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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官学制度的发展与中国传统文化概观

时间:2023-10-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国古代官学是传授管理国家经验、培养治国人才的场所,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演变,中国封建时代的官学制度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秦汉为开创时期,隋唐为完善和繁荣时期,宋元为进一步发展时期,明清则为由盛转衰时期。建立了小学、大学两级学校制度。教师由国家职官担任。可以说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官学教育雏形。西周的官学制度是政教合一、官师一体的。(二)封建官学制度的

中国历代官学制度的发展与中国传统文化概观

中国古代官学是传授管理国家经验、培养治国人才的场所,备受历代统治者的重视。在中国奴隶社会,“学在官府”是奴隶社会教育的主要特征。随着封建社会的发展演变,中国封建时代的官学制度大体上经历了四个阶段:秦汉为开创时期,隋唐为完善和繁荣时期,宋元为进一步发展时期,明清则为由盛转衰时期。

(一)古代官学制度的产生——夏商西周时期

1.古代学校的萌芽

我国传说中的学校,产生于父系氏族公社时期。郑玄在《礼记·文王世子》注中引董仲舒的话说:“五帝名大学曰成均。”[23]他又在《周礼》注中认为“均,调也。乐师主调其音”[24]。由此推论成均之学以乐教为主。成均的乐教传统流传后世,为西周所借鉴。成均之学已经具有专门化的趋向,在成均受教的学生,可能是脱离生产劳动的贵胄子弟。在父系氏族公社晚期,氏族和联盟的上层显贵,都要主持公众集会和各种仪式。在这些场合,乐是必不可少的项目。因而氏族显贵必须具备音乐素养,以传授乐教为主的成均之学完全可能是我国在公元前二千七百年左右出现的最早的学校。

传说中的虞舜时代学校已有大学、小学之分了。《礼记·明堂位》称:“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即是说在虞舜时代有一种兼作养老、藏米的学校叫作庠。《孟子·滕文公上》说:“庠者,养也。”由于在氏族公社教育年轻一代的职责通常由老人承担,庠就逐渐演变为教育的场所。到了氏族公社末期,社会形成了最初等级,老人有国老、庶老之分,敬养的场所也就相应有了“上庠”“下庠”之别了。《礼记·王制》所谓“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注曰:“上庠,大学,在西郊;下庠,小学,在国中王宫之东。”),即把庠分化成两个等级,安置不同社会地位的老人,显示出这段时期教育也有了等级上的差别。这种既是藏米的仓库,又兼作养老和教育活动的机构,尚不足以成为正式的学校。但是它作为一种有组织、有目的、有固定场所的教育活动,为以后专门教育机构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2.夏商西周时期的官学制度

中国的学校萌芽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包括成均之学和虞庠之学等,但到了奴隶社会,才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夏商西周时期教育是奴隶主阶级享有的特权,史称“学在官府”,具体表现为:“惟官有书而民无书,惟官有器而民无器,惟官有学而民无学。”

关于夏代学校的设置,《礼记·明堂位》载:“序,夏后氏之序也。”《礼记·王制》载:“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古今图书集成·学校部汇考总则》载:“夏后氏设东序为大学,西序为小学。”这些古籍都提到夏有“序”这种学校。“序”既是奴隶主贵族一切公共活动,如议政、祭祀、养老的场所,也是奴隶主贵族教育子弟的场所。夏代还有一种学校曰“校”。《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说文》解释道:“从木,交声。”其原意为“木囚”,即用木头或竹子围成栏格,即“木栅栏”,是养马的地方,后演变为习武的场所,同样也是为了军事训练的需要而产生的。夏代的“序”“校”,虽不是独立、纯粹的教育机构,但也是一种进行道德伦理教育和军事训练的场所,已接近于古代学校的性质了。

商代很重视学校教育,设立了贵族官学——序、庠、学、瞽宗。建立了小学、大学两级学校制度。教师由国家职官担任。教育内容包括宗教、伦理、军事和一般文化知识。可以说这就是中国最早的官学教育雏形。

