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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群际态度中的人格因素

时间:2023-08-0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作为低地位群体,女性对自身性别及性别群体的看法是怎样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女性的要求是女子无才便是德。包括女性在内,都会认为身居高位的女性管理者缺乏“女人味”、野心勃勃、攻击性强、不顾家庭、忽视孩子等等。2000年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表明,上海20-64岁女性不认同“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观点的高达60%,显著多于持传统性别角色观念者。

女性群际态度中的人格因素

性别系统具有跨文化性,在所有主流文化中,男性总是比女性拥有更多的权力和更高的地位(Levin,2004)。女性总是处于较低的社会地位,我国女性也是如此。作为低地位群体,女性对自身性别及性别群体的看法是怎样的?她们会甘于低地位现状,还是希望通过自我提升而与男性在能力、地位上相抗衡?

首先,研究发现人们对女性在能力评价上低于男性。不论男女都倾向于认为男性是有能力的、独立的、成就取向的,而女性是热情的、依赖的、关系取向的(Langford&MacKinnon,2000)。这意味着女性自身对性别刻板印象的接受程度很高,觉得自己在能力方面不如男性,通过社会竞争而获得成功并不适合女性。

其次,那些追求事业和已经拥有成功事业的女性会受到社会的排斥。中国传统社会中对女性的要求是女子无才便是德。时至今日,这种深植于社会中的父权意识并未受到根本触及(刘芳,2006)。不仅一些男性对成功的职业女性会望而却步,女性自己也会对追求事业成功望而却步。包括女性在内,都会认为身居高位的女性管理者缺乏“女人味”、野心勃勃、攻击性强、不顾家庭、忽视孩子等等。一些性别刻板印象诸如“职场成功的女性男性化”,“不是贤妻良母的女人不是好女人”,“男性成功在事业,女性成功在家庭”等等,似乎从来没有放弃对成功职业女性的偏见和压制(徐改,2008)。

来自于心理学研究的结果与上述现象一致。人们头脑中会将女性分为不同的类型,如职业女性、家庭女性等,对不同类型女性的看法也存在着差异。Eckes(2002)让被试对各种女性子群体在热情和能力维度上进行评价,发现不论男性还是女性被试,都认为在各种女性子群体中,职业女性的能力水平最高,热情水平最低;家庭女性则相反,能力水平最低,热情水平最高。这种研究结果能够很好地代表人们通常所认为的女强人形象。女强人们往往想要取得社会的认可、获得晋升,因此不断提升自身能力是其唯一的选择。自我提升会增加她们的胜任感,产生更高的能力评价,但同时会影响其社会吸引力,使她们受到社会拒绝。相对于成功男性,成功女性会更加不被人们喜欢,受到更多贬损,Heilman等人(2008)称之为惩罚成功(penalties for success)。那些自我提升的女性,由于做出了与女性刻板印象相违背的行为,受到来自女性自身的拒绝程度甚至比男性更高(Rudman,1998)。

事实上,人们对于高能力女性的偏见不仅会使她们失去“女人味”,而且她们的职业道路也会受阻。有能力的女性要想获得职业成功是相当困难的。尽管人们认为她们的能力水平较其他女性高,但仍然更偏好男性领导。男性更可能被认为是专家和领导者(Eagly&Karau,1991)。1996年的Gallup调查显示,大部分人喜欢男老板而不是女老板(Gallup,1996),而且,女性更可能表达这种偏好(Rudman&Kilianski,2000)。这说明,包括女性在内,都会更加认可一个男性领导。如果女性处在一个符合男性刻板印象的工作岗位上,比如领导岗位,她可能会被周围人轻视。

拥有并表现出高能力的女性,本是有利于提高女性地位、能为女性争取到更多权利的人,因为她们能让世人看到女性同样能为社会做出贡献,而不是只适合于家庭。但是,上述种种现象和研究结果都表明,就算是在女性内部,对诸如事业成功的女性以及女博士等在事业和学业方面表现出一定能力的女性,也持有相当负面的印象及态度,其程度甚至比男性更高。(www.xing528.com)

或许人们会认为,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发展和人们受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上述现象会逐渐发生改变,对女性的看法会变得更加客观。然而事实果真如此么?

有研究发现,尽管自20世纪80年代起,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加快,高校的扩招、终身教育的普及和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社会成员的受教育程度提升、收入显著增加,但传统的性别角色意识不仅未见衰落甚至出现更加定型化态势,两性社会和家庭角色选择的自由度也未随之相应递增。

徐安琪(2010)对上海兰州城乡2200个家庭样本的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对“男人挣钱养家、女人照料家庭对每个人都是很好的安排”作判断时,持基本肯定态度的人数比例(50%)多于持否定态度者(35%)。也就是说,仍然有一半人认同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模式。此类研究在之前也有开展。2000年第二期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表明,上海20-64岁女性不认同“男人以社会为主,女人以家庭为主”观点的高达60%,显著多于持传统性别角色观念者。而此次研究中20-64岁女性仅有47%不认同“即使妻子有工作,主要的养家/经济责任仍应由丈夫承担,主要的家庭照料责任应由妻子承担”。可以看到,相隔10年之后,被访者的性别角色态度不仅没有趋向平等,反而呈现出刻板化的趋势。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不论是在我国还是在国外,女性不仅处于较低的社会地位,而且至少对于相当一部分女性而言,是非常接受这样的性别地位差异的。在她们的头脑中就是认为,女性的能力不及男性,应依照传统的性别模式来处理工作与家庭事务。她们不仅自己甘于这种较低的社会地位,而且对那些有较强事业心、渴望事业成功的女性,也持有相当负面的态度。相应地,她们对于男性的能力较为认可,并且认为男性应该处于较高的社会地位。对于这样的现象,我们该如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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