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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受贿300万元:D疆十亿反腐案成功结束

时间:2023-07-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截至公告之日,D疆公司处理了涉嫌腐败和渎职的员工45人,其中涉及供应链腐败的有26人,销售、行政、售后和工厂人员19人。2020年5月,“反腐风暴”有了最新进展。D疆公司的两任采购经理,通过内外勾连,利用采购权力之便向供应商收回扣300余万元。直到案发时,案涉采购额高达7500余万元。吕某先后多次向该供应商下单,采购额从每年30余万元升至每年3000余万元。2019年1月10日,另一涉案人伊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两人受贿300万元:D疆十亿反腐案成功结束

【案情简介】2020年1月17日《经济观察报》报道,深圳D疆创新科技公司(以下简称“D疆公司”)公告了公司供应链贪腐事件。D疆公司通过内部邮件给全体员工发布一则反腐败公告称,2018年公司管理改革,意外发现在供应商引入决策链条中的研发人员、采购人员、品控人员存在大量的腐败行为,2018年由于供应链贪腐导致平均采购价格超过合理水平20%以上,保守估计造成1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公司其他体系中,也存在销售、行政、售后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和流程漏洞腐败。截至公告之日,D疆公司处理了涉嫌腐败和渎职的员工45人,其中涉及供应链腐败的有26人,销售、行政、售后和工厂人员19人。45人中已有16人被移交司法处理,29人被开除。

2020年5月,“反腐风暴”有了最新进展。D疆公司的两任采购经理,通过内外勾连,利用采购权力之便向供应商收回扣300余万元。直到案发时,案涉采购额高达7500余万元。由于公司采购端腐败,导致不少低价物料以高于市场合理价格水平2倍至3倍的价格向D疆公司出售。5月19日,审判机构公布了公司两任采购经理的贪腐细节,贪腐长达两年,涉案人原采购经理伊某和吕某。伊某曾向供应商按照采购额的5%索要好处费,好处费通过原公司员工“宿某”个人银行账号转款给伊某个人银行账户。经查,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间,共转账3 626 788元。吕某利用其在采购部的职务便利,使供应商销售额从原来平均每月21.5万元飙升至每月364.8万元。吕某先后多次向该供应商下单,采购额从每年30余万元升至每年3000余万元。吕某在获悉公司内部调查后,于2018年8月底主动提出了离职,意图逃脱惩处。不久,公司法务部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12月26日,吕某在深圳被抓获。2019年1月10日,另一涉案人伊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最终,两人都获得相应的处罚,由于获得D疆公司的谅解,伊某部分退赃并得到了轻判。

【案例点评】(1)D疆公司腐败案例说明,企业供应链领域的腐败具有代表性。仅仅是2018年一个年度,该公司供应链腐败就导致了10亿元的损失。近年来,不仅是D疆公司,滴滴、美团、华为等科技企业,都被报道过反腐事件,内部腐败似乎难以遏止。D疆公司在公告里列举了研发、采购员工进行供应链腐败的五种主要手法,对其他企业有警示作用:第一,让供应商报底价,然后公司的供应商接口人往上加价,加价部分双方分成;第二,以技术规格要求为由指定供应商或以技术不达标为由将正常供应商踢出局,将可以给回扣的供应商放进短名单(进入短名单的供应商将会被优先考虑),长期拿回扣;第三,以降价为由,将正常供应商淘汰,让可以给回扣的供应商进入短名单,进入短名单的供应商形成独家垄断,再涨价,获利双方分成;第四,利用内部信息和手中权力引进资质差的供应商,和供应商串通收买研发人员,即使品质不合格也不进行物料验证,让差品质高价格的物料长期独家供应;第五,内外勾结,内部员工帮助皮包公司接单,订单实则分给工厂,中间差价进行分成。供应链腐败参与者众多,公司内外人员相互合谋。

(2)企业内部腐败导致成本控制难。D疆公司2017年销售额达到180亿,公司管理层和员工都会觉得公司财大气粗,不会在意“跑冒滴漏”的小损失,一些抱着投机心态的经理人,就会内外勾结捞好处,走向腐败犯罪的道路。(www.xing528.com)

(3)民企腐败现象已经受到企业高层、法学界和社会各界关注。据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在2017年5月发布的《近年互联网公司涉腐反腐案件榜单》,从2010年至2017年5月,共发生互联网行业反腐事件29起,其中京东8起,阿里巴巴百度各6起,腾讯3起,易果生鲜、去哪儿网、乐视、合一集团、360集团各1起。2018年12月3日,美团点评发布反腐通报称,2018年2月起,公司调查违纪类刑事案件29起,移送公安机关查处89人;2019年1月9日,滴滴出行发布风控合规部公告:2018年,滴滴查处了60余起违规事件,有83人因严重违规被解雇,其中8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4)民企反腐之路,任重道远。民企的反腐相对以前逐渐变得制度化、系统化、法治化、常态化。企业反腐基本离不开两个抓手:一是员工诚信品质的熏陶;二是制度体系防控的建立。但前者难出效果,后者值得企业之间相互借鉴学习

(点评人:全国廉政法治建设研修基地主任助理、法务师徐国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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