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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的定义、作用与要素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完成某一行为需要一定的方式、步骤以及时间的延续性,这是行为的程序。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主要包括处分程序、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指导程序、行政上的强制执行程序和行政调查程序等。行政程序法本质是要为行政机关设定义务,并授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程序权利。对于行政行为的程序来说,排除偏见、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这三项要素都缺一不可。

行政程序的定义、作用与要素

程序一词,在古代汉语中,可与“规程”“法式”通用。[1]在现代社会,众多领域频率高地使用“程序”。其常被泛指一种人为的且带目的性的,依照某种次序安排所进行的步骤。[2]会议程序、办公程序等。完成某一行为需要一定的方式、步骤以及时间的延续性,这是行为的程序。程序就是对实体活动的约束,程序与实体同等重要。

从法学的角度,程序是按照一定的顺序、方式和步骤作出法律决定的过程。[3]“公正不仅需要实际上存在,还必须使人们相信它的存在”[4]。程序通过促进意见疏通、排除外部干扰来保证决定的正确性,体现在程序的运作过程中。[5]按照某种标准整理争论点,公平地听取各方意见,在使当事人认可的情况下作出决定。[6]程序的实质是按照一定的标准分析争议和行为,是为了限制行为的恣意、专断和独裁。正当过程又主要通过程序来体现。[7]法律程序,即国家法律设定和规范的程序,包括立法程序、行政程序、司法程序,以及私人之间的私法活动程序等。法律程序的一项重要功能是使法律决定的形成理性化。程序的理性化功能,是通过程序活动主体理性对话与论证、说服的方式,压缩权力行使过程中恣意、专横的空间。

行政程序是“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时应遵循的方式、步骤、时限和顺序”。[8]由于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拥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因此通过程序而使该种权力行使理性化的意义就更为重大。日本行政法学者盐野宏将行政程序定义为:某种具体的行政决定的过程,其本身构成一种制度。主要包括处分程序、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指导程序、行政上的强制执行程序和行政调查程序等。[9]在行政权力的运行过程中,行政程序的正当性或者最低限度的公正标准,主要体现为程序中立性、程序参与性和程序公开性。[10]行政程序是为了控制强大的行政权而设计的,是通过对行使行政权力的主体设置程序性义务,从而规范行政权力并防止行政权力的滥用。行政程序法本质是要为行政机关设定义务,并授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程序权利。[11]通过行政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在行政过程中的各种权益,也成为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社会需求”。行政程序涉及政府公共权力运行的基本制度,在一定意义上说,行政程序法治,对于推进公共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建设“法治政府”,是一个契机。(www.xing528.com)

“任何人不能作为自己案件的法官;任何人在行使权力可能使他人受到不利影响时必须听取对方意见”。这一法哲学命题以其形而上学特有的逻辑力量,推导出仍然指导着西方国家法治实践的一个法治知识体系。[12]正当法律程序的判断标准为“排除偏见、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核心三项要素。对于行政行为的程序来说,排除偏见、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这三项要素都缺一不可。[13]正当法律程序是为人们提供的一种体现最低限度公正的权益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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