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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经略史:和亲的条件与作用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和亲是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条件的组合中发生的。第一个硬性的历史条件,是封建制或奴隶制的社会。就不同民族之间的和亲来说,还有第二个硬性的历史条件,即民族矛盾。上述两个历史条件是众所周知的,无需做进一步的说明和论证了。第一个软性的历史条件,是政治分裂状态。如果分裂的双方强弱悬殊,一方正在力图使对方臣服,和亲是很难发生的,通常只能有勒索性或欺骗性的和亲。均势可以产生和平或战争,然而不会产生有联姻关系的和亲。

中国边疆经略史:和亲的条件与作用

和亲是中国古代任何两个并存的朝廷或者割据政权之间出于政策需要而缔结的和好关系,汉代以后主要指中原汉族朝廷与边疆少数民族朝廷之间通过联姻缔结的和好关系。

和亲是在某些特定的历史条件的组合中发生的。这些历史条件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硬性的,第二类是软性的。相对地说来,硬性的历史条件处于静态,软性的历史条件处于动态。只有在这些历史条件齐备之时,才会有和亲。

第一个硬性的历史条件,是封建制或奴隶制的社会

就不同民族之间的和亲来说,还有第二个硬性的历史条件,即民族矛盾。

上述两个历史条件是众所周知的,无需做进一步的说明和论证了。

第一个软性的历史条件,是政治分裂状态。

政治的分裂以经济的分散和民族的分隔为基础。经济分散状态和民族分隔状态在边疆尤为严重,因此,除去个别的例外,和亲都发生在中原以农为主的民族与北疆、西疆以牧为主的民族即所谓“行国”之间以及不同的“行国”之间。南疆的民族都以农为主,大多交错聚居,而且有越来越多的汉人移入,不易形成独立王国,和亲也就不易发生了。从南诏到大理是一个特例,所以唐朝一度有与南诏和亲的打算,但终归没有实现; 南汉则曾经与南诏的后身、大理的前身大长和国和亲,但到底只是昙花一现。

分裂与统一的格局在经常地变换着。就全国来说,时而大统一、小分裂,时而大分裂、小统一。就横向的朝廷与朝廷来说,本来是分裂的可能不久就会统一,本来是统一的可能不久就会分裂。说它是软性的、动态的,就是这个缘故。

和亲是在裂缝中发生的,是分裂的双方旨在或多或少地弥合裂缝的一种协议。在中原朝廷与边疆朝廷之间,则是旨在把中原和边疆联结起来的一种模式,这种联结当然只能是松散的。如果统一了,和亲就不会发生了,因为和亲意味着双方对等,而在确定的君臣之间,无对等可言,自然也无和亲可言了。呼韩邪单于向汉朝称臣,其实仍有自己的一个边疆朝廷,所以汉宣帝和汉元帝接受萧望之的意见,待以不臣之礼,就是这个缘故。清朝在顺治以前,尚未统一全国,每个皇帝都有蒙古后妃,甚至一人有几位,在康熙以后,全国大体统一了,一连四位处在盛世的皇帝都不娶蒙古后妃,也是因为在确定的君臣之间无和亲可言。

如果分裂的双方强弱悬殊,一方正在力图使对方臣服,和亲是很难发生的,通常只能有勒索性或欺骗性的和亲。成吉思汗让金宣宗献岐国公主给他,是勒索性的和亲; 唐太宗借口聘礼不丰而迟迟不把公主嫁到薛延陀去,是欺骗性的和亲。如果占明显优势的一方有混一夷夏之志,和亲就更难发生了。辽朝和金朝,一前一后,构成鲜明的对比。辽朝满足于南北分治,与宋朝称兄道弟,所以它要跟西夏拉拉扯扯搞和亲,借以与宋朝抗衡。金朝前期的气魄比辽朝大得多,常有饮马长江之意,它对西夏的态度与辽朝有泾渭之别。金太宗派王阿海带着誓诏出使西夏,西夏王李乾顺准备用会见辽使的礼节会见王阿海。王阿海不从,他说: “契丹与夏国甥舅也,故国王坐受,使者以礼进; 今大金与夏国君臣也,见大国使者当如仪。”[1]李乾顺无奈,只好屈就。

