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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教学资源应用:创新点与著作权对策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四,创新性地提出了制定教育版权安全港条款和电子教学资源合理使用框架,并鼓励明确教辅书和消费性作品等版权状态以充分利用开放教育资源和无版权资源,以及恰当采用转换性合理使用、非营利教育机构争取许可服务中的权利、将区块链技术用于版权授权和开发教育合理使用工具等著作权对策,以提高电子教学资源的应用效率。

电子教学资源应用:创新点与著作权对策

第一,从文化法律经济视角协同分析了电子教学资源侵犯著作权的原因,研究发现:(1)我国根深蒂固的集体主义文化和儒家伦理以及弱不确定性规避文化(即不确定性规避分数较低)从版权意识淡薄和法律法规缺失上对侵犯电子教学资源的版权产生了影响;(2)网络传播方式与教育目的结合形成的灰色地带和我国著作权法中教育相关规定的缺失为电子教学资源侵犯版权行为预留了空间;(3)从成本分析可知,为降低使用电子教学资源的交易成本,经常发生电子教学资源的版权侵犯行为。

第二,论述了电子教学资源的版权归属,并分析了其对发行权、复制权等著作权权利的挑战和公共展示权的适应性,研究发现:(1)发行权不能够完全覆盖电子教学资源的发行行为,而且某些电子教学资源(如电子文件)不适用于发行权奉行的首次销售原则;(2)临时复制和狭窄的复制权例外阻碍了电子教学资源的正常使用;(3)公共展示权不仅可以保护发行权无法覆盖的电子教学资源的计算机网络传输和公共场所的展示,也可以保护互联网上的版权作品而不用将RAM存储视为复制权的一部分,而且最重要的是,公共展示权有关教育活动的例外规定可以将一定条件下的电子教学资源课堂教学应用视为合理使用。

第三,提出了规避电子教学资源应用著作权侵权风险的观点,即,即便是非营利性教学活动,其行为也并非一定符合合理使用,取得授权许可是电子教学资源应用的一个趋势,而且在处理电子教学资源应用的授权许可时学术著作和教科书应当区别性地处理;如果电子教学资源应用要符合合理使用的规定,首先要具有“善意”,这是享有合理使用豁免权的前提,但是并非四个因素都满足才能被判定为合理使用。

第四,创新性地提出了制定教育版权安全港条款和电子教学资源合理使用框架,并鼓励明确教辅书和消费性作品等版权状态以充分利用开放教育资源和无版权资源,以及恰当采用转换性合理使用、非营利教育机构争取许可服务中的权利、将区块链技术用于版权授权和开发教育合理使用工具等著作权对策,以提高电子教学资源的应用效率

【注释】

[1]樊文强.基于关联主义的大规模网络开放课程(MOOC)及其学习支持[J].远程教育杂志,2012(3):31-36.

[2]程翥,李贵林,刘海涛.中国高等教育MOOC平台现状分析[J].高等教育研究学报,2014(2):15-19.(www.xing528.com)

[3]顾立平.大英图书馆提供MOOC服务[J].中国图书馆学报,2014(2):26.

[4]张建国.现代教育技术——理论与实践[M].北京:国防工业出版社,2011:222.

[5]Georgia Harper.Developing a Comprehensive Copyright Policy to Facilitate Online Learning[J].Journal of College and University Law,2000,27(1):5-14.

[6]Georgia Harper.Developing a Comprehensive Copyright Policy to Facilitate Online Learning[J].Journal of College and University Law,2000,27(1):5-14.

[7]赵英,黎琳,雷强.网络环境下的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研究[J].教育信息化,2006(9):3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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