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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八世统治时期的宗教改革:社会经济的重大影响

时间:2023-07-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亨利八世在位的38年是英格兰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宗教改革。宗教改革虽以亨利离婚为导火线,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却十分重大。这两个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推波助澜和出谋划策的政治家自身也成为宗教改革的殉葬品。在宗教改革中,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引起一场经济变革,它把教会的财产转交给王国政府,而其中大部分很快又经由国王转入世俗臣民手中,对英国社会经济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

亨利八世统治时期的宗教改革:社会经济的重大影响

1509年,亨利七世去世,18岁的亨利八世继位(1509—1547)。亨利八世在位的38年是英格兰发生重大变化的时期,其中最重要的是16世纪宗教改革。这次改革的基本意义在国家政治方面,而不在宗教教义,核心问题是亨利八世与罗马教廷决裂,导致英国形成完全的民族国家。这次改革从确认亨利八世与安·波琳的婚姻合法开始,到确保国王对教会的绝对统治而宣告结束。从表面上看,宗教改革是由亨利八世个人的离婚案引起的;从实质上看,变革是在英格兰民族主义和反教权主义日益高涨的情况下实现的,并和亨利八世的对法战争和西欧的国际格局变化都有一定的联系。

自14世纪威克里夫改革和罗拉德运动以来,英国人一直存在着强烈的反教皇情绪。到15世纪末,他们对教会更加愤懑,主要原因有三点:第一,教会滥征税收、占用土地、管理不善且教士行为不端;第二,教士已形成一个不事劳动而享有特权的消费阶层,这与正在兴起的资本主义精神格格不入;第三,主教和教会法庭滥用司法权,其排除陪审团实行秘密审讯的做法与英格兰习惯法背道而驰,而且,受欧洲宗教改革的影响,路德的思想和新教书籍在16世纪20—30年代很快渗入剑桥大学、伦敦市区和法律协会,甚至通过安·波琳及其亲朋挚友传入亨利八世的宫廷。亨利八世的离婚案就是在英格兰反教权主义高涨,以及宗教信仰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发生的。

在亨利八世和凯塞琳长达25年的婚姻生活中,他们虽然生了5个孩子,但只有玛丽公主活了下来。为了确保不再发生王位继承纠纷,亨利需要男性继承人,而凯塞琳显然已经过了生育年龄。同时,亨利八世正在追求王后年轻的侍女安·波琳,而安也渴望正式的婚姻生活。这样,从1527年起,亨利八世就反复提出离婚要求。但是,他的婚姻是由教皇尤利乌斯二世批准的,现任教皇克力门七世在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凯塞琳的外甥查理五世压力下,不敢贸然同意亨利的要求。这样,亨利八世只得从反对现任教皇的统治,声称教皇无权干预世俗君主而开始斗争。结果,策略上的考虑使亨利从婚姻领域步入教权与君权关系的政治敏感问题,亨利八世通过搜集史料,证明在英国历史上是第一个信奉基督教的国王卢修斯把自由和财产赐予英国教会的,他还证明说,当卢修斯写信给阿莱塞利乌斯教皇请他到英格兰传授罗马法时,教皇回信说卢修斯不需要罗马法,因为他已经有了不列颠法律。据此,精通神学和宗教法的亨利宣布,教皇在英格兰的最高权威是虚假的。所以,英格兰教会应该受到国王而不是教皇的控制。

亨利八世

在做了充分的舆论准备后,亨利八世与议会携手共进,自1529到1536年连续召开7次会议,通过了一系列法令,宣布英国教会不再效忠罗马教皇。其中最主要的法令是1532年的《首岁教捐法》、1533年的《禁止上诉法》、1534年的《至尊法》、《王位继承法》、《叛国罪法》和1536年的《反对教皇权力法》。《首岁教捐法》规定,主教等高级教士就任新职时不得将圣俸收入交给罗马教皇,而应将第一年的全部收入,及其后每年收入的1/10上缴英国国王。《禁止上诉法》规定,有关遗产继承与婚姻方面的案件不得从坎特伯雷大主教法庭或约克大主教法庭上呈到罗马教皇法庭。这样就废除了罗马教皇对英国事务的干涉权。《至尊法》规定,国王及其继承者应被尊为英国教会(安立甘教)在尘世的唯一最高首脑,这样就确定了英国教会即国教的民族归属性。《王位继承法》具体确认了亨利与安·波琳的婚姻合法性及其后嗣的王位继承权,这是都铎王朝企图解决王位继承问题的一系列措施中的第一个。《叛国罪法》规定,凡不承认国王和王后的尊严、称号及财产,凡称国王或王后为异教徒、教会分裂者或暴君的言论和行为都属叛国罪。《反对教皇权力法》则彻底清除了教皇在英国的各种权力,包括解释《圣经》的权力,它的通过标志着亨利八世时期的宗教改革结束。通过上述法令,亨利八世在财政、司法、政治权威、文化舆论方面完全控制了英国教会,从此成了英格兰俗界和宗教界的双重首领。不过,亨利八世本人并不是新教徒,他一直信奉一种没有教皇的天主教

