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北京地区出版物市场现状及监管策略研究

北京地区出版物市场现状及监管策略研究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根据尼尔森调研公司发布的《2014年全球出版业发展趋势》[1],6个国家占据了全球61%的书业市场份额,分别为美国、中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本章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例,探讨其出版物市场监管的实践过程。图8-12014年世界书业市场份额占比明细国外对出版市场的国家监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规定新闻出版单位的所有制形式。英国、美国、日本等对书刊实行零增值税,对出版物的进口免税,对出口退税。

北京地区出版物市场现状及监管策略研究

根据尼尔森调研公司发布的《2014年全球出版业发展趋势》[1],6个国家占据了全球61%的书业市场份额,分别为美国、中国、德国日本英国、法国。美国为390亿美元,占比26%;中国为187亿美元,占比12%;德国为125亿美元,占比8%;日本为104亿美元,占比7%;法国为59亿美元,占比4%;英国为52亿美元,占比3%,如图8-1所示。可见在全球范围内,由于历史、文化、语言和经济等各种原因,以美欧为主的西方发达国家占据了重要的市场份额。因此,要研究出版物市场的监管问题,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实践经验。本章以美国、英国、日本为例,探讨其出版物市场监管的实践过程。

图8-1 2014年世界书业市场份额占比明细

国外对出版市场的国家监管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规定新闻出版单位的所有制形式。现在发达国家新闻出版组织的所有制形式比较复杂,有国家所有、私人所有、混合所有等多种所有制形式。其中,图书、报刊等的传统出版组织,多以非国有形式为主,但是许多国家也都有政府出版机构,承担政府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如美国政府印刷局、日本政府印刷局、英国皇家印刷局等。(www.xing528.com)

(2)规定新闻出版业的进入方式。新闻出版组织的设立一般分为两种方式:一是特许证制度,即建立新的新闻出版组织要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获得政府颁发的许可证之后才能成立;二是登记制,即建立新的新闻出版组织,不需政府许可,但是要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现在创办书报刊企业主要采用登记制,如在英国办出版社要到伦敦的出版社登记所进行登记,在日本办出版社要到大藏省登记。

(3)规定出版物审查方式并进行查禁。政府对出版物的审查一般有两种方式:一是事先审查,又称为预防制,它规定任何出版物出版之前都要送到政府指定的部门进行内容审查,之后才能出版,这种方式在西方发达国家曾经被普遍采用,现在一般很少采用,但对教科书等少数出版物仍然采用;二是事后审查,又称追惩制,即出版物出版之前不必经过政府指定机构进行审查,但是出版以后,政府可以对违反法律等的出版物进行处理,这是目前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方式。

(4)制定各种法律。法律是国家和政府监管新闻出版业的基石,世界各国对新闻出版进行监管的法律很多,可以归结为几类。一是宪法,它的主要功能是确保新闻出版自由和新闻出版自由不被滥用;二是刑法民法、保密法等,主要是对色情淫秽、侵犯他人权利、泄密等进行管理;三是版权法、出版法等,主要是保护著作权和规定出版、印刷、发行等的条件与要求;四是广播电视电信、网络方面的法律,主要是针对非纸介质媒体;五是有关公平交易、反垄断等方面的法律,对新闻出版活动中的交易行为进行规范;六是税法,主要是对新闻出版企业和出版物的税收进行管理。

(5)制定产业政策和扶持产业发展。发达国家一般对新闻出版业实行减免税收的政策。一是对出版物出版一般实行低税率,如法国、德国、荷兰、意大利等对书刊的增值税较一般商品低许多,甚至为零税率。英国、美国、日本等对书刊实行零增值税,对出版物的进口免税,对出口退税。二是对新闻出版实行直接的财政补贴,比如报刊的邮政补贴、广播电视节目的开发补贴(加拿大)、出版物的出口补贴(英国、德国等)、学术图书出版补贴(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加拿大等)、对出版发行机构的补贴(法国、加拿大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