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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制度创新与学习型区域发展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制度创新是创新的主线和基本要素。制度创新是纽带和指挥系统。高校制度创新的执行主体是高校科研、教学、产业及相关的管理机构。学习型区域具有四个制度维度:资金、政策法律、市场和社会杠杆,核心是以政策法律为标志的制度创新。学习型区域的制度目标是支持和促进学习活动的持续进行,不断完善子系统,从而带动整个区域大系统的学习和创新,保持竞争力。

高校制度创新与学习型区域发展

制度是指一定范围内各种正式和非正式的规则的集合,它旨在追求主体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的群体或个人的行为。制度的基本功能是提供人类相互影响的框架,这种框架制约着人们的选择集合,从而构成社会经济秩序中的合作与竞争关系。所谓制度创新是指改进现有制度安排或引入一种全新制度以提高制度效率极其合理性的一类活动。

制度创新对科技进步与创新影响的相关性,表现在制度创新通过对科学技术系统要素的质态、量态、空间分布、时间运转等影响,引起生产率的变化,进而影响生产力的变化。正是制度创新与科技进步、生产力方式之间存在着有机、内在的联系,在不同的制度、体制和政策条件下,由于增长机制构造不同,科技促进经济体系的运行效率不同,因而直接决定了生产率路径的高低,规定了生产力发展水平和科技进步与创新的质量。

国内外经验证明,制度创新是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必要条件和保障。一国或一地的科技迅速发展不仅是由于生产的高度专业化分工与合作,以及市场需求对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巨大推动作用,而且还取决于制度创新所形成的科技促进经济的良好环境与制度保障作用。事实上,科技进步与创新的主体,如科研、企业部门往往期待以改革开放为契机,制度创新为主导,形成一种政策调控、间接干预和优质服务体系,提供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发展空间,以期解决产学研合作等问题。这一现象,在经济转型国家表现的尤为突出。在整个过程中,制度创新往往是促进政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基础,在科技进步与创新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公共性职能。

由此可见,科技进步与创新离不开必要的制度条件。要加快科技创新及其产业化的发展,必须在一定制度创新和政策环境下才能形成。制度创新所形成的优越环境,主要体现在制度创新、政策创新,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使社会生产力得到更快、更好地发展。制度创新作为一个复杂的过程,往往有一个磨合和适应期。新的制度和体制的替代,有时要受到生产力水平以及改革成本和收益的限制,因而只有在预期改革和创新的收益大于预期成本的条件下,制度创新才能实现预期的目标。

制度创新是创新的主线和基本要素。科技创新需要良好的政策环境和制度保障,有赖于制度改革和创新,以制度与政策创新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培育制度创新的环境具有决定性的因素。制度确立了知识和技术进步的上限,在既定的制度框架内,创新总有一天要被遏制,正是此时制度变迁将成为技术进步的前提。制度创新主要是进行体制改革、制定新的政策,使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系统得以高速运转。对各类创新资源进行合理配置,从而推动经济持续的发展。也可以说制度创新就是建立适宜于创新活动开展的指导系统。制度创新是纽带和指挥系统。高校制度创新的执行主体是高校科研、教学、产业及相关的管理机构。它的职能是通过改革,在人才培养、制度建设、风险机制、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机制和制度的创新,成为创新体系建设的纽带和指挥系统。

高校制度创新是学习型区域创新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创新的成效。制度创新系统的主要功能是进行体制改革、制定新的政策,使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系统得以正常运转。学习型区域具有四个制度维度:资金、政策法律、市场和社会杠杆,核心是以政策法律为标志的制度创新。学习型区域内以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政府为代表的学习主体是互动的关系,四者交叉重叠构成了学习型经济发展的基础和动力源泉,各主体的触角均已伸向先前专属于对方的领域。在本书中,学习型区域的制度标准如以下要点:(www.xing528.com)

其一,以建构学习网络为创新制度的核心。学习型区域的空间重要性十分突出,正式及非正式的制度都融合于区域空间内建构的学习网络。学习型区域的一个关键因素就是区域内各主体超越传统的组织边界,积极参与到学习网络之中。它们分别和联合推进新技术发展和扩散,形成和执行学习策略的框架,创造、存储和转移知识、技能和新技术,它们的相互联系,决定着区域的创新表现。

学习型区域鼓励各种层面经济运行中的学习活动。学习型区域的学习网络是知识生产、学习和创新的重要场所,是知识与思想的储备库和汇集地,为促进知识、思想和学习的流动与循环提供必要的环境与设施。

学习型区域网络的主体主要包括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政府。这些主体之间的关系链条既是信息、知识流动扩散的关键通道,又是知识、信息、技术等在传递过程中增值和创造价值的价值链。网络中的每个主体都与其他主体发生直接或间接的联系,而这些联系有显性关系和隐性关系之分。显性关系主要表现为可观察到的物资和人力资本流动关系,而隐性关系则表现为人或组织间非正式交往中知识、技术、信息等的转移与共享。所有这些联系是集体学习的过程,各学习主体彼此间获得自身创新和发展所需的互补性资源,学习活动是核心纽带。

其二,创新制度围绕知识创新和知识的再生产。学习型区域是具有复杂开放性的区域宏观学习系统,所有的参与子系统是大学习系统内的各个主体,即教育科研培训系统;产业系统;资金、政策和公共管理系统。它们的发展由区域大系统环境影响。为了学习活动的持续进行,参与系统不断调整以适应区域大系统环境的改革。它们之间通过各种路径如使用者——供应商链条相互联系。而区域大系统的学习能力取决于子系统的学习能力。学习型区域的制度目标是支持和促进学习活动的持续进行,不断完善子系统,从而带动整个区域大系统的学习和创新,保持竞争力。

“学习型区域的所有子系统可以分为两大部门,即知识生产部门(高校、科研院所及商业研究机构等)和知识使用部门(高科技企业和商业发展机构等)。两个部门在全球化网络当中的地位和优势某种程度上依赖于它们自身的能力。学习型区域的知识生产和知识运用两大部门在实践中关联紧密,其内部关系对区域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过去创新是一个线性过程,技术直接从知识生产部门转移到了知识使用部门。学习型区域创新是一个互动的过程,特定地区内两大部门相互作用程度的大小决定了它们的创新能力。特定区域的经济优势依赖于其中两大部门之间建立起来的网络和经济生产能力。区域各主体联合是推动知识开发和创意流动的有效途径。学习型区域具有完善的科技创新中介服务体系,为主体间沟通信息、建立联系和开展合作提供桥梁。学习型区域具有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相关法律、机制,重视提高知识产权价值,从制度上保障两大部门的关联。”[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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