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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史:修筑长城的时代因素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北方牧猎部族的威胁对于秦、赵、燕诸国来说,长城的修筑更具必要性。实践证明,修筑长城,是抵御牧猎部族入侵最有效的方式。3.修筑长城须具备的条件长城是古代战争形式和规模演进到一定阶段时的产物。木、石工具是无法胜任这种浩大工程的,战国中期以后铁器在生产领域的普遍使用,是修筑长城的一项前提性物质条件。

甘肃通史:修筑长城的时代因素

一、修筑长城的时代因素

1.群体防卫形式的演进

人类为了保护自己的群体生活,很早便学会了构筑防卫性设施。我国新石器时代的聚落,有许多即被人工挖掘的壕沟所环绕,那主要是为了阻隔猛兽的侵袭,当然也不排除防御敌对族体的攻击。进入文明时代后,随着人口的繁衍社会的进步,居民的中心聚落演化为城邑。在人们集中居住的地点,用墙围筑为“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是群体防御的基本形式。甲骨文中不乏有关“作邑”的卜辞,而《春秋》三传和《国语》也多见“城”于某地的记载,《诗经》中如《大雅·緜》等篇章对筑室建城大规模集体劳作情景的描述,更为人们所熟知,那都显示出城邑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春秋以前,邑居的城防形式基本上可以保障群体的安全。那时的战争,不论规模大小,胜负的关键在于对“点”的争夺和控制,所以城堡和关塞是防御的重心所在。社会发展到战国时期,尤其是战国中期以后,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封建制度普遍确立,经济生活日趋繁荣;与此相应,人口孳衍加快,财富积累增多,列国间利益冲突深化,战争规模越来越大。春秋前期几次著名的大战役,主战国投入的兵力不过战车七百乘,与徒兵合计也就是两万多人。(1)至战国后期的战争,则兵力动辄数十万计,在“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的环境中,战争造成的灾难极其惨重。如《孟子·离娄》所谴责的:“争地以战,杀人盈野;争城以战,杀人盈城。”如果说春秋及其以前战争的目的主要在于争“势”,即争夺宗主权和控制权的话,战国时期的战争已演变为争“地”争“城”,即占取敌方领域,乃至吞并其国家。这样,列国关系中战争不再是偶发性的惩罚或示警,已成为关系国家兴衰存亡的常态性政治方式,成为各国统治集团须倾力谋划的头等大事。

在这种背景下,战争的技术层面也随之发生巨大变革,骑兵逐渐取代车兵,成为军队的主力。各国均有强大的骑兵建制,据杨宽先生考计,秦国有“骑万匹”,魏国有“骑五千匹”,赵国有“骑万匹”,楚国有“骑万匹”,燕国有“骑六千匹”。(2)骑兵行动迅捷,转战灵活,突击凶猛,可以适应各种复杂的地形,其杀伤力比传统的车兵和徒兵大得多。骑兵的出现,极大地增强了军事进攻地域上的广泛性和时间上的突发性。战国军事家孙膑曾总结骑兵的优越性曰:“用骑有十利:一曰迎敌始至;二曰乘敌虚背;三曰追散击乱;四曰迎敌击后,使敌奔走;五曰遮其粮食,绝其军道;六曰败其津关,发其桥梁;七曰掩其不备,卒击其未整旅;八曰攻其懈怠,出其不意;九曰烧其积聚,虚其市里;十曰掠其田野,系累其子弟。此十者,骑战利也。夫骑者,能离能合,能散能集;百里为期,千里而赴,出入无间,故名离合之兵也。”(3)如此一来,战争的恶果就是全方位的,敌军可以无处不至地施展蹂躏;而往昔驻兵城堡关塞、以点为主的守御方式,已很难完成保卫人民生命财产、防阻敌军攻入纵深的任务。于是,一种新的以点固线、画线拒敌、全面守卫的防御战略,逐渐发育成型。长城,就是这种新型防御战略的产物。

所谓长城,其实可视为传统城堡式守卫的展开和推进,防御力不再集中于某几个点,而延展为一条筑有军事设施的、明确的疆域防线。起初,由于军事需要,边境地区修建了一些供瞭望的平台,供传递军情的烽燧,扼控要隘的障塞等等;后来又依据地形、地势以及山川天险,筑城墙,挖壕堑,设柴栅,把原有的守卫体系连接、完善起来,组合成一道抵御骑兵突袭特别有效的严密屏障。这种以城墙为主体的综合性线型防御体系,战国后期已规模不同地在许多国家的边境上出现。

