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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理创新:动力学视角下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时间:2023-08-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这2个影响因素对网络舆情风险的降低有明显作用。参照这个样本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细分网络舆情预警级别,为政法机关网络舆情治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社会治理创新:动力学视角下网络舆情应对策略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法机关舆情应对能力对于维持社会稳定、推动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健全政法机关舆情应对能力,有效维护国家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这充分说明,舆情与民意问题得到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法机关前所未有的重视,提高应对能力以有效治理各类舆情风险已是摆在各级政法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模型构建

政法机关治理网络舆情流程由2个子系统组成,分别是政法机关治理能力子系统和网络舆情风险子系统。在政法机关治理能力子系统中由技术水平、法制水平、反应水平及关注水平4个存量组成,相应的流率变量为技术水平变化量、法制水平变化量、反应水平变化量和关注水平变化量。

1.技术水平变化量

技术水平是指政法机关相关部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网络舆情进行预警、监测分析的能力。网络舆情分析逐渐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方向发展,政法机关部门通过不断更新技术水平,引入新的数据分析设备,提高舆情监测水平,可以为网络舆情危机事件的处理提供更科学的技术支持。

2.法制水平变化量

法制水平是指政法机关部门在治理网络舆情事件过程中,秉承法律公平正义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程度。法制水平变化量受到规范程度和法制程度的影响。网络社会使人们言论具有隐匿性和自由性,政法机关若能规范网络言论相关法律制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执法,防止不符合事实的恶意言论在网上发酵,从而降低网络舆情发生的风险。

3.反应水平变化量

政法机关对网络舆情的反应水平表现在对舆情事件的反应速度及对事件的信息公开程度上。政法机关通过调查事件事实,公开相关信息,及时准确地将信息传达给广大网民,减少网民的猜测和臆断。政法机关的反应速度越快,信息公开程度越高,政法机关的治理能力就越强,舆情危机消散越快。

4.关注水平变化量

政法机关的关注水平是指政法机关对舆论态势走向的引导效果。表现为政法机关对网民情绪的了解程度以及网民对政法机关的满意程度。政法机关要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建立与网民的沟通渠道,了解民众心声,倾听民意,解答网民关心的问题,有力降低网民极端情绪,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同时,增加政法机关公信度,提高政法机关新闻发言人权威度,提高网民对政法机关处理舆情事件的满意程度。引导水平越高,舆情危机消退越快。

(二)主要变量间函数关系的确定

通过采用层次分析法、专家打分法来确定流图中变量之间的关系,主要变量计算公式如下:

(1)政法机关治理能力变化量= 舆论引导水平×0.362+政法机关反应水平×0.296+技术水平×0.342。

构造思路:政法机关的治理能力受到政法机关对舆论的引导水平、反应水平和技术水平三个变量的直接影响,其中权重值由专家打分法得到。

(2)反应水平= INTEG(反应水平变化量,反应水平初值),反应水平变化量=0.204×法制水平×(0.55×信息公开化程度+0.45×及时反应速度)。

构造思路:反应水平受到信息公开程度与反应速度的正向影响,其中权重值由专家打分法得到,计算过程同上。

(3)法制水平=INTEG(法制水平变化量,法制水平初值),法制水平变化量=法制化×0.53+规范化×0.47。

构造思路:法制水平受到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正向影响,公式中权重值由专家打分法得到。计算过程同上。

(4)技术水平=INTEG(技术水平变化量,技术水平初值),技术水平变化量=0.2×反应水平×(舆情监测水平×0.3+技术更新程度×0.7)。

构造思路:技术水平受到舆情监测技术水平和政法机关对技术的更新程度影响,且为正向影响。公式中权重由专家打分法得到,计算过程同上。 (www.xing528.com)

(5)引导水平=INTEG(引导水平变化量,引导水平初值),引导水平变化量= 0.252× 法制水平×(0.55×网民了解程度+0.45×政法机关公信度)×新闻人发言权威度。

(6)事件作用率=(0.55×事件危害程度+0.45×事件敏感度)×EXP(-Time)。

模型中政法机关治理能力受到多个因素相互作用,由于篇幅有限,本文主要选取对政法机关治理能力影响较为明显的变量进行敏感度分析。

(一)改变政法机关治理网络舆情的技术水平

舆情监测水平和技术更新程度的提高会加强政法机关的治理能力,且技术更新程度对于政法机关治理能力的提升影响较大。

(二)提高政法机关治理网络舆情的法制水平

政法机关的治理能力受到对网络舆情的规范化程度和法制化程度的非线性影响。规范化程度和法制化程度的提高会不同程度地提高政法机关治理能力。

(三)改变政法机关治理网络舆情的反应水平

反应速度和信息公开化程度的提高,对于政法机关治理能力具有提高作用,对网络舆情风险具有降低作用,且信息公开化程度对政法机关治理能力的提高和网络舆情风险的降低影响显著。

(四)改变政法机关治理网络舆情的引导水平

了解诉求程度和政法机关公信度对于政法机关治理网络舆情能力有着较大影响,其中了解公众诉求程度对其影响较大。同时,这2个影响因素对网络舆情风险的降低有明显作用。

通过改变相关变量进行模拟仿真,对提高政法机关治理网络舆情的能力提出以下建议:

(一)提高舆情监测技术水平,加大技术更新程度

先进的舆情监测技术,可以防患于未然,及时监测互联网上舆情变化趋势。该技术结合了信息技术、统计技术、情报技术、网络技术和数据技术。在舆情分析中引入该技术,可以提高信息的采集、组织和分析的效率。同时,政府机关技术部门要与时俱进,不断学习新技术,比如利用云计算技术的成本低、服务按需获取、计算分布等特点,构建政府机关治理网络舆情混合云平台,达到资源整合、舆情分析结果各部门共享,提高治理网络舆情水平。

(二)规范网络舆情预警指标体系,健全网络舆情法律

首先,我国目前并无现成的网络舆情预警分级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将网络舆情预警级别分为4级,并用不同的颜色加以标示。参照这个样本可以进一步规范和细分网络舆情预警级别,为政法机关网络舆情治理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借鉴国外网络法律管理体系,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舆情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政法机关部门运用相关法律规制网络舆情是提高治理能力的有效办法之一。

(三)提高政法机关反应速度,充分实现信息公开

互联网的信息传播特性给政法机关的反应速度提出了新的挑战,如政务信息公布不及时,更新速度缓慢,在线服务功能发挥不足。针对这些问题,要建立服务型政法机关,运用新兴电子信息技术,切实推行政法机关信息公开,提高信息透明度;建立政法机关微博、政法机关门户网站、微信等交流平台;利用专业技术人员分析和整理网民意见建议,第一时间对各界社会质疑和事件的发展情况做出及时客观的回应,避免谣言四起,舆情风险加大。

(四)充分了解公众诉求,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度

舆情事件发生过程中,政法机关要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发展情况,运用大数据的数据分析技术,定期分析研判网络舆情的动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积极了解公众诉求,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取信于民。网络信息传播的多元化、隐匿化以及网民负面情绪放大等特点对政法机关公信力维护带来挑战,充分利用网络发言人制度,提高新闻发言人权威度,树立服务型的政法机关形象,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度,将有利于化解网络舆情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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