关于商代学校的设置,《礼记·明堂位》载:“殷人设右学为大学,左学为小学,作乐于瞽宗。”《礼记·王制》载:“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郑玄注:“右学,大学,在西郊;左学,小学,在国中王宫之东。”右学和瞽宗都是属于大学性质,实是同一机构的不同名称。当时大学以乐教为重,是贵族子弟学习礼乐的学校。商代不仅国都有大小学,地方也有学校。如《孟子·滕文公上》:“殷曰序。”《说文解字》及《汉书·儒林传序》:“殷曰庠。”“庠”是虞尧时期教养机构名称的承袭,利用养老场所对年轻一代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序”是从夏代继承发展而成,以军事体育训练为主要内容。商代按年龄设立不同层次教育组织和多方面的教育内容,为西周官学的产生奠定了基础。

西周官学可分为国学和乡学。国学即中央官学,乡学即地方官学。国学专为统治阶级上层贵族子弟设立,又分为小学和大学两级。《礼记·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25]除辟雍、泮宫之外,西周还有其他的大学。《礼记·王制》所说养国老的“东胶”,《礼记·文王世子》所说的“东序”“瞽宗”“上庠”等,都是大学。西周只有少数符合资格的人才能接受大学教育。《礼记·王制》:“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适逋子,国之俊选,皆造焉。”这是指上层贵族子弟,按其身份进入大学;还有一类是通过乡学定期的考察和推荐,把贤能者选送司徒,经司徒再择优选送至国学。《礼记·王制》记“小学设在公宫南之左”,这说明小学设在王宫的东南,可能是为了贵胄子弟上学方便。王宫守卫长官师氏和保氏,兼任小学师长。各诸侯国也有自己的贵胄小学。《公羊传》宣公十五年注云:“诸侯岁贡小学之秀者于天子,学于大学。”

设在王都的小学、大学,总称为国学。设在王都郊外六乡行政区中的地方学校,总称为乡学。这是为一般奴隶主子弟和部分庶民子弟设立的,规模比较简单,只有小学一级。乡学的教育对象主要是奴隶主子弟,至于一般庶民子弟只能受到一些管教性的教化。关于西周的地方学校,古籍中说法不一。据《礼记·学记》载:“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遂)有序,国有学。”《周礼》又说:“乡有庠,州有序,党有校,闾有塾。”《孟子》仅说:“周曰庠。”择善而从,一般认为地方乡学有四学:乡校、州序、党痒、家塾。

西周的官学制度是政教合一、官师一体的。无论是国学或乡学,大学或小学,都是以“六艺”为基本学科,只是在要求上有层次的不同。六艺中,书、数是小艺,为小学的学习课程;礼、乐、射、御是大艺,是大学的学习课程。因为惟官有书、惟官有器,所以欲学者必就官而学,学校的教师皆由官吏兼任。国学的教官由大乐正总其事,下设许多官员分掌各职。乡学的教官,由地方各级行政首长兼任,大司徒总其成,并由退职的大夫和士任乡学教师。

(二)封建官学制度的确立——秦汉时期

春秋战国时期,官学废弛,私学兴起。到秦王朝时期,逐渐形成了“以吏为师”的制度。秦朝的各级政府机构中,专门设立了训练官吏的“学室”。但秦朝实行的“以吏为师”“以法为教”的文教政策,既不兴官学,也禁办私学,造成官学教育的停滞。

西汉初年经过“休养生息”,生产力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从而为学校教育的发展创造了条件。汉代学校教育的发展尤以官学为盛,官学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中央官学包括太学、鸿都门学、宫邸学等;地方官学,按照行政区划分,分别在郡国、县道邑、乡、聚四级设立“学”“校”“庠”“序”四级学校。

1.中央官学——太学

太学始创于汉武帝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为汉代最高学府。太学的教师称博士,学生称博士弟子或太学生。“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26]郡国每年向太常推荐十八岁以上“仪状端正”“好文学、敬长上”的青年,经过太常严格挑选后入学学习。学习内容主要是儒家经典——《诗》《书》《礼》《易》《春秋》,同时还要学习一些律令。在学期间,免除一切徭役。学业完成后,成绩好的授予官职,成绩不好者除名。

