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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边疆经略史:四种统一边疆模式

时间:2023-10-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朝采取多种形式统一边疆,有的地区是以和平的方式统一,有的地区是继承明制,继续施政,还有的地区是消除割据完成统一。清朝统一漠北,未动一兵一卒,以和平方式完成统一,对其他边疆地区纳入清廷的管辖具有重大影响。

中国边疆经略史:四种统一边疆模式

17世纪中叶至18世纪中叶,是清朝实现全国统一的重要时期,从整个中国古代历史来说,也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完成其古代发展过程的最后阶段。这个时期,由于各个边疆地区的特殊性及其历史上与中原王朝的关系决定了统一模式的多样化。但是不论哪一种统一模式,最终所有地方被置于清朝直接派员的管辖之下。清朝采取多种形式统一边疆,有的地区是以和平的方式统一,有的地区是继承明制,继续施政,还有的地区是消除割据完成统一。

(一)郑成功收复台湾与清朝统一台湾

清朝初期,在我国的领土台湾,曾发生了两次影响台湾历史发展的重大事件。首先在康熙元年(1662年),郑成功出奇兵收复台湾,结束了荷兰殖民者对我国台湾长达38年的殖民统治。

台湾是中国的宝岛,对此,郑成功的态度很明确。顺治十八年(1661年)五月,郑成功决定收复台湾,严正宣告了中国对台湾的主权。郑成功抱着誓复台湾的决心,统领大军金门起航,扬帆直指台湾。在郑成功大军的重创下,荷兰在台守军内外援绝,悲观绝望,被迫投降。顺治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荷兰殖民长官揆一签订了投降条约,并带领残余人员退离台湾。郑成功收复台湾后,下令将赤嵌地方改为东都明京,并按照内地郡县制,设立了一府二县。郑氏政权倾注全力,进行台湾的政治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尤其是采取各项措施,发展台湾经济,如实行“寓兵于农”制度,进行土地开垦,吸引大量沿海移民迁入台湾进行经济开发,在郑氏政权的经营下,台湾社会秩序稳定,经济得到较大发展。

郑氏政权收复台湾后,与清朝处于隔海对峙状态,保持着军事上的抗争。

清朝入主中原以后,一直致力于镇压全国各地爆发的抗清斗争。自康熙元年始,清廷内部开始注意台湾问题,当清廷得到郑成功死讯时,以为郑氏政权群龙无首,有机可乘,即数次派人到厦门“招抚”郑经,想通过谈判,争取早日统一台湾。

但是郑成功去世后,在台湾归属的重大问题上,其子郑经背弃了郑成功所坚持的立场。郑成功说过:“台湾者,早为中国人所经营,中国之土地也!”[1]而郑经却提出:“台湾远在海外,非中国版图!先王在日,亦只差‘剃发’二字,若照朝鲜事例,则可。”[2]清朝屡次派人赴台与郑经面议和平统一台湾,郑经坚持按朝鲜事例解决台湾问题。在郑经看来,台湾与朝鲜是等同的,都不属于中国领土,他说:“东宁偏隅,远在海外,与版图渺不相涉!”[3]自康熙元年至十九年(1662—1680年),清朝与台湾郑氏政权谈判十余次,均告失败。显然,郑经欲将台湾分割于中国版图之外的险恶用心已定。郑经的做法违背了其父郑成功的最初意愿,在与清朝的谈判中一再提出按照朝鲜事例,将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否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从而失去了郑成功收复台湾、驱逐荷兰殖民者的伟大意义和作用,成为国家统一障碍

对于郑经提出的把台湾从中国分割出去的立场,早在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帝就已郑重指出:“朝鲜从来所有之外国,郑经乃中国之人!”[4]“台湾皆闽人,不得与琉球、高丽相比。”[5]不论是采用招抚还是武力收复,台湾不能从中国分离出去。对此,康熙帝态度十分鲜明。康熙皇帝一直在寻觅收复台湾,实现统一大业的最有利时机。

