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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奥义:文化与造化讨论

时间:2023-10-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在找到“文化”的对词并达成共识之前,仅凭“文化”的对词决非“野蛮”,已足以昭示“文明”与“文化”必有本质差别。“文化”的反义是“没文化”,对词是“造化”。儒家“文化”论,就是用宗法伦理对天下人予以“教化”,《大宗师》谓之“黥以仁义,劓以是非”。庄学“造化”论,正是用天道伦理对已被儒家文化“黥劓雕琢”的天下人,予以“息黥补劓,雕琢复朴”。

庄子奥义:文化与造化讨论

文化”已经泛化到无所不包,不仅可以包含“文明”,甚至可以包含“野蛮”,因为野蛮人尽管“不文明”,但是并非“没文化”。混淆“文化”、“文明”所导致的思想混乱,使高举“文化”大旗者,比如“文化相对主义”者、“文化保守主义”者,常常步入误区。

大部分混淆者误以为“文明”与“文化”没有差别,可以随便使用,换成另一名相也无所谓。小部分混淆者认为两者有很难描述的细微差别,只能自由心证。他们每次使用“文明”时都自以为不同于“文化”,正如每次使用“文化”时也自以为不同于“文明”,换成另一名相就感到不够确切。极少数学者认为两者有可以描述的显著差别,于是自信地分别给出两者的思辨性定义。定义者告诫人们不可随意混淆两者,因为兹事体大,混淆会阻碍“文明”进步,影响“文化”发展。然而学者们给出的上百种定义大都语焉不详,没有一种逻辑自洽且一以贯之,没有一种经得起追问反诘,因此尚无一种获得公认。五花八门、互相矛盾的思辨性定义,不仅未能有效阻止大多数人的混淆,而且定义者稍不留神,也常违背自己的定义。

我的观点比学者们更进一步:“文明”与“文化”具有本质差别,但是劳心伤神的思辨性定义不可能厘清。只有为两者找到对词,方能做出有效定义,彰显本质差别。

“文明”的对词不必找,尽人皆知是“野蛮”;然而“文化”的对词究竟是什么,似乎尚未形成共识。不过在找到“文化”的对词并达成共识之前,仅凭“文化”的对词决非“野蛮”,已足以昭示“文明”与“文化”必有本质差别。

“文明”的反义是“不文明”,对词是“野蛮”。

“文化”的反义是“没文化”,对词是“造化”。

“文化”名相,出自儒家经典《易传》:“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造化”名相,出自庄子大宗师》:“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

儒家“文化”希望通过“修齐治平”之手段,达到“天下太平”之目标。儒家“文化”的反思者庄子如此评价:“以不平平,其平也不平。”[1]意为:妄想用不公平的手段抵达公平的目标,即便自以为公平,仍然不可能公平。易言之,用儒家“文化”的标准来衡量,认为结果很公平,因为那个结果正是儒家“文化”所希望的;用“造化”的标准来衡量,认为结果不公平,因为那个结果违背了“造化”所规定的。

儒家“文化”论,就是用宗法伦理对天下人予以“教化”,《大宗师》谓之“黥以仁义,劓以是非”。儒家“文化”论的宗旨,就是让天下人信奉宗法伦理,成为以君为父、为君所役、役人之役、适人之适的“文化”假人,强迫天下人“君君臣臣”,达至“天下太平”的宗法理想。

庄学“造化”论,正是用天道伦理对已被儒家文化“黥劓雕琢”的天下人,予以“息黥补劓,雕琢复朴”。庄学“造化”论的宗旨,就是让天下人信仰天道伦理,成为以天为父、为道所使、乘物游心、自适其适的“造化”真人,听任天下人“吹万不同”,达至“无待逍遥”的天道理想。

因此,“造化”是“文化”天造地设、不可移易的确切对词。

“文化”名相不见于庄子笔下,这是支离其言、晦藏其旨的结果。然而《人间世》把已被悖道文化“黥劓雕琢”者,称为“文木”,而把拒绝悖道文化“黥劓雕琢”者,称为“散木”。足证“造化/文化”之辨,是贯彻全部庄学的基本义理。

“造化”名相不见于弟子后学所撰的“外杂篇”,不过“外杂篇”延续了庄子的“造化/文化”之辨,比如《外篇·秋水》:

河伯曰:“何谓天?何谓人?”

