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汀江流域地区矿业:历史概观及矿产规模

时间:2023-10-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关于汀江流域地区矿业的最早的正式文献记载,在笔者所见范围内,是《新唐书》地理志中的“长汀有铜、铁,宁化有银、铁,沙(县)有铜、铁”。下面,对该地区宋代及之后的矿业状况作一概观。矿务和矿场的数量,反映了矿业生产的规模。而且,政府一般在矿场设矿务所,直接监管矿场的生产活动。清代,在汀江流域地区,特别是上杭、永定一带,依然有不少零散的小规模矿业生产。

汀江流域地区矿业:历史概观及矿产规模

武平县境内出土的青铜器,被鉴定为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产品,〔53〕它们默而无声地显示着汀江流域地区矿业历史之悠久。而关于汀江流域地区矿业的最早的正式文献记载,在笔者所见范围内,是《新唐书地理志中的“长汀有铜、铁,宁化有银、铁,沙(县)有铜、铁”。长汀、宁化、沙县,为唐代汀州的三个县[6],当时,除大埔县外,汀江流域地区都隶属于长汀县管辖。唐大历四年(769),经汀州刺史陈剑上奏朝廷,置上杭场“以理铁税”。[7]〔54〕据此可见,至晚在769年,汀江流域已经有具备一定规模的、并由政府管理的矿业生产。下面,对该地区宋代及之后的矿业状况作一概观。

(一)宋代

入宋以后,汀江流域地区的官营矿业更加繁荣。受史料限制,这里只能大致了解一下宋代汀江流域矿业生产的规模。

1.矿业机构

就汀州宋代的矿务和矿场的数量而言,仅笔者在史料中发现标有具体名称的就有53处之多(见表4.3),其中位于汀江流域地区(长汀、武平、连城、上杭)的至少有36处。而就矿种而言,上述53个矿业机构中,有39处标明矿种;未标明矿种的有14处,其中位于上杭县的11处,可能是铁矿。此推论依据有二:首先,如前所述,宋代之前,唐朝就设上杭场“以理铁税”,而宋代之后,明代时上杭的铁产量也很高,也就是说历史上上杭是著名的铁矿产地。其次,宋代时,位于上杭县的赤水铜场曾采用湿式收铜方式炼铜。据吉田光邦的研究,“湿式收铜所用之铁,是铜的三倍”〔55〕,所以如果上杭一带没有较高产量的铁矿,赤水铜场的“湿式收铜”就不可能维持。

矿务和矿场的数量,反映了矿业生产的规模。宋代时,矿业机构有“矿务”、“矿场”和“矿坑”之分。〔56〕“矿务”,是政府的矿业管理机构,主要业务内容包括矿冶税务和矿产品收购。“矿场”和“矿坑”都是采矿地,而称为“场”者,多为官营或半官营的采矿地,一般矿藏丰富、矿质优良,并多设有冶炼所,即是有一定规模的矿冶生产单位。而且,政府一般在矿场设矿务所,直接监管矿场的生产活动。“矿坑”,是规模较小的采矿地,多隶属于矿场,一般一个矿场管理若干矿坑。1987年时,在位于上杭县紫金山的金山金场旧址发现一处约900年前的采矿遗址,采矿口多达81个。〔57〕依据宋代“矿场”的基准,仅从曾经设有相当数量的矿场这一点,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察知宋代汀江流域地区矿业生产规模之大。

表4.3 宋代汀州的矿业机构[8]

续表

  资料来源:《宋史》、《宋会要辑稿》、《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临汀志》。

2.产量

《宋会要辑稿》中的《食货》部分,记载有元丰元年(1078)各州各矿种的“收额”和“元额”,汀州的情况如表4.4所示。(www.xing528.com)

表4.4 元丰元年汀州各矿种的收额和元额

  资料来源:《宋会要辑稿·食货》33。

所谓“收额”,也称为“课额”,是指交付给国家的数额。而元丰元年的“元额”,是熙宁八年(1075)至熙宁十年(1077)这三年收额的平均额。〔58〕需要注意的是,在“熙丰法”颁布之前,国家对矿产品实行统收,而自“十分为率,官收二分,其八分许坑户自便货卖”的“熙丰法”颁布之后,矿业的实际产额应远高于“收额”。吉田光邦曾就宋代铁的实际产额,做过如下估算:“宋代对金银等贵金属课税二成,对铜铁课税一成,所以,铁的真实的产额,当是铁的收额的十倍。”〔59〕

宋代汀江流域地区的矿业,不仅规模大,而且拥有当时国内最先进的冶炼技术。建中靖国元年(1101)时,全国只有11处矿场具备湿式收铜技术,而如前所述,上杭的赤水铜场就是其中之一。〔60〕

然至南宋末期,包括汀江流域闽西地区在内的整个汀州的矿业生产全面严重衰退,昔日的矿场几乎都成为有名无实的存在。〔61〕

(二)宋代以后

据《元一统志》记载,元代时,设在汀州的官营矿业生产机构有位于宁化县的龙门银场、龙门新银场、长水银场、大庇银场和位于长汀县的莒溪铁务和镴场铁务。〔62〕从地理位置看,长汀县大部分地区位于汀江流域,而宁化县虽不在汀江流域,但与汀江流域闽西地区同属汀州,因此可以想象有汀江流域地区的居民去宁化的矿场工作,或从事与矿业相关的工作。

关于明代汀江流域的矿业,从史料来看,有三个现象值得留意。第一,铁矿较多,铁产量较高。嘉靖《汀州府志》记载有汀州铁岁课额99 793斤3两2钱,而乾隆《上杭县志》里有明代上杭县铁岁课额9万斤余的记载,从这二条文献资料来看,明代汀州的铁产量几乎都集中在汀江流域的上杭一带。另外,嘉靖《汀州府志》也有记载说,上杭县南部(其中一部分于成化十四年(1478)划出,设置永定县)有“铁炉”十三处。所谓“铁炉”,用现代语言来说,即是从事铁矿的采集和冶炼的矿业生产单位。第二,宋代时当地有很多官营或半官营的矿山,而到明代则有不少民营矿山。上述位于上杭、永定一带的十三处“铁炉”,全部都是明永乐年间(1403—1424)由当地的“里民”开发和经营的。〔63〕第三,嘉靖年间(1522—1526),由于矿场聚众,盗乱频发,朝廷将上述十三处“铁炉”全部封闭,遣散所有矿工,自此之后,汀江流域地区再也没有出现大规模的矿业生产。

清代,在汀江流域地区,特别是上杭、永定一带,依然有不少零散的小规模矿业生产。近年,在上杭县炉下乡曾发现铁炉遗址,其年代被鉴定为清代。〔64〕光绪年间(1875—1908),汀江流域丰富的矿藏甚至引起国外注意,法国、德国日本都曾来当地进行矿藏调查。

另外,明清以来,汀江流域还有不少居民靠挖煤维持生计。〔65〕不过,采煤技术非常落后,至20世纪40年代,仍旧是五六人结成一组,靠“一把锄头、一根扁担、二只簸箕”挖煤。产量当然相当低,1949年时永定县煤产量仅5 000吨。〔66〕在汀江流域地区,“挖煤”被认为是没有一技之长的男子才干的苦力活,但它也确实是相当数量的居民养家糊口的主要谋生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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