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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南方边疆经营:中国边疆经略史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宋朝对经营南方也十分重视,一方面是由于北部面临几个强大政权的威胁,另一方面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南方局势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宋朝的统治。③对交趾的侵略进行有力的还击。宋对广南西路的羁縻统治,以琼州黎族的顺俗而治为例。王二娘等在协助宋朝安抚黎众方面是有功劳的。宋朝还采取减轻赋税等来抚慰黎族人民,并以招抚黎众作为考核地方官吏的标准。

宋朝南方边疆经营:中国边疆经略史

宋朝对经营南方也十分重视,一方面是由于北部面临几个强大政权的威胁,另一方面也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因此南方局势的稳定与否直接影响到宋朝的统治。宋对南方地区的统治政策,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内容:①宋承唐制对一些地区和民族实行羁縻制度。②对东南沿海的一些城市实行对外开放政策。③对交趾的侵略进行有力的还击。应该肯定的是,这些政策取得了积极的效果,对南方经济的开发等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宋朝根据当时的具体情况,对唐代所设的羁縻府州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据《宋史·地理志》的统计:成都府路所建的羁縻州有黎州54,雅州44,茂州10,威州2。潼州府路所建的羁縻州有叙州30,泸州18。夔州路所建的羁縻州有绍庆府49,重庆府1。广南西路所建的羁縻州有邕州44,融州1,庆远府10。共约263个羁縻州(废置的不计)[1]。宋代羁縻制度的核心仍是“树其酋长”,由各级土官对当地人民进行统治,达到“以夷制夷”,或称做“以蛮制蛮”的目的。这里着重叙述宋在广南西路的羁縻统治,并以琼州对黎族的统治为典型例证进行论述。

宋徽宗大观三年(1109年)黔南路并入广西,以广西黔南路为名,次年称广南西路,所辖州25。广南西路的行政建置,范成大说:“分析其种落,大者为州,小者为县,又小者为峒。”宋在广南西路所设的羁縻州峒,以邕州左右江为最多,北宋崇宁(1102—1106年)以来,在左右江“招纳”的就有450余峒之多[2]。据《宋史·地理志》记载,隶邕州都督府的羁縻州44个,县5个,峒11个。其中隶左江道的州27个,县4个,峒11个;隶右江道的州17个、县1个。融州、庆远府、钦州也有羁縻州峒的设置。宋在这些羁縻州峒建立土官统治,令其土官“输纳租税”。土官对属民的统治是极其残酷的,峒民的“生杀予夺,尽出其酋……一有微过,遣所亲军斩之上流,而自于下阅其尸也”。又载:“日曛,酋醉酣,仗剑散步,峒丁避不及者,手刃焉。”[3]与此同时,宋朝派汉官或官军进驻重要城市和军事要地,对土官和属民进行监督和控制,并把当地的各族人民编为“土丁”、“撞丁”、“峒丁”或调内地从征,或杂官军戍边,以分散其反抗力量。

宋对广南西路的羁縻统治,以琼州黎族的顺俗而治为例。北宋时在海南岛设琼、儋、万安、崖四州,熙宁六年(1073年)除琼州外,其余三州废为军。南宋时琼州辖琼山、澄迈、文昌、临高、乐会五县。南宁军(本儋州,熙宁时改昌化军)辖宜伦、昌化、感恩三县。万安军(本万安州,熙宁时改军)辖万宁、陵水二县。吉阳军(本崖州,熙宁时改朱崖军)辖宁远、吉阳二县[4]。黎族因黎母山而得名,范成大说:“黎,海南四郡坞土蛮也……坞之中有黎母山,诸蛮环居四傍,号黎人。内为生黎,外为熟黎……熟黎所居已阻且深,生黎之巢深邃,外人不复迹。”又说:“蛮去省地远,不供赋役者名生黎,耕作省地,供赋役者名熟黎。”[5]《宋史》亦载:“其服属州县者为熟黎,其居山洞无征徭者为生黎。”[6]根据当时的情况,熟黎与居住在沿海地区的汉族接壤,受汉族文化影响较深,生产发展水平较高,将其所获以供赋役,并接受州县官吏的直接统治。生黎居住在“山林重复”之中,生产水平低下,“耕种不粪不耘”,“所种粳稌不足于食”,但不供赋役。