康熙二十年(1681年),郑经病逝。康熙帝得到消息,立即决策用兵收复台湾,康熙说:郑氏内部“必乖离扰乱,宜乘机规定澎湖、台湾”,“同心合志,将绿旗舟师,分领前进,务期剿抚并用,底定海疆,毋误时机”[6]。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军扬帆渡海,乘风破浪,在澎湖一带与郑军展开决战,取得澎湖之战的全面胜利。尔后,康熙帝又及时向台湾郑氏集团阐述了争取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方案,为郑氏人员指明出路。当年八月,清军在海不扬波、兵不血刃的情况下顺利抵台,实现了统一台湾的大业。

(二)喀尔喀蒙古部的归附——以和平方式完成统一

喀尔喀蒙古部是边疆诸部中最早归附清朝,主动接受清廷直接管辖的边疆政权。清朝统一漠北,未动一兵一卒,以和平方式完成统一,对其他边疆地区纳入清廷的管辖具有重大影响。

从清朝统一喀尔喀蒙古的历史过程来分析,是喀尔喀三部主动南迁,归附清朝的。尽管人们在归附的具体细节和某些问题上说法不一[7],但是喀尔喀主动归附清朝,清廷保护喀尔喀蒙古,对蒙古地区实行有效的管辖,却是不容否认的事实。在喀尔喀蒙古归附清朝的问题上,我们当然应该首先明确,喀尔喀蒙古地区,在历史上是中国领土,由于历史上的渊源,喀尔喀蒙古部纳入中国多民族统一国家当中是理所当然的。而在明清之际,清与喀尔喀蒙古同为中国北部两个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清朝入主中原,仅四十余年,就以和平方式统一漠北,是清以前明王朝所未能实现的。这不能不归功于清朝统治者成功的治边政策和善于抓住时机完成统一的远见卓识。

崇德二年(1637年)喀尔喀七和硕即与清朝建立联系,三部贵族向清朝献“九白之贡”。顺治元年(1644年)以后,清朝在漠北设扎萨克,虽然只是一种双方进一步加强联系的形式,却表明清朝在喀尔喀蒙古的影响在日益扩大。清朝对漠北没有急于用兵,而是循序渐进,施恩于王公贵族,联络感情,参与调解喀尔喀内部纷争,逐渐扩大影响。当时机到来时,即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喀尔喀受到攻击,求助于清朝时,清廷立即给以援助,并在多伦诺尔举行会盟,在喀尔喀蒙古部划旗,颁布法律,明确由清廷对漠北实行直接管辖,完成了对整个蒙古高原的统一。喀尔喀归附,使清朝北部边防得到加强。康熙说:“本朝不设边防,以蒙古部落为之屏藩。”[8]又说:“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之长城更为坚固。”[9]和平统一喀尔喀影响之大,乾隆帝在他晚年曾经作过总结,他说:“五十余年以来,蒙古臣仆亲如家人父子,致数万里之卫藏及外扎萨克,边远喀尔喀部落,悉就约束,遵我轨度。”[10]

(三)对西藏地方的施政——由间接管辖到直接管辖

在清之前,元明两朝已经在西藏地区施政,行使国家的主权。自13世纪开始到1368年,元朝作为强大的中原统治王朝对西藏进行了百余年的统治,这一统治对于西藏的政治、经济、宗教文化及其与中原的关系等方面均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表现为:元朝的统治已形成了西藏地方政权在政治上依靠中原政权支撑的机制;元朝的统治使西藏各地方势力产生了对中原权威的普遍认同感;元朝的统治使西藏与中原相互之间产生了深刻的利益联系。明朝在西藏实施主权的方式与元朝有所不同。明朝通过政治上的“分封”形式来确立明朝与西藏各教派和地方势力之间的隶属关系。清王朝是在继承元明两朝对西藏施政的基础上,对西藏进行统治的,但是经历了由间接管辖到直接管辖的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

