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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通志:广西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果

时间:2023-08-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广西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2003年10月,自治区文化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人事厅制定了《关于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文化厅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提出“一体多制”的渐进式改革的意见,在文化厅直属21个事业单位全面铺开改革。

广西通志:广西文化体制改革的成果

1986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985年批转的文化部《关于艺术表演团体的改革意见》,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部署,广西各级专业艺术表演团体进行改革和精简调整。同年12月24日,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下发《关于我区电影发行放映管理体制改革的方案》,从1987年1月1日起,各地、市、县电影公司的财务下放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管理,盈亏纳入同级财政预算。1987年4月,自治区京剧团更名为自治区艺术辅导团。为增强文化单位自身生存和发展能力,广西文化劳动服务公司等文化企业应运而生,各文化事业单位开展各种有偿服务和“以文补文”经营活动,持续两三年后,由于情况变化或经营不善,广西文化劳动服务公司等文化企业自行解体。

1987年开始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人事教育处每年根据自治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精神,开展全自治区文化艺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组织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各个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1988年2月,文化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文化市场”的概念,规定了文化市场的管理范围、任务、原则和方针,将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列为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1990年2月,自治区文化厅专设文化市场管理处。1993年广播电影电视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自治区文化厅分别制订和下发《关于贯彻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若干意见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发行放映业机制改革的暂行办法》,全自治区电影行业机制改革全面铺开。1995年1月,建立自治区文化稽查总队,各市、县也相继成立文化稽查支(大)队。

1995年9月,自治区文化厅下发《广西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聘任制暂行条例》,并与自治区人事厅制定《关于我区艺术表演专业人员提前退休试行办法》,对虽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但因年龄偏大,体质较差,不适宜继续从事舞台艺术工作,以及艺术学校从事艺术教育的专业教师中未聘用人员,鼓励他们转业或提前退休。提前退休的条件为:舞蹈杂技、武功、木偶表演演员,打击乐、管乐演奏员,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工作满20年的;戏剧声乐演员,弦乐演奏员,舞台专业人员(不含舞美设计人员),男满52周岁,女满47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工作满22年的;因练功、演出造成的伤、病、残和其他职业疾病,经指定医院诊断不宜继续从事舞台艺术工作的人员,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从事舞台艺术工作满20年的。

1996年10月,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促进文化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明确了文化体制改革的方向、任务和目标。广西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全面推行政务公开,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办事程序。

2000年,自治区文化厅相继出台了《文化事业发展三年规划及2010年远景目标》《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公共图书馆条例》《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等法规性文件,逐步实现政府对文化艺术生产、社会文化、文物保护和文化市场管理职能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同时,在文化厅直属单位推行全员聘任制,考核上岗;改革资金投入办法,重点扶持主旋律作品创作,鼓励文化厅直属艺术表演团体面向市场多演出,奖励优秀作品和人才。以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契机,逐步建立起符合文化事业单位特点的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能出能进、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升能降的人事管理体制。2001年,为加强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机制改革,广西图书馆、广西自然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单位创新管理方法,推出“流动图书馆”“流动展览”等新的便民措施。广西话剧团对艺术生产项目投资方式多样化进行积极的探索,采取独立制作人投资、联系演出市场及内部职工参股等形式排演《绿色渡船》《雷雨》《马兰花》等剧目。

2002年,自治区文化厅提出“分类指导,试点先行,逐项突破,稳步推进”的文化体制改革思路,在广西图书馆、广西艺术学校、广西演出公司、广西电影公司等6个直属单位开展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具体有五方面:(1)重新实施“三定”(即定岗、定责、定员),推行人员聘用制度;(2)疏通出口,妥善安置分流人员;(3)建立激励机制,扩大内部收入分配自主权;(4)试行领导班子目标管理责任制,改进直属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5)探索产权制度改革的新路子。(www.xing528.com)