太学极为重视考试,西汉太学考试每年一次,叫“岁试”,方法是“设科射策”。按学生程度分甲乙两科,把经书整理成不同题目,写成竹签,学生用“矢”投射简策,并解释简策上的疑难问题,类似现在的抽签答题。东汉规定每两年一次考试,分上、中、下三等,根据通经多少授予一定的官职。

太学教育“经明行修”[27],御定“师法”“家法”。汉代传经有特殊的传授关系,不能乱了章法,需严守“师法”和“家法”。凡精通一经的大师,得到朝廷尊信、立为博士的,他所传授的经说便成为“师法”;他的弟子在学习“师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从不同角度阐发创新,自成一家之言,并被学术界、朝廷承认,便形成“家法”。“先有师法,而后能成一家之言。师法者溯其源,家法者衍其流也。”[28]

西汉太学是中国教育史上有明确文字记载的由官府统一设立的正规官立大学。东汉明帝永平九年(公元66年),为宗室外戚等贵族子弟设立了专门的学校宫邸学,东汉灵帝光和元年(公元178年)设立了研究文学艺术的专门学校鸿都门学。

2.地方官学——文翁兴学

汉代在地方郡、国也设立了学习儒家经典的官学。汉景帝时,蜀郡太守文翁兴办地方官学,使四川文风大改。汉武帝很重视文翁这种兴办地方官学的做法,“乃令天下郡国,皆立学校官,自文翁为之始云。”[29]这就是有名的“文翁兴学”。公元3年,汉平帝命令天下皆立官学,郡国的官学叫学,县以下包括县、道、邑、侯的官学叫校,乡以下官学叫庠序。东汉时郡国学校更发达,边远地区的一些太守也提倡兴学,班固《东都赋》中说:“四海之内,学校如林,庠序盈门。”反映了当时地方学校的兴盛。

汉代地方官学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儒家经典的学习,宣传忠信孝悌的封建道德,推广教化,改变民间的道德风尚。地方官学与中央官学没有隶属关系。汉代官学的出现标志着中国封建社会官学制度的正式确立。

(三)封建官学制度的成熟完善——隋唐时期

魏晋北朝时期,战争频繁,政权更迭,官学教育时兴时废。如三国时,曹魏“学者虽有其名而无其人,虽设其教而无其功”,[30]东晋南朝时“国学时或开置,而劝课未博,建之不能十年,盖取具文而已”。[31]北朝在北魏时一度“天下承平,学业大盛”,但到末年却“海内淆乱,四方校学,所存无几”[32],官学到隋唐时开始复苏,并逐渐兴盛起来。

1.唐代官学的学校体系

唐代官学有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两种。中央官学按性质又分为三类:专修儒经的学校、学习专门知识的专科学校和各种特殊学校,地方官学有府、州、县设立的儒学和医学。唐朝中央官学的主干是国子监管辖下的“六学一馆”。“六学”指的是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和律学,“一馆”指的是广文馆。其中国子学、太学、四门学都是学习儒家经典的学校,这些专修儒经的学校是唐代中央官学的主干,也是唐代封建教育兴旺发达的重要标志。国子学创建于西晋咸宁四年,这是我国古代在太学之外设立的又一所专门招收世族子弟的学校,地位较高;四门学因建于京师四门而得名,也具有大学性质;太学是继承汉代太学制度发展过来的。唐朝对六学一馆中各类学校的性质、教师和学生的人数、招收对象的资格以及教学内容,都作了明确规定,详可参见《唐六典》和《新唐书》。唐朝儒学学习的内容主要还是儒家经典,以孔颖达编撰的《五经正义》为基本教材,学习年限为九年。(www.xing528.com)

唐代地方儒学继承隋制,实行京都学和州府县学二级制,州县学生大部分是中小地主子弟和庶民子弟,教师地位和待遇也很低,修业年限也没有规定,学习内容与京都儒学相同,地方学校毕业生的出路主要有三方面:凡能通一经者即可毕业求官,或者直接参加科举考试,还可以升入中央四门学。

2.隋唐官学的管理制度

(1)成立专门的教育管理机构——国子监。国子监是由隋朝国子寺演变而来的。隋文帝即位初期,为了加强对教育的管理和领导,在中央设置了国子寺,内设祭酒一人,总管教育事业,下设主簿、录事各一人,管辖国子学、太学、四门学等。国子寺与国子祭酒,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由中央政府设立专门管理教育的行政机构和官员,标志着我国封建教育成为独立的行政部门。唐中央加强了对官学的领导,公元607年改国子寺为国子监,并一直延续到清末1905年,成为我国古代最高教育管理机构。

