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动乱和分裂的历史时期。中国的北方成了民族大会演的舞台,民族大冲突的战场,民族大融合的炼炉。
这个时期的和亲有如下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是主要发生在不同少数民族朝廷之间。假使上限突破前赵初年(304年)而延伸到鲜卑拓跋绰七年(293年),那么,在将近290年间,文献所记的和亲有29起。其中,25起发生在不同少数民族朝廷之间,即:
拓跋部与宇文部和亲2起;
拓跋部与前燕和亲5起;
拓跋部与铁弗部和亲2起;
前秦与西秦和亲1起;
北魏与后秦和亲1起;
北魏与北凉和亲2起;
北魏与柔然和亲2起;
北魏与氐和亲2起;
西魏与柔然和亲2起;
西魏与突厥和亲1起;
东魏与突厥和亲1起;
东魏与吐谷浑和亲2起;(www.xing528.com)
北周与突厥和亲2起。
此外的4起发生在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即:
北燕与柔然和亲2起;
东魏权臣高氏与柔然和亲2起。
北燕皇族为冯氏,他们和东魏的高氏都是或多或少胡化的汉人。冯氏远在边疆,高氏虽在中原而并不代表汉族朝廷。由此,在上列29起和亲中,没有一起是发生在中原汉族朝廷与边疆少数民族朝廷之间的。
第二个特点是以鲜卑为主角。25起不同少数民族朝廷之间的和亲,无不涉及鲜卑,其中,双方都是鲜卑的有7起,一方是鲜卑的有18起。鲜卑之中,尤以拓跋部为最,连同它所建立的代国、北魏、西魏、东魏在内,和亲达22起。
第三个特点是中原分裂时和亲多,中原统一时和亲少。拓跋部在建立北魏之前有和亲9起,北魏前60余年间有和亲7起,北魏后80余年间未闻有和亲之事。西魏和东魏有和亲6起。
第四个特点是和亲大抵出于两相情愿,不得已而为之者甚少。原因在于双方都是少数民族,本来就没有什么贵贱之别,联姻对任何一方都是不失体面的。况且,游牧民族之间联姻的习惯由来已久,和亲原不足奇。北魏道武帝让崔玄伯给他讲《汉书》,讲到汉高祖听了刘敬的劝告,打算把亲生的鲁元公主嫁到匈奴去,大为赞赏,从此更加主动地实行和亲。“是以诸公主皆厘降于宾附之国。朝臣子弟,虽名族美彦,不得尚焉。”[1]北魏中期以后,在北方民族和西部民族之间,发生了地位此升彼降的微妙变化。北方民族,以鲜卑为主,进入中原较久,立国时间较长,汉化程度较深,地位大致与汉族等同。西部民族,以氐、羌为主,则被认为是地位较低的。因此,西魏、东魏和北周只与北方民族和亲,不与西部民族和亲。吐谷浑是迁居西部的北方民族,地位高于氐、羌,仍可与北方民族和亲。这种状况,延续到从北周脱胎而来的隋朝。隋炀帝时,萧琮把从父妹嫁给羌人钳耳氏,尚书令杨素怪而问之: “公帝王之族,何乃适妹钳耳氏?”萧琮答称: “前已嫁妹于侯莫陈氏,此复何疑?”杨素不以为然,说: “钳耳,羌也; 侯莫陈,虏也。何得相比?”[2]所谓“虏”,是汉人对当时北方民族的总称。
第五个特点是交婚之事甚多。在代国与前燕之间,在北魏与柔然之间,在北魏与北凉之间,在北魏与氐之间,在北燕与柔然之间,在西魏与柔然之间,在东魏与吐谷浑之间以及在北周与突厥之间,都曾交婚,有同时交婚的,也有先后交婚的。在这个时期总共29起和亲中,属于交婚的达19起,约占2/3。交婚也源于古老的习俗,它是双向的和亲,比单向的和亲更有对等的意味,而且等于双方都有人质在对方,无需另遣质子了。
第六个特点是只图近利,罕有远谋,易生变故。当时,有那么多的民族卷入了斗争,有那么多的朝廷展开了角逐。民族或盛或衰,朝廷或兴或亡,一切都在迅速地变动,谁都很难制定出行之有效的长期战略方针来。因此,和亲的双方大抵只有目光短浅的战略部署和策略措施,奉行功利主义。时而交婚为友,时而反目为仇,反复无常。把这时和亲的意图说得再明白不过的,是后秦的姚兴。姚兴在是否与北魏和亲的问题上犹豫不决,问平阳太守姚成都:“卿久处东藩,与魏邻接,应悉彼时形。今来求婚,吾已许之,终能分灾共患,远相接援以不?”姚成都说: “魏自柴壁克捷已来,戎甲未曾损失,士马桓桓,师旅充实。今兼婚姻之好,岂但分灾共患而已,实亦永安之福也。”[3]北魏本来是后秦的冤家,柴壁之役后秦步骑4万全军覆没,姚兴一直耿耿于怀。可是后秦另有一个强大的对手东晋,在东晋的威胁加重的形势下,姚兴不得不把冤家当亲家,心甘情愿送公主到北魏去和亲了。和亲没有给后秦带来“永安之福”,过不多久,北魏与后秦又化玉帛为干戈了。这个时期发生了不少稀奇古怪的和亲事件,为其他时期所罕见。柔然的大臣树黎和步鹿真竟把他们的可汗捉起来,连同公主押解到北燕去和亲,公主做昭仪,可汗当清客,演出了一场空前绝后的闹剧,可谓稀奇古怪之尤。
[1] 《魏书》,卷二四,《崔玄伯传》。
[2] 《北史》,卷九三,《僭伪附庸传》。
[3] 《晋书》,卷一一八,《姚兴载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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