那么,和亲是不是均势的产物呢? 不是。均势可以产生和平战争,然而不会产生有联姻关系的和亲。在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国家里,冲突双方的均势通常是不能持久的。一旦出现均势,任何一方都没有必要既赔钱财,又赔夫人了。但在两个边疆朝廷之间,为了对付第三者甚至第四者、第五者,可能在近似的均势下交婚以结援,代国与前燕交婚就是一个实例。至于一般的和亲,则总是在强者与弱者之间发生的。

总之,和亲的双方都有那么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欲分还合,欲合还分,又联合又斗争。

第二个软性的历史条件,是没有强烈的此贵彼贱的民族偏见在封建制或奴隶制的社会里,此贵彼贱的民族偏见总是有的,时而强烈,时而淡薄。偏见强烈之时,认为与“非类”结亲是奇耻大辱,宁可赔钱财而不肯赔夫人,当然是不会去联姻的。

西汉前期的君臣大半是楚人,民族偏见本来就相当淡薄[2],他们多次讨论对匈奴“击与和亲孰便”,主战、主和的两派都从现实的利害出发,没有一个人从嫁公主给匈奴是否有失尊严出发。他们觉得丢脸的,是“平城之围”、“谩书之辱”、“供奉之耻”,倒不是嫁公主给“非类”的夷狄。所以,汉文帝与匈奴和亲时,可以堂而皇之地说,“天不颇覆,地不偏载”,“使两国之民若一家子”[3]。到汉武帝时,胜利者的优越感以及随着经学的兴起而加固的正统思想,都使民族偏见有所增强。然而,出于战略的需要,汉朝还是与乌孙和亲。

从西汉后期经东汉三国晋朝,汉族对少数民族的偏见继续增强。因此,昭君出塞就成了有汉一代和亲的绝唱。东汉时,南匈奴与北匈奴分裂,重演了西汉时呼韩邪单于与郅支单于分裂的故事。东汉在军事上仿效西汉,联近击远,纳顺伐叛,可是连宫女也不赐给匈奴单于了。魏、晋讲究门第的清浊高下,联姻必须门第相当,与夷狄结亲自然是丢脸的事。西晋后期,民族偏见尤为强烈的江统说: 夷狄“法俗诡异,种类乖殊”,“性气贪婪,凶悍不仁”,“虽有贤圣之世,大德之君,咸未能以通化率导,而以恩德柔怀也”[4]。后来东晋的士族,也服膺江统的高论,和亲之意全无。北魏打到长江北岸,在瓜步山上立毡庐为行宫,与刘宋相持,要求与刘宋交婚。刘宋宁可卑辞厚币以求和,也不愿与北魏联姻。

中国的北方经过旧史所谓“五胡乱华”,汉人的优越感随着他们的统治权几乎扫地以尽。由此,兴起在北方的隋、唐两朝才乐意与边疆少数民族朝廷联姻。但是,晚唐与回纥和亲使得和亲声名狼藉。诗人戎昱在《咏史》中写道: “汉家青史上,计拙是和亲。”[5]诗中名为“汉”,实指唐。戎昱抒发了对和亲幻灭之感,对后世很有影响。

宋朝先后与辽朝言和,与西夏言和,与金朝言和,与元朝言和,银、绢不惜多给,但宗女乃至宫女是一个也不嫁给异国他族的。理学兴于北宋,成于南宋。理学讲天理和伦常,对民族关系的影响是强调了严夷夏之防。朱熹是理学的集大成者,他就认为“中国结婚夷狄”是“自取羞辱”[6]

元朝把民族的贵贱颠倒过来,当初南宋的汉人摆在倒数第一等,当初金朝的汉人摆在倒数第二等。可是,这增强了在反元的烽火中诞生的明朝逆反心理,以致明朝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考虑与边疆少数民族朝廷联姻了。

