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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实务研究:侵权与犯罪的区别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反言之,如果行为人未达到法定年龄,该类犯罪行为只能按照民事侵权处理,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实务研究:侵权与犯罪的区别

案例1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曾经探讨一著名案例。某甲从一高楼下经过,被楼上扔下的一烟缸砸成重伤。由于公安机关始终无法查找出犯罪嫌疑人,某甲遂将二层以上住户告上法庭,要求上述被告共同赔偿其各种损失共计30万元。

(一)对本案的评析

该栏目嘉宾认为,原告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理论依据在于:第一,从法律关系上分析,某甲与该楼二层以上住户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某甲是受害人,二层以上住户均有侵权嫌疑。第二,从举证责任上分析,某甲的受伤系二层以上住户中的一人侵权所致,二层以上住户均有侵权嫌疑,在无法确认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下,该行为应当视为二层以上住户的共同危险行为。某甲就共同危险行为提起诉讼,应当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举证责任倒置,即应由二层以上住户证明自己与某甲的重伤并无因果关系,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二层以上住户举证不能,就应当承担共同赔偿责任。第三,从公平角度出发,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的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也应当保障社会公平。本案中某甲无故受到侵害,没有过错,作为弱者不应独自承担损害结果,二层以上住户在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情形下,应当平等地承担赔偿责任。

该案例发生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已失效,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尚未颁布。后来颁布的《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弃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的使用人给予补偿。这一规定基本上是按照上述专家意见进行的立法。

但是我们认为,本案是刑事犯罪,而非民事纠纷,二者不能混为一谈,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就本案而言,该侵权行为造成了重伤的后果,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应当适用刑事法律规范,即便是轻微伤也属于治安案件,而不应当适用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刑事犯罪及治安处罚与民事纠纷之界限就在于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行政法,是否符合犯罪或治安案件构成要件。若行为人的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或行政法,该行为就是刑事犯罪或行政违法,就应当受到国家司法机关的追究。由于司法机关无法侦破案件,无法确定犯罪人,从而致使受害人不能向犯罪实行人要求赔偿,此时国家应当主动承担救助责任,即社会救助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救助义务,此义务不能无理由地转移给其他公民。而且在实践中,我国有些地方已经制定了相应的措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此也是肯定的。[1]

对于栏目嘉宾提出的三个理由,我们认为都不能成立:第一,从法律关系上分析,客观事实是某甲与该楼二层以上住户中的某一人存在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非与二层以上住户均有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第二,所谓共同危险行为是指众多主体主动共同从事了可能危害他人的行为,比如,数十人共同向王某扔砖头,有一块砖头砸伤了王某,但不知是谁砸伤的。本案中,除了扔烟灰缸的人外,其他人在家中并未实施任何危害他人的行为,甚至有些人根本不在家,故而不构成共同危险行为,因而也就不存在所谓的举证倒置;第三,公平责任适用的前提是双方之间发生了法律事实,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监护人已尽监护责任的;紧急避险造成损害,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且避险人采取的措施又无不当的;行为人见义勇为而遭受损害的;当事人对造成损害均无过错,但一方是在为对方的利益或共同利益进行活动的过程中受到损害的等。这些适用公平责任的情形的共同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发生了某些客观的法律事实。本案中,客观上除扔烟灰缸者外,其他人与受害人之间没有任何客观法律事实发生,因此也不存在适用公平责任的条件。

对此问题,《民法典》的规定与《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有如下三个方面的不同[2]

(1)首先确立了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这一基本规则。高空抛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侵权人必须承担责任,这是一项最基本的法律规则,原先《侵权责任法》没有明确规定这一点,造成的后果就是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类似案件就直接把二层以上住户全部起诉,不去寻找真正的侵权人,这虽然对受害人而言其损失更容易获得补偿,但是也使得真正的侵权人逃避了制裁,逃避了责任。《民法典》的这一规定目的在于实现真正的公平。

(2)增加了建筑物管理人的安全保障义务责任。即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要承担侵权责任。

(3)规定了公安机关的调查义务。如前所述,高空抛物无论造成何种后果都属于公安机关应当调查的范围。本次民法典将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调查写了进去,也解决了受害人无法找到真正侵权人的难题。

应该说《民法典》的规定相较于《侵权责任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但是我们仍然认为,该条款中所保留的“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仍然有缺憾,不应把国家应当承担的救助义务转嫁给公民个人。(www.xing528.com)

(二)划分犯罪与侵权行为的标准

1.违法性质不同

侵权行为是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它违反的是民事义务,侵犯的是某一特定主体的民事权利;犯罪则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它不一定都直接侵犯特定人的特定民事权利。

2.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

这是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最本质的区别所在。

(1)要看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后果是否严重。如盗窃财物的价值必须达到一定的数额,损害他人财物的价值要达到法定标准,交通事故要达到法定的受伤或死亡人数,故意伤害罪必须达到轻伤标准,过失致人伤害必须造成重伤或死亡等,这些都属于损害后果严重的情形。

(2)要结合当时当地环境条件看行为的情节是否恶劣。情节恶劣指的是犯罪数额虽未达到法定标准,但该犯罪行为危险性较大,如两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为多次盗窃,构成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入户盗窃,不论次数、不论盗窃价值的多少,一律追究刑事责任。

(3)要看行为主体是否适格。我国《刑法》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反言之,如果行为人未达到法定年龄,该类犯罪行为只能按照民事侵权处理,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4)要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以及有无恶劣的犯罪动机等。主观过失行为只有在法律明确规定构成犯罪的前提下,结合其他法定要件才有可能认定为犯罪。例如,过失致人伤害须达到致人重伤或死亡的程度才构成犯罪。

因此我们必须综合这些情况,以法律规定为准绳,才能作出恰当的估计和评价,从而断定该行为构成犯罪抑或只是侵权行为。当然,这样的工作是很细致的,需要进行艰苦的调查、研究和取证,稍有不慎,就可能出现错误,以致出民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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