宗教改革的社会和文化根源还在于:第一,16世纪西欧的基督教人文主义已抛弃中世纪经院哲学,他们对《圣经》进行了世俗性研究,动摇了中世纪传统的基督教教义基础;第二,自威克里夫以来的150年间,英吉利民族国家的认同意识形成了,随着这种认同意识的发展,英格兰人产生了对罗马教皇在经济、政治与司法方面控制英格兰教会的反叛情绪。宗教改革虽以亨利离婚为导火线,其深刻的社会意义却十分重大。

亨利八世的统治,在前期他得力于托马斯·沃尔西,后期则得力于托马斯·克伦威尔,他们是亨利八世的权重谋臣,而且两人都出身于中等阶层,前者是萨福克郡一屠夫之子,后者生于帕特尼的酒商之家。沃尔西因组织对法国的远征和外交上的成功深得亨利八世的欢心,1515年被任命为大法官枢密院首席大臣,3年后,亨利八世又迫使教皇授予沃尔西“教皇全权使节”的头衔,这意味着沃尔西成了英国教会的最高权威,能够召集使节宗教会议,能够利用权力迫使教士服从都铎政府。这样,沃尔西作为俗人要服从亨利的统治,作为教皇使节又对亨利与教会的沟通起相当大的作用。这种双重身份既使他在亨利八世改革运动的前期起了出谋划策的作用,又使他作为教廷使节无法完成离婚案而于1530年被亨利八世处死。从1532年起,托马斯·克伦威尔既是掌权大臣,又是亨利八世在宗教方面的代理人,他完全接替沃尔西成为都铎王朝政策的制定者。1536—1540年间克伦威尔曾不屈不挠地为没收修道院的财产而斗争,1540年被政敌以反叛罪告发而处死。这两个在亨利八世统治时期推波助澜和出谋划策的政治家自身也成为宗教改革的殉葬品。

在宗教改革中,亨利八世解散修道院引起一场经济变革,它把教会的财产转交给王国政府,而其中大部分很快又经由国王转入世俗臣民手中,对英国社会经济的变化产生了重大影响。当时,促成解散修道院的原因是:第一,亨利八世时期几乎所有的修道院都向英格兰境外的组织宣誓效忠,根据《禁止上诉法》和《至尊法》这是一种违法行为;第二,到16世纪30年代亨利八世已经破产了,他急需财产补充财政来源。于是,他委托克伦威尔组织了一个专门委员会,对教会财产及税收情况进行普查。1536年2月,议会通过一个解散小修道院的法案,同时,建立了“王室岁入增收法庭”,负责处理没收的修道院土地和其他财产,审理相关的诉讼案件,管理王室已购买和将购买的土地和其他财物。1539年春,议会又通过了解散大修道院的法案。1540年3月,英格兰最后一个修道院即耶路撒冷圣约翰骑士团修道会被解散,修道院制度也到此结束。到1539年底,一共有560所修道院被查禁,年收入值13.2万英镑的土地落入了“王室岁入增收法庭”。另外,亨利八世还通过抛售教会的金银器和贵重物品获得1.5万镑。修道院曾拥有的向英格兰、威尔士各教区举荐2/5的圣职候选人的权力也转归国王拥有。后来,亨利八世根据原修道院的分布状况和捐款情况,重新建立了彼得伯勒、格洛斯特、牛津、切斯特、布里斯托尔和威斯敏斯特6个教区。

总之,亨利八世通过封闭修道院使王室固定收入增加了约两倍,但是巨大的军费开支和世俗人士的分赃大大消耗了亨利八世的财政收入,使封闭修道院带来的好处很快消失殆尽。修道院土地并没有长久保留在国王手里,到1547年亨利八世过世时已有1/2—2/3被转让或出售给俗人。爱德华六世和玛丽女王继续转让没收的地产,1558年伊丽莎白女王即位时,修道院的地产有3/4已非王有。此后,伊丽莎白一世和早期斯图亚特王朝继续出售剩下的土地,据统计,当时,每3名贵族中就有2名通过受赠或购买而获得了修道院的地产。在约克郡,在1642年有1/4的乡绅攫有1540年以前的修道院地产。在诺福克郡,1535年2.7%的地产为国王所有,17.2%为修道院所有,9.4%为地方贵族所有,64%属于乡绅;1558年统计数字变为4.8%为王有,6.5%为教会所有,11.4%为贵族占有,75.4%为乡绅拥有。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原属修道院的地产落入地方乡绅之手,为下一个世纪乡绅的兴起打下了基础。