清朝从康熙起,比较注意制约此贵彼贱的民族偏见,但是由于实现了全国的统一,和亲就永不重演了。如乾隆帝纳香妃,“纳”而已矣,人们从来不把这事看做和亲。

发生和亲的历史条件,就是上面所讲的四个,缺一不可。既然限于古代,两个硬性的条件可不顾及。决定和亲发生与否的是两个软性的条件,当然还是缺一不可。

关于和亲的历史作用,说一个特定的和亲实例还比较容易,说古代所有和亲就相当困难了。和亲的动机和效果都是多种多样的,无法一概而论。《和亲通论》一文曾指出: 在从汉代到清代的131起和亲中,双方或多或少地收到了预期效果的有82起,一方或双方得不偿失的有44起,效果无法判明的有5起,三者之比为62.5∶33.5∶4。所谓收到预期效果,即达到了缓兵、结援、柔远等目的,而且得大于失。在一方或双方得不偿失的44起和亲中,有夫杀妻3起,妻杀夫1起,翁杀婿2起,婿杀翁1起,翁灭婿国1起,婿篡翁位1起,和亲公主因叛父国而被父国击杀的2起,和亲公主被迫逃回父国的3起,和亲不久双方就反目相攻的10起,上列24起有两起重合,实得23起。这23起和亲,至少对一方来说是悲剧。和亲的预期效果并不等于和亲的历史作用,预期效果只涉及一家一国的现实利害,历史作用则往往是和亲双方始料不及的。

有些和亲几乎没有任何积极的历史作用,这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双方其实都无所企求,如柔然与北燕和亲,一场闹剧演过,像水面泛起了一片浮沤,不久就无影无踪了,积极的历史作用和消极的历史作用都说不上。第二种情况,双方都以为成功,如唐朝与回纥和亲,是两个朝廷以牺牲人民利益为条件而做成的一笔交易,中原人民横遭荼毒,唐朝和回纥也两败俱伤,所起的历史作用是消极的。唐朝因事奉回纥,陷入了财政拮据的困境。嫁一位公主到回纥去,要耗资500万缗左右,相当于25个东南大县一年的财政收入[7]。回纥好像尝到了不少甜头,饱掠之后,远扬而去,可是他们被子女玉帛腐蚀了,以至完全败坏了,在自身残杀之际,师唐朝的故伎,先后引沙陀和黠戛斯为外援,终于衰耗残破,一蹶不振。

但是,就多数和亲来说,它们或多或少地起过下述积极的历史作用:

(一)冲淡民族偏见

既经和亲,双方便是可以分庭抗礼的真真假假的盟友,都得减少煽动民族仇恨的宣传而增加表示民族和好的宣传,而且有了姻亲关系,即使以后又打起仗来,也不便说对方是禽兽之类了。这是一个微妙的变化,但有深远的影响。

当中原有一个强盛的大朝廷时,边疆的小朝廷无不以与这个大朝廷和亲为荣。对汉朝是这样,对北魏是这样,对唐朝更是这样。松赞干布听说突厥吐谷浑都有唐家公主,自己不免相形见绌,于是向唐朝请婚。后来,突厥的毗伽可汗向唐朝请婚,是类似的例子。毗伽可汗偕夫人和大臣会见唐朝的使者袁振,对袁振说: “吐蕃,犬出也,唐与为昏; 奚、契丹,我奴而役也,亦尚主。独突厥前后请,不许,云何?”袁振辩白: “可汗,天子子也。子而昏,可乎?”毗伽可汗反驳: “不然。二蕃皆赐姓,而得尚主,何不可云?且公主亦非帝女,我不敢有所择。但屡请不得,为诸国笑。”袁振词穷,只好答应代突厥向唐玄宗请婚[8]。这是一席绝妙的对话。毗伽可汗的谈话,可以说是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边疆民族祖国观念的表现。