(1)清王朝与西藏地方的最初联系。

清朝与西藏地方的最初联系,应自崇德四年(1639年)计起。在此之前,有西藏佛教干禄打儿罕囊素法师到后金传教,努尔哈赤对他优礼相加[11]。此后,又有内齐托音喇嘛拜见过皇太极[12]。但是,直到崇德四年(1639年),清太宗皇太极才派人专程去西藏,致书于西藏地方,要求西藏选派高僧到清朝传播佛教[13]。清前期与西藏同为地方政权,清朝派人去西藏,宣扬它信奉佛教和对西藏佛教的特殊崇敬,显然是为了维护它刚刚建立起来的封建统治,联络蒙藏,壮大力量。几乎和清朝派人去西藏的同时,西藏地方派出的以伊拉古克三和戴青绰尔济为首的通好人员,于崇德七年(1642年)到达盛京。使者带着格鲁派寺院集团领袖人物、和硕特部顾实汗及藏巴汗·丹迥旺布、噶玛噶举派红帽系活佛的信件。西藏地方各个方面的人物,主动与清朝建立联系,都想借助于清朝的力量,争取奥援,排除异己,以巩固既得权势。

(2)利用蒙古和硕特汗王对西藏进行间接统治。

当西藏地方当局派出的通好人员到达盛京的同一年,即1642年,顾实汗灭藏巴汗地方政权,成为西藏地区的统治者。一些国外学者否认清初和硕特部在西藏的统治,把顾实汗与达赖五世的关系视为施主与供奉的关系。例如,《世界屋脊》一书说:达赖五世“与击败了后藏军队、推翻了红帽派政权的强有力的蒙古首领顾实汗结成了联盟。顾实汗及其继承者成为拉萨具有‘王’的名号的军事指挥者,而政治权力则全部赋予达赖喇嘛之手”[14][15]。其实,顾实汗在推翻藏巴汗之后,达赖喇嘛尽管从顾实汗那里获得了大量寺院庄园和向前后藏征收赋税的特权,但他并非是全藏土地的主宰。达赖五世所著《西藏王臣记》这样记载道:顾实汗“完成统一西藏事业,成为全藏三区之王。法令所至,犹如神圣白伞大有掩蔽天界的气势”②。顾实汗掌握着当时西藏地区的军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地方政权的第巴(即政务总管)一职,顾实汗任命达赖五世的第巴担任,即借助于达赖五世的声威来对西藏进行统治,而达赖喇嘛以及班禅喇嘛则是当时西藏的宗教领袖。蒙藏僧俗贵族互相支持,互相依赖,使和硕特汗王在西藏的统治持续数十年之久。

清朝定鼎北京之初,虽然与南明农民军的战争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无力更多地顾及边疆地区的事务,但是对于蒙藏地区联系却没有中断。顺治元年即致信蒙藏王公贵族和掌佛法大喇嘛,宣布新王朝对全国的统治[16]

西藏僧俗领袖和和硕特汗王顾实汗对清朝中央政权的态度是十分明确的。1645年,西藏各层领袖贡使不绝,明确表示拥戴清朝皇帝定都北京,进行对全国的统一战争[17]。西藏地方的态度对清朝十分有利,清朝统治者虽然还没有能力对西藏进行直接统治,却找到了对西藏施政的对策,即利用对清朝十分恭顺的和硕特蒙古领袖、当时西藏地方的掌权人顾实汗对西藏实行间接统治。顺治九年

