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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法家文化意识形态全面分析

时间:2023-08-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原因在于实现救亡图存和国家现代性建构而展开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重构,本身就是一种启蒙。其实,在笔者看来,民国新法家所塑造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一言以蔽之,就是新法家思想,或者称之为新法家主义。在《法家思想的复兴与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中,常燕生率先指出“新法家思想”作为救亡图存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观念。

先秦法家文化意识形态全面分析

民国法家之所以能够超越于文化激进主义与文化保守主义之争,其根本原因在于新法家主义所包含的实用主义之使然。民国新法家在建构其理论体系时,无不基于“新战国时代”的背景,在一种“救亡叙事”的模式之下来展开的。对于民国新法家而言,新文化运动之后的价值体系的重建、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重构,从一开始就担负着浓厚的“救亡图存”以及由救亡图存衍生出来的国家现代性建构的历史使命。当然,在新法家看来,并不存在所谓“救亡压倒启蒙”的情形。原因在于实现救亡图存和国家现代性建构而展开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重构,本身就是一种启蒙。

毋庸置疑,15世纪末航海大通道的开启,尽管国人均未意识到,但事实上中国就已经被抛入了“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36]的新战国时代的格局之中。自鸦片战争以来,经由甲午战争和庚子事变,再到“九·一八事变”,中国数次面临着国家危亡和民族危机。弥漫于整个近代中国的,是救亡图存的政治行动和与之相应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塑造;现代以来,由救亡图存衍生出的国家现代性建构和与之相应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重构,仍然是中国政治——文化进程中的核心主题。新法家强调“近代国家之国际关系,是各求发展、互相斗争,用一个旧名词来简单标明近代国家的国际关系,可以说是‘新战国’”。[37]而“在这个新战国的世界,也如同中国历史上的战国时代一样是‘强国事兼并,弱国务力守’,无所谓正义,也无所谓公理。而且新战国时代的国际斗争之剧烈,较之旧战国时代,更加千百倍之多”。[38]这种强国兼并、弱国力守的叙事模式,不断强化着民国新法家理论建构过程中的危机及其应对意识。常燕生在论证其国家有机体和生物史观时,时刻强调国家有机体进化的高低阶段,指出中国“仍然滞留在民族社会阶段,丝毫不曾进步,而来征服我们的,却都是些已经完成近代国家机构的国族社会的先进者”。[39]

那么,民国新法家重构的文化意识形态到底是什么?这是思考民国新法家在近现代中国历史进程中地位的一个绕不过去的问题。有学者指出,五四以来“主要有三种思想学说仍旧活跃在近代中国的政治思想舞台上,这就是中国国民党所代表的‘三民主义’、中国共产党所代表的‘唯物史观’和中国青年党所代表的‘生物史观’,而‘生物史观’的主要创立者和鼓吹者就是近代新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常燕生。常燕生以其奉行的生物史观和国家主义法治观,矢志在中国推行法治,并以之为整合国家、挽救民族危亡的主要工具,其思想学说一度与国共两党‘鼎足三分’,在当时产生了很大影响,对于民族救亡运动也起到了相当大的宣传和推动作用。”[40]“作为近代中国影响较大的社会学说之一的新法家的‘生物史观’,基本移植自西方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并参照原始法家思想揉合改造而成。新法家倡导社会进化论的目的,在于为近代中国的救亡运动提供一种‘起死回生之道’”。[41]

但是笔者认为,在这里有一个需要进一步厘清的问题:即能否将民国新法家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定位为“生物史观”,进而与作为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和“三民主义”并列观之。毫无疑问,民国新法家代表人物常燕生和陈启天,都接受社会进化论、社会有机体论和国家本位主义。常燕生明确指出“我的国家观是建筑在这种生物有机体派社会学的理论基础之上的”。[42]而优胜劣汰和弱肉强食这样的“生物学的原则乃是一切人类社会科学的根本”。[43]陈启天也同样认为,“一种生物能否生存发展,要看他的内部构造能否与外部环境相适应。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内部构造要能随之发生变化,始能生存发展;否则便不免于灭亡,即所谓淘汰是也。国家也如同一般生物一样,甚至可以说是一种超有机体”。[44]但是,在笔者看来,似乎还不能将“生物史观”和以此为基础建构的国家主义法治观作为民国新法家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因为,一方面,如同“唯物史观”是马克思主义的最根本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一样,“生物史观”定位为民国新法家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更为妥当;另一方面,“生物史观”也无法涵摄整个民国新法家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所包含的内容。事实上,在民国新法家集大成者陈启天的论述中,既肯定了“生物史观”在抗战之前和抗战过程中的积极意义,但也同时指“生物史观”所存在的不足。在陈启天看来,“常燕生等所倡导的生物史观国家思想运动,陶希圣等所倡导的中国本位文化运动,梁漱溟等所倡导的乡村建设运动,以及张申府等所倡导的左倾新启蒙运动,虽为说各各不同,然似乎都含有重新估定一切文化思想价值的意味在内。他们的思想运动,在过去各有一部分影响,但均未能形成一种全国性的思想运动。到抗战以后,全国思想界已显然随着变化”。[45]由此可以推断,陈启天并不肯定“生物史观”能够成为抗战后支撑中国现代性建构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www.xing528.com)

那么,民国新法家在五四以来中国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重构中的贡献到底是什么?新法家为中国现代性建构和现代化道路提供了何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支持?其实,在笔者看来,民国新法家所塑造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一言以蔽之,就是新法家思想,或者称之为新法家主义。

在《法家思想的复兴与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中,常燕生率先指出“新法家思想”作为救亡图存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的观念。他认为“中国的起死回生之道就是法家思想的复兴,就是一个新法家思想的出现”。[46]在此基础上,陈启天对新法家思想的内涵进行了理论拓展,即“要将旧法家思想中之可以适用于现代中国的成分,酌量参合近代世界关于民主、法治、军国、国家经济统制等类思想,并审合中国的内外情势,以构成一种新法家的理论”。[47]

总体上,作为五四以来中国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重构的一种努力,民国新法家主义在20世纪20年代—30年代以救亡图存为使命,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价值,以生物史观和历史进化论为世界观和方法论,以“国家主义法治观”“军国观”和“国家经济统制观”为核心观念。到20世纪40年代,随着抗战的逐步胜利,陈启天等人已经意识到单纯的国家主义无法为抗战胜利后中国面临的国家现代性建构提供更多的智识资源。因此,民国新法家继而大力阐发先秦法家学说中“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48]的改革主义和实用主义观念,在国家主义的基础上,引入民主立宪和人权政治等理念,最终形成了成熟的民国新法家主义,并以此作为青年党的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不难发现,民国新法家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文化意识形态,保持着高度的开放性,而正是这种开放性的文化品格,使得民国新法家主义不断吸收一切有助于实现中国现代性建构的思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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