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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就业制度发展历程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大学生就业由国家计委移交给国家教委来分管。这种“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作为总体就业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当时经济体制决定并与总体就业制度相适应。国家推出“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仍然在发挥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与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自主择业”已经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式。

大学生就业制度发展历程

(一)“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新中国成立以来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我国高校毕业生一直实施的是“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1985年5月,中共中央颁布《关于改革教育体制的规定》,提出了改革大学招生的计划制度和毕业生分配制度的要求。大学生就业由国家计委移交给国家教委来分管。这既是传统计划经济体制时期形成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延续,也与这一时期的我国的总体就业制度基本一致。

20世纪80年代中期前,高等教育无论招生还是就业均带有明显的计划特性,学校招生计划属于指令性计划,学生分配属于指令性分配。与我国“统包统配”的就业制度相适应,高校毕业生就业属于“统包统分”模式。这种就业模式简单而言就是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实行由国家负责实施计划统一分配制度,“由国家包下来分配工作,负责到底”,“统筹安排、集中使用、保证重点、照顾一般”。

这种“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作为总体就业制度的组成部分,由当时经济体制决定并与总体就业制度相适应。“统包统分”的分配模式由计划经济体制决定,虽然在经济体制改革初期我国出现了部分市场化就业,但是就高校毕业生就业而言仍然是国家统包统分,不存在市场分配因素。这种“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最大的缺陷在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均无自主选择权,容易造成人才浪费,且难以有效满足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与总体就业制度的改革,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二)“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以及就业制度的相应变革,“统包统分”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演变为“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1985年颁布《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对于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生毕业分配“实行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由本人选报志愿、学校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的制度”。国家对传统的统招统分制度进行改革,逐步形成了以供需见面为主要形式,以双向选择为指导目标的就业政策。

“双向选择”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顺应了经济体制改革以及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对于满足经济发展对人才需要以及发挥人才作用具有重要意义,是经济体制改革与就业制度改革的必然结果。这种就业制度的转变,对于破除长期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由国家统一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就业观念,有效推进就业制度改革,更有效地推动教育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虽然这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较“统包统分”的就业制度具有较大的进步,但是这种就业制度,仍然是在当时总体经济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以及仍然是国家计划指导下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尤其是市场化的总体就业制度改革的持续深化,这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的改革也是必然之势。(www.xing528.com)

1986年提出“切块计划”(80%国家教委,20%学校),并首次提出“供需见面”。1989年3月2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教委提出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分配制度改革方案》(即“中期改革方案”),自1989年招收的新生执行。核心:在一定范围内“自主择业、双向选择”。实际是毕业生在“本行业、本地区”所谓的“自主择业”。

(三)“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随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场化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不断增强,1998年,随着高校办学体制发生变化,行业办学逐步取消,同时取消跨地区就业人才流动壁垒。1999年开始基本实现了“实质”意义的自主择业。具体到高校毕业生就业领域就是,高校毕业生“自主择业”就业制度的逐步形成与基本确立,当前“自主择业”已是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式。

1993年颁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指出要改革高校毕业生“统包统分”和“包当干部”的就业制度,实行少数毕业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多数由学生“自主择业”的就业制度,大部分学生在国家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劳动力市场自主择业。绝大部分毕业生依靠个人能力与综合素质参与市场竞争,不再通过行政手段就业,用人单位具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权,高校主要为毕业生自主择业提供服务。

国家推出“自主择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后,在相当长一段时期,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双向选择”的就业制度仍然在发挥作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与就业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自主择业”已经成为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要方式。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推进相适应,我国也推出了一系列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包括市场规制政策、就业准入政策、招考录用政策、权利维护政策、宏观调控政策、创业扶持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派遣接收政策、指导服务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等等。(资料来源《中国教育报》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演变)

在“自主择业”的大框架下,具体到各地及各级各类高校针对毕业生就业工作都有符合实际工作的程序及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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