② 五世达赖喇嘛:《西藏王臣记》,民族出版社,1990年藏文版,第259页。(1652年)达赖喇嘛五世赴北京朝见顺治帝。次年达赖返藏时,清朝册封达赖喇嘛五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18],从此确立了历代达赖喇嘛都必须经过清朝中央政权册封的制度。在册封五世达赖的同时,清廷又册封顾实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19]。清朝在赐予顾实汗的册文中指出:“帝王经纶大业,务安劝庶邦,使德教加于四海。庶邦君长能度势审时,归诚向化,朝廷必加旌异,以示怀柔。尔厄鲁特部落顾实汗,尊德乐善,秉义行仁,慧泽克敷,被于一境,殚乃精诚,倾心恭顺,朕甚嘉焉。兹以金册印封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尔尚益矢忠诚,广宣声教;作朕屏辅,辑乃封圻。如此,则带砺山河,永膺嘉祉,钦哉。”[20]从这一册文中可以看出,清朝的目标是完成全国的大一统,册封顾实汗是其统一西藏和其他边疆地区的一个步骤,利用清朝皇帝的屏辅——即顾实汗在其统治区域内广宣声教,使其统治区域安宁和睦。为了实现西藏地区的安宁和睦,清朝当时在西藏地方实行宗教和政治权力分开的政策,让达赖喇嘛和顾实汗分别掌管西藏宗教和政治大权。

(3)利用西藏地方贵族对西藏实行直接统治。

和硕特汗王统治西藏的前40年,其统治地位比较稳定。但是1681年至1683年的拉达克战争之后,格鲁派集团与和硕特贵族的关系日渐恶化,因为达赖喇嘛威望崇高,第巴对达赖喇嘛惟命是从,所以自五世达赖晚年开始,和硕特汗王对西藏的统治逐渐被架空,加之西藏内外的一切反格鲁派势力已不能构成对格鲁派集团的威胁,这样西藏上层僧俗贵族中的一些人士便产生了驱逐和硕特势力出藏的意识。

和硕特部顾实汗和五世达赖喇嘛去世后,和硕特部汗王和第巴的冲突是西藏社会潜藏的不安定因素。为了加强对西藏地区的统治,稳定西藏社会,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清廷首次直接派官员入藏处理西藏事务,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清廷又派人入藏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喜为“班禅额尔德尼”[21],从此正式确立了“班禅额尔德尼”这个称号以及班禅在西藏的政教地位。

尽管清朝在西藏地区采取了种种措施以求消弭动乱于未萌,但西藏地区的局势在康熙末年依然发生了重大变故。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准噶尔部入侵西藏,杀死和硕特汗王,在西藏地区造成了严重的混乱局面,给西藏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为了消除动乱,清朝于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和五十九年(1720年)两次派大军进藏平乱。清军入藏,意义深远,康熙帝曾总结道:“前遣大兵进藏,议政大臣及九卿等俱称藏地遥远,路途险恶,且有瘴气,不能遽至,宜固边疆。朕以准噶尔人等,现今占取藏地,骚扰土伯特、唐古特人民,再吐蕃之人皆近云南、四川一带边境居住,若将吐蕃侵取,又鼓动土伯特、唐古特人众侵犯青海,彼时既难于应援,亦且不能取藏。”[22]西藏动乱不仅使西藏人民遭受苦难,也影响四川、云南、青海等地区的稳定,不利于清朝对西藏的统一和施政,清军入藏是十分必要的。