宋朝对海南岛的汉人设州县进行直接统治,而对黎族则因地制宜,采取“顺俗而治”[7]的政策,以达到羁縻的目的。宋人苏过在《论海南黎事书》中详细地论述了治黎之策,他说:“朝廷若捐数官以使人,则贤于用师矣。”又说:“仆以为此可许以官而用矣。使赍金帛入谕诸黎,晓以利害,惧以祸福;若能开复故道,使行旅无壅,则籍其众所畏服者请于朝,假以一命,而岁与其禄,不过总十余人,岁捐千缗耳。今朱崖屯师千人,岁不下万缗,若取十一以为黎人之禄,可以罢千师之屯矣。”[8]苏过主张对黎人宜抚不宜剿,而宋朝对黎族的统治正是采取羁縻之术,在抚定黎族方面取得一定的成绩。宋羁縻黎族的主要内容,首先是建立土官统治。如《岭外代答》载,北宋熙宁(1068—1077年)中,王祖道抚定黎峒,“其酋亦有补官”[9]。又如《琼台志》载,“宣和(1119—1125年)间,儋人陈大功招抚符元享等三十余峒黎入贡,补元享等承信郎”,并在诰词中说:“尔等远陶王化,慕义来归,咸秩以官,往钦朕命,子孙以官名承袭,世为峒首。”[10]再如《宋史》载,乾道九年(1173年)黎族首领王日存、王承福、陈颜抚定乐会县黎人有功,琼管安抚司为其请功,朝廷钦封承信郎,次年又准其子孙世袭[11]。淳熙元年(1174年)“五指山生黎峒首王仲期,率其傍八十峒丁口一千八百二十八归化……自云祖父宣和中尝纳土补官”[12]。值得重视的是,淳熙八年(1181年)六月“诏三十六峒都统领王氏女袭封宜人”[13]。王宜人即黎族女首领王二娘,据《桂海虞衡志》记载:“王二娘者,琼州熟黎之首,有夫而名不闻,家饶财,善用众,能制服群黎,朝廷封宜人,琼管有号令,必下王宜人,无不帖然。”王二娘祖先本化外州,皇祐、熙宁间归顺,因功受朝廷诰命,后由母黄氏承袭。黄氏在熙宁、绍兴间,又抚谕诸峒“各安生业,莫肯从乱”,乾道七年(1171年)受诰封宜人。黄氏年老无子,由其女王二娘袭封宜人之号。嘉定九年(1216年)王二娘卒,亦因无子由吴氏承袭宜人,继续统领36峒,使“羁縻勿绝”。王二娘等在协助宋朝安抚黎众方面是有功劳的。

