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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化认知的不同知识含义及重构类型分析

时间:2023-07-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了回答这一问题,第一个阶段就是,对从社会学观察和哲学分析得出的不同知识含义的回应展开分析。这些都是在“社会的”保护伞下所包括的因素类型。认为这些重构体现了在重构时所表征的知识生产中所包括的科学家的推理,这是错误的。

社会化认知的不同知识含义及重构类型分析

作为远离理性—社会二分和与之相联系的沟通性僵局的一个举措,我提议,在消除歧义的表格(第四章中的表3)中,把概念的或规范的那一列里标出的区分,转移到经验的那一列里。这可能意味着放弃在阐释“知识”的各种哲学含义时包含的某些观念。但也可能意味着忽视在阐释“知识”的各种经验的社会含义时包含的某些观念。那么,问题在于,对探索作出更彻底的社会叙述,是否能够恢复任何易于识别的知识概念。为了回答这一问题,第一个阶段就是,对从社会学观察和哲学分析得出的不同知识含义的回应展开分析。这项任务可能被认为是对经验话题的一种认识论发展。

我的目标是,把科学实践的经验研究和哲学分析的规范地回应的概念反思整合起来。为了做到这一点,我利用上一章讨论的知识的三元语义。“知识”及其同源词是敬语,意指成功。我所预想的整合是要求,在每一种情况下,由规范性概念挑选出的成功,对于经验的社会概念而言,是可说明的。论证科学的知识生产实践的核心要素——观察和推理——是社会的(这相当于论证:科学中的认知过程是社会的),除此之外,我还探讨,我们在讨论知识的归属含义或关系含义时,浮现出来的社会性解释的意义,以及叙述作为内容的知识,特别关注什么算作是内容的成功。这三种叙述相当于认知的社会化,指向如何理解成功。

知识生产实践

“知识生产实践”这个措辞是指,在有关探索结果的探索语境中产生的所有实践——智力实践或物质实践。因此,操纵实验材料的特殊方式——例如,把样本从小瓶倒到培养皿里,测试这些样本的特殊方式,关于样本的特殊的问题类型,对样品的特殊分类,特殊的统计方法——都算作是知识生产实践。科学哲学家通常把观察和推理看成是科学知识的主要来源或基础。通过追溯高层次的理论原理、中间层次的定律,以及观察陈述之间的逻辑关联的推理链条,确保获得关于现象世界的理论。在哲学分析中,这些理论往往是从观察和推理的语境与环境中提炼出来的,而且,是由从事这些实践活动的那些人提炼出来的。

社会的分析者断言,当他们把观察和推理置于其真实的语境中时,这些实践看起来并不像哲学家认为具有辩护意义的那类实践。也就是说,科学家不只是进行观察;他们还为了特定的目的,在特定的场合,设计和实施特定的实验,他们用特定的测量技术,计算特定的一组样本,而且,他们为特定的现场研究,来选择特定的场地。科学家不只是进行推理;他们还解释各种观察和实验,他们支持或批评猜想或假说,他们推导结果,他们将模型扩展到新的领域。他们有多种理由,在所有这些活动过程中,作出特定的选择和决策,这些理由包括可行性、潜在应用、审美价值、其他同事的利益、潜在消费者的利益、同事的可理解性、对形而上学承诺或意识形态承诺的共鸣。这些都是在“社会的”保护伞下所包括的因素类型。在形成决策时,社会学家断言,这些考虑是相混合的,这意味着,实际的实践,以这种或那种方式,背离了哲学规定中描述的理想化情形。第一章讨论的那些分析者得出的最常见的结论是,要么科学探索不能产生知识,要么知识没有哲学家赋予它的传统的特权地位。

然而,这些实践是否可能有认知意义,甚至辩护的意义,这点当然还尚未得到研究。科学的社会研究所提到的哲学家们认为,观察和推理是辩护的核心,可能是正确的,但关于如何或为何是这种情况的回答,则可能是错误的。一个问题是,作为有效论证的辩护模型,掩盖了实际的科学探索需要的艰苦工作。到能够表述出在理性重构中的那类论证时,(令历史学家和社会科学家感兴趣的)大多数艰苦工作已经结束。但是,从(规范的)哲学观点来看,重要的是,这种论证是可表述的,而不是代表科学家实际采取的一系列步骤。也许,这些重构体现了我们外行为什么应该接受科学结论的原因。认为这些重构体现了在重构时所表征的知识生产中所包括的科学家的推理,这是错误的。这种错误可以追溯到认知活动的概念:这些概念是如此的理想化,以至于与对实际科学实践的认识论分析无关。如果认为社会是一种污染源,那么,这些实践的社会的各个方面或表现,就被看成是,危及它们的辩护的意义,或者,身份认定的重要性。与许多哲学家和许多科学的社会理论家相反,我提出,当我们把观察和推理理解为是社会实践时,它们的辩护作用会变得更加清晰。尤其是,我提出,把观察和推理看作是对话,也就是说,看作是关系到在不同声音之间进行话语互动的活动。在这里,“社会的”不是意指“共同的”、“集体的”或“共享的”,而是意指“互动的”。我的策略是表明,通常公认为是生产知识的实践,就是社会实践,而不是对确定信念的所有可能的社会过程进行分类,以确认哪些过程(在哲学家的意义上)是成功的。

观察

进行话语分析的民族方法论者和社会学家认为,确立什么是(观察)数据,是一个社会问题。只有通过小组成员之间的“协商”或批评讨论,才能搞清楚什么是实验结果,什么是真正的结果和什么是实验情境的人为现象,什么是(构成真正反常的)新数据,以及实验出了什么差错。

迈克·林奇用民族方法论的分析来揭示维系数据解释的对话工作。在一篇关于天文学方面的数字图像的文章中,他与塞缪尔·埃杰顿(Samuel Edgerton)描述了,在解释和澄清星系图像的显著特征时,存在的主体间性的社会互动过程。[1]卡琳·诺尔-塞蒂娜尽管没有陷入民族方法论的理论困境,但也从事相似的调查。她在与克劳斯·阿曼(KlausAmann)合作的一篇文章中讲述了,在分子生物学实验室里,用凝胶电泳法鉴别DNA样本的分子构成的一项研究。[2]这两位社会学家识别了,在促使一组调查者越来越明确地叙述,在给定的胶片上实际上所显示的内容时,存在的各种话语互动。一开始,把该胶片看成是支持各种不同的解读但最终一种解读成为首选。阿曼和诺尔-塞蒂娜的断言是,达成稳定的一致同意的这些变化,是在话语互动中发生的,而不是在共同感知的对象中发生的——也就是说,既不是胶片本身发生了变化,也不是有了一系列更好的和更清晰的表征。胶片依然同样是模糊不清的,尽管直到把这些条纹看成是在这里和这里,而不是那里时,所提供的对胶片的解释发生了变化。以这种方式对单个胶片的解读不仅是社会的,而且用来发表的最终表征是由综合和抽象如此解释的许多胶片的共同特征来构成的——把第二层次的整合的社会性引进到数据的建构中。尽管胶片排除了许多可能性,但也足以直率地说,最终认同的解读,不能被理解为是由胶片强加的。根本不能保证,每个参与者最终都会独立地得出完全相同的解读,而不是得出与胶片证据不矛盾的其他解读之一。