解散修道院在政治上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修道院院长在上院消失了,宗教人士在议会的投票额大大缩小,世俗人士在两院中的地位相对提高,宗教界举荐教区管理人员的权力也随修道院的关闭而丧失了。在以后的3个世纪中,地方俗人逐渐垄断了对地方官员的举荐权。在文化方面,封闭修道院却造成意想不到的消极后果:漂亮的哥特式建筑被毁坏,中世纪精美的金银器具被熔化,珠宝古玩被变卖,图书馆遭洗劫,这是英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文化浩劫。(www.xing528.com)

亨利八世在他统治的中期致力于宗教改革,在他统治的初期和末期却把注意力集中在对外战争和外交方面。在他即位时欧洲斗争的焦点是德、法争夺意大利,1509年法军大败威尼斯人,成为北意大利的主宰。此后,教皇与威尼斯及西班牙结盟,共同反对法国。亨利八世因英国人传统的反法心理,以及他作为西班牙国王之女婿的身份,于1511年加入这个联盟。1512年,亨利八世应西班牙国王裴迪南之请,派多塞特侯爵率军攻打法兰西的基思。那时,西班牙国王一心只想夺取法国南部的那瓦尔,没有给英军足够的配合,多塞特战败而归。1513年,亨利八世亲率大军渡过海峡登上加莱,结果只占领了法国北部的两个小城镇。1522—1523年,亨利八世两次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查理五世结盟,对法国进行战争,结果也因英国的财政枯竭而失败。

此后,在1529—1536年间,欧洲基本上处于和平状态,亨利八世在此期间进行了宗教改革。宗教改革后,他觉得自己在国内的地位已经巩固,遂又与西班牙国王重修旧好,联合反对法国。这时,为了防止两面作战和腹背受敌,需要解决威尔士、苏格兰和爱尔兰的问题。

在威尔士,托马斯·克伦威尔曾制订英、威合并的改革计划,议会也在1536年和1543年制定新的法案,英格兰的法律和郡制由此扩展到了威尔士,威斯敏斯特议会也为威尔士留出了24个议席。重建的威尔士国王法庭和新建的最高民事法庭共同负责威尔士的防务和司法,威尔士的土地所有制形式、继承法、风俗和语言等也逐渐英格兰化。所以,在亨利八世时代,威尔士与英格兰的一体化基本实现了。

对于爱尔兰,亨利七世曾经规定,凡适用于英格兰的法律全都自动适用于爱尔兰,爱尔兰议会则只有在事先征得英格兰议会同意的情况下才能立法。但是,事实上,英格兰的影响并未超出都柏林。宗教改革前,亨利八世主要依靠土著首领统治爱尔兰;宗教改革开始后,为了防止教皇利用爱尔兰向英格兰进行攻击,托马斯·克伦威尔先后指派伦纳德·格雷和安东尼·圣莱杰为亨利八世在爱尔兰的代理总督,在爱尔兰建立起从属于英王的上层统治结构。后来,圣莱杰劝说亨利八世自任爱尔兰王,以防止教皇攫取爱尔兰王冠,亨利八世于1541年6月加冕为爱尔兰国王。这一政策实际上使爱尔兰的归属问题更加复杂化。

亨利八世时英国在多佛海峡建造的防御堡垒

在苏格兰,尽管亨利七世于1503年把女儿玛格丽特嫁给苏格兰国王詹姆士四世,并与苏格兰王签订了永久和平条约。但是,詹姆士在亨利八世继位后不久就企图毁约,正在法国作战的亨利八世只好派萨利伯爵北征苏格兰。萨利于1513年9月9日在福洛登进行了自爱德华一世以来对苏格兰最残酷的一次战争,杀死了苏格兰国王和大批上层人士。新继位的苏格兰王詹姆士五世是个婴儿,摄政阿尔伯尼的约翰公爵尽管是亲法势力的代表,但他仍然努力使苏格兰与英格兰保持了20多年的和平。詹姆士五世长大后,先后与法王弗兰西斯一世的女儿德琳和吉斯公爵的女儿玛丽结婚,亲法倾向日益明显,而且,苏格兰政府完全由亲法派比顿大主教把持。在这种情况下,1542年亨利八世授意诺福克公爵入侵苏格兰,索尔韦沼泽一役的惨败使詹姆士五世羞辱而死,出生才6天的玛丽·斯图亚特继承了王位。亨利八世为确保苏格兰后院的安全以便有效地进行对法战争,又于1543年迫使苏格兰人签订《格林威治条约》,谋求爱德华王子与玛丽·斯图亚特的联姻以促成两王国的联合。解决了苏格兰问题后,亨利八世于1543年再度与西班牙结盟,约定次年春天联合入侵法国。但是,西班牙国王与法国出乎意料地签订了和约,英国只得单独进行这场耗资巨大的战争。后来,法王答应英王保有布洛涅8年,并承认英格兰与苏格兰签订的《格林威治条约》,战争于1546年结束。赫特福德伯爵在亨利八世过世后率军洗劫了爱丁堡和洛西安,英格兰又陷入与法国和苏格兰同时作战的局面。