宋朝还采取减轻赋税等来抚慰黎族人民,并以招抚黎众作为考核地方官吏的标准。如乾道二年(1166年)从广西经略转运司所议,在其诏书中说:“海南诸郡倅守慰抚黎人,示以朝廷恩信,俾归我省地,与之更始。在其乾道元年以前租赋之负逋者,尽赦免之。能来归者,复其租五年。民无产者,官给田以耕,亦复其租五年。守倅能慰安黎人及收复省地者,视功大小为赏有差,失地及民者有重罚。”[14]又淳熙八年(1181年),经略使韩璧至琼“正田亩之籍,薄盐米之征”等,深得黎人感慕。此外,中原文化在海南岛的传播,对黎族的招抚亦起了重要的作用。王象之在《舆地纪胜》中说:“新学,在郡学之左庑,黎人遣子弟入学。”[15]在其他文献中亦记载许多汉人到海南办学的事实,如绍圣元年(1094年)进士古革,调琼州教授后,因“训迪有方,蛮峒亦遣子弟受教。会黎人叛,郡檄入峒布谕,蛮俗素知敬革,遂率服”[16]。又如绍兴五年,胡铨除枢密编修官,后谪贬海南吉阳,“在崖日以训传经书为事,黎酋闻之,遣子入学”[17]。宋人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还披露黎酋“尝邀(胡铨)致入山”请教事。淳熙(1174—1189年)间,管帅韩璧“重修郡学及建知乐亭”[18]。再如庆元(1195—1200年)初,刘汉任琼州通判时,“捐帑郡学,黎人向化”[19]。而程秉铦在《琼州杂事诗》中详其事说:“(刘)汉捐帑修学,延师训课,以道义激劝生徒,黎獠感之,亦遣子就学,至者十余人,衣冠被服如制。”宝祐四年(1256年)进士蒋科“为琼州教授……秩满,擢儋之宜伦布。抚辑裔峒(亦作黎峒),教以诗书,于声利淡如也”[20]

宋对海南黎族的羁縻还表现在对“黎乱”的处理上。爆发所谓黎乱的原因很多,苏过认为主要是“法令之烦苛,调敛之无时,官吏之贪求”。又说,“黎人之性,敦愿朴讷,无文书符契之用,刻木结绳而已。故华人欺其愚而夺其财,彼不敢诉之于吏”[21]等,可以说是由于民族压迫而引起的。宋对黎族人民反抗所采取的政策,归纳起来不外剿和抚两手,在镇压方面的事例有元符三年(1100年)“黎蛮叛”,知琼州郑汝贤“遣兵据要地,前后掩获,降其酋”[22]。绍兴(1131—1162年)时,邓酢安抚琼州亲擒叛首王用宾,戮之。他峒望风振詟,海南帖然。淳熙四年(1177年)冬,万安军王利学起来反抗,不久率众进攻省城,而盖旻进因“兵弱战没”[23],赵绛至琼乞师进剿,旋王利学为“官军所平”。绍定四年(1231年)琼山黎人王居起反抗,自称南王,进攻临、澄、昌三邑,而琼州城门被迫尽闭,但次年被镇压下去。端平元年(1234年)黎众陷临高、澄迈,占据昌江。不久被万安知军刘椿所镇压。我们从宋朝官员的升迁中,亦可看到这方面的反映,如海南副将冯文俌因“征黎有功,荫子朝璋,历官至统制”[24]。又庆元(1195—1200年)中,峒黎由乡村攻至城下,王介率兵败之,以功擢武德将军,御题赐旗,为海外四州都安抚使等。