汉朝毕竟比唐朝早得多,对和亲的热情又比唐朝差得多,所以边疆小朝廷希冀与中原大朝廷联姻的心情不如唐代那么急切。除了西汉前期的匈奴和西汉中期的乌孙,其他边疆小朝廷很难得到与中原大朝廷和亲的荣誉。龟兹王绛宾算得上是个幸运儿,他娶解忧公主之女为夫人,意犹未足; 待到汉朝以其夫人为公主,才喜不自胜。此外,鄯善王尉屠耆能娶到一位汉家宫女,也称得上是殊遇了。

汉朝与匈奴和亲对后世的影响,是双方都无从预见的。汉末魏初,入居塞内的匈奴已有不少改姓刘,理由是从母姓。那时匈奴酋帅改姓刘的目的,是要改善自己的形象,以便在汉人中产生某种亲近感和号召力。无论如何,这对冲淡民族偏见总是有作用的。吐蕃与唐朝时战时和,但经唐之世,它一直承认唐帝是舅,吐蕃赞普是甥。到了宋代,吐蕃还曾经称宋朝为舅,称自己为甥。当吐蕃攻掠唐朝的边邑时,杜甫在诗中写道: “和亲知拙计,公主谩无归。”[9]可是,当吐蕃遣使向唐朝再次请婚时,杜甫却在诗中写道: “近闻赞普更求亲,舅甥和好应难弃。”[10]如果唐朝不曾与吐蕃和亲,杜甫就不会说什么“难弃”的“舅甥和好”了。吐蕃以甥自处,这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也是祖国观念的表露。

尽管如此,我们不可高估和亲冲淡民族偏见的历史作用。民族偏见的强弱是由多重因素决定的,和亲只是其中并非首要的一重因素,和亲不能保证民族偏见只消不长。

(二)促进文化交流

广义的文化交流,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典章制度、风俗习惯等各方面的交流。(www.xing528.com)

和亲的双方都要送给对方一份厚礼,这也可以算是文化交流的一种方式。然而厚礼毕竟只是厚礼,除了唐朝两次与吐蕃和亲所赠之礼特厚而外,通常只能供朝廷靡费,对国计民生则几乎不会有什么影响。

比送礼重要的是互市。既经和亲,就得开放互市。这是相邻的民族之间真正的物资交流,彼此都受惠,上下都得益。匈奴是汉朝的“坚敌”,但上上下下没有不喜欢互市的。元光二年(前133年),汉朝在马邑设伏诱匈奴未遂,匈奴绝和亲,攻打汉朝的边塞,可是“尚乐关市,耆汉财物”[11]。经济上的利害比政治上的好恶更强有力。在开放互市这个问题上,边疆有求于中原的多,中原有求于边疆的少。在边疆朝廷方面,开放互市往往构成他们要求与中原朝廷和亲的一种动机; 在中原朝廷方面,关闭互市可以当做制裁边疆朝廷的一种手段。

说和亲有促进文化交流的作用,并不意味着战争没有这样的作用。远距离、大规模、长时间的文化交流,只靠商贩和使节是不够的,还得用武力来打通道路并确保安全。

此外,没有联姻关系的和好协议促进文化交流的作用,往往比和亲所起的作用更大,北宋与辽朝以及南宋与金朝之间的文化交流,可以说是中原朝廷与边疆朝廷以及南方朝廷与北方朝廷之间文化交流的典范,它们是没有联姻关系的。

总之,对和亲所起的文化交流作用的评价,应力求客观,而不是益高益善。

(三)推动民族同化

“自从贵主和亲后,一半胡风似汉家。”[12]这是陈陶《陇西行》诗中的两句。诗的语言免不了夸张和想象,不过,有些和亲确实能推动民族同化。

与中原朝廷和亲而且对中原朝廷忠顺的边疆朝廷,其王室可能较早而且较快地与中原民族同化。突出的例子是龟兹: 汉宣帝赐龟兹王绛宾和夫人以“车骑旗鼓,歌吹数十人,绮绣杂缯琦珍凡数千万”; 绛宾和夫人“乐汉衣服制度,归其国,治宫室,作徼道周卫,出入传呼,撞钟鼓,如汉家仪”[13]。可是,只要边疆朝廷仍然存在,就绝无全面同化和彻底同化的可能。绛宾在同化的道路上跑得太快,脱离了自己民族的主体,以致西域人嘲笑他,说他是非驴非马的骡。

