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广西开始了边境地区的文化建设,以积少成多的方式筹资兴建文化设施,开展文化活动。1990年,自治区文化厅适时地提出构建 “广西千里边境文化长廊”的思路,并开始着手建设。在广西与越南接壤的边境地带,沿公路交通线,建设符合国家标准的馆(县市区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影剧院)、站(乡镇文化站、广播站)、室(村文化室、图书室、农民乐园以及企事业单位、学校、机关、部队的文化活动室)、户(文化户)、点(文物景点)、车(流动文化服务车)等文化活动场所。这项文化工程建设以国办文化为主体和主导,带动各行各业的文化事业以及社会的共同发展。目标是把边境地区建设成布局合理、设施比较完善、功能比较齐全、队伍稳定、文化活动内容健康、丰富多彩,具有民族地域特色,充满时代气息和文化氛围的“廊”形文化地带,使之成为宣传线、文化线、经贸线、旅游线、文化交流线和巩固的国防线,成为宣传广西美好形象的窗口。广西边境文化长廊的范围是百色、南宁、防城港、钦州、北海等5个地(市)的那坡、靖西、大新、龙州、凭祥、宁明、防城、东兴、港口、钦南、合浦、海城、银海、铁山港等14个县(市)、区,46个沿边和34个沿海乡镇,18个国家一、二级开放口岸以及一批边疆农场、林场、公路管理所(道班)、边海防军营(哨所)等,从陆地沿边到沿海地区一条长达2739千米的环形文化长廊。
1992年,贯穿那坡、靖西、大新、龙州、凭祥、宁明、防城7个中越边境县,全长1016千米的边境“文化长廊”,已有县级文化馆、图书馆14个,文化站、图书室95个,城镇电影院47家,文化公园、文化宫等文化娱乐场所134个;举办各种讲座、报告会120次,科技、文艺培训班330期,文艺活动313次,参加活动36.5万人次。穿越钦州地区4个县(市)、21个乡(镇),共413千米的沿海文化长廊,已有各种文化点60个,开展文化活动1660次,参加活动800多万人次。
1992年6月,文化部在南宁召开全国农村文化工作暨首届边境文化长廊建设现场会,出席会议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副省长、副市长、副主席以及盟委书记、专员、州长和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文化厅等代表共100多人,分西线和南线两路实地考察了广西边境文化长廊靖西、龙州、凭祥以及崇左等县、市的建设情况。
1994年,文化部决定将这一活动向9个沿海省(市)延伸,建设“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
1995年,广西边疆沿线14个县(市、区)、68个乡镇和18个口岸,有城镇文化娱乐室387个,农村文化室410个,农村业余演出队304个,农村电影院70个,放映队281个,农村文化个体户9436户,民间艺人499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3处,自治区级35处,自治区级以上的旅游景点16处。那坡县被文化部授予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6年,“全国万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工程被列入中共中央批转的《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和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并正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由中央20个部委、人民团体联合共建。至此,建设边疆文化长廊成为由广西首创、文化部倡导、国家计委连年立项拨款的一项国家重点文化建设跨世纪工程。
1996年5月,自治区的21个部、委、办、厅、局共同下发《关于共建广西千里边疆文化长廊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边境文化长廊建设由辖区地段内各级人民政府统筹组织,各级党委宣传部协调指导,各级文化部门负责实施,各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全社会参与共建。制定《广西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建设“九五”规划》,并成立广西千里边疆文化长廊共建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对共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作用。
1997年,广西开展边疆地区特别是口岸文化现状调查,并举办边疆文化长廊口岸文化建设展示会。12月14日在凭祥举办“国际卡拉OK大赛”和中越两国边民联欢晚会。防城港市防城区和凭祥市海关被评为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单位。(www.xing528.com)
1998年,北海市获得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地区称号。1992—1998年,全自治区有4个地、市和7个县(市、区)获得全国边疆文化长廊建设先进单位称号。
1999年9月,广西与越南谅山省签订《中越边境地区民间文化交流管理工作协定》,协议规定每逢民间节庆,凭祥浦寨、大新硕龙等边境文化站举办中越边民中秋联欢晚会、国际卡拉OK大赛,组织两国边民唱山歌、看电影。之后每年都有举办协定中的文化活动。
至2000年,文化部门分别与边防驻军、武警、公安、海关、农垦、林场、公路、税务、旅游、厂矿、学校等部门、单位共建各类经常开展活动的文化室、俱乐部约350个。文化馆、文化站、文化室每月开展群众文化活动25天以上,平均每年举办各类文艺、科技培训班超过20期,流动文化服务车把文艺节目、录像电影、图书报刊、科普资料送到乡镇村屯和部队哨所,使固定的文化网点活动与流动的文化服务相结合。
1996年至2000年的“九五”期间,沿边沿海地区的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达13808.05万元,其中中央及自治区政府投入1075.3万元,地方财政投入11728.95万元,社会资金投入1003.8万元,新增各类文化设施面积达161959平方米。
2001年,为加强文化长廊建设,广西投入1100万元,建成边境乡镇文化站57个。
到2005年,沿边沿海县(市、区)的文化馆、图书馆、影剧院、文管所(博物馆)等文化设施都已基本达标。县级剧团的排练场地也不同程度地得到修缮或改建。沿边的46个乡镇文化站设施达标率达到80%。文化站所属阅览室都扩大为藏书达5000册以上的图书馆,国家级口岸文化站的图书馆藏书达到或接近万册。基本形成了“馆、站、室、户、点、车”配套的社会文化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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