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中国传统文化概观:商品经济的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概观:商品经济的发展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历史的从属在漫长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商品经济始终未能占据统治地位,一直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总之,在重农抑商的政策之下,商品经济始终未能在中国社会中发展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从而使自然经济一直独领风骚,占据着社会经济的统治地位,并成为我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

中国传统文化概观:商品经济的发展

(一)历史的起步

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除以家庭为单位、耕织结合的小农经济外,还存在着从春秋战国时代就出现并逐渐发展成形的规模庞大的官府手工业经济。据《周礼·考工计》记载,周朝的官府手工业已经能够生产十分精致的铜器、玉器以及木器、陶器等。显然,这些精致的器皿不是用来出售的,也不是用来交换的,它们大多是奢侈品,并不是广大农奴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毋庸置疑,周朝官府手工业产品主要是供官府、奴隶主贵族自己享用的,就是说官府手工业产品也是用于自给自足的,它的生产是为了满足奴隶主贵族奢侈的物质生活享受,它的产品的价值仍然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因此,周朝的官府手工业与封建庄园农奴的家庭手工业,都别无二致地属于同一性质的经济形式,即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式。

据资料记载,西汉的官府手工业也十分发达,尤其是冶铁业,其冶炼技术和铁器的种类、数量、质量都比以前有了重大进步。特别是淬火技术的发明使用,大大提高了铁器的坚韧性和锋利程度,然而它主要是用于兵器生产,用来装备军队。西汉的官府手工丝织业也很发达,临淄(今山东淄博)、襄邑(今河南睢县)都设有规模庞大的官营作坊。据《汉书·贡禹传》记载:临淄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巨万”。然而,它所生产的丝织品全部用来供皇室使用。为了管理好官府手工业,提高工艺技术,唐朝还专门设立了掌管官府手工业的机构——少府监和将作监。少府监专管百工技巧,主要负责管理制造精致的工艺品、日用装饰品,专供皇室和官僚贵族使用;将作监专管建造宫殿、庙坛、官署、陵寝等土木工程,还制造供皇室、官僚、贵族使用的丧葬用品。少府监和将作监生产的手工业产品均不在市场出售,不用于交换。历代王朝及其各级官府机构,出于生活上的享受和统治上的特殊需要(如制造兵器、军需品和祭品等),控制着种类繁多的官营手工业生产。官营手工业生产的原材料多是征调而来,其生产者也是服徭役的农民或子孙世袭的官籍手工业者,其产品不是为了营利,也不是为了交换(出于财政目的而经营的盐、铁专卖除外),而是为了直接满足皇室、贵族、官吏的生活需要。所以,历代官府手工业主要的也还是一种自给自足的生产,属于自然经济的范畴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始终占据统治地位,但并不是说就完全没有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实际上,当农民的产品有剩余时,即使很少也还是拿出去进行交换以调剂余缺,换回自己不能生产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官府手工业虽在手工业生产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且也是自给自足供官府自己享用的,但官府终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把所有的手工业生产网罗净尽,民间手工业还是在缓慢地发展着,如民间制陶业、造纸业、印刷业、粮油加工业等。这些民间手工业不是传统的夫妻小家庭就能够生产的,它们都具有相当的规模和较强的专业性,一般来说也都具有商品生产的性质。

实际上,早在我国春秋战国时期,在农业、家庭手工业、官营手工业发展的同时,就已经出现了“独立自由”的手工业与商人。《墨子·节用》篇上记载当时已有专门的甲工、制轮工、制车工皮革工、冶炼工、梓木工等。《荀子》上记篇北方的走马、吠犬,南方的羽翮、齿草、丹干,东方的织物、鱼、盐,西方的皮革、文旄,都出现在中原的市场上。《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上记载有郑国商人弦高犒秦师之事。孔子的弟子子贡就是一个做生意的商人。秦国宰相吕不韦就曾弃官从商,成为阳翟大贾。这些都说明当时的商品交换、商业贸易已相当活跃。为了适应日益发展的工商业,货币产生,高利贷资本也出现了。秦汉大统一帝国形成后,由于度量衡、货币、文字等的统一,又更进一步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洛阳、邯郸、成都、临淄、宛城五大商业都市。唐宋两朝,有了长安开封扬州、成都等商业繁荣的城市,工商业的行会组织也在北宋首次出现。南宋时期海上贸易有了大发展,东南沿海的丝织品、瓷器、铜器、印刷品等大量销往日本和东南亚各地,海上贸易的发展也促进了造船业和其他相关手工业的发展。明清时期,随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发展,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加速,分离程度增大,独立的、有相当规模的手工业作坊、工场不断增加。这一时期,不仅供统治者享用的商品生产有所扩大,而且广大老百姓生产、生活所必需的手工业产品的生产也日益商业化、规模化,并逐渐形成了一些集中生产某种或几种产品的手工业中心城镇,如杭嘉湖的丝织品、景德镇的陶瓷、福建的纸、陕西华州的铁等。农产品的商品化亦有所增长,主要是经济作物的大量种植和出售,如棉、麻、茶、桑、烟草甘蔗等。随着农业和工商业的发展,城市大粮商、粮行也出现了。总之,在中国传统社会的漫长历史时期,商品生产、商品交换不但大量存在着,而且还在缓慢地发展着。(www.xing528.com)

(二)历史的从属

在漫长的中国传统社会中,商品经济始终未能占据统治地位,一直处于次要的从属地位。这是由中国历代一直实行着的重农抑商政策所决定的。如前所说,历代王朝统治者一直认为只有农业才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而商业活动不能直接生产人所必需的衣、食等物质产品;工商业的发展会使人变得奸诈贪婪,会引起土地兼并,导致社会动乱,政权不稳,国力削弱,民众不安,直接威胁到封建统治政权和自身的物质利益。因此,历代王朝统治者都把商人及商业活动看作祸国殃民的根源,抑制之、贬低之;把商人和罪犯等同看待,视商人为奸巧小人,视经商为“末作”,即下贱的职业。降低商人的社会地位,不许商人做官,甚至不许商人乘车马、穿丝绸衣服等;加重商人的赋税负担,使经商成为无利可图、无钱可赚的职业。在汉武帝时期,更是采取极端严厉的办法抑商,直接查抄、没收商人的财产,不断改变币值,使商人的货币积累减少或丧失价值;统治者还采用扩大官办手工业的方法来控制非农产品的生产,实行土贡制度,强令各地向皇室进贡土特产品,甚至不惜实行节俭的生活方式,抑制奢侈行为,以限制和减少生活奢侈品的生产等;从各个方面采取措施,以达到全面重农抑商的目的。

总之,在重农抑商的政策之下,商品经济始终未能在中国社会中发展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形式,从而使自然经济一直独领风骚,占据着社会经济的统治地位,并成为我国传统社会的基本特征之一。这也体现了中国传统自然经济的长期性和稳定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