如果和亲之后少数民族入居塞内,与汉族的交往增多,那么,他们与汉族同化的速度就会加快。当然,汉化得最早最快的还是王族。尤其是质子,他们通汉语,识汉文,习汉仪,与汉族显宦名士交游,甚至在朝廷公卿和世家子弟的圈子里有一定的声望。尽管人数很少,但是回本部后所起的作用可能很大。久而久之,他们的部众与汉族的差异,他们的社会制度与汉族社会制度的差异,都会逐渐缩小。匈奴的刘渊就是这么一位质子,他就学于宿儒崔游,“习《毛诗》、《京氏易》、《马氏尚书》,尤好《春秋左氏传》、《孙吴兵法》,略皆诵之。《史》、《汉》、诸子,无不综览”[14]。魏末晋初,他住在洛阳,为晋武帝所赏识。晋惠帝时,中原骚乱,刘渊在本部自立为帝,国号汉,立汉高祖以下三祖五宗神主,臣民既有匈奴人,也有汉人,内部民族矛盾不突出,可见这些匈奴人汉化的程度已经不浅。刘渊的割据政权覆灭之后不久,匈奴这个族称就成为历史的陈迹了。

假使把入居塞内的匈奴人与汉族的同化主要归因于和亲,那是有悖于史实的。他们的汉化主要是因为与汉族交错聚居,受到汉族文化日深一日的熏陶。和亲的推动作用,是借助于姻亲情谊而加强了对汉化的心理承受能力。

渤海人、契丹人、女真人居住在塞外时,没有与汉族同化,进入了塞内后,就渐次与汉族同化了。可见,环境对同化所起的推动作用,比和亲对同化所起的推动作用大得多。

(四)联结中原朝廷和边疆朝廷

从西汉初期到清代初期,北疆和西疆一直没有完全与中原统一起来。在这样的形势下,作为从分裂到统一的过渡,和亲是联结中原朝廷和边疆朝廷的一种可取的模式——羁縻的模式。羁縻政策的实施不是非有和亲的模式不可,然而和亲的模式有助于羁縻政策的推行。

西汉前期与匈奴和亲,使北疆的君主破天荒地承认与中原君主是兄弟。西汉中期与西域和亲,使西北的君主破天荒地承认与中原君主是附庸和宗主。唐朝与吐蕃和亲,使西南的君主破天荒地承认与中原君主是甥舅。虽然只是时断时续的松散的联合,却为中国走向完全的统一提供了一个过渡的历史模式,准备了一个良好的历史背景。

“明时无外户,胜境即中华。况今舅甥国,谁道隔流沙。”[15]这是唐人吕温咏唐朝与吐蕃和亲的诗句。他从和亲关系中看到一个合中原与边疆为一体的中华,是难能可贵的。假使唐朝不曾与吐蕃和亲,谁也不会把唐代的吐蕃和中华联结在一起,和亲的四个历史作用,最重要而且最微妙的一个就是联结中原与边疆的模式这个作用了。

[1] 《金史》,卷一三四,《西夏传》。

[2] 张正明: 《先秦的民族结构、民族关系和民族思想》,载《民族研究》,1983年第5期,

[3] 《史记》,卷一一〇,《匈奴列传》。

[4] 《晋书》,卷五六,《江统传》。

[5] 《全唐诗》,卷二七〇。

[6] 朱熹: 《楚辞集注》。

[7] 《新唐书》,卷二一七,《回鹘传》。

[8] 《新唐书》,卷二一五,《突厥传》。

[9] 《全唐诗》,卷二二七。

[10] 《全唐诗》,卷二二一。

[11] 《汉书》,卷九四,《匈奴传》。

[12] 《全唐诗》,卷七四六。

[13] 《汉书》,卷九六,《西域传》。

[14] 《晋书》,卷一〇一,《刘元海载记》。

[15] 《全唐诗》,卷三七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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