宋朝对“黎乱”更多的是采用招抚的政策。大中祥符二年(1009年)宋真宗曾对琼崖等州说:“朕常戒边臣无得侵扰外夷,若自杀伤,但用本土之法,苟以国法绳之,则必致生事,羁縻之道正在此尔。”[25]而南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年)十二月十四日,广南西路经略转运司言:“欲行下琼管及三年卒倅,多方措置,婉顺说谕黎人,示以朝廷德意,归命使之自新,退复省地,如能说谕收复省地,黎人安帖,不引惹生事,量功效大小,立为赏典,任内有侵犯省地或失省民,亦重责罚。”[26]由此可见,宋朝边吏对“黎乱”的处理是比较慎重的,尽量用抚慰的办法而不使事态扩大,这方面的例子很多,如太平兴国二年(977年)琼、崖、儋、万四州都巡检使李崇矩得知黎人“扰动”后,亲自“抵其洞穴抚慰”,“以己财遗其酋长,众皆怀附”[27]。大中祥符五年(1012年),万安州发生黎峒相互侵掠,巡检使领兵入掩捕,遭到真宗的严饬,认为“蛮夷相杀伤,止令和断,不得擅发甲兵,致其不灵”[28]。熙宁(1068—1077年)中,“海南黎人陈被盖五洞首领,异时盛强,且为中国患”[29]。张颉用封官的办法,补以牙校后遂不为患。元祐三年(1088年)正月,东门峒黎乱伤害官军,哲宗“诏经略司俟朱崖军使崔诏到面谕,依近旨革旧弊,开示恩信,令生黎洒然知有所赴愬,然改过自新者,厚抚恤之”[30]。南宋进士李乔木谪居岭南,“时琼黎叛,诏复乔木原职,往征”。乔木在平叛中,“不妄戮一人,被俘士女,悉还亲属”[31]。绍兴十二年(1142年)琼州通判吴群,得悉“峒黎为乱,群单骑诣垒,开谕利害,遂戢兵归耕”[32]。乾道六年(1170年)孙滋以巡检权万安军,时“黎人王用休为乱”,曾招降之[33]。有宋一代招抚黎众的事例甚多,至于利用黎族首领抚定黎众更是不胜枚举。值得注意的是,宋代羁縻黎族取得的重要成绩,其标志是大观元年(1107年)于黎母山设置镇州[34]。徽宗为此事亲自下诏说:“国家际天所覆,悉主悉臣,薄海之南增置郡县,凡前世羁縻而弗可隶属者,莫不稽颡 蹶,顺附王化。奄有夷峒殆千余所,怀保丁民逾十万计。锡多列壤中直黎山,控扼六州为一都会,顾惟形胜实据上游。俾升督府之雄,庸示节旄之寄,式昭文德,永载舆图。”[35]政和元年(1111年)废镇州,说明宋代直接统治黎族的条件还不够成熟,但羁縻海南黎族的政策始终没有改变。

