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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通义:道家的不争之德与中道思想

时间:2023-09-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道家的“不争之德”与中道思想对中国文化的中庸和平性格也产生了巨大影响。道家的中道观与儒家有较大不同。这种以“无报为报”的思想正是道家自然主义、无为主义的反映,把它推广到人事关系、社会关系及国际关系上,则正是道家的所谓“柔弱之道”与“不争之德”。此处明显表现出儒、道两家中道观的区别:儒家的中道观不出道德理性的规范;道家的中道观企图超脱道德的价值判断而直指自然。

中国文化通义:道家的不争之德与中道思想

道家的“不争之德”与中道思想对中国文化中庸和平性格也产生了巨大影响。以老子庄子为代表的道家中道观比儒家的中道观更具有谦下退避的色彩,这对塑造中国人的国民性格起到了一种补充的作用,使得中国文化的中庸和平特征具有道家自然主义色彩。从原则上说,由于儒家提倡德治,因此对于那些与“中庸”“中和”观念相对的“怨”“恨”“仇”等思想亦主张用道德的力量去化解和克服,并且认为能够通过化解而达到最终的和谐,正如宋儒张载所说:“有象斯有对,对必反其为;有反斯有仇,仇必和而解。”(《正蒙·太和》)但这种和解与宽柔,并不是无原则的,《论语·宪问》说:“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里,孔子又提出“以直报怨”的说法。按朱熹的解释,“直”者,乃“至公而无私”之谓。因此对于“怨”“恨”之类的矛盾,不能抱阿曲之私或姑息态度,而是应以正直无私的态度来对待,这即是儒家“以直报怨”的原则。

老子的“柔弱之道”与“不争之德”,强调的是手段,其目的乃在于“曲则全”“后其身而身存”“柔弱胜刚强”“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无为而无不为”等等。正因老子思想中有手段与目的之别,所以在他的思想分化以后,遂演变为两种文化因素:一种是以老子的目的为目的。这种“目的论”为法家、兵家、韬略家及阴谋家所吸收,即忍小以图大。传说中的韩信忍胯下之辱及刘备韬光养晦即是一例。这里突出了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忍”字,即所谓“小不忍则乱大谋”。眼前的忍是为了将来的发展。另一种则是以老子的手段为目的,真正发展了道家的中道论,以此为其人生哲学的归宿。庄子是这一路的代表。其特点是企图超越人的一切对立。因为社会是极其复杂的,人与人、国与国的关系不可能像老子想象那样,可以用不结怨的办法消除彼此的怨恨。因为你不与他结怨,他却与你结怨,因此在庄子的心目中,儒家的“以直报怨”固然不能解救浇薄的社会,就连老子的以“无报为报”的“不结怨”方式也无济于社会。因此,最根本的办法是抛弃老子“无为无不为”的目的追求,从社会的纷争中解脱出来,走一条与世无争的逍遥自得之路。

因此,与老子比较,庄子是一个积极的相对论者,他所建立的中道观,是在老子“柔弱之道”与“不争之德”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全以超越为原则,试图以事物的相对性、流变性否定人类存在的偏私和成见,如庄子说:

是亦彼也,彼亦是也。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果且无彼是乎哉?彼是莫得其偶,谓之道枢。枢始得其环中,以应无穷。(《庄子·齐物论》)

在庄子看来,事物的本然是不分彼此的。而人们所谓的彼与此、是与非、可与不可、然与不然等等的差别对立,乃是人们主观的作用。因此,心灵的觉醒必须超越这种人为的对立,使其“莫得其偶”,才能掌握道的关键。就像处于是非相寻的环子的中心一样,超越是非,以顺应无穷的流变。“枢始得其环中”是道家中道观的经典表述。郭象说:“是非反复,相寻无穷,故谓之环。环中,空矣;今以是非为环而得其中者,无是无非也。”(《庄子注》)此处明显表现出儒、道两家中道观的区别:儒家的中道观不出道德理性的规范;道家的中道观企图超脱道德的价值判断而直指自然。其共同点则强调“中”,即不走极端的原则。庄子说:“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缘督以为经,可以保身,可以全生,可以养亲,可以尽年。”(《庄子·养生主》)在庄子看来,为善往往近乎追求名誉,为恶又往往遭到刑戮的惩罚,只有不为善也不为恶,采取一种“缘督以为经”的中道立场,才可以免除极端的危害。王夫之在《庄子解》中说:“奇经八脉,以任督主呼吸之息,身前之中脉曰‘任’,身后之中脉曰‘督’。”“缘督”者,缘“中”而行也。此即“以无厚入有间,恢恢乎其于游刃必有余地”之谓。

