面貌,还改变了城乡居民的卫生习惯。金积县二区十七乡被评为全国卫生模范乡,贺兰县二区十乡潘玉兰被评为全国卫生模范个人。

1954年4月8日,中国人民第三届赴朝慰问团宁夏代表合影

1951年10月,毛泽东主席向全国人民发出了“增加生产,厉行节约,以支持中国人民志愿军”的号召,全省的爱国增产节约运动迅速在城乡展开。全省干部、职工在爱国主义精神的鼓舞下,努力提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了更多的社会产品和劳动价值。各厂矿仅在1952年4个月的生产竞赛中就平均完成了全年增产计划的93%。西北著名劳模黄应修创造了安全行驶5.5万公里的成绩,两年内为国家节约人民币624万元(旧人民币);劳模王明新创造了波纹纸条双用法,推广到全国。农村的爱国丰产竞赛运动也开展得热火朝天。在1951年的水利春修中,民工提出了“多挖一锹,多背一背斗石子,就是给中朝人民多加一把力”的口号,使全省水利工程提前5天完成,节省了14.8万多个工。平罗县莫如信农业合作社有一亩三分田的产量打破了1951年全国水地春麦的最高纪录。全省粮食产量1954年比1949年增产113.37%。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优待烈军属和复员、转业军人的工作。抗美援朝复转军人得到政府有组织的、人民群众自发的物质帮助和精神鼓励。每逢年节,群众自动组织起来,给烈军属拜年、贺节、庆功、送礼、挂光荣匾和光荣灯,公私商店对烈军属减价优惠,医院对生活困难的烈军属免费诊治疾病,政府采取措施让烈军属子弟优先入学和参加工作。通过这些工作,大大提高了烈军属的政治地位,树立起全社会尊敬烈军属的良好风气。同时,对烈军属在生产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给予物质上的帮助。1949年至1954年,共发放烈军属和残退军人优抚补助粮103万多斤,优抚补助款44亿多元。对城市里有劳动能力的烈军属帮助其安置就业,对农村烈军属建立了代耕、包耕和帮耕等制度,并在互助合作工作中贯彻优抚政策。

朝鲜战争爆发在新中国初建,获得新生的中国人民在为争取国家经济状况根本好转而斗争的关键时期,举国上下掀起的“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极大地激发了中国人民的爱国主义热情,进而转化为生产劳作的正能量,在正在进行的土地改革及各项民主改革运动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宁夏省人民政府主席邢肇棠在1954年所作的《宁夏省人民政府五年工作基本总结》中,回顾这段历史,即肯定地指出:“由抗美援朝运动而形成的爱国主义与国际主义的高涨,不仅有力地支援了抗美援朝的斗争,而且成为我们恢复与发展国民经济和做好其他各项工作的推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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