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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子》与《国富论》: 资产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管子》和《国富论》这两本书,都希望清楚地描绘出当时社会经济的基本状况和轮廓,当时社会经济的各种关系。但如果食品、衣服、家具都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销售的,就会创造财富,房屋可以买卖,可以出租,这也是提供收入,因此就产生了资本的作用。[3]这些被亚当·斯密称为流动资产的东西,在中国古代社会也可以清晰的划分出来,但《管子》书中说得很笼统,只认为“黄金入布者,民之通货也。”

《管子》与《国富论》: 资产在社会经济中的作用

管子》和《国富论》这两本书,都希望清楚地描绘出当时社会经济的基本状况和轮廓,当时社会经济的各种关系。但《国富论》则更直接和有针对性,亚当·斯密指出“在一切生活比较安定的国家里,有常识的人,无不愿用可供他使用的资财来求目前享乐,或求未来利润。如是用来求目前享乐,那它就是留供目前消费的资财。如是用来求未来利润,那未求利润的方法,不是把资财保留在手里,就是把资财花用出去。在前一场合,它是固定资本;在后一场合,它是流动资本。在生命财产相当安全的场合,一个人如果不把他所能支配的一切资财(不管是自有的或借入的)用于这些用途之一,说他不是疯狂,我是不能相信的。”[2]亚当·斯密这番话,是自由竞争时代资本主义社会人们的财富观,人们总是希望自己获得更多的财富,追求财富的愿望驱动人们努力拼搏。

但《管子》成书时的中国社会不是这样子的,春秋战国是我国封建社会的初期,国家专制,君王暴虐,百姓财产随时有受到侵害的危险,那么当时百姓积累来的财产变得不安全时,他们往往把资产大部分藏匿起来。这样,他们一旦感觉有风吹草动的时候,一旦无法避免的时候,就随时把自己创造和积累的财富带到安全的地方,因此,要保护一个国家百姓的财产,就要有保护措施,有适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环境。《管子卷三·法法第十六》指出:“不法法则事无常,法不法则令不行。令不行则令不法也。”这是说,不用法制手段推行法令国家政事就没有常规,法令不用法规手段推行,命令就难以执行。如果这样百姓天天在生活中就十分担心,他们年复一年,日复一日积累起来的财富得不到保障,社会经济怎么能够健康的发展起来。

无论是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还是自由竞争时代的英国,人们都想拼命的发财,发财赚取来的财富,主要有这样几部分,各有各的特殊作用。

第一,留供目前消费的财富,这部分财富不断创造收入或利润。《管子卷八·中匡第十九》说:“管仲会国用,三分二宾客,其一在国,管仲惧而复之。”这是说管仲统计国家财用,2/3用于接待宾客,被浪费掉了,只有1/3用于国内生产,于是管仲很惊慌的报告了齐桓公。在古人看来消费掉的东西是不增加财富的,食品、衣服、家具都是消费性的东西,属于这一类。投资于房屋上的资财,即使房屋由其所有者居住,但它不会创造其他财富了。但如果食品、衣服、家具都是作为商品在市场上销售的,就会创造财富,房屋可以买卖,可以出租,这也是提供收入,因此就产生了资本的作用。当时《管子》是没有把它分为固定资本还是流动资本,《国富论》则进行了明确的区分。(www.xing528.com)

第二,不必更换主人也可以创造收入和利润的财富,亚当·斯密把这部分财富叫做固定资本,固定资本有两个特征:第一是一切便利劳动和节省劳动的有用机器和工具;第二是一切有利润可取的建筑物,如商店、堆栈、工场、农屋、谷仓等;第三是用开垦、排水、围墙、施肥等有利可图的方法投下的土地变得更适于耕作的土地改良费,农业机械等等;第四,是社会上一切人们学到的有用的才能,学习一种才能,须受教育,须进学校,须做学徒,所需费用不少。这样费去的资本,好像已经实现并且固定在学习者的身上。这些才能,对于他个人自然是财产的一部分,对于他所属的社会,也是财产的一部分。《管子卷一·权修第三》也认为:“欲为天下者,必重用其国;欲为其国者,必重用其民;欲为其民者,必重尽其民力。无以畜之,则往而不可止也。”

第三,依靠流通而创造的收入。亚当·斯密认为这是流动资本,流动资本就是在流动过程中使财富增殖,无论亚当·斯密还是中国古代社会的先贤,他们都看到了这一点,管子认为“刀币者,沟渎也”这不是管子对流动资产的诠释吗?亚当·斯密认为流动资产有两项:“第一,货币。耕有货币,其他三项才能利用转而分配给真正的消费者。第二,屠夫、牧畜家,企业家,谷商,酿酒商等人所有的食品,他们出售这样的食品,可以获得利润。第三,还在耕作者,制造者,布商,木材商,瓦匠等人手中的衣服,家具,房屋三者的材料。这些材料是否是纯粹的原料或半加工的材料,可以不问;只要未曾制成衣服,家具或房屋,即属与这一项。第四,已经制成,但他们仍在制造者或商人手中,未曾卖给或分配给真正消费者的物品,例如木器店、金店、宝石店,瓷器店,以及其他各种店铺柜台陈列着的制成品。”[3]这些被亚当·斯密称为流动资产的东西,在中国古代社会也可以清晰的划分出来,但《管子》书中说得很笼统,只认为“黄金入布者,民之通货也。”[4]实际上,亚当·斯密的解释还包括土地产品、渔业产品,矿山产品等,《管子》的解释也包括粮食、猎物、渔业、手工业产品等,这种对资产的解释反映了当时的一种划时代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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