亨利八世于1547年去世,年幼的爱德华六世(1547—1553)继位时年仅9岁,但他已是一个固执的新教徒。这时,萨默塞特伯爵成为枢密院新教派的领袖,且权力渐大,直到做了摄政。他颁布宣扬新教教义的布道书,拆除天主教堂,解散天主教的社团、医院和慈善组织,并下令毁坏与天主教礼仪有关的艺术品雕塑、金属工艺品和刺绣品,这样就出现了新教改革走过头而引起英格兰社会分裂的危险。1548年,英格兰政府再次寻求解决信仰统一问题的途径,9月,坎特伯雷大主教克莱默向议会提交了用英语写成的《公祷书》。《公祷书》形式上取中间道路,实质上是新教内涵。爱德华六世要求全体英格兰牧师在举行宗教仪式时必须使用克莱默的《公祷书》。1552年,新教色彩更为浓厚的《公祷书》第二版问世,这一版《公祷书》对英格兰安立甘教即国教的各种仪式,如圣餐礼、临终涂油礼、忏悔,甚至牧师的祭服、圣坛的位置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是在这种古老的礼仪外壳下,《公祷书》注入了西欧大陆新教的内容:首先是采取公众集体祈祷即会众参与礼拜的仪式,这样牧师就可以借与会众对话的机会公开阐释新教教义;其次,《公祷书》在做弥撒时采用了新教观点,天主教认为基督耶稣只是把其物质的形体呈现于众,所以每每举行弥撒都要再现耶稣牺牲在十字架上的场面。《公祷书》则认为基督受难只具备象征意义,圣餐仪式只是一种纪念而不必重演,这样就否定了变体说,但保留了圣餐仪式,从而把烦琐的弥撒仪式改造成简单的圣餐礼。正是在这种温和但力求统一的新教改革中,英格兰民族加强了凝聚力,没有像某些大陆国家那样因宗教改革而发生分裂,甚至走向内战。

1553年春,爱德华六世患肺病濒临死亡。根据长幼顺序和亨利八世的遗嘱,亨利八世与发妻凯塞琳之女玛丽成为继承人。但是,爱德华六世和诺森伯兰公爵唯恐信奉天主教的玛丽破坏宗教改革的成果,便联合起来剥夺玛丽的继承权,另立亨利八世幼妹之外孙女简·格雷郡主为王(1553)。格雷刚当上女王的第9天,玛丽就在东盎格利亚乡绅的支持下举兵南下,伦敦市民随之倒戈,诺森伯兰公爵、简·格雷及其支持者都被玛丽送上了断头台。玛丽(1553—1558)在威斯敏斯特坐稳王位之后,露出了天主教徒的可怕面孔。1554年11月,流亡在外的天主教徒波尔枢机主教在英格兰登陆,玛丽任命他为坎特伯雷大主教。1555年2月,玛丽和波尔恢复异教审判和火刑,此后,他们大肆镇压新教徒,至少烧死了274人,其中包括克莱默大主教,致使史家称玛丽为“血腥玛丽”。玛丽的另一个错误是,她不顾枢密院和议会的劝谏而与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之子,11岁的菲利普结婚。1554年7月举行婚礼后,出现了两人在英格兰共同为君的局面,这个婚姻使英格兰在欧洲国际关系中成了西班牙的走卒,1556年菲利普成为西班牙国王,他轻而易举地把英格兰拖进了与法国的战争,而在战争中,英格兰又丧失了在大陆的最后一个据点——加莱。1558年,玛丽和波尔主教相继去世,整个伦敦响起了欢庆的钟声,比玛丽小19岁的同父异母妹妹,亨利八世与安·波琳的女儿伊丽莎白公主继位(1558—1602),英格兰进入了都铎王朝的后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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