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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学观对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中西居住空间设计比较研究成果

时间:2023-09-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美学观对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传统中国的“贵和”美学观,反映在居住空间设计领域中,则是追求和谐之美。美学观对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方”与“圆”,遂成了中国居住空间设计构成的基本形态。因此,在李约瑟说看来,整个中国居住空间设计都是依照标准模数和各种绝对尺寸的模数而设计的,从来不会与人本身不成比例。中国居住空间设计在审美取向上,大致可具体分为三种类型。

美学观对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中西居住空间设计比较研究成果

(一)美学观对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

传统中国的“贵和”美学观,反映在居住空间设计领域中,则是追求和谐之美。美学观对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空间大小

在空间大小方面,以追求“适形而止”之美与宜人的空间尺度。早在春秋战国时期,面对各诸侯国“高台榭,美宫室”的风尚,孔子冷静地提出“卑宫室”思想,认为王者应该致力于为民,而不应该沉湎于锦衣玉食、高台美榭的享乐生活。继孔子之后,墨子提出“便生”思想,并对宫室建筑的构成提出了基本原则,认为宫室建筑是为人而建的,只要适合人的生活即可,不宜过之。在这种便生思想的基础上,经西汉董仲舒的系统总结,又明确提出“适形”论的设计思想。由“适形而止”思想,可知建筑不宜建造得过于巨大,因为那样会远离“天地之和”。这种以和谐为美的审美标准,也体现在居住空间大小与人体尺度的关系上。孔子认为,宫室应得其度。由此可见,度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基于人的社会性的礼法制度;二是基于人的自然性的生理尺度。在王充看来,宅以一丈之地以为内。居住空间的尺度是以“人形一丈”为标准,明确指出了要以适合人体尺度的间,来构成多开间的居住空间。

2.空间形状

在空间形状方面,以长方形为主,追求数理的和谐美。古代中国人很早就把人与天地综合起来考虑,力图追求天、地、人三才的和谐统一。《周易·系辞》曰:“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这样,“象天法地”的思想也就成了中国居住空间设计从单体构成到组群的基本原则,使居住空间设计与宇宙天地同形伺构。《淮南子·天文训》曰:“天道曰圆,地道曰方。”“方”与“圆”,遂成了中国居住空间设计构成的基本形态。包彬在《易玩》中说:“上言户者,屋之户也,此言太极者,即屋在极中,以为喻也,太极生二仪,如屋有向背两面。两仪生四象,即屋之四面。四象生八卦,即太极有四面四隅也。”以建筑的“两面”“四面”“四面四隅”,来说明太极图中的“两仪”“四象”“八卦”,并将它们逐一对应起来。受“两仪生四象”“天圆地方”思想的影响,中国居住空间的形状,除表达与“天”有关的圆形外,绝大多数都使用了长方形。而长方形的居住空间,由于“礼”的一整套等级规定,又以数理的和谐形式表达出来,具体表现为“自上而下”的理性列等方式。例如,《礼记》规定:“天子之堂九尺,诸侯七尺,大夫五尺,士三尺。”这里的“九”“七”“五”“三”数字的等差变化,既是礼法制度的规定,又体现出有序的和谐美。再如,中国居住空间设计已使用模数制,宋《营造法式》规定了八等“材”,清《工程做法》又规定了11等“斗口”,唐宋、明清居住空间设计以此为基本模数,再通过斗拱、梁柱以及柱高与面阔、柱高与檐部的比例关系,设计出和谐的建筑空间(如图4-2-1所示)。因此,在李约瑟说看来,整个中国居住空间设计都是依照标准模数和各种绝对尺寸的模数而设计的,从来不会与人本身不成比例。无论居住空间的大小如何,都能保证有正确的比例,同时保持着互相之间的和谐。

图4-2-1 宋清材分斗口比较

3.空间界面

在空间界面处理方面,追求朴素之美。中国居住空间设计在审美取向上,大致可具体分为三种类型。帝王殿堂空间富丽堂皇,文人雅士居室空间清新素雅,平民百姓居住空间简朴平实。在“大壮”思想形成与发展的同时,“卑宫室”思想也逐渐发展起来,最终超越了“大壮”而成为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主流思想。这一演进过程以古代文献中关于宫室空间的品评为证。在“卑宫室”思想的影响下,有节制、有度的观念左右着帝王们的行为准则,如康熙皇帝建造避暑山庄时,就主张“无刻桷丹楹之费,有林泉抱素之怀”。由此可见,追求朴素之美已经深入人心。

