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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人类学:民间艺术审美的历史逻辑

时间:2023-08-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事实上,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民间艺术都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尤其是民间艺术的技艺与生产过程,这是静态保护力所不及的。然而,民间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进而要求其“活态传承”。由此可见,民间艺术丧失了日常实用功能之后,作为纯粹的审美对象也有一定的社会需求。换句话说,民间艺术在现代社会中要想“活态传承”,合乎历史逻辑的选择就是转向作为纯粹审美对象的艺术。

中国艺术人类学:民间艺术审美的历史逻辑

张道一说,“民间美术是同广大人民的生活关系最密切的,就其主流来说,多带有实用性……虽然有一部分也带有‘纯艺术’的特点,但距其实用性分离不远”[2]。诚然如此,民间艺术与“美的艺术”相比,最为突出之处就在于它主要不是为了展览、收藏,而是为了在日常生活中被使用,审美价值往往依附、服务于各种实用目的。正如柳宗悦讨论“民具”时所言,民间艺术“因用而美,人们也会因其美更愿意使用”。[3]不仅犁、锄、篮、簸箕、箩筐等“民具”大多有着具体的实用功能,而且木雕、剪纸、民间绘画等趋近于“纯艺术”的民间艺术也大多主要使用于庙会、节庆、人生礼仪等场合,有着审美之外的需求。恰恰因为民间艺术并非纯粹为审美而生产,因而,在前现代社会中,即使民间艺术不曾被视为艺术,它也有其生存基础与发展动力。

需要指出的是,民间艺术的生存基础与发展动力根源于农耕文明,只是在前现代社会是一种日常生活中有用的艺术。荷包、虎头帽、木雕、瓷器、陶器,以及各种农具等,这些所谓的民间艺术无非是农耕社会中日常的生产、生活用具而已,很显然,农耕社会对手工艺的大量需求促进了民间艺术的繁荣与发展。诸如剪纸、年画面塑秧歌、小戏、说唱等,看似与农耕社会日常的生产、生活没有直接联系,其实也根源于农耕社会的内在需要。农耕社会作为前现代社会,它未经理性的“祛魅”,有祠堂寺庙等“神圣空间”,有过年、过节、过寿、婚丧嫁娶等“神圣时刻”,在这些“神圣空间”与“神圣时刻”,剪纸、年画等民间艺术承载了民众对“神圣”意识的象征性表达。倘若没有“神圣空间”与“神圣时刻”的符号需求,剪纸、年画等民间艺术还有生存的土壤与发展的动力吗?

在现代社会,农耕文明已经成为封存在记忆里的“乡愁”了,工业生产取代了手工制作,各种日常用具类的民间艺术逐渐从日常生活中消失了。由于科学、理性的启蒙,即使前现代社会的一些“神圣空间”,如寺庙、道观、祠堂等,作为建筑空间仍然还在,各种“神圣时刻”,如传统节日等,作为时间转折的节点仍然引起人们特别的关注,但是,人们内心深处的“神圣空间”“神圣时刻”逐渐消失了,人们已经不再需要通过民间艺术来表达神圣意识了。总而言之,在现代社会中,生活用具有各种工业用品,日常娱乐有电影电视、游戏、流行音乐大众文化,前现代社会的民间艺术已经不再有用了。人们不再需要民间艺术,民间艺术还有继续存在下去的理由吗?

现代社会既是“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4]的社会,人们生活在瞬时、流动、过渡、短暂、偶然和无序之中,偏偏又是一个怀旧意识格外强烈的社会。恰恰因为生活在急剧流动、变化之中,怀旧的情感在现代社会比以往任何历史时期都更明显、更强烈,人们渴望留住过去的身影,通过怀旧来重构精神家园。怀旧意识成为一种弥漫性的社会心理,这是当代遗产保护观念得以被广泛接受的社会基础。当民间艺术失去了它赖以生存的社会土壤,面临消亡的危机之时,人们开始意识到它是一份珍贵的遗产,应该予以保护。事实上,在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中,民间艺术都占据了相当大的比重。这也就是说,民间艺术在现代社会既丧失了它曾有的使用价值,又没有真正获得“艺术”身份,它对于我们现代社会来说,最重要的价值就是作为遗产的价值。(www.xing528.com)

作为遗产,固然是需要保护、传承的。对于一般遗产而言,有两种主要保护方式:一种是作为文物静态地保护;二是以数字化方式展示其动态变化过程。将造型、功能各异的民间艺术从原有的生活场景中抽离出来,当作静态的物品进行展示,供人们参观、欣赏、研究、学习,这是我们在各地民间工艺博物馆中常常看到的。然而,被隔离在日常生活世界之外的封闭空间中,民间艺术留存下来的实则不过是一些标本,只是空洞的外壳,至于其在日常生活中的生动性与丰富性则大都流失了。尤其是民间艺术的技艺与生产过程,这是静态保护力所不及的。相比较而言,对于民间艺术来说,数字化保护是一种更为契合的保护方式。所谓数字化保护,就是通过计算机虚拟技术,对民间艺术的历史渊源、发展状况、生产过程、生产环境、生产技术以及使用方式等进行全方位、立体再现,参观者既可以在电子设备上查阅民间艺术的相关信息,也可以经由电子大屏幕、3D电影以及VR眼镜等方式直观地了解民间艺术在原有日常生活语境中的生动情形。尤其是VR虚拟现实技术,几乎可以逼真地再现过去的社会生活情景,把观赏者带入虚拟空间中,让其回到历史情境中。很显然,这两种遗产保护方式已经基本上可以满足学者的科学研究需要以及社会大众的怀旧心理了。然而,民间艺术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人们进而要求其“活态传承”。

所谓“活态传承”,就是说遗产应该在具体的日常生活与生产活动中进行保护、传承。其实,“活态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应有之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第二条提出:“这种非物质文化遗产世代相传,在各社区和群体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被不断地再创造,为这些社区和群体提供认同感和持续感,从而增强对文化多样性和人类创造力的尊重。在本公约中,只考虑符合现有的国际人权文件,各社区、群体和个人之间相互尊重的需要和顺应可持续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很显然,能够满足特定群体的现实需要,具有可持续发展性,是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要求。上文已经指出,在现代社会中,诸如剪纸、年画、刺绣等绝大多数民间艺术已经丧失了日常功用,倘若要“活态传承”,就必须探寻其满足现代社会需要的可能性,解决其可持续发展问题。就实践来看,在现代社会中能够较好“活态传承”的民间艺术主要有两类:一是在日常生活中仍然有一定实用价值的,如金箔制造等;二是在前现代社会中已经实现了由“实用”向“审美”转变的民间工艺,如玉雕紫砂壶制作等。这两类民间艺术,即使不作为文化遗产去保护,也能够生存下去。由此可见,民间艺术丧失了日常实用功能之后,作为纯粹的审美对象也有一定的社会需求。换句话说,民间艺术在现代社会中要想“活态传承”,合乎历史逻辑的选择就是转向作为纯粹审美对象的艺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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