当然,在一两个实验室里发生的事情不是证明,科学观察在本质上是社会的,而不是在所报道的这些场合偶尔如此。但是,更多概念上的考虑确实支持,科学观察在本质上是对话式的思想。观察数据存在于经过整理和条理化的观察报告中。这种整理取决于关于某些范畴(反应速度与它的产品颜色)的中心地位、概念和分类的边界(恰好什么算作是酸性的)、模型或理论的本体论的条理化承诺等,达成共识。观察不只是感官的感知(无论怎样的),而且还是条理化的感知相遇:用以社会的方式形成的范畴、概念和分类,来记录感知内容。整理和条理化都是(依赖于)社会过程。感觉记录是不是语言上的,我对这个问题没有定论;这确实需要进行分类和归类:指出与其他兴趣项的异同点。

这种对社会的依赖,反映在理查德·格兰迪(Richard Grandy)主张为奎因式的实体,即一个观察语句下定义的提议中:

在共同体C中,如果至少有百分之n的成员,在模块M的刺激模式等级S中,对所有刺激的判断模式,都表示赞成、不赞成和悬置,那么,在n程度上,O是关于模块M的刺激模式等级S的一个观察语句。[3]

格兰迪注意到,改变任何参数发生的变化,都将会改变观察语句的等级。尤其是,共同体越小,等级越高,共同体越大,等级越低。当然,一个人的共同体是可能的,但这个定义的关键在于,对于不止一个人的任意共同体来说,单个成员都不能形成界定观察语句的标准。不同地方的人,获得不同的信息,等等。对于共同体C而言,什么算作是一种观察,将依赖于在C中如何处理这些差异。超出C的范围之外,根本没有做出这种决定的法庭。

此外,不是所有的观察都能进行。观察要有作为数据的价值,必须具有稳定性:允许从一个实验室转移到另一个实验室,或者,在不同的场地之间有可比性。如果我们打算把观察数据看成是数据,那么,我们需要保证,一种明显的或所谓的规律性,实际上是或至少是,能够在一个较为相似但不同的时空环境中体现出来。实验的可重复性的必要条件是,要求主体间的可接近性,并且,把跨主体不变的数据看成是证据,因为这是一个必要条件:任何人在类似的地方使用类似的仪器,都能看到(感知到)相同的东西。当实验者跨越不同的视角和环境,找到了使他或她的结果稳定化的一种方式时,自然界已经“被吸纳为一位盟友”。[4]例如,拉图尔强调说,巴斯德战胜炭疽病,需要能够在野外再现他在实验室中创造的条件。[5]即使当一个实验,实际上没有被重复时(大多数实验都是这种情况),把它的结果用作证据性数据的预设也是:任何一个人,在一个类似的地方,都将会观察到相同的东西。

哈里·柯林斯认为,实际上,只有在有争议的科学案例(冷聚变、灵学、分子存储器)中,人们才会不辞辛苦地尝试用相同的方法产生相同的结果。[6]我们可以说,实际上,只有在这些案例中,人们才会试图确定实验结果的公开性或主体间的可接近性。柯林斯试图揭示:可重复性的必要条件,只是装饰门面,得不到具体实践的支持。他的观点是,科学家之间的协商,不是来自所研究的世界的输入,来确定着什么算作是一个合格的实验,因而什么算作是一个实验结果。但是,对于观察和可观察性概念而言,作为检验所进行的实际重复是少见的,这并不一定破坏它的中心地位。根据这里极力主张的观点,在有争议的案例中利用和应用可重复性标准证明了:在把一组观察或测量未经检验就接受为数据的“常规”案例中的预设是,它们是,而且将依然是,稳定地可接近的,也不随语境或观点的变化而变化。也就是说,这个预设是,观察是可重复的,即使尚未进行重复。在对观察的满意度表示怀疑的情况下,检验这个预设的方式是,把不同的感知者带到(相同的或复制的)这种情境中,确定主体间的不变性(或者,缺乏这种不变性),就像在冷聚变的案例中所做的那样。此外,在许多情况下,重复实验的目的,不是检验,而是推广首次完成的实验中声称要达到的结果。如果这些实验失败了,那么,受到质疑的因素之一是原始结果,即使这原本不是新实验的主要目的。从这种观点来看,林奇和诺尔-塞蒂娜的研究根本就不足为奇。如果主体间的不变性是观察数据的一个重要特征,那么当然,实验者将会请教另一个人来确立,或者,把明确性强加给最初“可变动的”数据。诚然,因为研究者的职业目标之一是,获得他们的数据和被他人所接受的解释,所以,正是诺尔-塞蒂娜和拉图尔引起我们关注的这种社会性保证:研究者将以达到观察的主体间的不变性为目标。否则,他们的工作将会夭折。

米里亚姆·所罗门从另一个维度阐述了观察的社会性,在她的观点中,称之为“社会经验主义”,她的社会经验主义在第七章中加以讨论。[7]她注意到,在理论变化的主要时期,比如,地质学的革命,不同的人和不同的共同体,突出复杂现象的不同方面。例如,熟悉南半球地质现象的地质学家,与熟悉北半球地质现象的地质学家相比,突出不同的地质特征。一些人在他们的数据中首先看出,有理由抵制板块构造说,而另一些人在他们的数据中看出,有不可能抗拒的理由接受板块构造说。她说,当两个不同共同体的地质学家,都拥有针对他们的半球的观察数据时,扭转这一局面的是,他们理解支持板块说。在这个故事中,对于不同共同体的研究者来说,使用的不同数据有利于发展出一致的观点。

强调观察的社会性的观点,不是一个人不能独立地做实验,或者,记录感知。确实,个人的动手能力和感知能力,对观察的社会实践来说是至关重要的。社会性的断言是这样的断言:作为观察的科学家的感知活动的地位,依赖于她与其他人的关系,尤其是,她坦诚地对待他们的挑战,并修改她的报告。这就是,能使在可断言性的情形中,从“对我来说,这似乎是P”转变到“P”。[8]数据是通过对感觉相互作用的互动话语的处理,以社会的方式来确定的。只有通过多视角的互动,才能确定个人感知的观察地位。[9]

推理

在科学知识生产中,第二个主要的认知要素是推理:追溯数据和理论与假说之间的证据支持线索。当然,个人的大脑或心灵是致力于计算,但是,推理(至少是科学推理)不只是计算;它是把形成结论的不同种类的信息联合起来,使适当的考虑与判断相关。在这里,理由有两种含义。一种是建构的含义:推理是把观念或信息联合起来,产生新的观点。如此联合的一些观念,在反映个别推理者或一个共同体的共享假设的观点方面,是负载价值的或受价值约束的,但建构性推理的关键是,扩大推理者的思考范围。另一种是辩护的含义:推理是把观念或信息联合起来,支持某种其他的观念。在这里,如此联合的某些观念,也可能是负载价值的或受价值约束的,但辩护性推理的关键,不是获得新观念,而是确立已经想到的或阐述过的一种观念的可信性或可能性。建构性推理是创造性的,而辩护性推理是基础训练。辩护性推理能够被理解为是,挑战和回应的部分实践:通过提供相信一种断言的诸理由,来迎接对它的挑战,然后,根据真理和相关性,对有些理由提出挑战,再引发额外的推理。这样理解的辩护性推理,在社会语境中,即在人与人互动的语境中,而不是人与所思考的对象互动的语境中,获得其要点。什么算作是一种适当的考虑,算作是一个理由,是由话语互动来决定和稳定化的。