总之,中国文化的中庸和平性格是由儒、道两家的中道观互补而成。虽然各家之间有许多相异之处,但皆重内在精神的和谐,表现为人与我、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天的和平共处和圆融无碍的精神。这种精神是中国古代各家所共同提倡的。对于这一点,《庄子·天下》有明确的记录:“墨子泛爱兼利而非斗,其道不怒”,墨家“非攻”思想是古代反对战争最有力者,可见墨家是主张和平的;宋尹学派是“不累于俗,不饰于物,不苛于人,不忮于众……见侮不辱,救民之斗,禁攻寝兵,救世之战”;关尹、老聃则“以濡弱谦下为表,以空虚不毁万物为实。……曰坚则毁矣,锐则挫矣。常宽于物,不削于人,可谓至极”;庄周“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不谴是非,以与世俗处”;甚至“其道杂驳”的惠施,也是“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庄子·天下》所谈到的七派思想,几乎无一不主张和平仁爱,反对斗狠好战,确实与西方文化成一鲜明对照。这些均属中国文化的和平宽大精神。这种和平宽大精神,灌注在实际生活中,则表现为:

第一,在中国人的权威崇拜中,往往是崇拜圣人超过崇拜英雄。因为英雄好战,以百姓为草芥,故孟子曾有“好战者服上刑”的主张。老子亦言:“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老子》三十章)(www.xing528.com)

第二,在中国与异族的战争史中,中国极少主动挑起战事,往往是在迫不得已时才起而抗战,即使“不得已而用之,恬淡为上。胜而不美,而美之者,是乐杀人。夫乐杀人者,则不可以得志于天下矣”(《老子》三十一章)。

第三,中国的军事战备多是用于自卫。因此,很少用武力去侵略、压迫和吞并弱小民族,秦朝的万里长城、汉代的和亲政策都具有防御性而非侵略性。

第四,重文轻武,即使对军事将领亦多提倡儒将之风。荀子说:“凡在于军,将帅末事也。”又说,“慎行此六术、五权、三至,而处之以恭敬无圹,夫是之谓天下之将。”(《荀子·议兵》)

由此可见,中国文化是和平宽大的文化,由此文化所塑造的中华民族亦可以说是世界上最爱好和平的民族。但这一优点同时又产生了它的缺点,如前所述,儒家的中庸、中和思想,其原本的意义在于消除“人欲之私”,以“君子慎其独”为最终归宿,这一点经过宋明理学家的发挥,使其成为心性之学的重要内容和僵死不变的道德教条,不仅具有本体的意义,而且成为指导人们日常生活和处理人际关系准则。再加之不能正确理解道家贵柔、守雌、谦下、不争等重要的思想内涵,往往从消极方面以“柔弱之道”和“不争之德”作为回避矛盾、摆脱纷争的处世哲学,遂使中庸和平思想流变为“折中调和”“知足常乐”“安分守己”“收敛宁静”等保守退避思想,使人于勤奋中信天安命,于是向外追求奋进之心大减。因此它成为现实生活中磨砺人们锋芒和棱角的无形利剑,塑造了中国人含蓄、内倾、稳健、老成的独特风貌。同时,又使一些人产生外宽和而内刻薄、外雍容而内吝啬、外知足而内贪婪、外诚恳而内奸诈、外柔弱而内刚愎、外大公而内大私、外坚忍而内残忍、外平等而内独裁等相互对立的双重性格。

由于中国文化中过多地强调“中庸”“中和”“平衡”“和谐”“不偏不倚”“过犹不及”等思想因素,它不仅具有一般方法论意义,而且成为一种道德观念,具有道德的约束力量。因此在广大的人群中,出头、拔尖、冒险、争先者寡;而贪生混世、随波逐流、饱经世故者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出头的椽子先烂”“枪打出头鸟”“一争两丑,一让两有”“凡事不可太过”等民间谚语所以流传不息,亦皆与中国文化这一特征有密切关系。这一特征本有其独特的价值所在,但其道德化的结果,“不免流于乡愿,却亦为此社会保持和平不少。除了遇事临时让步外,中国人平素一切制度规划,措置安排,总力求平稳妥帖,不落一偏,尤不肯走极端。盖深信唯调和为最稳妥,最能长久不败之道”[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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