(2)唐代的教师和学生管理比前代更为完善。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级管理的教育体制。中央官学由国子监祭酒负责,地方官学由地方长吏负责。同时,实行统一管理与对口管理并举,中央设国子监统一管理教育,将一些专业性学校划归给相应职能部门管理。

教育等级性加强。唐代学校教育虽有很大发展,但却等级鲜明。不同家庭背景的学生只能入不同的学校,教育等级性以法令的形式制度化。教育的等级性主要体现在学生入学资格的规定上。三品以上官员子弟可以进国子学,五品官员子弟可以入太学,七品官员子弟和庶民俊秀者可以进四门学。

在学生管理方面,有系统的教育管理制度:① 规定行束修礼。中央官学规定,入学之始需拜谒师长,行束修之礼,以示尊师敬道。② 制订教学计划。把儒家经典分为三类,大经是《礼记》《春秋左传》,学习三年;中经是《诗经》《周礼》《仪礼》,学习两年;小经是《易经》《尚书》《春秋公羊传》《春秋谷梁传》,学习一年半;《孝经》《论语》为公共必修科目,学习一年。③ 推行考试制度。学校每年举行三种形式的考试:旬考、岁考、毕业考试。考试及格,还愿意继续学习者,四门学学生可补为太学生,太学生可补为国子学生,其他或参加科举考试,或直接任官。学生在学的最长年限为九年。此外还制定假期制度,旬假、田假、授衣假等。

唐代官学教育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系统,从教育教学到管理制度,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规定。特别是在开元、天宝年间,唐代官学教育的发达和完备程度已达到鼎盛阶段,在中国教育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但自天宝后,学校益废,生徒流散。李氏王朝一再努力,试图振兴官学,终因国势衰落而力不从心。

(四)封建官学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宋元时期

官学衰败的情况一直持续到五代,直至宋朝建立后才有所恢复。宋元官学制度是继承隋唐官学制度发展而来的,属于国子监管理的中央官学有国子学、太学、四门学、辟雍等,属于提举学事司管理的地方官学有府、州、县学和社学。

1.宋元中央官学的发展变化

宋代国子监,既是教育管理的最高机构,也是当时的最高学府。但如《文献通考》所云:“国子监以国子为名,而实未尝教养国子。”国子监作为最高学府是徒具空名。所以,宋代官学中,以太学最为重要。为了保证太学的质量,宋仁宗任命曾执教苏州、湖州官学二十余年的胡瑗出任国子监直讲,推广“明体达用”“经邦治国”的“实学”教学方法。而且放宽入学资格,凡八品以下子弟或庶民之俊异者均可成为太学的学生,“士或不远数千里来就师之,皆中心悦服。”[33]而且还开辟了分校——辟雍,极大地扩充了太学的规模,使太学成为宋代兴学育才的重点与核心。太学实行“三舍法”,以学习儒家经典《四书》《五经》和理学内容为主。

元朝中央官学与宋有所不同。元朝中央官学归大司农寺掌管,根据民族划分为不同的学校:汉学国子学、蒙古国子学和回回国子学,统称为国学。汉学国子学是以学习汉儒文化为主的学校,学生以七品以上朝官子孙及卫士子弟为正堂生,平民俊秀者需得三品以上朝官保举,方能为陪堂生。学习内容主要为《四书》《五经》《孝经》,教学形式有讲说、属对、经解、史评等。蒙古国子学是以学习蒙文儒学为主的学校,学生以蒙古、色目人为主,学习内容主要为翻译成蒙文的《通鉴节要》,这是我国历史上开办最早、最规范的少数民族学校。回回国子学是专门学习波斯文的学校,学生来源于公卿大夫与富民之子。回回国子学是鉴于当时与西域诸国交流频繁,迫切需要懂得波斯文的人才而创办的,这是我国古代中央官学中创办最早的培养译员的学校。