在经验科学中,观察数据和实验数据,都是适当的考虑类型。但是,即使在进行描述和分类时,它们与特定假说和理论的精确的相关性,也不是自明的。[10]确定数据与假说的证据相关性,以及基于证据来接受假说,都有赖于实质性的和方法论的背景假设。就像不是以前的任何观察都将是可行的一样,也不是以前的任何假设都将是可行的。一般来讲,允许依赖的假设,是在科学共同体内部达成共识的结果,是一个人作为一位科学家的学徒要了解的一部分,而且,对于共同体内部的实践者来说,在很大程度上是无形的。尽管是无形的,或是明晰的,但对于共同体的成员而言,这些假设都是可阐述的,因而,原则上都是公共的。[11]例如,把物质属性的变化,比如,材质或温度,接受为是物质的构成部分(例如,分子、原子、亚原子粒子)经历了重新排列的证据,就是假设,物质是由更小的元素组成的,物质的现象属性是它们的构成元素的属性的结果。原则上,这些假设的公共性,使得它们可供批评审查,其结果是,它们可能会被抛弃、被修改,或者,被强化。就像不是所有的实验都实际被重复一样,事实上,也不是所有的假设都会被详细审查,但是,在推理时的预设是:如果接受这一点,那么,这些假设将会经得起详细审查和批评。

最近某些其他的哲学工作,也指向相同的方向。斯图尔特·科恩(Stewart Cohen)和戴维·安尼斯(David Annis)认为,什么算作是适当的辩护,依赖于语境的各个因素。[12]他们两人把辩护视为一种应对异议的实践。异议的相关水平和相信者的义务,都是由语境决定的。安尼斯提出,用他的语境主义分析来替代基础主义的和融贯主义的辩护进路。科恩关注明确阐述在表面的理由(S赞成信念p)与击败的理由(对这些理由的反驳)之间的一组复杂关系。

安尼斯把一个人的信念p是正当的分析为是,应对或能够应对两种类型的异议:一类是人们不能知道,另一类是人们声称知道的是错误的。人们需要有能力应对的这两类异议限于几个方面:对于“议题语境”来说,它们必须是适当的;个人的挑战者,赋予它们高的可能性优于低的可能性。对一个给定断言来说,议题语境是由断言者的特征和做出断言的情境特征决定的。这些决定了断言者和挑战者所要求的理解水平和知识水平,也决定了什么是相关的反对者小组。例如,挑战的不同类型,对于六年级科学班的学生来说,是适当的:他断定,小儿麻痹症是由于病毒引起的;对于生物医学研究者来说,也是适当的:他在病毒学会议上,做出同样的断言。成为正当的,就是能以满足个人小组的实践和规范的方式,来应对异议。这种辩护概念在两个方面是社会的。辩护本身被置于挑战和回应的互动语境中,调节这些实践的规范,就是特定的社会小组的规范。这并不是说它们是无可非议的,而是否认存在着某个优先于或胜过了小组规范的、语境无关的,或超验的规范集合。这些规范本身,是在共同体进行断言、挑战和回应的实践过程中发展出来的,是这些实践的第二层次的产物。

科恩的论文致力于更详细地说明挑战与回应的诸关系。与安尼斯的叙述的一个重要区别是,他提出,在主体间性意义上和在主体意义上明显的或不明显的击败理由之间作出区分:要么瓦解表面的理由(被认为是有异议的),要么恢复这些理由(被认为是对异议的回应)。明显和不明显表明,击败的理由与其意向对象相关的明显程度。因此,击败的理由与给定的理由相关,对于(在主体间性意义上明显的)共同体的大多数成员来讲,可能是明确的,但对于(在主体意义上不明显的)一位共同体成员来说,是不明确的,或者,反之亦然。这些区分允许更细微地判断,在个人的信念中何时是正当的何时是不正当的,不过,整个进路类似于安尼斯文章中的进路。辩护是一项社会实践,辩护的标准(击败理由的适当的明显程度和不明显程度),也是在主体间性的意义上,也就是说,以社会的方式来决定的。

马克·卡普兰(Mark Kaplan)在一篇文章中证明,一些成问题的假设,对于自然化的分析的认识论来说是共同的,他认为,保持推理原则的规范作用力的唯一方式是,不把它们看成是“指导心灵的规则”(借用了笛卡儿的短语),而把它们看成是对信念作出合法批评的基础。[13]然而,这将在互动中来定位推理原则的作用,并且,推理,只要服从规范性规则,就被看成是社会的,看成是在语境中进行的,在这种语境中,共享的规则提供了批评的话语互动的基础。[14]

在对扩展知识和获得知识的手段感兴趣,而不是对共同体已经拥有的正当知识或认知方法感兴趣的科学语境中,相互竞争的兴趣必须得到调和。有必要超越当前可获得的认知资源,因而漠视规则,但同时,开辟的新道路必须是可靠的——也就是说,在被别人使用、利用或假定时,是可靠的。假设服从批评,是确保它们的稳定性,因而确保必要的可靠性的一种方式。正如确立科学知识的推理是以社会的方式稳定下来一样,建立科学知识的推理也不是个别研究者进行的推理,而是通过话语互动展开的推理。

这些话语互动,对于科学中的观察和推理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于是,观察和推理的结果,在合并到传递和运用的所认可的思想体系之前,是以社会的方式加以处理的,或者,被看成是经受了如此的处理。认知的批评维度是社会的维度,要求多种观点的参与,来确保一个共同体所接受的假说不代表某人对观察数据或实验数据的怪异解释。如果我们把观察和推理看成是由一组认知实践构成的,而不看成是在主体与世界之间或在主体的信念之间某个理想化的关系集合,那么,我们就能看到,社会化的认知不是对理性的毁坏或替代,而是践行理性的载体。在理性或认知和社会之间的二分就被抛弃了。社会学家所研究的社会实践和过程有助于产生知识,原因是,它们既是社会的,也是认知的。它们是这样的社会过程和实践:旨在提出对自然过程的可靠表征,或者,与自然过程互动的方法。认知过程具有社会维度。当然,虽然认知过程的社会性是授予它们确保其认知地位的一部分,这种社会维度也可能是困难之源。例如,许多背景假设作为假设,对于共同体来说是隐形的,这意味着,一个封闭的共同体将不能把这些假设展示出来进行批评审查。另外,一组观察的主体间不变的程度,受到视角变化程度的限制。但是,社会性也是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的来源,就像知觉既造成认知困难,也能解决这些困难一样。

认知的能动作用

以刚才描述的方式,把观察和辩护性推理的认知过程理解为是社会的,对我们的认知行动者或知识主体的概念具有影响。如果S和p满足某些条件,那么,在“S知道p”的相关意义上,把知识归因于S是什么意思呢?我在第二章论证,从社会学的工作中得到的重要教训是,创造科学知识的主体是——在历史意义上、地理意义上、社会意义上——加以定位的,必须认真对待它们的定位性。承认主体的定位性,就是拒绝所谓的“无条件的主体”,也就是说,只受独立于语境的、价值中立的方法论的规则指导的知道者。正如前面所看到的那样,理性和社会的二分,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把理性限于、适用于这些无身体的中立主体的规则或算法来建构的。社会学家坚持认为,个体的知道者,反而受制于他们所处社会的不同方面——从他们对政府机构和工业基金的依赖,他们在智力谱系、家庭、特定研究小组中的定位,到他们在自己社会的种族、性别和阶级网络中的职位。

尤其是,对于确立和稳定观察和推理的断言来说,主体都是相互依赖的。甚至哲学上设想的主体,也不是无身体的、无定位的和绝对的。从上一章清楚地看出,这不是把整体论(共同体知道)或消除主义(没有主体,只有话语的阐述)强加给我们。对认知实践的叙述揭示出这样的主体:他们既不完全独立于其认知共同体中的其他人,也不完全由这些共同体来决定。他们反而是相互依赖的。正是主体发挥认知能力进行观察和推理的互动,以允许继续探索或研究的方式把这些过程稳定下来。