在驱逐准噶尔侵藏势力后,清趁机废除和硕特部在西藏建立的地方政权,改由清朝直接任命的若干噶伦共同负责西藏地方政务,从而进一步加强了对西藏的施政。

但是,噶伦联合掌政的制度,仅仅实行了六年,雍正五年(1727年),西藏贵族之间,为争夺权力地位而发生内讧。显然众噶伦彼此牵制的办法不可能达到使西藏政局安定、和谐的目的。雍正五年,鉴于西藏地方政权统治集团内部不和的情况,雍正帝任命内阁学士僧格、副都统马喇为驻藏大臣,前往西藏直接监督西藏地方政权,调解噶伦之间的矛盾,安定西藏政局。但是,在驻藏大臣尚未抵达西藏以前,西藏发生变乱,爆发了一场历时一年的卫藏战争。西藏政局的变动,促使清朝重新考虑对藏的施政方针,雍正帝把西藏和准噶尔两个问题联系起来,通盘筹划,立即派兵入藏。雍正帝在一份奏折的批示中说:“西藏又出一可趁之机矣,所以言天下事不可预料,只可随时办理耳……准噶尔事一日不清,西藏事一日不安,西藏料理不能妥协,蒙古心怀疑贰,此二处实国家隐忧,社稷生民忧戚系焉,所以圣祖明见事之始末利害,立意灭取准噶尔,安定西藏者,圣知灼见不得已必应举者也,前西藏事之一出,朕即欲速,先虑乃初次谕也,乃后虑及挟喇嘛奔往准噶尔,恐不万全,故有暂安准噶尔唐古特之心,以图他日机宜,有二次止兵之谕,不料后藏颇罗鼐者为康济鼐复仇,一面整兵讨阿尔布巴,一面密遣人奏闻,请兵问逆,日下两人相拒矣。若如此则挟喇嘛之去路已阻,而师出有名矣,上天所赐之机宜也,所以又有三次复备兵之旨。”[23]很显然,历史的客观发展形势又一次为清朝加强在西藏地区的施政提供了良好的机遇,雍正帝紧紧抓住这一机遇,以安定西藏的政局。清朝派兵入藏后,以叛逆罪处死阿尔布巴等人,任命颇罗鼐总理西藏政务,并采取一些措施削弱西藏地方势力。雍正六年(1728年),清朝下令将理塘、巴塘等地划归四川,将中甸、阿墩子、维西等地划归云南,从而明确了西藏地方所达辖区范围。

(4)清朝在西藏地区的施政制度基本成熟。

西藏地方颇罗鼐对清朝忠诚恭敬,矢勤矢慎。但其子珠尔墨特那木扎勒既与达赖喇嘛发生冲突,又反对清廷的管辖,企图割地自据。乾隆十三年(1748年)发生珠尔墨特那木扎勒谋反,其部属杀害驻藏大臣的事件。清军再一次入藏,逮治了叛乱的首要分子,并对西藏地方行政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乾隆帝说:“西藏经此番举动,正措置转关一大机会,若办理得当,则可保永远宁谧。如其稍有渗漏则数十年后,又滋事端。朕前传谕班第,以西藏事必当众建而分其势,目今乘此兵威,易于办理,惟在相度机势,计虑久远,方为万全。”[24]在平定珠尔墨特叛乱之后,清廷废除了在西藏封授郡王的制度规定:噶厦的噶伦由三名俗官和一名僧官组成,噶厦在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的领导下处理西藏政务。清朝为了使西藏僧俗上层贵族互相牵制,设立了由全部僧官主管的译仓,并明文规定噶厦的一切公文、政令必须经过译仓的审核钤印方能生效。由于达赖喇嘛在平定珠尔墨特叛乱中有功,所以清朝在乾隆十六年(1751年)的改革中正式授予达赖七世管理西藏行政事务的权力,从而建立了政教合一的西藏噶厦地方政权。此外清朝确立在西藏长期驻兵的定制。清朝在乾隆十六年的改革,标志着清朝在西藏施政的各项制度基本成熟,基本奠定了清朝在西藏施政的格局。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达赖七世圆寂,乾隆帝害怕噶伦等擅权滋事,遂命令第穆呼图克图暂时代理达赖喇嘛的职权,开始在西藏建立摄政制度。

