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金融服务贸易对现代电子商务的直接影响

金融服务贸易对现代电子商务的直接影响

时间:2023-10-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如果未来有更多国家加入TISA,特别是随着我国同相关国货物贸易的发展和各国资本项目的开放,我国银行业在商业存在和跨境交付模式上可望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做出更大的贡献。未来TISA的签订有望通过取消股权限制和服务范围的限制,对我国保险业的市场进入相关国家提供便利。TISA对金融监管也有一定的要求,但是银行业维系国家安全,我国在监管上一直持谨慎态度,为避免激进式开放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开放遵循相应的时间表更为实际。

金融服务贸易对现代电子商务的直接影响

(一)对出口的影响

1.银行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的金融企业为加速国际化进程,以并购为主的形式在海外进行拓展。从中资银行在美申请设立分行的经验看,从申办材料准备到正式开业,正常情况下要用3年时间,而且一般情况下,分行开业的前3年需要净投入3000万美元以上。从金融服务贸易的层面看,我国银行业目前出口主要以国际贸易中的结算、汇款、代理境外信用卡收单和对外担保等跨境支付为主。尽管我国金融业对外投资发展迅速,但是总体上看业务量不足。未来TISA推动下的各国金融市场开放将有助于我国银行业打破壁垒,使建立分行更为容易,这将带来中资金融银行跨国结算、汇款等业务的大规模增长。如果未来有更多国家加入TISA,特别是随着我国同相关国货物贸易的发展和各国资本项目的开放,我国银行业在商业存在和跨境交付模式上可望为我国金融服务贸易的出口做出更大的贡献。

2.保险

在WTO成员国中,有9个国家允许外资持有合资保险公司50%以上的股份;7个国家允许外资拥有全资子公司,但是不允许外资设立分公司;有5个国家禁止外资在合资保险公司中的持股比例超过50%;另有4个国家没有做出任何承诺。WTO成员国在市场准入和保险服务范围方面有13个国家只对部分保险领域做出准入承诺;另外4个国家无任何承诺。未来TISA的签订有望通过取消股权限制和服务范围的限制,对我国保险业的市场进入相关国家提供便利。和银行比起来,目前我国保险业走出去的步伐要慢得多。我国已有12家中资保险公司在海外设立了38家保险营业机构,都以进出口的货运险种为主,这和我国保险业基础较弱是密不可分的。TISA开放后,面对更大的市场,我国应该加强保险业的实力,在外资的带动下,改革创新发展模式,借助TISA的机会,加快保险业走出去的步伐,保险业国际化的速度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决定未来保险服务贸易出口的业绩水平。

3.证券

我国的证券业发展较慢,同银行业和保险业的发展比起来,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但是走出去也是证券业发展的难得契机。未来TISA的签署将会推动证券公司的国际化,放松其对外投资,允许其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另外,随着我国外汇储备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有望可以允许国内投资者在海外进行大规模证券投资,这将在更大程度上激活证券产业。近年来,人民币国际化进程不断推进,我国证券业将会加快对外扩张的步伐。目前,内地券商现在只是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一旦TISA协定签署,我国证券业将可能加大全球布局。当前,在我国GDP中,证券业占比还是比较低的。

(二)对进口的影响(www.xing528.com)

1.银行业

回望我国加入WTO的这些年,外资银行在我国的发展表现出水土不服的现象。目前,我国银行业并没有放开资本管制。我国一直限制外资银行以分行方式进行部分人民币业务,包括外资银行分行不能经营“银行卡业务”和“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这两大业务,外资银行分行不能吸收100万元以下的人民币存款等。这样的规定并不违背贸易协定的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等基本原则,但是对外资银行在国内发展也确实有一定的限制。TISA正式签署后,我国若将“外资银行分行”方式的业务放开,则会有更多的外资银行进入我国,更活跃的资本市场和外资先进的管理模式将有望带动我国银行业市场的发展,促进银行业的改革和产业升级。在电子支付方式上,银联在亚洲的地位逐步上升,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如果完全放开清算和结算服务,可能会对银联的地位带来明显冲击。TISA对金融监管也有一定的要求,但是银行业维系国家安全,我国在监管上一直持谨慎态度,为避免激进式开放带来的负面影响,全面开放遵循相应的时间表更为实际。

2.保险业

保险业在我国入世后开放力度比较大。可以这么说,我国能够顺利加入WTO在很大程度上离不开保险业的高承诺。而TISA中对保险业提出了更高的开放要求。目前,我国保险业差不多全部开放,只对寿险有一定的保护,外资只能以合资模式进入寿险行业,并且所占股权不能超过50%。TISA谈判后,预计我国会按照WTO的路线,以寿险的开放换取银行业等更多利益。外资保险业的国内高市场份额和高进口额显示了外商的实力,开放后的进口预计会有显著的增加。不过按照之前的经验,尽管外资会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但是不仅不会对保险市场安全和民族保险业发展造成大的冲击,而且会带来新的理念和新的技术,促进国内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与此同时,外资保险公司在我国发展得也会更好,能够推动我国保险市场的发展,从而实现双赢。

3.证券业

我国进入WTO以后,保险业一马当心,在金融业的“三驾马车”里率先开放,紧随其后的是银行业,证券业则因为自身实力较弱,所以开放得最晚。在近20年的时间里,国家对本土金融业、证券业的保护力度比较大,但是在证券市场长期低迷的背景下,证券业的相对封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证券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以前,国内证券公司担心国外机构资产规模方面差距过大,开放力度较低,外资券商在国内发展空间有限,并且当时国内证券业属于新兴市场,透明度、规范性不强,水土不服使合资券商在业务发展上受阻。我国在保护证券市场,使证券业免受冲击的同时,也失去了“鳃鱼效应”对证券业的促进作用。随着未来TISA的签订,建立一个和我国经济发展和全球化程度相适应的开放程度更高的国际证券市场是大势所趋。预计国内证券业会在进口大量增加的同时快速发展。但是如果证券业不提升实力,在实体经济中发挥的作用有限,就容易在行业开放的过程中遭到冲击。我国证券业应该充分发挥其帮助实体经济开展全球资源配置的作用,吸收外资的先进技术,在开放中提升其在我国金融服务贸易中的分量。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