4.空间装饰

以空间装饰来说,在装饰与结构方面,中国居住空间设计极为注重结构逻辑的真实表达,柱梁、檩橡的结构力学传递关系都十分清晰,一些看似装饰的构件,其自身的存在往往也是出于早期一种结构上的需要演化而来。例如,居住空间的顶棚,除一些重要建筑为了表现庄重华丽的气氛,构作吊顶以遮蔽梁架外,大多采用彻上露明造。事实上,为了避免木梁架朽坏,最佳的办法就是让它处于一个干燥通风的空间中。所以,大多数居住空间不再另行制作吊顶,而是把梁架等木构件直接暴露在外,然后在其上做适当的装饰处理。即便是装饰,也是有节制的,绝不附加或很少附加纯粹的装饰构件。在装饰与色彩方面,中国居住空间主要以彩画雕刻为主,由于南北方自然、文化、技术等因素的差异,北方室内彩画,色调较温暖、华丽,南方室内彩画色调较清冷、淡雅。丰富的色彩是中国居住空间设计的主要特点之一,但是在居住空间中,对色彩的运用主要集中在一些重要建筑的柱子、额枋和顶棚上,地面、墙面的色彩仍然很简单。除此之外,重要建筑也有不施色彩的,如承德避暑山庄的澹泊敬诚殿,整个建筑从外观到室内全部用楠木建造,皆不施色,只以自然、朴素的木本色取胜。这种对材质本色的追求,在其他建筑中也可见到。由材质本身透露出来的自然、朴素特性,表达出古代中国人所一直追求的朴素之美。

(二)美学观对西方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www.xing528.com)

西方以和谐为核心、强调形式美法则的美学观,对居住空间设计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四个方面。

1.空间大小

在空间大小方面,以巨大宏阔为美,追求超人的空间尺度。设计师哈姆林曾经把尺度分为自然的尺度、超人的尺度和亲切的尺度三种类型,在他看来,超人尺度的巨大空间是人们对于超越他本身、对于超越时代本身局限的一种憧憬。在西方居住空间设计中,可以说,这种对超越的憧憬普遍存在。希腊人在梁柱结构的条件下,为了把神庙空间建得大一些,在圣殿内设置双层叠柱,其目的是想通过小尺度的柱子,来反衬神像的高大和室内空间的宽敞。罗马时期,为了体现帝国的战无不胜,也为了表现皇帝贵族的奢华生活,帝国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建筑空间来匹配,于是罗马人在拱券技术的条件下,创造了宏伟壮丽的建筑空间,而巨大宏阔的居住空间终于可以满足神圣帝国的需要,在神庙、浴场、纪念性建筑空间中,都可以见到那种对人本身、对时代本身的超越。中世纪教堂更是如此,为了表达人对上帝的虔诚奉献,也为了体现上帝向人昭示神的威严和慈悲,最理想的方式就是在现世建造供奉给上帝的神圣教堂。于是在哥特时期,各地建造的教堂,一座比一座造得更长、更高,其尺寸一次又一次地逼近极限,即使塌了也要再造。人在这样的空间中,感受和体验到的是上帝的伟大和人的渺小。文艺复兴早期的佛罗伦萨主教堂,人们以饱满的热情要把它建造成人类技艺所能想象的最宏伟、最壮丽的大厦。盛期的圣彼得大教堂,伯拉孟特立志将其建造成一座亘古未有的伟大建筑物。由此可见,虽然西方居住空间设计在各时期有着不同的目的,但在审美理想的追求上,都是以巨大宏阔为美,反映在空间尺度上,则是一种超人的尺度。

2.空间形状

在空间形状方面,以几何形为主,体现比例的和谐美。柏拉图认为,能够用直尺和圆规画出来的简单几何形是一切形的基本。为了解释现实世界的现象,柏拉图以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数学来说明物质的特性,列出了四面体、六面体、八面体、十二面体、二十面体五种正多面体,在这之中,四面体代表“火”、六面体代表“土”、八面体代表“气”、二十面体代表“水”的基本粒子,而十二面体则代表“世界”。阿尔伯蒂认为圆形是最完美的图形,并提出了九种基本的几何形状,即圆形、正方形、六边形、八边形、十边形、十二边形、正方形+1/2正方形、正方形+1/3正方形、正方形+正方形。在现代设计大师柯布西耶的理解中,埃及、希腊或罗马的建筑就是一种棱柱体、立方体、圆柱体、三面角锥体或球体的建筑。哥特建筑压根不是以球形、圆锥形和圆柱形为基础的。只有主教堂的中厅采用简单的形式,但还是二次的复杂几何形。西方居住空间设计受哲学、数学、几何学中关于几何形观念的影响,除基督教建筑空间以拉丁十字式形制象征耶稣基督受难的十字架外,绝大多数建筑空间都采用了单纯的几何形。从古希腊的神庙到18世纪法国设计师部雷设计的牛顿纪念堂、伟人像陈列馆等,大多如此,圆形、方形、长方形反复得到使用,成为一种共同的追求。而作为几何形体的建筑空间,往往以和谐的比例呈现出来。比例在西方居住空间设计中一直受到高度重视,在维特鲁威看来,比例指优美的外貌,是组合细部时适度的表现的关系。阿尔伯蒂在其著作中将比例定义为:“那几根线条之间存在着的某种确定的相互对应关系,通过这种关系,比例得以被测度,这些线条的其中之一是长度,另一个是宽度,还有一个是高度。”在阿尔伯蒂看来,比例就像自然界中的规律一样,具有某种恒定性。布隆代尔认为,比例是居住空间设计的重要准则之一,具有在本质上是可靠且实在的基础。对布隆代尔来说,比例是产生空间美的一种自然法则。西方居住空间设计对比例的重视,不仅反映在外观形体上,也深入居住空间中。例如,阿尔伯蒂对房间的比例关系提出了不少建议,其中之一是房间的长度最好是宽度的两倍,而高度应该是长度和宽度之和的一半。再如,帕拉第奥也提出了七种房间平面的比例,它们是圆形、正方形、1∶img的长方形、3∶4的长方形、2∶3的长方形、3∶5的长方形、1∶2的长方形。不仅如此,西方设计师还将他们的研究成果直接运用到居住空间设计中,产生了许多具有和谐比例的居住空间(如图4-2-2所示)。