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络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德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返其真。”

《秋水》所言“天(之所为)”,正是“造化”;所言“人(之所为)”,正是“文化”。《荀子·解蔽》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尽管是陷溺人间视点、出于门派成心的偏见,不过荀子的“天”、“人”之义,与《秋水》相同,意为庄子仅知“造化”的重要,不知“文化”的重要。其实庄子所知的天道伦理之“人”,仅是不符合荀子所知的宗法伦理之“人”而已。“以其心得其常心”的庄子,远比荀子更为深知宗法伦理之“人”。《大宗师》开宗明义对“至人”所下定义:“知天之所为、知人之所为者,至矣。”表明庄学至人彻悟“造化”(天之所为)与“文化”(人之所为)的关系。作为“文化”反思者,庄子并不反对所有“文化”,仅仅反对“以人灭天”的悖道文化,包括荀子集其大成的儒学。

上引《秋水》之“无以德殉名”,诸本均作“无以得殉名”。“得-德”义同字通,以正字法观之,“得”为动词,“德”为名词。动名词“得-德”的本义,是天赋物德。因此只有“得”于“道”,“得”于“天”,也就是“得”于“造化”者,方为真“德”;而“得”于“术”,“得”于“人”,也就是“得”于“文化”者,实为伪德。《荀子·性恶》对此供认不讳:“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儒家以“术”代“道”,以“人”灭“天”,以“文化”违背“造化”,在先秦时代就遭到了墨家、道家的猛烈批评。

明确了“天”指“造化”,“人”指“文化”,可以顺便厘清另一个至关重要的中国母题“天人合一”。这一母题被先秦以后日益巫术化、神学化的儒家积非成是地阐释为具体的“人”与人格化、神格化的“天”之间的神秘感应和意志相通。实际上“天人合一”指的是“造化”与“文化”的合一,而且只能以“人”合“天”,不能强“天”合“人”;只能以“文化”顺应“造化”,不能用“文化”违背“造化”。

“造化”是人力无法控制、无法改变的流变性、运动性运作,调控这一流变性、运动性运作的是“造化者”,调控方式是“无为”而“无所不为”,即自然之“道”。

顺道“文化”(广义)是人类发现造化规律并顺应(即“文明”,详下)或仿效造化规律而创造(即“文化”之最狭义Ⅱ,详下)的流变性、运动性造作,调控这一流变性、运动性造作的是“自发者”,调控方式是“无为”而“无所不为”,即自然之“德”。

悖道“文化”是人力试图控制、企图改变、妄图违背造化规律的流变性、运动性造作,掌控这一流变性、运动性造作的是“统治者”,掌控方式是“有为”的“意识形态”,即人文之“术”。

儒家学者喜欢把“人文之术”称为“人文之道”,或是缘于不知“道”、“术”之别,或是明知“道”、“术”之别,却刻意拔高“人文之术”,使之僭代并驱逐“自然之道”。其实孔门弟子也知道孔学是“术”非“道”,所以子贡才会慨叹:“夫子之言性与天道,不可得而闻也。”把儒学(而非孔学)确立为专制制度意识形态的董仲舒汉武帝也坦率承认,其所“独尊”的仅是“儒术”,并非“儒道”。可见连孔门高弟、儒学大师、专制帝王都不敢违背始原性中国文化的基本价值序列:“道”(造化)高于“术”(文化)。然而随着儒家意识形态的日益权威化和持续洗脑,屈服于儒家意识形态的士子们不再知晓“道”、“术”之别,于是伪道俗见众口一词地僭称“儒术”为“孔孟之道”,而不知其非。

把始原性中国文化的价值序列表述得最为明确的,莫过于孔子曾经问“道”的老聃:

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 而乱之首。[2]