宋对南方的重要边政之一,就是市舶司的设立,大力发展海外贸易。自唐末五代以来,中国的社会经济逐渐南移,到南宋时这种现象更加明显。就整个宋代而言,北宋的版图远不及隋唐,而南宋的领土不及北宋的1/3,但南宋末年的岁入12000万贯,与北宋全盛时仁宗皇祐元年(1049年)的12000万贯相等,与英宗治平二年(1065年)的11000万贯有过之,说明南宋的社会经济发展较北宋快。南宋的财赋主要靠江、浙、川、闽,可见东南沿海地区对南宋的重要性,而其中相当一部分来源于对外贸易。宋朝对发展海外贸易十分重视,北宋熙宁二年(1069年)九月十九日神宗诏薛向:“东南利国之大,舶商亦居其一焉。昔钱刘窃据浙广,内足自富,外足抗中国者,亦由笼海商得术也。卿宜创法讲求,不惟岁获厚利,兼使外藩辐辏中国,亦壮观一事也。”[36]降至南宋,高宗于绍兴七年(1137年)闰十月三日谕:“市舶之利最厚,若措置合宜,所得动以百万计,岂不胜取之于民。朕所以留意于此,庶几可以少宽民力尔。”[37]朝廷内实际担负其责的是三班内侍及兼任市舶司长官的知州、转运使等,而沿海口岸所设市舶司先后不一,开宝四年(971年),“置市舶司于广州,后又于杭州、明州置司”[38],元祐二年(1087年)又于泉州置司。北宋崇宁元年(1102年)始于浙、广、福建三路各置提举市舶官[39],其职“掌蕃货海舶征榷之事,以来远人,通远物”[40]。当时,来华贸易的有大食、古逻、阇婆、占城、勃泥、麻逸、三佛齐等[41],而宋人李攸说:“诸蕃奉朝贡四十三国。”[42]对外贸易的内容,宋“以金银、缗钱、铅锡、杂色帛、瓷器”等,换取海外诸国的“香药、犀象、珊瑚琥珀、珠琲、镔铁、鼊皮、瑇瑁、车渠、水精、蕃布、乌 、苏木等物”[43]。对外贸易的数量亦十分可观,如绍兴元年(1131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提举广南路市舶张书言说:“契勘大食人遣使蒲亚里进贡大象牙二百九株,大犀三十五株,见收管广州市舶库。象牙各系五七十斤以上,依例每斤估钱二贯六百文,约用本钱五万余贯……”[44]而据神宗熙宁十年(1077年)统计:“三州市舶司(所收)乳香三十五万四千四百四十九斤,其内明州所收惟四千七百三十九斤,杭州所收惟六百三十七斤,而广州所收者则有三十四万八千六百七十三斤。是虽三处置司,实只广州最盛也。”泉州设司后,宋元之交的贸易额与广州不相上下。宋朝通过抽解[45]等获取大量的钱财,抽解“大抵海舶至者,十先征其一”[46]。每年所得的税收,太平兴国元年(976年)置榷易署,初年获30万缗,旋增至50万缗[47]。仁宗、英宗时,“海舶岁入,岁入象犀、珠宝、香药之类,皇祐(1049—1054年)中五十三万有余。治平(1064—1067年)增十万”[48]10。就南宋财赋岁入与对外贸易税收相比,据《建炎以来朝野杂记》记载:“渡江之末(疑初字之误),东南岁入不满千万,逮淳熙末(约1189年),遂增六千五百三十余万焉。”[49]明人朱健亦说:“渡江之初(约1129年)东南岁入犹不满千万……绍兴末(约1162年)合茶、盐、酒、算、坑冶、榷货、籴本和买之人,凡六千余万缗,而半归内藏。”[50]而当时对外贸易的税收,据载:“(两浙、闽、广)三舶司岁抽及和买约可得二百万缗。”[51]由此可见,对外贸易的税收在全国财赋中占有一定比例,政府从中得到不少好处,对维护宋朝的统治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番商亦从对华贸易中受益,许多人成了富商,对南宋的统治产生重要影响。如番商辛押陁罗,居广州数十年,家资数百万缗,曾“进钱助修广州城”[52]。虽未得到允许,但可见其财富之雄厚。然宁宗嘉定四年(1211年)泉州城之修,则靠的是番商出资[53]。又如南宋末,蒲寿庚祖豪富甲两广,本人在泉州“任提举市舶三十载,富而有势。宋元鼎革之际,举足重轻,关系至大”[54]。这“关系至大”说的是,端宗景炎元年(1276年)因船舶军资不足,“强征寿庚之海舶资产”,结果寿庚怒而降元,幼主赵昺被迫于祥兴二年(1279年)赴海死,南宋亡。因此,明末顾祖禹说:“蒲寿庚之擅有泉州也,其初不过一亡命匹夫耳。寿庚以鹰犬微功,过假以禄位,擅市舶利者三十年,官招抚使,狼子野心,背宋而潜献地于元。宋外惧强师之侵,内惕寿庚之叛,不得已而走漳,不得已而走潮以入海也。当其驻跸福州之初,而已知其势之必至此也。”[55]