2.宋元地方官学

宋代的地方官学形成了三级体系,即路学、府州学、县学。由于路学不直接设学,仅置学官管辖所属学校,所以宋代地方官学只有府州、县两级,也是学习儒家经典的学校。宋代官府对地方学校表现出了积极支持的态度,“赐书”与“赐学田”对地方学校教育的发展无疑起到了推动作用。

元代的地方官学按路、府、州、县行政划分,建立了路学、府学、州学和县学的儒学系统,收地方官和平民子弟。同时还开办了蒙古字学和社学。关于社学,元朝规定:“每社立学校一,择通晓经书者为学师,农隙使子弟入学,如学文有成者,申复官司照验。”[34]可见,社学是设在城镇和乡村地区,利用农闲时间,以农家与民间子弟为对象的初等教育形式,对乡村教育的普及和推动起到了促进作用。

宋元时期封建官学教育曾一度出现迅速发展以至繁荣发达的景象。但明朝中叶以后,封建官学随着封建制度的逐渐衰落也渐渐表现得一蹶不振。

(五)封建官学制度的由盛转衰——明清时期

明代很重视官学。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对学校的作用认识得非常深刻:“朕谓治国之要,教化为先,教化之道,学校为本。”[35]明清官学也是分为中央官学和地方官学,明中央官学除有国子监外还有宗学和武学。此外,清还设宗学、觉罗学,为重视对旗人子弟的教育设立的八旗官学、景山官学、咸安宫官学、算学、俄罗斯学等。地方官学分为儒学和专门学校,儒学又分为府、州、县学和各部门办的儒学。

1.明清中央官学

明清两代的官学,以国子学的发展较为显著。明成祖时期在京师设国子监,同时保留南京国子监,所以明朝国子监有南北之分。明清国子监虽然沿袭前代,既是中央教育行政机关,也是全国最高学府,但与宋元不同的是,明清国子监作为高等学府的职能更加突出,所以又称“太学”。

明清国子监学生通称为“监生”。明代监生依其来源分为四类:一是会试落榜的举人称为“举监”,二是地方官学生员选拔入监的称为“贡监”,三是一定级别以上的官员及功臣的后代称为“荫监”,四是纳粟纳马等捐资入监的称为“例监”。清代国子监生又分为贡生和监生,比明代划分更细。此外国子监还有留学生,称为“夷生”。国子监长官为祭酒,副长官为司业,大部分由翰林官担任。

国子监实行监生历事制,规定国子监生学习到一定年限,分拨到官府各部门“先习吏事”,他们“昼则趋事于各司,夕则归宿于斋舍。廪食学校,则俾其习经史,历事各司,则俾其习政法”。可见“历事”即“历练政事”,历练期满经考核,上等送吏部铨选授官,中、下等者仍历一年再考,上等者依上等用,中等者不拘品级,随才任用,下等者回监读书。监生历事制可视为中国古代大学的教学实习制度。

2.明清地方官学

明清地方学校按行政区划设立府学、州学、县学,统称为儒学,此外还有专科学校、社学等。这些形成了从地方到中央相衔接的学制系统。明朝政府规定,凡社学中“俊秀向学者,许补儒学生员”;府、州、县学员则可通过岁贡、选贡、恩贡、纳贡等途径进入国子监肄业,形成了社学——府、州、县学——国子监三级相衔接的学校教育体系。此外还有社学、义学和井学等。

明清社学较元代更加系统,招收8岁以上、15岁以下民间儿童入学,先学习《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然后学习经、史、历、算,同时兼读《御制大诰》、律令等。明清对社学如何教儿童读书、作文、背诵、讲书以及每日活动安排都有具体规定,吕坤《社学要略》对此有明确的记载。

中国古代的封建官学制度与封建教育制度是相对应的,明代八股取士制度确立之后,官学教学更多地注重时文,甚至连儒家的经典都被束之高阁,弃而不读。清代随着封建专制统治的加强,对官学师生的思想控制也日益森严,各种各样的清规戒律、诏、诰都成为压制官学师生思想自由的枷锁,最终使学校变成了钳制思想的工具,腐朽的封建教育及其官学制度走向没落,在嘉庆、道光之后,学校积渐废弛,名存实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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