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国建构

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国建构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玛奎特对审美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所做的这两点要求,我认为其意图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这种要求有助于将审美人类学和传统的思辨美学研究区别开来。在西方传统美学研究中,有一种长期占主导的追问各种审美现象本质,亦即本体论的美学研究模式,其所采用的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方法。

艺术人类学研究:中国建构

格罗塞曾在《艺术的起源》中主张建立“艺术的科学”,它要求以“客观的科学研究和观察”作为基础,而不是以“瓢忽无定的、主观的、在根据上同纯科学的要素完全异趣的想象做基础”[12],就如同我们知道“一个自然的爱好者对于植物界美观的赞美,可以有极多的启发和兴味;可是无论如何,不能将它来代替植物学者的研究。同样,知道一个有才具的人对于艺术的主观的见解,有时也是很有益,而且是很有趣的;可是无论如何我们不能不拒绝把它作为科学的建立和正确的知识。学术的主要原则,在乎无论什么时候,无论什么地方都没有什么歧义”。[13]玛奎特继承了格罗塞的观点,甚至还可追溯至实验美学的鼻祖费希纳等前辈学者的观点,他要建构的审美人类学首先是属于社会学科的人类学的分支,而且其最终要获得的是批判性的知识。因此,他认为,为了使艺术和审美现象顺利进入人类学科学的研究程序,能够经得起人类学讨论的检验,必须首先对其做一些人类学的要求。这些要求玛奎特认为主要有两个。

第一,“因为人类学是实证的,所以审美现象必须要予以界定,以便其能在通常的人类学观察技术中被识别出来。而这些技术通常需要某些来自人类学家的解释”[14]。同时,“人类学的技术排除内省或心理分析,因此,当论及审美现象的定义时,我们心中所想的不是对其‘本质’或‘实在’作多少陈述,而是首先想到允许我们将其与其他现象区别开来的显著标准,但是这些标准必须和其‘本质’紧密联系”[15]。第二,“因为人类学是比较性的,所以定义的有效性不会受限于一种文明,或是一些同类文明(如有文字或无文字文化,工业或非工业社会)”[16]。人类学家“研究的现象应该具有潜在的普遍性”[17],他们的视野应该涵盖任何人类集体的文化现象。因此,审美人类学的基本定义必须是跨文化的。

玛奎特对审美人类学的研究对象所做的这两点要求,我认为其意图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这种要求有助于将审美人类学和传统的思辨美学研究区别开来。在西方传统美学研究中,有一种长期占主导的追问各种审美现象本质,亦即本体论的美学研究模式,其所采用的主要是一种自上而下的方法。从古希腊的美学家柏拉图德国古典主义时期的黑格尔,这种本体论的模式始终主张从一个先验的形而上的概念(如柏拉图的“理式”,黑格尔的“绝对理念”)推演出一套美学的逻辑体系。这种研究最终使美学成为纯粹的思辨美学。第二,这也有助于使研究者从审美判断和审美评价的争议中解脱出来。格罗塞在《人类学与美学》一文中说:“人们每天都可以观察到一个现象,对于一个对象或是一个事物,一些人会对它产生很好的美学印象,另外一些人对它却无动于衷。如何解释这种现象呢?这两种情况下的客观因素是相同的,那么其原因就必定是各种的主观因素,即在这些人迥异的审美感受中。事实上像审美印象的易感性那样表现出如此引人注目的个体差异的事物很少,即使是在亲近的家庭圈子中,你也无法找到两个品味完全相同的人。”[18]美与丑的两种审美评价的分野,其原因就必定是在于主体方面。而这一点历来被很多人类学家认为是非常棘手的事情。艺术人类学者哈彻尔在其《作为文化的艺术——艺术人类学导论》中指出:“艺术形式的多样性以及影响人们审美情趣的因素的复杂性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以至于他们放弃了这个问题,他们会说一切都是相对的,因此无法对人的品味做出解释。”[19]审美人类学研究者范·丹姆在谈到美学的这一特点时也曾坦言:“我们在美学研究中所面对的所有的主要概念,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不确定的、含混的,或更委婉或更肯定地说是模糊的、易变的和开放的。实际上什么才是我们所意指的‘美’呢?它是如何与‘审美价值’的概念以及另一个众所周知的难以捉摸的概念‘艺术’相联系的?精确地说,什么才是‘审美经验’的本质,以及作为一种推论,后者如何与令人愉悦的经验的其他形式相关的?”[20]的确,关于美的本质的问题和美的评价的问题,哲学家、美学家等已探讨很久,但这些美学主题仍然是不确定的,“在某种程度上,正是由于美学术语的不确定性,美学似乎经常被视为被某种飘忽不定的光晕所环绕,这往往使学者们在未开始研究前就已望而却步”[21]。在玛奎特看来,美的本质的问题和美的评价等虽然是重要的问题,然而,由于审美人类学的定位之一是实证的社会科学,而关于对象“本质”或“实在”的探讨是内在的过程,为了适应人类学客观性科学性的研究标准,审美人类学所要研究的内容必须是那些能在“通常的人类学观察技术中被识别出来”的东西。第三,20世纪50年代以来,由于美国著名人类学家博厄斯及其弟子赫斯科维茨等人的极力宣扬,以及后现代主义文化的影响,文化相对论成为风靡西方的文化人类学思潮。在这种背景下,文化和审美的普遍主义受到普遍的敌视。然而,玛奎特在审美人类学的研究中发现,东西方社会在艺术和审美建构方面虽然极为不同,但毕竟还有一些普遍关注的问题,如审美静观(aesthetic contemplation)与冥想(meditation)、“审美所在”(aesthetic locus)、非工具性形式(noninstrumental form)等,因此他对审美的普遍主义持一种乐观、开放的态度。他试图通过研究人类社会在审美方面的普遍性,从而为研究不同群体间的跨文化交流提供依据。(www.xing528.com)

在明确了以上要求或前提后,玛奎特顺理成章地进入他关于审美人类学研究内容的考察之中。不过,我们经过对比研究发现,他在这一问题上的看法是发展变化的。前期的《审美人类学导论》和后期的《审美经验》两书在对审美人类学研究内容的界定上仍存在一定的变化。下面我们将做些具体论述。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