乾隆五十八年(1793年),清朝在反击廓尔喀入侵的战争后大力改革西藏地方的政治和宗教制度,制定并颁布《钦定西藏章程》,使清朝在西藏的施政达到较为完善的程度。

(四)平定准噶尔部——以武力进行最后的统一

清朝对西北的统一行动历时近百年,时间最长,耗资最巨,用兵最多。

(1)准噶尔部崛起,噶尔丹分庭抗礼,清朝统一西北边疆受阻。

尽管在巴图尔珲台吉、僧格时期,准噶尔部与清朝保持着友好通商关系,但是当噶尔丹执政后,友好中断,西北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中外学者对噶尔丹这个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少数民族人物作过较深入的研究[25]。马大正先生在论述准噶尔丹与清朝的冲突时指出:“噶尔丹‘东进政策’的核心是与已定鼎中原的清朝争夺对青海和硕特与漠北喀尔喀的控制权,实现其一统蒙古、建立大蒙古帝国的伟业。这一政治战略,在蒙古民族中有着深厚的传统。自元亡以降,多少蒙古政治家、军事家付出了毕生精力未达此目标而遗恨终生。噶尔丹作为一个有政治抱负又有军事才能的卫拉特蒙古政治家,他确实向往缔造一个如其光荣先辈成吉思汗那样的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势力的统一蒙古帝国。”[26]噶尔丹的政治目标及其征服中亚的行动对清朝的影响是很大的:第一,由于噶尔丹的军事行动,使清朝在与俄国进行尼布楚谈判时处于被动地位,直接影响到清朝收复黑龙江以北和贝加尔湖以东中国领土的信心;第二,在噶尔丹的统治下,准噶尔建立强盛的中亚政权,与清廷形成对抗局面,清人称之为“西北边患”。“西北边患”延缓了清朝统一边疆的战略计划。

但是,噶尔丹割据西北,并未能阻挡康熙皇帝统一边疆的决心。康熙三征噶尔丹,取得了重要胜利。噶尔丹反清兵败,准噶尔政权在西北受挫。可是,清朝在康熙帝时代没有完成统一边疆的伟业。直至乾隆中叶,清朝的西北边界一直受到准噶尔政权的牵制,当时,清廷所称的西北“边”大约在“甘、凉近南山一带”,“肃州、甘州”,又称“阿喇克山”为边疆[27]

(2)准噶尔与清廷对峙,清王朝等待时机统一西北。

噶尔丹失败,可以说只是准噶尔政权暂时受挫。策妄阿拉布坦采取了依靠清朝的策略,他代表准噶尔部表示要臣服清朝。因此,康熙“圣心仁慈不忍遣兵将噶尔丹余剩部落悉行剿灭”[28]。这样,准噶尔部在策妄阿拉布坦的治理下又强盛起来。从策妄阿拉布坦到噶尔丹策零时期(1698—1745年),准噶尔民族自强不息,不断发展,对内发展经济,对外扩展势力,“迫使叶尔羌、吐鲁番、喀什噶尔、阿克苏和另一些属于他的城市所住的布哈拉人服从自己的统治并开始征收贡赋。而把这些城市的汗、伯克和上等人带走了,这些人已经在珲台吉那里经营耕耘……称做布鲁特的民族,也被制服”[29]。准噶尔部的兴盛,又一次引起周边各种势力的注目,尤其是俄国人对准噶尔土地的觊觎。倔强的准噶尔人,勇敢地反击俄国入侵,致使俄国企图在准噶尔打开缺口,侵占中国西北领土的阴谋破产。对于清朝,准噶尔上层虽然“甚为恭顺”,经常遣使“入贡”[30],但是,准噶尔政权并不想早早纳入清朝的统治范围,康熙五十四年(1715年),准噶尔部袭击哈密,康熙五十六年(1717年),又“绕戈壁,逾和阗大山,涉险冒瘴,昼伏夜行”[31],通过阿里到达西藏,用兵拉萨。雍正九年(1731年),准噶尔军在和通淖尔大败清军。显然,准噶尔统治者并没有放弃建立“蒙古帝国”的目标,而且,在策略上更注意利用西藏的宗教势力,以“制挟达赖喇嘛而号令全蒙古”[32]

