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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传播研究:土风巴韵篇

时间:2023-08-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族群内部而言,这些符号代代相传,凝聚成深入骨髓的“集体记忆”,延续着土家族的民族特性。对外部而言,也正是通过这些符号,外人认识到土家族与其他民族的差异,最终确认了土家族的单一少数民族地位。所以说,土家族传统节日富有“史诗性”。研究民俗传播问题,有必要考虑其传播的特殊性。

土家族传播研究:土风巴韵篇

一个民族总要通过传播活动实现族群内部生产生活的协调、族人间关系情感的沟通与维系,同时通过大量的传播行为确立族群的自我意识,建构本民族的独特文化体系。传播特有的传衍社会遗产的功能,对于民族文化遗产的传承产生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人们通常认为,文化是指人类创造的一切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它包括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历史地理、风土人情、传统习俗、生活方式文学艺术、行为规范、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在一个族群中,文化囊括了由这个族群整体意识所辐射出来的一切活动。

文化遗产是人类文明发展过程中历史积淀的精华,是一个民族、国家、地区、城市、社会共同生活人群的“集体记忆”,又可以分为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两大部分,其中物质文化遗产既包含了器物、典籍、文书、服饰、艺术品等“可移动文物”,又包括了古迹、古建、遗址等“不可移动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则与历史记忆、文化传统以及民族精神代代相传紧密相连,包括了生活方式、居住形式、饮食文化、民间工艺、节庆习俗等,具有很强的文化传承性。如果说物质文化遗产属于“静态”,与历史考古、民族事件紧密相连,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属于“活态”,它与民族思想信仰、民众生活习惯息息相关,它们共同组成文化遗产的整体记忆,在民族、民众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中深深扎根。传承民族的文化遗产将极大地促进本民族成员的民族认同感,促使个体对所属群体产生深切的归属感,换言之,使一个民族中的人们对于自己所属民族具有浓郁的归属意识。

另一方面,传播为外界认识某一民族打开了一扇有效的窗口,尤其是那些具有民族特征的符号,更是外界识别某一民族的重要依据。

土家族的传播同样表现出这些特点,作为古代巴人的后裔,土家族逐渐形成一个民族共同体,绵延了上千年时间。有人提出,在长期的演化过程中,土家族逐渐构建起体现自身族别符号的独有体系,这种体系可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基本层面构建,而且体现出土家族的历史源流和生存发展规律。以下是这一体系构建的基本内涵表达[1]

(1)土家族人赖以生存、发展的物质空间符号内涵,包括地域方位、地理环境、人口分布、活动场所、居住位置、房屋、安息地等。

(2)土家族人生存、发展的重要途径——劳动符号内涵,包括劳动主体、劳动工具、劳动场所、劳动方式、劳动内容、劳动成果等。

(3)土家族人生存、发展的常规生活境况符号内涵,包括日常起居、饮食、服饰、节日习俗、教育医疗等。

(4)土家族人生命轨迹中的情爱、婚姻、生育、族类繁衍、丧葬等。

(5)土家族人生存发展中创造的文化艺术成果符号内涵,包括建筑、音(器)乐、舞蹈美术、民间工艺、文学、历史铭物等。

(6)土家族人生存、发展中思想情感赖以沟通交流的语言符号内涵,包括声音语言、文字语言、体态语言、思维特征、情感表达等。(www.xing528.com)

(7)其他与土家族生存、发展密切相关的物质与精神层面的符号内涵,如宗教信仰、图腾崇拜等。

不过,我们完全可以把这个体系进一步细分,发掘出最能彰显浓郁土家族特色的族别符号,这些符号始终是土家族内部传播及对外传播过程中最重要的信息内容。对族群内部而言,这些符号代代相传,凝聚成深入骨髓的“集体记忆”,延续着土家族的民族特性。对外部而言,也正是通过这些符号,外人认识到土家族与其他民族的差异,最终确认了土家族的单一少数民族地位。从一般常理来看,最能体现民族特色的符号是语言文字,然后是富有民族特点的各种民俗,但对土家族而言这个规律并不适用,由于本民族文字的缺失,导致土家族语言的运用范围日渐萎缩,无法最大限度彰显土家族的特征,民俗的地位陡然上升,成为最能反映土家族历史的“生活相”,承载了记录土家族发展、演进历史的最重要符号。这一点在土家族节日习俗中就体现得非常明显:土家族节日习俗里包容着一部完整的民族史。所以说,土家族传统节日富有“史诗性”。考究土家族的传统节日,没有一个不是对土家族历史的回忆、认识、思考,没有一种不是历史里程碑[2]