宋朝命将率领官兵和壮汉各族人民反抗交趾侵略的斗争,也是研究宋朝对南方边政不可忽视的一个方面。

宋朝为抚绥交趾封建统治集团,屡有册封和赏赐。如北宋开宝八年(975年)封其王为交趾郡王,南宋隆兴二年(1164年)改封安南国王,此后称其国为安南。但交趾统治集团不断地侵犯宋的边境,掳掠人口,抢劫财物,蚕食土地。正如萧注在上疏中说:“交趾虽奉朝贡,实包祸心,常以蚕食王土为事。”[56]交趾入侵的主要事实,大中祥符七年(1014年)十二月侵犯“钦州及如洪寨,(掠)蓄其众”[57]天圣(1023—1032年)中,转运使郑天益“尝责其擅赋云河洞”[58]。天圣六年(1028年)五月,广南西路转运司言:“交州李公蕴令男弟领众,使婿申承贵为向导,入省地打劫。累行根逐,并不放还人口。”[59]庆历(1041—1048 年)、皇祐(1049—1054年)时,屡犯邕管羁縻广源州,先后擒侬智高父子,并扣其父[60]。而《宋朝事实类苑》载,皇祐四年(1052年)侬智高世为广源州酋长,“交州恶之,以兵掩获其父,留交趾以为质,智高不得已,岁输金货甚多”[61]。嘉祐四年(1059年)二月庚午,广南经略司说:“交趾寇钦州思禀峒。”甲戌,广西安抚都监萧注说:“交趾寇思望、古森、贴浪等峒,掠十九村人畜不可胜数,欲下广州截留进奉异兽人,候取索人畜数足,遣还本道。”[62]五年七月,广南西路经略司说:“交趾与甲峒夷人寇边。”[63]接着,交趾与甲峒夷人又“寇太平寨”[64]。八年四月,交趾“申绍泰入寇”邕州,劫掠“指挥使杨保材及士卒、牛马而还”,并杀害邕州地区的五个巡检[65]。治平(1064—1067年)初,交趾来求侬宗旦男日新及欲取温闷洞等地[66]。熙宁五年(1072年),宋朝将旧隶邕管羁縻非交趾所有的广源州给交趾。元丰六年(1083年),交趾“以追捕侬智会为辞,犯归化州”,接着派遣黎文盛来广西办理顺安、归化境界。宋经略使熊本遣左江巡检成卓与议,结果以“八隘之外保乐六县、宿桑二峒予(交趾王)乾德”[67]。元祐(1086—1094年)中,交趾又上表“求勿恶、勿阳峒地”[68]等。

宋对交趾的侵略进行了有力的还击。熙宁五年(1072年)交趾日尊卒,由9岁的儿子乾德即位,而“以宦人李尚吉与其母 鸾大妃同主国事”[69],对宋边境采取扩张的政策,八年十一月“抵海岸,未旬日陷钦、廉二州,破邕之太平、永平,迁陆古万四寨”[70]。在交趾侵略军围攻邕州时,苏缄率领州兵2800人以及壮汉各族人民固守城池,出官帑和私藏以安人心,并说:“吾兵械既具,蓄聚不乏,今贼已薄城,宜固守以迟外援。”[71]规定不准出城,违者杀。他昼夜辛劳,亲自守城督战,命士卒发神臂弓射贼,所殪甚众。次年一月二十三日,交趾侵略军攻邕州城时,“啖以厚利,使为云梯,即成,为缄所焚。又为攻濠洞,蒙以生皮,缄俟其既度,纵火焚于穴中。贼计尽,稍欲引去,而知外援不至。会有能土攻者,教贼囊土数万向城山积,顷刻高数丈,贼登土囊以入,城遂陷”[72]。城陷后,苏缄犹率领伤卒苦战,知力不能敌,曰“吾义不死贼手”,于是还州廨,杀其家36人,藏尸于坎,然后纵火自焚。侵略军到后,“求尸皆不得,屠郡民五万余人,率百人为一积,凡五百八十余积”[73]。连同在“钦、廉州所杀,无虑十余万人,并毁其三城以填江”[74]。在邕州被围的42天中,“(苏)缄率厉将士固守,粮储既竭,又岁旱,井泉皆涸,人饥渴汲沤麻汗水以饮,多病下痢,死者相枕而无叛者”[75]。由此可见,壮汉各族人民在苏缄的领导下,为保卫祖国的神圣领土,与交趾侵略者进行了殊死的战斗,写下了可歌可泣的壮丽篇章。

