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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自贸区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离岸资金供需不平衡是当前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严重影响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同时对天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起到了阻滞作用。从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看,因为天津的金融自由化程度和监管水平较低,而且离岸金融供给、需求不均衡。天津自由贸易区的离岸金融市场应采取以分离型为基础的分离渗透型模式。

天津自贸区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现状调研报告

2006年国务院颁布《关于推进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有关问题的意见》,天津滨海新区开始了离岸金融业务先行先试的探索。经过多年的实践探索,当前,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业务的主要特点是难以形成较大的现实离岸资金供给以满足离岸资金的需求。

离岸资金需求包括:a.具有非居民性质的单机单船项目融资需求;b.融资租赁公司潜在的离岸信贷资金融资需求;c.国际结算业务形成的潜在离岸资金需求;d.东疆保税港区内从事仓储、出口加工和转口贸易企业的离岸金融需求;e.中国境外投资企业的离岸金融需求。

离岸资金供给包括:a.融资租赁机构形成的现实离岸融资租赁供给;b.招商、平安交通、浦发4家银行的现实离岸信贷供给;c.潜在的离岸金融供给。

从现实情况分析,随着天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离岸资金需求量会越来越大,而现实的离岸资金供给受到当前政策框架的限制,增长缓慢。目前,能够提供现实离岸信贷供给的4家银行只有总部获准在其总部所在地经营离岸业务,其分支机构不能向跨国经营客户提供离岸业务,分行只是窗口单位和营销前段,只能进行简单的资料审查、客户资质调查等工作,限制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导致离岸资金供给增长缓慢,离岸资金供需不平衡。离岸资金供需不平衡是当前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面临的主要问题,严重影响了离岸金融业务的发展,同时对天津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起到了阻滞作用。

(1)天津自由贸易区发展离岸金融的模式选择

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国内金融市场发达程度、自由化程度、监管环境都会影响到离岸金融市场的模式选择。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分为内外混合型、内外分离型、内外渗透型。内外混合型离岸金融市场,离岸机构申请程序不严格,离岸账户不单独设立,离岸账户与在岸账户统一管理,采取并账运作的方式,对于资金的出入没有严格限制,以伦敦、中国香港为代表;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需要当局审核、批准才可以设立离岸机构,有专门的账户对离岸业务进行管理,严格分开离岸交易和在岸交易,严禁离岸资金与在岸资金渗透,以美国IBF、日本JOM为代表;内外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是内外分离型向内外混合型的过渡形式,以雅加达曼谷为代表。内外混合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属于自然形成型的离岸金融市场;内外分离型和内外渗透型离岸金融市场,属于政府推动型的离岸金融市场。(www.xing528.com)

从天津自由贸易区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现状看,因为天津的金融自由化程度和监管水平较低,而且离岸金融供给、需求不均衡。鉴于此,天津的离岸金融市场应采取以分离型为基础的分离渗透型模式。在离岸金融市场的建设初期,应采取绝对分离型的离岸金融业务模式,严格账户管理,在经过一段时期的运营后,特别是实现资本项目可自由兑换和监管手段成熟时,逐步放宽至内外渗透型模式。

(2)天津自由贸易区发展离岸金融的路径

天津一直以来都重点发展制造业,金融业发展远远落后于上海。虽然天津对离岸金融市场的研究较早,但是离岸金融的发展滞后。在这样的发展背景下,要采取逐步发展的策略,先以实体经济为主要服务对象,随着服务业在天津的发展,逐步转换服务对象。因此,在天津自由贸易区建立的初期,为实体经济服务是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主要方向,可以将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作为重点服务对象,将融资、保险、国际结算等基础性的离岸金融业务作为重点发展。在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到一定规模和阶段后,可以重点发展以银行间批发交易为主的离岸金融业务。

天津自由贸易区的离岸金融市场应采取以分离型为基础的分离渗透型模式。要充分利用自由贸易区内先行先试的政策,实现金融市场的自由化,同时也要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逐步推进、调整自由贸易区内的政策。目前,天津自由贸易区内的政策制定还在起步阶段,不成熟也不完善,政策环境还没有达到真正促进自由贸易区内经济实体发展所需要的水平。目前采取的办法是:逐步改革现行的离岸金融机构准入管理办法,在自由贸易区内允许设立离岸金融机构,允许开办离岸金融业务;在资本金数量、来源地和股权比例等方面取消差别性政策待遇,给予各类企业充分竞争的机会,促进自由贸易区内离岸金融业务和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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