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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革命老区与江汉油田、国有农场共同发展成果

时间:2023-10-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潜江市境内有江汉油田、广州军区空军农场和16个县团级以上国有农场,这种区域格局具有典型的地方特色,在全国比较罕见。随着开放开发的进一步加深,潜江地方开始转变观念,走上了依托油田、农场共同发展的道路。2000年8月15日,潜江市政府与江汉石油管理局双方领导签署《关于面对新形势共求新发展座谈会纪要》。

潜江市革命老区与江汉油田、国有农场共同发展成果

潜江市境内有江汉油田、广州军区空军农场和16个县团级以上国有农场,这种区域格局具有典型的地方特色,在全国比较罕见。长期以来,由于受计划经济和单一农业经济思想的束缚,潜江地方与境内油田及农场缺少应有的经济技术合作,甚至双边时有摩擦发生。随着开放开发的进一步加深,潜江地方开始转变观念,走上了依托油田、农场共同发展的道路。在第四次党代会上,市委提出要虚心学习借鉴油田、农场的经验,全方位、多领域推进经济技术的联合与文化卫生领域的合作,实行生产要素优化组合,高起点开发区域经济,推动“板块经济”和社会事业一体化发展,形成“工农并举、资源互用、内外兼向、经济一体、大中型企业与地方经济共兴共荣”的发展新格局。双方在教育、司法行政,计划生育、防汛抢险等工作方面积极合作,并积极解决地界矛盾、水利纠纷,维护社会治安等,为区域经济的合作创造了较为宽松的发展环境

1992年4月18日,潜江市政府与江汉石油管理局双方领导各自提出了支援对方的8条意见(简称“双八条”),形成了“油田发展我发展,潜江繁荣我繁荣”的共识,并共同签订了《4.18会议纪要》。根据协议,油田推荐1名相应级别的干部到潜江政府担任副市长;潜江地方政府给予油田经济实体各类优惠政策,并减轻油田企业负担,为油田提供优质服务,维护油田生产秩序。全市组织工商管理、环保等部门统一行动,先后取缔小土炼油炉352个,在全国各油田所在地中率先解决了土炼油炉的问题;政法部门与油田公安处联合开展整理整顿油田矿区秩序的专项斗争,挖出犯罪团伙20个,抓获案犯183人,破获各类案件291起,缴获款物77万余元,使盗窃油田生产设备和原油、破坏油田生产秩序的犯罪势头得到遏制。并在油田周围建立1.2万亩蔬菜瓜果生产基地,解决油田职工吃菜难的问题。双方还加强经济技术方面的合作,合作、合资建设荆江化工总产、油气盐综合开放项目,开发高新技术产业,保证双向合作的健康发展。不久,省委大中型企业工作委员会在潜江召开现场会,推广了潜江与油田“加强区域合作、促进经济共荣”的经验。

2000年8月15日,潜江市政府与江汉石油管理局双方领导签署《关于面对新形势共求新发展座谈会纪要》(简称“8.15纪要”,又称“新九条”)。在《纪要》中,双方确认以下共同发展的原则意见:一是潜江与油田是共兴共荣、唇齿相依的关系,双方密切合作,既有利于油田的改革与发展,又有利于潜江的繁荣与稳定。二是潜江坚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对执法队伍的监督管理,推行服务承诺制、执法责任制和违法责任追究制。三是油田通过加快油气勘探开发,发展多元经济,提升城市化功能,支持潜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四是加强经济发展方面的衔接协调和项目合作。五是本着“企地融合、互惠互利、协调发展”的原则,油田鼓励所属企业以多种形式与潜江所属企业开展全方位合作。六是潜江和油田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七是加强城市建设的统一规划,把油田矿区纳入潜江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八是积极开展信息沟通和人才交流,逐步实现信息共享、人才共用。九是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双方主要领导每年举行一次高层座谈会,半年举行一次综合协调会。据此,潜江开展整顿油田矿区农村用水用电秩序,取缔土炼油炉,开展矿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施企地联防、联治,规范油区废旧物资收购市场,开展地方油田合资办厂等活动,为油田发展提供良好环境,推动市域经济大发展。2001年被全国石油系统评为地企共建“最佳合作单位”。

2003年1月17日,市委、市政府制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江汉油田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支持油田发展的重大意义、创新激励机制支持油田投资兴业和深化改革、强化服务职能、不断优化油田经济发展环境等方面,提出了29条意见。江汉石油管理局亦于1月25日相应制发《关于进一步支持潜江区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同年6月15日,双方签署《企地发展合作纲要》,就政治、经济、财政、金融、城建、教科文卫、环境及共建机制等方面作出框架性的规定。地方和油田迈向全面合作交融新阶段。(www.xing528.com)

潜江境内16个国营农场,耕地面积为全市的三分之一,人口和工农业产值接近市属部分的五分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农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商品生产、强化统的功能、实行集约经营等方面,为地方镇、村起到了良好的带头作用。1993年,市委对境内16个国有农场进行了专题调查,11月,市委下发《关于地方与农场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发展的意见》,召开了国有农场座谈会,地方与国有农场的合作积极推进。1997年3月5日,根据省委1996年6月28日常委会议《关于国营农场管理体制问题的讨论纪要》,成立潜江市农场管理委员会,负责落实党和国家关于农垦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对熊口、后湖、周矶3个农场实施属地管理。1997年7月,市委下发《关于加强农场管理,促进农垦事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对支持农场发展给予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2000年6月15日,市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进一步支持市域农场经济快速发展问题。会议决定,对熊口、后湖、周矶3个农场的财政税收实行“核定基数、比例递增、超收全留、自求平衡”,一定5年不变,递增比例以年初市人代会议通过的全市财政平均增幅为准,农场每年完成市下达的税收计划任务后形成的利润,不再征收所得税,并调减农场财政上解基数,减轻农场双重社会负担。将农场干部职工劳动保险纳入全市统筹,并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使农场领导干部退休后工资与国家公务员取齐。2002年1月,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省属国有农场改革的意见》,对总口、西大垸、运粮湖3个省管农场实施属地管理。1月29日制发《关于国有农场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农场管理体制、理顺农场管理关系、深化农场内部改革等作出规定,区域经济的合作与发展不断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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