宋朝于熙宁九年(1076年)二月二日命郭逵(字仲通)为安南道行营骑军都总管,赵卨副之,燕达为副总管率兵进行还击。郭逵遣兵先收复邕、廉等地,十二月十一日“举兵出界讨伐”[76]。当时,交趾兵“屯决里隘,逵遣张世矩攻之。贼以象拒战,逵使强弩射之,以巨刀斩象鼻。象却走,自践其军。大兵乘之,贼溃去,乘胜拔机榔县,别将曲珍又攻拔门州,溪洞悉降”[77]。二十一日,宋军抵富良江,“未至交州三十里,贼以精兵乘舡逆战,我师奋击大破之,斩伪大将洪真太子,其余驱拥入江,溺死者不知其数”[78],接着收复“苏茂、恩琅、门、谅、广源五州之地”[79]。交趾统治者乾德穷蹙,奉表诣军门乞降。宋在粉碎交趾的侵略中,狠狠地打击了侵略者,收复了被侵占的土地和人民,需要歌颂的还有广大壮汉各族人民的支援,据《宋史·郭逵传》的记载,当时有民夫20余万支援前线,而《文献通考·四裔考·交趾》说是“民夫八十七万有奇,金谷称是”。壮汉各族人民在人力、物力上的有力支援,为还击交趾侵略者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以上所述,我们从三个方面论述了宋对南方的治边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收到了以下的效果:①加强了对南方的统治。宋在南方部分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实行“顺俗而治”的羁縻制度,加强了宋对该地区人民的统治,同时也促进了该地区的经济开发。②增加了财政收入。随着对外贸易的发展,大大增加了政府的收入,这对维护宋朝,特别是南宋的统治起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同时与对外贸易有关的都市、商业,以及加工工业等都有较快的发展。③保卫了祖国西南边疆。交趾统治集团的侵略,给当地各族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宋朝为维护祖国的尊严,在各族人民的大力支援下,进行了英勇的还击,并取得了重大胜利。这不仅给交趾侵略者以沉重的打击,还使生活在西南边疆的各族人民,有一个长期和平安宁的环境来发展生产,促进经济文化的向前发展。因此,我们评价宋朝对南方边政基本上是肯定的,但也必须指出它的严重缺陷,如羁縻制度的提出本来就包含着民族偏见,宋朝对少数民族不仅沿袭而且发展了这种错误的传统观念,乃至加剧了对少数民族的残酷剥削和压迫,从而引起少数民族的反抗斗争。又如在对外贸易中,不仅在制度上存在不健全的一面,而且存在官吏的苛征和馈送腐败的一面,等等。

总结宋对周边的诸项政策,无论是对北方的和战,或是对西北以至南方的怀柔羁縻,都存在积极和消极两个方面,如怀柔羁縻对西北和南方局势的稳定,以及社会经济的开发起了重要的作用,但不能因为这些成绩的取得而抹杀其民族偏见和民族歧视的一面。又如对北方强邻的和战中消极的因素多一些,但澶渊之盟等还是有可肯定的地方。因此,我们在评价诸项政策时不能以偏概全,而应对当时的历史进行全面的考察,才能得出一个比较恰当的评价。最后需要说明的是,宋对周边的诸项政策,并非都是由宋朝创始,而是由于主客观条件的不同,宋在原有的基础上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或因当时具体情况发生变化,对某些政策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和充实。总之,宋对周边的政策为我们提供了更丰富的内容。

[1] 《宋史》,卷八九,《地理志五》;卷九〇,《地理志六》。

[2]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3]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三,《峒丁》。

[4] 《宋史》,卷九〇,《地理志六》。

[5] 《桂海虞衡志·志蛮·黎》。

[6]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7] 卢勋:《论宋代在黎族地区的羁縻之治》,载《民族研究》,1986年第5期。

[8] 《斜川集》,卷五,载《黎族古代历史资料》,上册,中国科学院广东世族研究所,1964年版,第271页。

[9] 周去非:《岭外代答》,卷二。

[10] 又见明谊:《琼州府志》,卷二八,清光绪补刊本。

[11]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12] 《桂海虞衡志·志蛮·黎》。

[13]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14]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15] 《舆地纪胜》,卷一二四,清咸丰南海伍氏刊本。