承认社会的定位性,因而,承认单个认识主体的条件性,所带来的问题是,似乎迫使我们在相对主义,或者,证明一个人在不同社会定位中的认识优势之间,作出选择。社会学家欣然接受相对主义,而哲学家不仅乐意接受西方科学的优势,而且赞成科学理论的某个(至今还是潜在的)集合,具有独特的优势——也就是说,赞成一元论。我希望拒绝这种选择,我把这看成是由前一章考察的那些混淆引起的。从个人主义的角度来看,非绝对主义似乎确实意味着怎么都行——是相对主义的保护伞。这是因为,只承认原则上对独立的个体有约束力的规则,除此之外,不承认任何约束。[15]然而,从非个人主义的观点来看,非绝对主义不必还原为个人希望相信的任何事情。约束可能有各种类型,这样,有人会说,知识是相对于给定的一组约束的,或者,是相对于特定语境的。然后,有人就会发问:哪种约束或语境更适合于运用知识的概念来表明的那些区分(参见第六章)。目前,指出下面这点足够了:在相关意义上的知识归因,必须包括承认产生知识的主体具有社会的(即相互依赖的)特征。

知道什么

在所讨论的第三种用法中,“知识”是指内容,无论是表征的积累,还是技能,即做事方式的积累。[16]在第三种含义中,用敬语“知识”所表明的区分是,在成功的内容和不成功的内容之间作出的一种区分。表征的内容是能够被存储的——以语言或图像的形式,存储在文件里、存储器中——也是可传递的。实践知识的内容,当可编码时,有时可以通过文件来存储和传递,但也可以通过身体来存储和演示。有人可能认为,实践知识属于知识生产实践,但在许多事例中,科学家小组试图达到的是一种方法:产生特定效果的一种方式。一个实践方案,即如何产生特定效果的知识,在这些情况下,是所期望的知识生产实践的结果。

如何理解成功的内容呢?消除歧义的表格(第四章中的表3)显示了社会学家和哲学家之间的差异。[17]在社会学家的用法中,重要的是表征与它的使用者之间的关系:成功的内容是共同体公认的内容。凡是社会学家研究的共同体称为知识的东西,他们都很乐意称为知识。所谓知识,是该共同体以特定方式所使用的内容。在哲学家的用法中,重要的是表征内容与表征的意向对象之间的关系。就哲学家而言,在任何特定共同体当作的知识和真正的知识之间,在每个人接受或相信的东西和真相之间,存在着一种概念上的区分。作为内容的知识首先是一种真理或真理的集合。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吗?还是有可能在第三种含义中,以能够整合社会和认知的方式,来理解知识呢?

对哲学家来说,“知识”的意义包含内容的真实性,这似乎差不多是常识。例如,菲利普·基切尔抱怨说,我们有一个非常有用的术语集合,用来评价关于自然世界的所谓断言:是真的,还是假的。为什么为了不太精确和更主观的评价维度就要放弃这些呢?他说,当基因工程师成功地把一个基因插入到细菌质粒中时,确实是因为,他或她用来描述所作所为的命题,包括关于基因的分子结构的命题,是真的。而且,在经典符合论意义上是真的:恰好像科学家所描述的那样,存在着一些东西,而存在的这些东西,具有赋予它们的属性,说明了她在操纵基因、原子等时的成功。我们自产(homegrown)的真理概念确实很好,也不必取代。我将赞成,我们确实有自产的真理概念,在我们大多数人通常用到它的那些语境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我将强调它的自产性。我们知道,认为诸如“猫在屋顶上”之类的命题是真的还是假的是什么意思,我们也知道,如何确定它们是否为真。但是,当我们把这个符合概念扩展到,不是很容易确定,符合有关事实(一般说来,是意向对象)的句子、命题或陈述(一般说来,是表征性的内容)时,我们就遇到了问题。虽然科学中的实践知识,并不提出多于通常的实践知识提出的那些问题的哲学问题。[18]但表征的知识是另外一回事。南希·卡特赖特和伊恩·哈金(IanHacking)提供了由科学中特定类型的表征内容所提出的问题的事例。

南希·卡特赖特认为,物理定律在严格意义上理解的话是假的。[19]为了使诸如斯涅尔定律或波义耳定律成为真的,必须把无限多的限定条款,卡特赖特称之为其他条件均相同的条款,增加到该定律的表述中。这些条款包括,在斯涅尔定律的情况下,规定介质完全是各向同性的条款,或者,在波义耳定律的情况下,局限于理想气体的条款,还有其他条款:进一步局限于,使这些定律严格说来为真的那类现象。然而,这么做,摧毁了这些定律的说明价值:不能再用它们来说明,在各向异性的介质和非理想气体的真实世界中的现象。因此,与事实相符,并不能说明定律的成功,或者,对我们有用的那个方面的成功。基因工程师,如果完全运用类似于定律的陈述,将会描述,她所需要的关于基因和表型性状关系的命题,严格地讲,是假的,或者,是不可确定的,同样的方式,关于性状的某些事实和关于基因的某些个别事实,则是可确定的。不管所讨论的性状是某种蛋白质的氨基酸序列,还是更高层次的性状,这种观点都成立。但我们应该否认她对知识地位的那些描述,这点还不明确。它们是,如何表征所谓的根本现象。这些表征,在达到它们打算的目标时,是极其成功的——指导我们与玻璃瓶和盘子里的某些杂乱的组织进行相互作用,以便形成我们想要的东西。的确,在基因工程师的实践中,它们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它们不一定完全是真的,它们只需要与相互作用的物质足够相符合,使得工程师能成功地把基因注入质粒中。

伊恩·哈金提供了另一种事例。[20]在一篇关于他称之为统计推理风格的文章中,他对比了两类语句,从表面上看,是相同的:“此刻,这个房间里有30人”与“1800年,巴黎的人口是N”(这里,N是一个数万或数十万的数字)。对于第一个语句来讲,确实有一个相符合的事实,使得该语句在表达时为真或为假。在第二个语句中,这样的事实根本不可能先于计算人口的方法而出现。因为定居可能是一个社会范畴或法律范畴,因为城市的范围是社会和法律建构的,因为无论是否要求定居,巴黎的实际人口数量,都会随着完成一种计数的必要时间的变化而变化,所以,这个语句的适当性,不是它与某个事先存在的事实相符合。它的适当性,是根据证实这类语句的公认程序所确立的那个语句(命题、陈述)的结果。这些过程包括或预先假定,定居的标准、设定城市边界的方法,以及处理人口流量的策略。这里,内容的成功不仅依赖于内容与意向对象的关系,而且依赖于遵守用来产生内容的那些程序。哈金说,如果没有这些程序,没有现代统计学的发展与成就,就没有相关事实,该语句也不可能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这样的提法,使得好像事实似乎是伪造的。提出这种观点的另一种方式是,把关于巴黎人口的语句看成是不明确的,有多少可能的程序,就有多少可能的含义。于是,存在着许多可能的相关事实,而问题在于,确定在这些事实中哪一个事实是值得知道的。这是在选择程序和标准的过程中来确定的。有两个问题迫使做出选择和决定。第一,探究的问题本身是以社会的方式形成的实体:关于定居标准和城市边界的决定,是社会的决定,不是发现先前未知的事实。第二,在其稳定的时期内,确定这个问题,是不可能的。从微观上讲,出生和死亡,迁入和迁出,都会发生变化,从宏观上讲,人口有增、有降,或者,保持稳定,在没有比数人头更有力的度量方法时,这本身是无法加以确定的。这要求发展一种计数技术——例如,抽样技术——这种技术将会产生一个数量N,非常接近生活在巴黎(和满足指定入住标准)的人口数量上下浮动的实际范围,从而评估巴黎基础建设的需求情况,或者,致力于要求对人口规模作出某种评估的其他任务。[21]

