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初中学生发展助力: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制度

初中学生发展助力: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制度

时间:2023-08-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学校课程制度通过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进行的阻碍性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合作关系的建立。学校课程制度的保障功能是指为防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体的权利受到侵犯和损害,以保障课程主体在履行其课程义务的同时享受相应的课程权利。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制度具有激励功能,它激励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参与者在课程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不断努力,获得成就感。

初中学生发展助力: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制度

(一)规约功能

秩序是人类社会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没有社会秩序,一个社会永远就不能运转”。秩序可以满足人们对行为选择及其事件发生的可预期性需求。在学校中,实践活动课程就需要以某种方式,使复杂多变的课程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与有序性。在稳定、有序的课程制度环境中,这种课程的可预期性既可以满足教师和学生对课程的心理需求,又可以实现对课程实践活动效率的追求。学校课程对合理秩序的需求只有通过一定的课程制度才能得以满足,以确定课程行动的有效秩序。

学校课程制度是规范人们的课程行为的准则和课程实践活动的模式,是对人的课程行为的一种约束和限制。当然,学校课程之所以要形成制度来规范和约束课程行为,是为了使学生的课程需求等得到更好的满足。制度作为一种人为制定的规则体系,对处于制度之下的活动主体具有规范、约束作用,学校课程制也是如此。

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制度作为一种公共课程制度,其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规范与约束主要是通过对公共权力的有效运用和对课程资源的优化配置来实现的。其采用的手段与方式,既包括依靠综合实践活动相关的国家法律、政策等正式制度来进行,也可借助于学校普遍认同与接受的文化传统、价值观、习惯等非正式制度来进行。正式制度主要是通过增强行为者的后果意识和责任承担来遵循制度的相关规章,对课程行为具有刚性与强制性;非正式制度主要是通过说服、劝导、引导、教育等形式,实现课程行为者的内心认同,形成一种课程的内在规范约束力量,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虽不具有强制性,但其影响作用确实是深刻、持久且稳定的,甚至作用更大。所以,只有将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相结合,才能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开发与实施产生持久的规约作用。

(二)保障功能

在课程实践活动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竞争和合作是一对矛盾的统一体。因为存在有限理性和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原因,人自身不能处理好竞争与合作的关系,正是学校课程制度帮助课程行为主体在分工与协调过程中经过多次博弈而形成的一系列契约,为大家分工合作提供一个基本的行动框架和规则体系。学校课程制度通过规范综合实践活动课程行为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减少信息成本、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把阻碍合作进行的阻碍性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促进合作关系的建立。学校课程制度的保障功能就是如此。

学校课程制度的保障功能是指为防止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主体的权利受到侵犯和损害,以保障课程主体在履行其课程义务的同时享受相应的课程权利。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实施中,由于课程主体的需求、动机和目的的不同,因而存在的利益也就不一样,在课程实施的过程中利益的不一致必然导致冲突的发生。“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为止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www.xing528.com)

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制度是一种学校公共制度,不是基于少数人的利益而人为设置的一套价值与行为准则,它是各种课程利益群体在博弈的基础上形成的大家都应该共同遵循的规范与规则。学校课程制度一旦形成,它对这种制度下的成员就具有一种普遍的约束力,它通过强制形式使所有课程成员都把制度内化为个人的课程行为准则,保障个人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从而推动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顺利实施。学校课程制度的“强制性”并不意味着“自由”的缺失,如果没有一定的学校课程制度来规范与约束自由,所谓的自由也只能是一厢情愿的妄想。因此,在学校课程制度建设过程中,要理性地认识到如何在学校课程制度的规范与自由之间寻求一种恰当的平衡,保证大多数人的课程利益,而这恰恰是学校课程制度保障功能的体现。当前我国的课程体制环境下,初中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由于自身课程的特点,在国家层面没有出台统一的课程标准,建立一套“强制性”的强势学校课程制度是非常必要的,能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施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三)激励功能

综合实践活动的学校课程制度不是通过挤压和收缩课程行为主体的活动空间来维持学校课程秩序,而是通过建立稳定而有效的激励机制,是课程利益相关者通过相互竞争与合作的方式来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发展。从这意义上来说,学校课程制度所建立的课程秩序,既是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秩序,又是一种以课程发展为基本取向的秩序。学校课程制度的激励机制,就是通过对课程行为者的课程行为的激励和促进。通过鼓励什么、倡导什么和抑制什么等信息传达出来,借助奖励或惩罚的强制力量得以监督执行。学校课程制度的激励,可以规定课程行为者课程行为的方向,改变课程行为者的偏好,影响课程行为者的行为。

具体来说,学校课程制度所建立的激励机制,主要通过有效配置课程资源和分配课程权利来实现。通过建立有效配置物质资源、权威资源、文化资源和课程权力的民主机制,来实现课程资源与权利的优化组合与配置,需要一系列灵活多变的课程政策。这样就需要有针对性地把课程制度的稳定性和课程政策的灵活性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有效的课程激励机制,促进课程有效、稳定、持续地运行与发展。

学校课程制度的激励功能有两个方面,分别是合作和竞争。竞争是鼓励课程行为者为了自己,追求利益的一种行为活动,它激发课程行为者的主动性、积极性和潜能;合作则是引导与促进课程行为者之间形成和保持良性互动的关系,其目的是推动课程效果的达成。所以,竞争与合作对学校课程制度的激励功能来说缺一不可,合作是竞争中的合作,竞争是合作中的竞争。只有两者相结合,学校课程制度才能形成课程主体之间良性交往关系的模式。

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课程制度具有激励功能,它激励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参与者在课程开发与实施过程中不断努力,获得成就感。因为有效率的制度能够提供一种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激励机制的形成和运行又需要学校课程制度作为保障,建立适应学校组织的激励机制,才能保证激励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