深入探讨这一问题之前,有必要回归一个基本的逻辑起点,即对于民俗及民俗传播作出较为明确的界定,避免以后分析的混乱。

首先看民俗的定义。民俗即民间风俗,指一个国家或民族中广大民众所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起源于人类社会群体生活的需要,在特定的民族、时代和地域中不断形成、扩大和演变,为民众的日常生活服务。民俗就是这样一种来源于人民,传承于人民,规范人民,又深藏在人民的行为、语言和心理中的基本力量。民俗不仅是社会意识形态之一,又是一种历史悠久的文化遗产。

关于民俗事象的分类,乌丙安先生所著《中国民俗学》把民俗学研究对象分为经济的民俗、社会的民俗、信仰的民俗、游艺的民俗等,钟敬文先生主编的《民俗学概论》、石应平先生编著的《中外民俗概论》把民俗事象分为物质民俗、社会民俗、精神民俗、语言民俗等四类[3]。另一位学者王娟的观点略有不同,认为目前“学术界一种较为普遍的分类方法是把各种民俗事象分为三大类”:一是口头民俗,是以口头语言的形式传播的民俗事象,包括叙事民俗、俗语民俗、音韵民俗;二是风俗民俗,是以传统的风俗和习惯的形式传播的民俗事象;三是物质民俗,是指以有形的,可以看得到的物质的形式传播的民俗事象[4]。考虑到王娟的区分更便于开展传播学意义上的分析,本文对于民俗的分类大体上采用的是王娟的分类标准。

研究民俗传播问题,有必要考虑其传播的特殊性。普通的信息传播活动,都要遵循传播学四大先驱之一拉斯韦尔1948年发表的《传播在社会中的结构与功能》一文中确立的“5W”传播模式,包括传播者、信息、媒介或曰渠道、受众、效果五个基本要素。但是,民俗传播与一般的信息传播过程存在明显的区别:第一,民俗传播往往没有单一的、明确的信息来源,很少有人能把民俗的诞生与某一特定的历史事件、人物等直接关联起来,即使有人提出这样的观点,通常也会引起极大的争议。第二,许多时候民俗的传播者不确定,因为绝大部分民俗都是由族群的集体力量推进的,该族群的成员共同担当了传播者的角色,恰如我国著名作家冯骥才所言:“节日遗产不同于艺术遗产,艺术遗产的传承人是艺术传人,而节日遗产的传承者全民。”第三,由于民俗是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产生的,因此民俗传播效果往往很难在短时期内体现出来,它们一般都要经历一个逐渐稳定、成型的延续过程。笔者的这个观点,可以从我国著名民俗学家钟敬文先生那里得到支持:民俗“首先是社会的、集体的,它不是个人有意无意的创作。即便有的原来是个人或少数人创立和发起的,但是它们也必须经过集体的同意和反复履行,才能成为民俗。其次,跟集体性密切相关,这种现象的存在,不是个性的,而是类型的或模式的。再次,它们在时间上是传承的,在空间上是播布的”[5]。由此可见,民俗具有浓郁的社会性、集体性,民俗的形成和发展都是一定范畴内的社会成员共同作用的结果,因此民俗总是体现着特定社会成员整体的认识、倾向、价值观念,区域性的民俗在一定的区域内形成和存在的,而民族性的民俗则是在一定的人群中形成和存在的。这些特征,使得民俗传播在相当程度上抛弃了单一信息来源、固定传播者、明显的传播效果等一般传播过程中的必要要素。

不过,民俗在传播过程中,也必然存在不可或缺的要素:首先要有基本的信源,即促成民俗产生的各种因素,它们刺激了民俗的生成,至少是提供了民俗形成的最初雏形。其次,族群成员依据信源开展编码活动,对民俗进行模式化处理,促使民俗具备相对稳固的程式、仪式,便于进行大范围传播。再次,民俗有相对稳固的受众,即族群内部的成员,他们对民俗的接受与认可,直接促使民俗稳固、定型,进而展开代际传承,最终成为民族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而进入现代工业社会后,随着交通和信息交流的便捷,民俗的受众人群也日益扩大,大量外族人员由于兴趣、爱好等因素,成为某些民俗的稳固受众。最后,民俗在传承与传播进程中必然发生信息的变异,因为民俗通常都有发展与演进、变化的过程。

本章将重点分析土家族民俗传播中的基本要素,通过详尽阐述这些要素的形成与作用方式,解释各种土家族民俗的传播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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