儒家用五行观念人为造作出“仁”、“义”、“礼”、“智”、“信”五德,实为“道”、“德”丧失之后的文化伪德,这些文化伪德既违背造化真道,也违背造化赋予人类的天赋真德。

在始原性中国语境下,“道”、“德”不仅有别于“仁”、“义”,而且高于“仁”、“义”。然而儒家集团与专制庙堂合谋,先是混淆了“仁”、“义”与“道”、“德”的本质差别,进而颠倒了“道↘德↘仁↘义”的高低序列[3],重新排序为积非成是的“仁-义-道-德”。谎言重复千遍,竟被视为真理。两千多年来,“仁义道德”的谎言重复了何止千遍?时至今日,已经鲜有中国人认为“仁义道德”四字荒诞不经了,足见意识形态的洗脑威力。

不少中国人以为“仁义”是好词,殊不知儒家“仁义”是违背“道德”的伪道德。

不少中国人以为“文化”是好词,殊不知儒家“文化”是违背“造化”的坏文化。

广义“文化”是一切人类活动的总称,区别于没有人类因素介入的自然“造化”。广义“文化”由三部分组成:通用文明、悖道文化、顺道文化。关系如下:

广义“文化”的第一个组成部分,是发现并顺应造化规律的通用性“文明”。

当且仅当“文化”一词取广义时,可以笼统而模糊地认为每一民族均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化,然而倘若以为该民族文化中所包含的“文明”也是独特的,则谬以千里。

每一民族的独特文化中,其发现并顺应造化规律的“文明”不具民族独特性,而具有人类通用性,因此把这一部分单独提取出来,称之为“文明”。“文明”由两大部分组成:对归属于自然造化之科学真理的发现和顺应,对归属于人类社会之人文公理的发现和顺应。人类社会也是自然造化的一部分,由于我们是人类,因此把“关于人类社会的科学真理”单独列出,称为“人文公理”。“文明”既包括物质性硬件,比如人均GDP的高低增减等等,也包括精神性软件,比如社会制度的公正与否等等。以为“文明”仅指硬件,“文化”仅指软件,似是而实非。

“文明”不因民族性而独特,不受族际、国界限制。通用性科学真理如“1+1=2”,以及通用性人文公理如“人人生而平等”,不被率先发现者和率先顺应者独霸专享,而为全人类共有同享。一切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必将或迟或早、或快或慢地传播推广到一切民族(含国家,下同)。

即便某一民族因偶然的历史机遇,其文明程度在某一历史阶段领先于其他民族,其暂时领先的文明成果也不可能为该民族独有专享。人类文明史上有过无数民族,比如埃及、巴比伦、印度、中国、希腊、罗马阿拉伯、意大利、英国、法国、美国等,其文明程度均曾一度领先于全世界,一度获得过无上的精神荣耀,一度成为其他民族的学习榜样。因文明而获得精神荣耀、成为学习榜样,充分证明了文明的通用性;若非通用,精神荣耀、学习榜样就无从说起。

任何民族都有可能率先发现并顺应科学真理、人文公理,从而使该民族的文明程度暂时领先于其他民族。然而没有一个民族能发现全部科学真理和全部人文公理,因为对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探索永无止境。每一民族的文明与人类总体文明的关系,就像五大洲每条河流与地球总海洋的关系。不同民族的广义“文化”河流,其历史流域、辐射范围尽管不同,相互之间也曾隔绝、陌生、误解、对抗、交流等,但是无一例外均曾或多或少贡献了文明之水,最终汇入人类总体文明的知识海洋。

当今世界的一切人类种族,均属相对的文明种族,又都是尚未充分文明因而相对野蛮的民族。人类尚未终止战争,即为明证。

“文明”与“野蛮”的差别是相对的。例如有A、B、C三个民族。A、B相较,A相对文明,B相对野蛮;B、C相较,则B相对文明,C相对野蛮。

然而“文明”、“野蛮”的判断标准却是绝对的。因为将A、B、C三个民族的文明程度排定为A、B、C序列,其绝对标准只能是通用性科学真理和通用性人文公理。

因此,不能说某一民族具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明,只能说某一民族具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化。同时必须谨记,“文化”一词在此不取广义。

