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古代社会的公民义务,与《管子》和《国富论》的经济思想对比

古代社会的公民义务,与《管子》和《国富论》的经济思想对比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中国的古代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种观念下,各诸侯国对王室有贡纳等义务。而在《管子》的经济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它的财政思想。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改革家,很少有人不以《管子》的财政思想为蓝本,而那些反对改革的总是属于落后的统治集团。就是与现代最著名的《国富论》相比也展示他独有的光彩。[1]公共资本和土地,在古代社会是君主或国家收入的泉源,既不宜用以支持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

古代社会的公民义务,与《管子》和《国富论》的经济思想对比

在中国的古代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礼乐征战自天子出”,这是当时主导社会的基本观念。在这种观念下,各诸侯国对王室有贡纳等义务。而在《管子》的经济思想中,很重要的就是它的财政思想。中国历史上重要的改革家,很少有人不以《管子》的财政思想为蓝本,而那些反对改革的总是属于落后的统治集团。所以,《管子》的财政思想,不仅和它的其他理论一样,具有很多独到见解,而且在实践上也起了较长远的积极作用。就是与现代最著名的《国富论》相比也展示他独有的光彩。

但在《国富论》的观念中,土地则是私有财产,但对政府来说“土地是一种比较确实和恒久的资源。所以一切越过了游牧阶段的大国收入,都是以国有地租为主要源泉。古代希腊及意大利各共和国就是如此。他们国家大部分必要费用的开支,在很长时间内是取给于国有地的产物或地租。而往时欧各国君主大部分的收入,亦在很长时间内取给于王室地的地租。”[1]公共资本和土地,在古代社会是君主或国家收入的泉源,既不宜用以支持文明国家的必要费用。当然人民须拿出自己的一部分私人收入,给君主或国家,作为一笔公共收入。由此可见,财政实际上成为公民对国家的某种让渡,不仅关系着国家物质力量的获得,保有以及增长,也同样关系到公民个人的自由和权益的成就。

春秋初期的齐国“相地而衰征,鲁室公十五年“初税亩”,以及其他诸侯国的同类举措。所谓“相地而衰征”,是按照土地的好坏规定税额,土地好的多征一点税,土地坏的少征一点税。所谓“税亩”就是“履田而税”,“按亩而税”。“税亩”制下的纳税人,主要是原来公室藉田制下的“庶人”以及其他类型的农业劳动者。在列国实行征税制度后的或长或短的一段时间内,纳税人所耕土地属于主权者。因此,他们既是向主权者又是向土地所有者交纳田亩税,也就是兼有地租和赋税两种因素,是地租和赋税的合一。这种征税无论是《管子》还是中国古代的其他典籍都看成是天经地义的。

像《国富论》一样,《管子》中提到课土地税之处很多。如《管子卷一·乘马第五》提到水旱年份土地税征收标准“一仞见水不大潦,五尺见水不大旱。一仞见水轻征,十分去一,二则去二,三则去三,四则去四,五则去半,比之于山。五尺见水十分去一,四则去二,三则去三,二则去四,一尺而见水,比之于泽。”如非对耕地征课,不可能有如此详细的规定。又如《管子﹒大匡》篇说:“赋禄以粟,按田而税”。《管子卷二十三·轻重甲第八十》说:“租税九月而具,粟又美。”等等。这里把对居民征税看成是王法的规定,任何人不得违抗。

亚当·斯密认为,专属于君主或国家的财政收入源泉由资本或土地构成,与其他资本所有者一样,君主利用其资本获得收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亲自准备一笔资本,另一种是把资本借给别人。在自己经营的情况下的收入是利润,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则为利息游牧民族的君主常常是本国最大的畜牧业主。他的收入主要来源于畜牧业利润,然而只有在这种最原始、最幼稚的政权状态下,利润才会是王国公共收入的一部分。然而亚当·斯密是一个经济学上的自由主义者,供求关系市场竞争是他始终坚持的基本理念。公共权力的产生未尝不可以供求关系和市场竞争予以解释。(www.xing528.com)

《国富论》中强调,在古代的狩猎,游牧社会和早期的农业社会,臣民既是劳动者,又是战士。为了生存,他们劳动;为了保护既有的财产,他们充当民兵。即使在中世纪的西欧,国家对外征战的时候,军事需要的费用都由封建君主承担,国家并没有公共开支。然而在古代社会,野蛮民族经常战胜文明民族,马其顿消灭古希腊波斯迦太基起先战胜古罗马,都是历史的见证。只有当有了常备军的时候,职业军人才可以对抗野蛮人的入侵,文明才可以战胜野蛮。职业军人意味着社会分工,职业军人成为一种需要,供养军队就是一项公共的费用。从这个意义上讲,赋税对臣民而言是一种负担,但又是一种利益;国家费用是一项盘剥,但又是必要的。与国财开支相类似的,一个国家还要提供司法行政,道路交通,公共设施和教育等服务。

与社会契约论者不同,亚当·斯密反对臆想式的社会契约论,他是以历史演变和经济规律的角度讨论国家与赋税的起源。他确信,任何一个社会,都存在着类似于政府的东西。即使在“社会契约建立国家”之前,税收同样存在。取代社会契约的,是亚当·斯密所谓的权利原则和实力原则。

历史上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税收基础,一个是中国封建社会刚刚开始的时候,一个是近代最繁荣的英国社会,用现代人的眼光来看,把时间和精力都贡献给公务的行政司法长官,也需要报酬,为达到这个目的支付政府费用,这也是纳税人的义务。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