2003年10月,自治区文化厅会同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宣传部、自治区人事厅制定了《关于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文化厅并下发《关于加快推进直属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提出“一体多制”的渐进式改革的意见,在文化厅直属21个事业单位全面铺开改革。根据文化事业单位的不同职能,对文化事业单位的人事工作实行分类管理。对主要依靠政府财政保障的图书资料、群众文化、文物、博物等公益型文化事业单位,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加强机构编制管理,控制人员总量规模,科学合理地设定岗位,搞活内部用人机制;对艺术表演团体等具有公益性又可不同程度地实行经营运作的文化事业单位,赋予充分的人事管理自主权,提高流动岗位所占比例,促进人员流动;对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文化事业单位,实行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自治区艺术学校以自身品牌、资源和办学经验作为软资本入股,与民营企业深圳中时富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办民办广西演艺职业学院。自治区演出公司以固定资产投资参股的办法,引进广州市演出电影公司和民营企业广州嘉裕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资金,组建集电影、演出、网吧、餐饮、购物及休闲为一体的广西红五星影业有限责任公司。自治区歌舞剧团与民营企业深圳中时富投资有限公司联合创办广西漓江时代文化演艺传播有限公司,创作排演大型音乐剧阳朔西街》。广西彩调剧团与民营企业北京维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合作排演大型民族歌舞剧《刘三姐》,赴北京、杭州进行商业巡演,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南宁柳州、桂林、梧州等市学习借鉴自治区直属文化企事业试点单位深化改革的实践经验,因地制宜推进本地、本部门文化体制改革。

自治区文化厅结合全员聘用制度的实施,下发《广西文化厅关于直属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探索以岗位工资为主,岗变薪变,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多种收入分配办法提出指导性意见。广西演出公司根据自收自支的单位性质,参照企业化的管理模式,采用档案工资和岗位工资相结合的办法,把上岗人员的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工资和效益工资四个部分,按经营效益核算、提成,改变了以往不分盈亏工资一个样的分配办法。广西图书馆基于公益型的单位性质和人员岗位相对稳定的实际情况,在稳定财政统发工资的基础上,将单位自筹资金设立的岗位津贴分配档次拉开。广西艺术学校根据工资外福利占职工收入总额的比例较大的实际情况,实行财政统发工资不变,减少年节平均奖金,提高课时津贴和行政坐班补助的办法,向教学一线倾斜。广西歌舞剧团将聘用人员档案工资与受聘报酬相分离,按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和完成任务情况合理确定收入,逐步建立重实效、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收入分配制度。

2004年,自治区文化厅与各市文化局及直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量化指标,严格考评,功有所奖,过有所咎。2004年7月,自治区文化厅下发《广西文化厅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试行办法》,明确公开招聘原则、招聘标准、工作程序,要求直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自主发布招考信息,公开招考,自行组织考试考核,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拟聘用人选,择优聘用。聘用人员以《聘用合同书》确定人事关系,实行聘约管理。自治区文化厅重点对各单位的增人计划、编制使用和招考程序进行把关,建立健全文化厅管计划、管编制、管原则、管招聘程序,用人单位自主聘用工作人员并实行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相结合的人员准入的新机制。2004年10月,自治区文化厅在厅直属事业单位全面推行人员聘用合同书制度。鼓励多演出,从2004年开始,自治区文化厅设立自治区直属文艺院团演出效益奖励基金,政府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00多万元,采取演出奖励与演出场次、营业性演出收入“双挂钩”的办法,使政府财政投入由“养人”为主向鼓励“干事”为主转变。2004年,直属8个剧团商业演出共938场,观众约170.5万人次,收入约707.77万元。其中,观众人次和演出收入与2003年同比增长86%和1.26倍。

2005年11月,自治区文化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直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演出效益奖励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设立演出效益奖励基金,明确广西歌舞剧院等8大直属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年度演出场次任务、营业性演出收入指标及达标效益奖励办法,强化了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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