清王朝当然不能允许准噶尔复兴蒙古帝国大业,但是在中国广阔的土地上不同政治势力的较量是历史形成的,统一的最后完成是需要时间和寻找合适时机的,清廷可以扼制准噶尔向西藏及蒙古的扩张,但是统一准噶尔的时机尚未成熟。乾隆四年(1739年),清朝所辖喀尔喀与准噶尔正式划定游牧界,就是双方在政治上妥协的表现。边界规定:循布延河,南以博尔济、昂吉勒图、乌克克岭、噶克察等处为界。北以孙多尔库奎、多尔珲库奎至哈尔奇喇、博木喀喇、巴尔楚克等处为界。厄鲁特人仍在山后游牧,不得越阿尔台岭;喀尔喀部人,只在扎卜堪等处游牧[33]。清朝与准噶尔的划界,虽然也是按照乾隆帝“分划疆界”的谕令实行的,但是,与俄国及其他周边国家的划界性质不同。清朝与准噶尔部划界是在中国领土上不同政权之间暂时的分界线,而且是为了利于保证游牧民族牧业的发展。乾隆三年(1738年),乾隆帝上谕明确地说明了这一点。乾隆说:“定界之事,朕前降旨甚明,今以额驸策凌奏请,故许见尔等。噶尔丹策零奏章,朕已观览,其与额驸策凌书亦经奏闻,奏内称喀尔喀与厄鲁特,请悉驻牧如故,彼此两安,庶几推广黄教,休养群生,伏乞大皇帝鉴悯,观噶尔丹策零此次奏言,极其恭顺,有诚心求和之意,朕甚嘉之……蒙古游牧无常,冬夏随时迁徙,若不指定山河为界,日后边人宁保无争乎?必彼此各守其界,无得窬越,庶可永固和好。”[34]

(3)清朝抓住时机,用兵统一西北。

噶尔丹策零之后,准噶尔部出现内讧,为清朝带来了削平割据、统一中国的千载难逢的良机。力量的天平完全有利于清军,准噶尔部已严重削弱,分崩离析,平准大军胜券在握。乾隆二十年至二十四年(1755—1759年)清军历时五载,平定准噶尔和回部,统一天山南北,最后完成了国家的统一。

清朝对边疆地区的统一,形式多种多样,上述四种模式最具有典型性,实际上,不管形式如何,其中的几项基本原则是绝不改变的:(www.xing528.com)

(1)清朝自其入主中原,取代明朝,建立对全国的统治之日起,就继承了中国历代王朝的疆域观,完成对全国的统一。

(2)清朝对边疆的认识及其确定的管辖范围是依照中国历史上历代王朝的管辖范围而确定的,这当然包括各个历史时期的中原王朝和各个边疆地区建立的汗王朝在内所管辖的范围。凡在历史上属于中国疆域范围内的,清朝就坚决将其纳入统一范围,绝不允许其分离出清帝国统治范围。

(3)清朝统一边疆各部族和地方政权,一般是使用和平招抚方法,使其接受清王朝的管辖,纳入统一多民族的国家之中。如对喀尔喀蒙古的统一方式。

(4)清朝和台湾郑氏政权是两个截然对立的统治集团。清初台湾郑氏政权是汉族建立的地方政权,从明清之际的历史发展来看,郑成功从荷兰殖民者手中收复了台湾,是为中华民族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样,清王朝反对郑经政权分割台湾,维护国家统一和领土完整,果断出兵,完成了台湾同祖国大陆的统一,也是值得后人永远歌颂的。

(5)清朝对一些边疆民族政权,当尚未能直接进行统治时,就借助于其他力量,同时,允许在清王朝范围内,实行不同的管理制度。但是绝不允许有背离清朝大一统的行为,否则必出兵讨伐。在对某一地区施政的过程中,不断强化中央的权威,最后达到完全由中央控制。

(6)一般的边疆地区部族和政权,如不肯接受清王朝的统一政策,进行武力对抗,清朝即也以兵戎相见,但是,往往是施以军事威慑,用兵并不是主要的,在平定叛乱之后,即实行安抚政策。