在卡特赖特的事例中,物理学定律的作用和由此而来的效用,是这样的:如果不丧失它们的效用,那么,它们不可能在直接意义上符合物理世界中的单个事实或事实集合。这种效用在于,涵盖在类似的原理起作用的范围内的相关现象,但这个范围的代价是,表述理想的和未实现的原理,而不是实际情境的原理。数学定律的精确性,掩盖了它们的确确实实的不精确性。严格说来,定律不仅是假的,而且,它们在为假的版本中,比在有无穷多的条件但却为真的版本中,更有用。在哈金的事例中,存在着不断变化的现象,这样,在描述是适当的期限内,它恰好只是短暂地与它的对象相符合,如果有过的话。我们必须发明一种思维方式,来适应这种计量方法提出的挑战。此外,为了获得足以达到所追求目标的描述,所应用的任何一种方法,都包含一个约定性的要素。对巴黎人口的统计表征,将包含系统地彼此相关的要素,在这些要素中,有些是规定的(例如,对“居民”的定义),有些在给定的具体计量体系中是真实的。相对于“事实”而言,但不是相对于城市官员的需求而言,这些规定可以是任意的。它们使得一个清晰的真理集合,在这个计量体系中,是可获得的。遭到拒绝的另一些规定,当与这个清晰的集合相矛盾时,并不是为假,而是与进行计数的具体需求不匹配。

在这两类事例中,真理是对竞争者之所以成功所凭借根据的不正确的描述,而错误则是对其之所以不成功所凭借根据的不正确描述。应该注意的是,这两个例子都没有关注对不可观察实体的假定,比如,基本粒子,这引起了关于科学真理的可能性的大部分争论。理想化,比如,定律,与可观察量具有不同的关系。这两个例子也证实了另一个特征:对于评价科学内容来言,成为“真的”或成为“假的”,都不是令人满意的方法。我们所说的科学知识,不是由独立的个别命题或断言组成的。个别的表征,从与它们相关的更大体系的表征网络中,获得它们的意义。斯涅尔定律,如果不是表征网络的一部分——在这个网络中,有些是在特殊介质中对折射角的特定测量,另一些是光学理论中的更高层次的定律——那么,严格来讲,就是错误的,这将是至关紧要的。整个网络能正确地理解光,但作为符合的真理并不是这个网络的某些要素所要求的。即使作为与世界的特征相符合的真理,也不是这些事例所要求的,我们不会由于这个原因,否认斯涅尔定律或适当构想的对巴黎人口的估计算作是知识,我们也不会否认,在与现有目标所要求的程度相符合的意义上,存在着确定它们是适当的标准。于是,作为符合的真理,似乎并没有表达在谈论科学知识时意指的那种成功。

用“真的”或“假的”作为评价的主要维度,带来的进一步问题是,它们把候选的表征局限于可能是真的或假的这些类型的东西——像命题或断言那样的语言实体。但是,许多科学知识包含在图像中、图表中,尤其是,还包含在由各种成像技术所产生的影像中。[22]“真的”或“假的”这些困难,不利于把科学知识当作是真的或假的内容。因为命题或断言是在范式的意义上为真或为假,所以,可能的替代选择,要么把内容,而不是命题集合,当作是重要的,要么提出,对避免陷入刚才概述的那些陷阱的适当性或真理作出叙述。在最近的科学哲学中,前一种策略已经被理论的模型论——也就是说,这样的观点:一种现象的科学理论,最好被理解为是该现象的模型,而不是关于该现象的命题集合——的支持者所采纳。有许多不同的理由促进了模型论(不要与逻辑学中的模型论相混淆)的发展。[23]例如,弗雷德·苏佩(Fred Suppe)认为,这更好地捕捉到在科学中赋予理论的实际用法。约翰·贝蒂赞成这种观点,因为旧的公理理论致使排除某些被认为是正确的科学理论(比如,进化论)。罗纳德·基尔拥护模型进路,因为它与科学知识的认知科学进路更一致。这条进路把理论当作模型或模型簇。然而,关于模型是什么,有一些相当不同的概念,范围从数学实体(即一组方程式)到二维、三维或四维的视觉表征。作为处理科学的这些概念的共同之处是,拒斥这种标准的观点:理论是命题的集合,作为被条理化的公理体系,这些体系构成了对某个领域(例如,物理世界,或生物世界,或与这些领域广泛相应的各个方面)的综合叙述。

根据这种标准的观点,理论的适当性是相应于构成该理论的单个命题的真理问题。相比之下,模型既不为真,也不为假。反而它的结构,或者,它的要素的子集的结构,可能与世界中的某个结构相一致。这种同构允许把模型的关系、结构和过程映射到世界的某个部分。同构只是一个模型与世界某个部分之间可能的关系之一。同态是另一种关系。尽管“同构”关系和“同态”关系是指两个要素集合的构成之间的一一对应关系,但许多不同的模型都能与相同的现象同构或同态,取决于如何剖析这个现象。在解决方案的不同层次(组织、分子、原子、基因组、基因型、等位基因),或者,从不同的观点(结构、功能)来看,一种现象是由不同的构成集合组成的,因而有不同的结构,以此为背景确定模型的同构或同态。这种同构与同态的多对一(多对多)的特征,允许把多种不可整合的模型算作成功的内容,使它们成为比真理或谬误更灵活的评价手段。

还有另外一个理由把理论认作是模型。通常,研究项目不是由一个明确的理论来引导,而是由对研究领域内的事件如何相关的一种感觉来引导。这种感觉在一般情况下依然表达不清,只在对特定实例的具体叙述中才能被拥有或被表达。我把这样一种感觉称为一种说明模型,因为它起到了如何建构说明一个领域内的具体现象的模型或框架的作用。[24]例如,在行为内分泌学中,不同类型的行为模式,归因于生物体在关键发育期分泌的荷尔蒙。根本没有明确的一般理论,而是存在着把不同的行为与不同的荷尔蒙水平联系起来的许多研究。然而,其中的每一项研究,都因类似于其他的研究而获得意义。这好像是研究者使用了具有类似表现方式的一类系统的一般图像,而没有阐述能够评价为真或为假的一般理论。尽管如此,这样一个理论作为一种图像,是研究中的关键要素,决定了研究者考察和思考所研究系统的方式、他们提出的问题和他们设计的实验。于是,说明模型也是科学的内容:科学内容可以既值得命名为“理论”,也值得像可能应得的敬语“知识”一样受到审查。

其他科学哲学家已经鉴别了许多其他理论语境,对于表达在这些语境中产生的知识来说,非命题内容是至关重要的。1990年,科学哲学协会的论坛集中关注非命题内容在生物学中的作用。迈克尔·鲁斯(Michael Ruse)认为,休厄尔·赖特(Sewall Wright)的适应性景观(adaptive landscape)的图解是赖特的进化论的“动态平衡说”(shifting balance)的一个基本部分: 如此的基本,以至于“如果没有它们,科学就无法进行”。[25]詹姆斯·格里塞默(James Griesemer)认为,物质模型(无论是三维结构,还是二维图解)在知识建构中发挥了多种作用——被认为是所研究的物质现象的替代者,像陈述生成器(statement generators)一样,但也被认为是概念变化的障碍。[26]威廉·威姆萨特(William Wimsatt)认为,图像在许多案例中提供了“最自然的、经济的和富有推理成效的数据表征”。[27]基尔也强调视觉的、非语言的表征在科学理论的表达与接受中的作用。[28]观念的非命题表达必须由我们的理论概念来提供。