[16] 阮元:《广东通志》,卷二九〇,清道光刻本。

[17] 肖应植:《琼州府志》,清乾隆刊本。

[18] 戴璟:《广东通志初稿》,卷一一,广东中山图书馆晒蓝本。

[19] 明谊:《琼州府志》,卷二三。

[20] 阮元:《广东通志》,卷二九八。

[21] 《斜川集》,卷五。

[22] 阮元:《广东通志》,卷二三九。

[23]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24] 戴璟:《广东通志初稿》,卷一一。

[25]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七二。

[26] 《宋会要辑稿》,一九八册,《蕃夷五之四三》。

[27] 《宋史》,卷二五七,《李崇矩传》。

[28] 《宋会要辑稿》,一九八册,《蕃夷五之四三》。

[29] 《宋史》,卷三三一,《张颉传》。

[30] 《宋会要辑稿》,一九八册,《蕃夷五之四三》。

[31] 戴肇辰:《广州府志》,卷一一一,清光绪初刻本。

[32] 金光祖:《广东通志》,卷一四,清康熙刻本。(www.xing528.com)

[33]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34] 《宋史》,卷九〇,《地理志六》。

[35] 《宋会要辑稿》,一八九册,《方域七之二七》。

[36]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卷五,上海古籍出版社影印本。

[37] 《宋会要辑稿》,八六册,《职官四四之二〇》。

[38]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

[39] 朱彧:《萍州可谈》,卷二,丛书集成初编本。又《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七》载:“大观元年,复置浙、广、福建三路市舶提举官。”

[40] 《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七》。

[41]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42] 李攸:《宋朝事实》,卷一二,台湾文海出版社影印本。

[43]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44] 《宋会要辑稿》,一九七册,《蕃夷四之九三》。

[45] 《萍州可谈》,卷二载:“凡舶至,帅漕与市舶监官莅阅其货而征之,谓之抽解。”

[46] 《宋史》,卷一八六,《食货志下八》。

[47] 《宋史》,卷二六八,《张逊传》。

[48]10 王应麟:《玉海》,卷一八六,清嘉庆江宁藩库刻本。

[49] 《建炎以来朝野杂记》甲集,卷一四,《国初至绍兴天下岁入数》,明钞校聚珍本。

[50] 《古今治平略》,卷三,《宋代国计》。

[51] 《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八三,绍兴二十九年九月条。

[52] 《宋史》,卷四九〇,《大食传》。

[53] 阳思谦:《泉州府志》,卷四。

[54] 桑原骘藏:《蒲寿庚考》,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111页。

[55] 《读史方舆纪要》,卷九五。

[56] 《宋史》,卷三三四,《萧注传》。

[57] 《宋会要辑稿》,一九七册,《蕃夷四之三一》。

[58] 《宋史》,卷三三四,《萧注传》。

[59] 《宋会要辑稿》,一九七册,《蕃夷四之三二》;又见《宋史》,卷四八八,《交趾传》。

[60] 《宋史》,卷四九五,《蛮夷传三》。

[61] 《宋朝事实类苑》,卷七六,《侬智高》,上海古籍出版社标点本。

[6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八九;《宋史》,卷四八八,《交趾传》将“思禀峒”作“思禀管”。

[63] 《宋史》,卷四八八,《交趾传》作“与甲峒贼寇邕州”。

[6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二。

[65] 《宋史》,卷四八八,《交趾传》;卷三二〇,《余靖传》。

[66] 《宋史》,卷四八八,《交趾传》。

[67] 《宋史》,卷四八八,《交趾传》。

[68] 《宋史》,卷四八八,《交趾传》。

[69] 《梦溪笔谈》,卷二五。

[70]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二。

[71] 《宋史》,卷四四六,《苏缄传》。

[72]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二。

[73] 《宋史》,卷四四六,《苏缄传》。

[7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二。

[75]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二。

[76] 《宋史》,卷二九〇,《郭逵传》。

[77]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

[78] 《宋会要辑稿》,一九七册,《蕃夷四之三六》。

[79]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七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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