(7)清军平定准噶尔的战争,对于实行国家统一,维护西北边防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但是清朝实行统一的手段是十分残酷的,乾隆皇帝背离了其平准的初衷,滥施淫威,冤杀无辜,杀人之多,超出了一般战争的范围。平准战争之后,曾强盛一时的作为一个独立的政治力量的准噶尔部基本上被消灭了,世世代代生活在我国西北的卫拉特蒙古民族遭到了严重的摧残。

[1] 汤子炳:《台湾史纲》,引《郑成功致科业特书》。

[2] 江日升:《台湾外记》,卷六。

[3] 连横:《台湾通史》,卷二,《建国记》。

[4] 《明清史料·丁编》,第3本,中华书局影印本,1987年版,第272页。

[5] 《清圣祖实录》,卷一〇九。

[6] 《清圣祖实录》,卷九六。

[7] 如松筠在《绥服纪略》中说:“喀尔喀四部共有八十扎萨克,今生齿日繁,户口约有十余万,无不尊敬黄教、钦敬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者。先是,准噶尔厄鲁特最为强悍,与喀尔喀仇杀不已。康熙二十七年,喀尔喀力微不能抵敌,众议‘就近投入俄罗斯为便’。因请决于哲布尊丹呼图克图。呼图克图曰:‘我辈受天朝慈恩最重,若因避兵投入俄罗斯,而俄罗斯素不信佛,俗尚不同,视我辈异言异服,殊非久安之计。莫若携全部内徙,投诚大皇帝,可邀万年之福。’众欣然罗拜。土谢图汗遂请呼图克图率众内附……”对于松筠的记载,有人认为与历史不符,土谢图汗既未开过贵族会议讨论南迁的问题,也不存在请决于哲布尊丹巴呼图克图,其他诸部南迁与哲布尊丹巴无关。见袁森坡:《喀尔喀蒙古南迁的过程与原因辨析》,载《清史论丛》,第3辑。有人认为是清朝挑起喀尔喀与准噶尔的内战,后来喀尔喀人被迫归附清朝。但是,绝大多数喀尔喀人不愿臣服于清,而愿投靠俄罗斯。见兹拉特金:《蒙古人民共和国史纲》。

[8] 《承德府志》,卷首一。

[9] 《清圣祖实录》,卷一五一。

[10] 《御园暮春清暇即事》诗自注,见《清高宗御制诗文十全集》,卷五一。

[11] 《喇嘛法师宝记碑》,载辽阳市文物管理所编:《辽阳碑志选》,辽阳市文物管理所,1976年版,第30页。

[12] 《内齐托音传》,载《清代蒙古高僧传译辑》,《中国边疆史地资料丛刊·蒙古卷》,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年版,第131页。

[13] 《清太宗实录》,卷四九。

[14] Amaury de riencourt:rood of the world,纽约,1950年,第90页。

[15] Amaury de riencourt:rood of the world,纽约,1950年,第90页。

[16] 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蒙文老档》。

[17] 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蒙文老档》。

[18] 《清世祖实录》,卷七四。

[19] 《清世祖实录》,卷七四。

[20] 《清世祖实录》,卷七四。

[21] 《清圣祖实录》,卷二五三。

[22] 《清圣祖实录》,卷二八九。

[23]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朱批奏折·民族事务类》4,全宗1293号,卷10号。

[24] 《清高宗实录》,卷三七七。

[25] 见《准噶尔汗国史》;霍渥斯:《蒙古史》,第一卷,伦敦,1876年;《准噶尔史略》;《卫拉特简史》;《乾隆皇帝全传》等。

[26] 马大正:《边疆与民族——历史断面研考》,黑龙江教育出版社, 1993年版,第252页。

[27] 《清圣祖实录》,卷一二二。

[28] 《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一七。

[29] 俄国对外政策档案馆,准噶尔卷宗。转引自《准噶尔汗国史》,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315页。

[30] 《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十七。

[31] 牙含章:《达赖喇嘛传》,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27页。

[32] 《准噶尔史略》,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165页。

[33] 《平定准噶尔方略》前编,卷四。

[34] 《清高宗实录》,卷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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