上述讨论中混合着两个议题。一个议题是,是否存在着把成功归因于能够充当真理替代者的内容的模式。另一个议题是,科学理论或科学内容通常是否或应当被认为是模型。在任何科学内容都是非语言的程度上,它的成功必须在与真理维度不同的某个维度上是可评价的。反过来,如果存在着归因于成功的各种方式,不要求命题的真理概念或语言的真理概念,那么,认为理论是模型或是包含了非命题内容的障碍就会被消除。存在着替代为真或为假的作为成功的适当维度吗?我们已经拥有了命名表征成功的许多替代表达。同构、同态和真理,还有近似、符合和相似都是代表或表示成功的种类。作为更普遍、更包容的概念,我提出“构型”(conformation)术语:我已经在表述内容成功的上述段落中使用过的一个术语。这个术语,以比确实“为真”偏见更少和问题更少的方式,表达了某种内容——一种表征——和内容的对象之间所具有的关系。它能够应用于定律和不完全为真但能捕获到我们感兴趣的诸关系的统计学断言。它能够应用于语言实体和非语言实体。而且,它容易接受社会学家理解的成功:在某种程度上,对真理的大部分理解都是不成功的。最后,作为内容与对象之间的一种关系,它能够被用来表达有资格作为知识的内容而不是意见的方面,因为它把成功视为至少某种内容与区别于该内容的某个对象或对象集合之间的部分关系。因此,“构型”能够充当内容在认识论上成功的一般术语。

构型相当于什么呢?这个概念如何能使使用者避免鉴别为真或为假的问题呢?在考虑地图时,能找到对这种担心的一个好的回答。[29]一张地图是对某个特定地形的表征:地图的要素与地形的要素相符合——例如,颜色相当于高度,点相当于城镇,线相当于道路。地形的要素在地图中表征什么依赖于它的用途:经济地理学家的地图表征指定地形区域内的资源或经济活动的类型;徒步旅行者的地图表征高度、斜坡和距离;政治地理学家的地图有国界和国界线的交替或管治形式。地图的适当性标准之一是,感兴趣的要素之间的感兴趣的关系的相关维度,在表征中,维持了它们在地形中的原状。假如距离是感兴趣的关系,关注A、B和C之间的距离,从A到B的距离是从A到C距离的两倍,那么,映射约定或该地图的用语应该能表征这个比例,但是,如果对生物量的相关数量感兴趣,那么,这就是该地图的用语应当能表达的。关于映射时的表征用语有很多约定,但约定一旦被固定下来,比如说,指定颜色代表植被类型,而非经济活动,那么,(在表征用语和设计表征服务的目标的范围内)地形本身的特征决定地图是适当的还是不适当的。

地图使我们知道可能存在符合程度、构型程度。需要多大程度的构型,以及取决于地图的哪些目标。一旦明确这些问题,符合的成败就取决于地形。最佳符合的地图不可能是最清晰的。因为那是复制所映射的地形,所以,将是无用的。地图一定是部分的表征;否则,就不能成为地图。无论是分配援助或警力、计划灌溉系统,还是穿越一座山脉,最好的地图是能使用户最好地达到其目标的地图。即便目标是穿过一座山脉,不同的地图也将适合于不同的行程。一个人可能会突出最快的路线;另一个人可能会突出风景最优美的路线。哪一条路线更好,取决于人们希望如何和为何要穿过这座山脉。每张地图都构成了对所映射地形的具体方面的理解。每张地图都是复杂的知识生产实践的产物。对于知识生产实践的其他产物而言——也就是说,对于科学知识而言,地图是一种好的模型吗?

地图在某种程度上和在某些方面与它的对象相符合或相一致。我提议把构型看成是一个认识论上成功的概念家族的总称:包括真理,还有同构、同态、相似、符合、结盟等这些概念。在通常承认有程度差异和要求对各方面作出说明的评价范畴中,经典的真理是一个极限的概念。真理是程度差异和各方面都消失的情形。这条进路避免了幼稚的二元评价,从而避免了归因于为真或为假的问题之一。同构或同态能够通过许多方式来达到。许多不同的表征,对于指定的自然过程来说将会是同构的(或者,进行必要的变通后,是同态的),恰好因为,该过程的诸要素的不同结合,将会构成要求具有的构型集合。因此,不仅就它们的同构而言,而且就评价者对该过程的兴趣而言,都必须对替代的同构表征或同态表征作出评价。像定律那样的理想化,严格来讲,并不为真,因为不存在它们恰好精确地表征的一个特定情境,但是,它们与这个理想化的现象范围相一致,就跟地图与其地形相一致的方式一样。像地图一样,它们是有用的,只是因为它们没有表征任何具体情境,而不是使一个特征凸显为是类似情境的家族共有的特征,尤其是因为它们使一个特征凸显为是定律的使用者感兴趣的特征。构型允许沿着一个连续统或几个连续统对表征进行排序,而不是像为真—为假的二分所做的那样,把它们划分成两个相互排斥的类,不管它们多么适合我们的目的。(www.xing528.com)

构型也比为真或为假更适合用来表述,像一个理论或模型之类的复杂内容是成功表征的那些方式。复杂的内容,比如,光学理论或大城市人口的统计表征,可能包含某种约定的内容,也就是说,有些内容,严格来说,是错误的,但与其对象相符合,像地图与地形相符合一样,而有些内容,严格来讲,在给定一组约定条件下,是正确的。同样,内容可以是复杂的,由于有些部分是命题内容,有些部分是可视内容或素材内容。我们经常希望说,构成知识的整体——例如,光学理论、狭义相对论或综合进化论——是复杂的。它是相一致的,即使它的构成分量是在不同方面和不同程度上相一致。它的构成分量严格来讲并非全部都为真,但是,只要整体在这个意义上与它的对象相一致,它就构成了知识。

在上述对模型的讨论中嵌入的第二个议题是,是否最好把科学理论理解为模型,而不是理解为命题集合。在这个讨论中,算作模型的是一个相当异类的聚合体:方程组、结构的规范、视觉表征、心理映射、图解、静态的三维对象,比如,用金属丝和塑料制作的DNA分子结构模型,或者,并入变化或运动的四维模型。不同的哲学家在他们的演示中强调不同类型的模型。正如上述讨论的那样,地图是一种模型,而且,适用于地图的评价议题,同样也强有力地适用于一般模型。世界的任何部分的要素都位于与许多其他要素的许多关系之中。像地图一样,模型也是在这些关系之间进行选择,把选择的结果描述为是一个一致的相互关联的集合。像诸地图一样,许多模型都可能同构于世界的某个部分,只要这些模型中的诸要素之间具有的相互关系,与世界的这一部分中的诸要素的某个集合之间具有的相互关系一样。因此,一个模型的选择不仅反映了它(或者,它的诸要素的一个子集)与世界的一部分同构,而且反映了这些关系是从模型使用者感兴趣的某些关系中挑选出来的。它必须以促进其模型使用者寻找与创立模型的领域进行互动的方式来表征这个世界。最后,像地图一样,模型必定在多种范畴中被分类为不同等级的适当性,而不是被分类为单个二元组范畴。