2.北方牧猎部族的威胁

对于秦、赵、燕诸国来说,长城的修筑更具必要性。因为这三国位处我国北方和西北方,其北部和西北部边境同众多的牧猎部族活动区域邻接,属于农耕文化草原文化的交切地带。我们曾论述过牧猎部族对农业区的威胁,他们对财富的占有欲和擅长攻掠的习性,常给相邻地区的农业经济造成严重破坏。战国后期活跃在我国北方和西北方的牧猎部族,主要有匈奴、东胡、林胡、楼烦等,他们都精于骑射,奔突无常,为秦、赵、燕三国的劲敌。如匈奴族,史载其风习:(www.xing528.com)

儿能骑羊,引弓射鸟鼠;少长则射狐兔,用为食。士力能弯弓,尽为甲骑。其俗,宽则随畜,因射猎禽兽为生业;急则人习战攻以侵伐,其天性也。(4)

这种被称作“马背上的民族”自幼培养起来的骑射本领,给秦、赵、燕等国传统的军事攻防所造成的冲击,是可想而知的。赵国武灵王倡导“胡服骑射”,实是被上述牧猎部族强悍攻掠逼出来的军事改革措施。实践证明,修筑长城,是抵御牧猎部族入侵最有效的方式。战国后期秦、赵、燕都相继在国域北境兴修了长城,《史记·匈奴列传》载,秦昭王灭义渠后,为守护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赵武灵王在北破林胡、楼烦后,“筑长城,自代并阴山下,至高阙为塞,而置云中、雁门、代郡”;燕国也在击破东胡后,“筑长城,自造阳至襄平,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以拒胡”。三国所筑的这几段长城,为后来秦统一中国后所修的万里长城,奠定了基础。

3.修筑长城须具备的条件

长城是古代战争形式和规模演进到一定阶段时的产物。从另一个角度说,只有社会生产力以及国家职能达到一定高度时,需要才会变成现实。这种规模宏伟的建筑工程,决不是某个君主或某个领导集团一时心血来潮,就能立项并完成的,因为它需要调动大量的劳工,消耗巨额的物力和财力。工程的启动,必须以雄厚的国力为基础,其成败取决于经济发展水平和政府的组织能力

从技术层面讲,尽管我国劳动人民具有黄土夹板夯筑墙体的悠久传统,筑墙并非难事,但一则长城的高度和厚度,远非一般墙体所能相比,二则长城大部分地段依山势而筑,许多地方须凿山削坡,堑土成壁,这就极大地增加了施工难度。浩繁的工程量和复杂艰危的劳动环境,对工具和技术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木、石工具是无法胜任这种浩大工程的,战国中期以后铁器在生产领域的普遍使用,是修筑长城的一项前提性物质条件。此外,战国时期各国为了发展农业,都不同程度地兴修了一些水利工程,积累了一些动员众多人力筑造河坝堤防的经验和技术,这类经验和技术,肯定要被用于长城的建筑中。

长城的兴造是一项国家掌控的全局性战略工程,须由政府统筹布局,勘察地形,确定线路,设计规格;然后征调劳力,提供物资,安排施工,检查质量。即以战国秦长城言,全面考察其遗存可知,当初修筑时是有统一规划、统一要求的,这不仅表现在整体风貌和技术特点上,也表现在附属设施的配套体系上,还表现在许多细节上。如护城的瓦,分若干类型,同一种类型的瓦大小规格一致,纹饰风格相同,甚至印痕所反映的制作程序也都一样。

这种跨越不同地域的大范围施工,且遵从统一而严格的标准,要求政府机构具有相当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以及迅捷的办事效率。在以村社体制为社会基本结构的贵族时代,国家没有能力掌控这种高难度的集体施工运作。战国中、后期列国都已完成了社会改革,强化了中央集权,建立了封建性的行政体制,培育了律令细密的行政机构和职能分工明确的官吏队伍,这便保证了长城修筑任务的完成。所以有学者指出:“没有一个集权性的、十分强大而有效的郡县行政体系,要长期地、反复多次地征调、组织庞大的劳力去完成这种庞大工程,那也是绝对不可能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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