图4-2-2 教堂比例分析

3.空间界面

在空间界面处理方面,追求华丽之美。阿尔伯蒂提出了一个重要概念,不再把装饰看作居住空间设计整体的一个部分,而是把它看作居住空间设计的“一种外在的附加的东西”。他认为城市与乡村的住宅在装饰上应有所区别,城中宅舍的装饰应该比乡间住宅的装饰更黯淡一些,只有在乡间,那些更为欢快、华美的色调,那些最为肆无忌惮的修饰才可以大胆地使用。也就是说,装饰有朴素与华丽之分,但更为重要的是,装饰要与居住者的社会身份相适应。在西方居住空间的界面处理上,确有朴素与华丽之分,不过从总体上讲,是偏于华丽。各时期设计风格在形成的早期,似乎都比较朴素,但发展到盛期以后往往趋向华丽。例如,中世纪教堂的室内装饰,早期基督教把世俗艺术看成异教的东西,予以排斥和打击,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对现世几乎所有艺术都加以谴责,受当时基督教思想的影响,早期基督教设计甚至包括罗马风设计,在室内装饰上都比较朴素。但到了12世纪后,基督教不仅承认世俗艺术,还将其服务于宗教神学,阿奎那在其著作中也为感性的美加以辩护,于是这时期哥特式教堂的室内,尽管墙面已被窗户占有,使得壁画、雕刻无法附加,但是在大片的玻璃窗上却绘满了色彩斑斓的、宗教题材的镶嵌画,柱子被塑成具有雕刻感的束柱,拱顶被编织成图案化的样式,祭坛屏障也被精雕细刻、佩金戴银,教堂空间因装饰而趋向于华美。

4.空间装饰

在装饰与结构方面,西方居住空间装饰主要以雕刻、壁画为主,尤其是雕刻与设计有着密切的关系。希腊人将空间设计视为雕刻品,同时也把雕刻品用来装饰居住空间。这种空间设计艺术观,造成了装饰与结构的分离。例如,西方居住空间设计中的柱式、古希腊的柱式,是设计结构的一部分,但是柱子的间距如何,往往并不完全取决于结构,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造型的需要,关于这一点,在维特鲁威《建筑十书》的“柱间”中表述得十分清楚。罗马人把柱式引入了居住空间,并作为一种装饰柱贴在墙壁上,不起任何结构作用,而真正支承穹顶、拱顶的则是沉重的墙壁、柱墩。这种做法在文艺复兴的居住空间中再次出现并得到使用,到巴洛克的居住空间中则发展到了极致,柱子等设计要素都可以作为装饰,常被打断和分解,结构的真实性、逻辑性消失了。在装饰与色彩方面,西方居住空间设计把色彩看成设计的一个必要因素,并以它来完整地表现居住空间。希腊人在用白色大理石建造神庙的同时,还刻意用红、蓝、金箔等浓重色彩加强它的视觉效果。罗马人用彩色大理石板、马赛克等材料,追求华丽的室内色彩。拜占庭人则创造出璀璨夺目的室内色彩。哥特式教堂的色彩集中体现在彩色玻璃窗上,与传统居住空间相比,它是一种光与色的美妙结合。文艺复兴早期的室内装饰较为节制,色彩也较朴素,但到了盛期,由于重视装饰,色彩明显趋于华丽。尽管西方居住空间在演变过程中每一时期的室内用色不尽相同,但从整体角度上审视,都追求热烈与华丽的色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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