在以前的出版物中,我用模型的这些特征作为理由,来接受理论是模型,或者,被正确地分析为是模型的观点。[30]我现在觉得,这好像很受限制。我认为,我们反而应当把模型看成是科学中的一种表征和通常提出的那些理论中的一种形式。[31]看出理论如何像模型,能帮助我们理解科学知识的各个方面。只要不否认理论可以是命题的,它就可以更富有成效地把模型的一些吸引人的方面转化成理论的命题表征。例如,我们可能认为,命题只在下列情况下才能与它们的意向对象相一致:在我们能够成功地开展有关对象方案的命题要素与对象要素之间,能进行足够的校准。

就科学知识是对其意向对象的构型而言,把科学知识看成是可评价(表征)内容,使我们有可能把社会学家关于成功的含义和哲学家关于成功的含义融合起来。社会学家把知识看成是共同体所接受的知识。这种接受的标志是使用。理论和模型,只有在充分地符合,能使使用者与其领域进行成功互动时,才能在一个科学共同体和支持该共同体的协会中被视为知识。这就是为什么哲学家回避成功只在于可接受性这一观念的原因所在。由此联想到的令人苦恼的图像是,断定群体的智商差异是可遗传的,因为倘若这是正确的话,那么将会证明,切断为早教研究提供基金是正当的,或者,证明把癌症研究只限于基因而非环境因素是正当的,因为基因因素更容易处理,或者,因为基因进路与当代工业利益更匹配。[32]成功不可能只是使用者希望理论是正确的问题,或者,希望能够表现的好像理论的所谓结果为真的问题。如果它们是为真,那么,实在最终将会作出反击。无论如何,假设成功与使用者的利益无关,恰好是毫无结果的。表征用语必须能够与被表征对象进行成功的互动。用语的选择和必须符合表征对象的程度与诸方面的选择是一项社会选择:是在进行探索的共同体中集体赞成诸目标的一个问题。在这种意义上,共同体确定什么算作是知识。我们通过理论和模型有能力使我们对相关表征领域的追求,所付出的努力是成功的,来评价理论与模型的适当性。

社会学家或文化分析者有时被解读为是,好像他或她正在拥护的观点是:任何一个表征的成功都是一个协商的问题,对象是通过诸建构表征并说服他人接受它们来建构的。不过,例如,拉图尔在谈论TRF的建构或炭疽杆菌的建构时,是在谈论能被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并且具有物质效果的物质。有所争论的是,如何刻画这些物质。建构不是从整块布料来加工制作。拉图尔抵制这样的断言:作为在巴斯德实验室里操纵的炭疽杆菌,带有希望在实验里发现的特性存在于野外。但毫无疑问,在实验室里,能够控制其毒性的杆菌是一个真实的对象。[33]甚至福柯式的对象也独立于具有的表征。在一种话语中的表征能否成功地挑选出探索对象的各个方面,取决于能否促使这些方面通过该话语来关注或建构。福柯式的话语没有凭空创造对象或对象域,但突出了对象和过程的某些方面,或者,对象集合和过程集合的某些方面,而这个(些)对象和过程,与这些要素参与的实验方面的某一组利益相关。[34]尽管对指定现象的观察可能是社会的,正确表征该现象的指定测量的结论,也可能是通过社会方式达到的,但所得出的结论是,该现象是(或不是)在精选的用语所选择的程度上和在这个方面得到表征。这并不是一个选择的问题。如果根本没有构型,没有相符合,那么,我们在大山里和实验室里就会迷失方向。

某些哲学家对这一切的答复是,真理是像构型一样灵活的概念,我们能够谈论不同程度的真理,并区分有用的真理与无用的真理。他们甚至可能认为,我们能够根据真理或谬误来谈论视觉表征。当为真是表明内容的认识论成功的公认方式时,另一些哲学家可能不喜欢引进一个新术语。这些哲学家可能会拥护对真理的紧缩(deflationary)分析,并提议说,等级和效用可能取决于表征,而不是取决于对表征的评价。只要在确定什么算作是科学知识时,保留不同程度和(因而带来的社会互动的)诸方面的作用,我就不会反对这些进路。然而,正是坚持做出这种替代分析的困难,激发我提出替代方案:在普遍成功的构型范畴里,存在着一系列成功的术语或关系,包括但不只限于为真或为假。在这个普遍的范畴里所要求的具体成功类型,取决于内容(无论它是一个单称陈述、一个抽象的物理原理、一种统计断言、一个图解、一种模式,一个方程,等等)的诸特征。

这一部分的目的是,以对社会学家和哲学家的概念的诸要素保持开放态度的方式,在内容意义上对科学知识作出叙述。成为讨论焦点的成功,是确保命名为“知识”的内容的成功。这不同于在科学实在论的讨论中经常诉诸的科学的成功。科学的成功在于,成功地预言自然现象和与自然现象进行成功的互动,并且,把科学探索的结果认为是人类能力增强的结果:有能力把运载工具发送到月球或其他星球,有能力控制种子的储备,有能力进行几乎是瞬间的远距离通讯。科学实在论者认为,只有使这些技艺成为可能的理论在字面上为真,才能说明利用这些理论的活动的成功。工具主义者认为,科学的成功只要求,在履行利用理论的活动时,所使用的理论具有经验的适当性。构型并不表达科学的成功,而是表达声称为知识的内容的成功。科学实在论与反实在论之间的争论,在某种程度上是关于科学目标的争论。为反实在论辩护的范·弗拉森指出,科学的目标只在于经验的适当性,当它达到经验的适当性时,就是成功的。实在论者认为,科学的关键在于提供对宇宙结构的洞察。工具主义者认为,科学的关键在于,能够对自然过程作出成功的预言和控制。这种差异能够在构型的标题下表达出来。对于科学实在论者而言,要求构型达到的程度是,一个理论的理论内容与实际潜在的结构与过程相一致。对于关于理论的工具主义者或反实在论者而言,只有观察内容,才必须与可观察的现象相一致。[35]

结论

在前一章中,我区分了在经验导向的社会学家和概念导向的哲学家之间的争论中,混为一谈的知识的三种不同含义。我们能够把它们称为是知识的形态。“知识”能够意指知识生产实践;归因于满足某些条件的某人的一种状态(比如,在表征和表征对象之间,保持一组恰当的关系);或者,一种内容:以各种方式所表达的、所知道的东西。社会学家和他们的哲学反对者各自的关注,都以不同方式与这些不同形态相关。这两个阵营之间的部分沟通性僵局,是根据一种相关形态批评另一种相关形态的观点造成的,或者,对根据一种相关形态批评另一种相关形态的观点作出回应造成的。本章,我对知识归属的这些要素提供了一种替代的叙述,包括知识生产实践或辩护的语境性、声称知道的行动者的相互依赖性、透过构型概念和内容概念的多样性。这些叙述把哲学家重视的这些区分转移到社会学家研究的经验领域。在摆脱了使第一节讨论的观点陷入困境的二分之后,这些叙述表明,理性和社会,在一些方面绑定在一起,而在另一些方面彼此开放。社会不是玷污,而是确证知识中的要素。

重要的是意识到,社会性的论点不否认个人在知识建构中的重要性。当然,伽利略、牛顿、达尔文和爱因斯坦都是具有超常智力的人,但是,使他们的辉煌想法成为知识的是,批评接受的过程。他们的想法的命运与具有同等智力的有争议的思想家弗洛伊德的那些想法相比,证明了这一点。作为不同于信念形成(一种生成过程)的知识建构的(辩护)活动,是互动中的个人的活动,与他人的某些(批评与回应的)关系中的个人活动。个人的认知能力是产生想法的充分必要条件,但是,想法或信念的产生不同于知识生产,这包括确证的过程,也包括产生的过程。把认知的能动作用叙述为需要相互依赖性意味着,个人,在他们与认知共同体中的其他人进行批评互动的意义上,才能知道。确证的语境约束特征和把认知行动者刻画为相互依赖的,不否认个人在知识建构中的重要性。这确实意味着,把知识归因于他们,就是赋予他们与其认知共同体的某种关系,还有与对象和内容的某种关系。像知识的其他根据一样,社会也是错误的一个来源。因此,说认知实践的社会方面是区分知识和意见的部分根据,还没有表明为何会这样。这是下一章的任务。

[1]Lynch and Edgerton 1988.

[2]Amann and Knorr-Cetina 1990.

[3]Grandy 1992a,198.

[4]可再生性(reproducibility)条件,包括针对不同的仪器,不同的观察者,都具有稳定性,这预示着,甚至比可重复性具有更强的联盟。参见Cartwright 1991。

[5]Latour 1988.

[6]Collins 1983,1991.

[7]Solomon 1994a.关于对这个时期的不同解释,参见Grandy 2000。

[8]拉图尔(1999)强调说,p的地位,也能够从一种肯定,返回到一种属性,也就是说,从“p”到“对我(或S)来说,它似乎是p”。这是他提出的“稳定化梯度”(stabilization gradient)观点(的一部分)。

[9]这是约瑟夫·劳斯(Joseph Rouse 1987)和杰罗姆·莱文兹(Jerome Ravetz 1971)作为标准化所讨论的认识论维度:达到一种实践的目标,能使结果从一个实验室转移到另一个实验室,从实验室转移到外部世界。

[10]这都不是否认,理论的考虑在选择、报告和描述观察和实验结果时发挥了作用。关于理论在观察中发挥作用的一个好的叙述,参见Hesse 1980。我认为,米里亚姆·所罗门在确定科学家把哪些观察赋予证据地位时,对心理的显著作用的观察强化了这种观点。而且,所描述的参与观察的社会互动,也可能包括把理论的考虑应用于数据的稳定化。我们认为,与推论的结论相比,观察与所观察物之间有更为直接的因果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倾向于把更高程度的认识特权扩展到观察。虽然推论和观察都是间接的,但是,推断或推理的自由度,大于观察的自由度。

[11]埃里克·雷克(Eric Reck)质问,这种可表达性要求,是否排除了对“意会知识”条目的批评——例如,必须就这样把液体倒入烧瓶。经过再三考虑之后,似乎能够使这种意会知识的某个方面成为明言的(正如我刚才所做的那样),而其余部分,通过演示受到批评——例如,一个人从另一个人手里接过烧瓶,然后说,倒吧,“就这么做”。

[12]Cohen 1987;Annis 1978.

[13]Kaplan 1994.

[14]虽然有可能抽象出一组陈述,充当对一种断言的异议作出回应,并把它们看成是一种论证,而且,进一步从论证集合中抽象出有效性的模式(然后是原理),但这些模式依赖于抽象出它们的互动的话语语境。史蒂夫·唐斯(SteveDownes,1993)把未能观察到这种区分看成是运用自然化的科学哲学的认知科学进路的哲学家的主要失败之一。

[15]有时,关注相对主义听起来好像是,从认知上来看,个人是不值得相信的。这支持了把认识论者的漫画,不适当地描绘为是自封的认识的警察部队(epistemic police force)。我认为,更确切地说这种关注是,把相对主义视作一种结果的知识理论,未能捕获到它打算赋予其含义的那种区分。

[16]这部分得益于丽莎·加内特(Lisa Gannet)和李春阳(Chunghyoung Lee)对早期草稿的评论。

[17]也参见Rediehs 1998。

[18]赖尔(Ryle 1946)对实践知识的讨论经常被人引用。

[19]Cartwright 1983.

[20]Hacking 1992b.

[21]确实,这个例子有助于关注科学探索的一个重要特征:它不是在于确立孤立的事实,而在于确立模式、关系和规律性。巴黎(或者,任何更大的政治实体)的人口本身,并不令人感兴趣,而令人感兴趣的,是与其他此类数量的关系。绝对的数量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在它与通过对类似实体的相同的计数实践所得到的类似的数量之间的比较:里昂、马赛等是一种比较;罗马、伦敦、布鲁塞尔是另一种比较。统计最终是有关比率、比例、频率和分布,有关可比较的信息,而不是有关无条件的或绝对的信息。

[22]参见Giere 1988,1999。

[23]在对某个版本的语义理论的拥护者中有:贝蒂(Beatty1981,1987);基尔(Giere 1988);格兰迪(Grandy 1992b);劳埃德(Lloyd 1994);苏佩(Suppe 1977);范·弗拉森(van Fraassen 1980)。

[24]Longino1990.

[25]Ruse 1991,73.

[26]Griesemer 1991.

[27]Wimsatt 1991,112.

[28]Giere 1999,尤其是第118—146页。

[29]也参见罗纳德·基尔(Ronald Giere 1999)对地图的讨论。基尔将他的讨论用于表述他的视角实在论(perspectival realism),不过,我们两人都强调,用很一般的概念,比如表征,来指科学知识的内容,也强调这种内容的许多形式“为真”的不恰当性。

[30]Longino 1993,1994.

[31]关于这一点,我(后来)一直追随阿钦斯坦(Achinstein 1968)的观点。

[32]正是这个图像促使社会学家的批评者指出,我们不能把引力设置为零,只是因为我们不希望在走下山崖时掉下来。这样的批评没有击中要害。毕竟,如果希望事情就是这么回事,那么,牺牲科学为代价就完全没什么意义。社会学家会有更大的说明问题。

[33]拉图尔强调了这种观点(1999,尤其是第145—173页)。

[34]福柯的一些读者似乎认为,话语把它的对象带回到存在,类似于小说作品把它的对象带回到存在一样。确实,一旦一部小说的世界被创造出来,就能对其对象作出为真或为假的断言。这是作家谈论发现关于小说的事实的一个理由,也是如果一个学生搞错了堂吉诃德在西班牙的出生年代或地点,为什么文学教师会为文章减分的原因。但是,福柯试图理解的话语要求存在着真实的东西,在某种意义与探索的对象相符合。他所强调的是,任何话语都是有偏见的,对任何话语的兴趣都是相对的。话语具体阐明了哪些语句会为真或为假和如何加以确定,但另一方面,正是独立于语句的对象或实在的特征,才能决定对于任何合格的语句来说,它是为真还是为假,而不是相反。权力和知识的关系要求,对象是什么与我们说它们是什么无关。然而,具体阐明它们是什么,是在说关于它们的某个方面,而且,所说的内容总是话语机制的一部分,不能被理解为或评价为是语境无关的实体。哈金(Hacking1995)注意到,以社会方式所建构的范畴的循环效应,是社会现象的产物,不过,这些现象的真实性并不亚于非社会的现象。

[35]这里值得牢记,关于科学理论的工具主义者或反实在论者不是(或不一定是)理想主义者。工具主义者必须假定,他或她拥有理论的观察内容,对于任何实在来说,都为真或都成立。因此,关于科学实在论争论的任何解决方案都不能回避形而上学的实在论问题。参见瑞迪斯(Rediehs 1998)。据了解,科学实在论者和反实在论者关于在多大程度上扩展科学知识,持有不同的观点。下一章进一步讨论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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