提取出通用性文明之后,广义“文化”中还剩下两项独特部分:与造化规律背道而驰的独特悖道“文化”,对自然造化丰富补充的独特顺道“文化”。这两项独特部分,就是独特的“民族文化”。一切民族,均有异于其他民族的独特文化。

每一民族的悖道文化,常常与其他民族的悖道文化截然不同。一切悖道文化的共同之处,就是把知识谬误和虚假公理视为造化规律,却既没有科学论证,也不对应用层次及适用范围做出任何限定,就宣布为不可质疑的绝对真理。然而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不仅有严密的科学论证,而且对应用层次及适用范围均有严格限定,同时承认是可以修正的相对真理,因而得以在质疑、批判和进一步探索中,不断深化完善。在一定历史时段内,科学真理与人文公理的正确答案仅有一个,错误答案却有无数,错误不会因“独特”而正确,也不会因“独特”而可贵。“文明”之所以通用,就因为“文明”是客观发现然后顺应的自然造化,而全体人类拥有的是同一个自然造化。“文化”之所以独特,就因为“文化”是主观设计然后推广的人为造作,而不同民族拥有的是迥异的民族文化。“文明”不可能与造化规律背道而驰,“文化”不仅可能而且常常与造化规律背道而驰,当“文化”与专制强权勾结之时尤其如此。

任何唯我独尊的文化形态,都是悖道文化,因为自然造化是无限多样的。在各种文化形态的自由竞争中,悖道文化原本并非顺道文化的竞争对手,会被具有自由选择权的民众普遍唾弃,然而悖道文化总是为专制强权侵夺民众的天赋自由出谋划策并公开辩护,于是获得专制强权垂青,被尊奉为不许挑战、不可批评的文化恐龙——意识形态。何为“意识形态”?意识形态就是用专制强权剥夺各种文化形态自由存在的天赋权利以后,单极独大的权威文化形态。

专制强权必然会选定一种对其最为有利的悖道文化作为意识形态,以便按照这种悖道文化的人为设计,理直气壮地侵夺民众自由,榨取民脂民膏,对权利与财富进行不公正的分配、再分配。唯我独尊的悖道文化一旦被专制强权尊奉为意识形态,必定会否定、排斥、压制、剿灭一切异己的文化形态,尤其是顺道文化,因为唯有如此它才能单极独大。悖道文化及其意识形态的鼓吹者和维护者,因为对专制强权有功而受赏,分得民脂民膏的一杯羹,成为专制社会的特权阶层和既得利益集团。

悖道文化及其意识形态不仅违背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而且必定质量低劣,因为悖道文化借助专制强权“罢黜百家”,逆淘汰了比它优秀的所有竞争对手,没有自由竞争必定不可能优秀。何况悖道文化及其意识形态产品,由灵魂不自由的御用文人在非自由状态下炮制,因此其质量低劣是命中注定的。然而专制强权会动用国家机器力挺劣质悖道文化,强行把它纳入民族文化宝库,强行使之跻身民族文化圣殿。

一旦专制强权延续时间过长,由于民众的文化选择权被强行剥夺,民众就会经由钦定教育而被意识形态洗脑,对顺道江湖文化彻底无知,满脑子全是被灌输的悖道庙堂文化,于是劣币驱逐良币,悖道的劣质庙堂文化被册封为民族文化“经典”,成了民众无条件膜拜的所谓“主流文化”、“传统文化”。

悖道的劣质庙堂文化,首先戕害的是该民族自身。然而一旦该民族的文明程度暂时获得相对领先,就会凭借文明强势,主动推广其悖道的劣质庙堂文化,迫使文明程度暂时相对落后的其他民族接受,甚至被其他民族盲目崇拜,从而受害。这种受害在其最初,也许不被异民族视为危害,反而误以为是慕效高级文化,但是错误不可能长久,迟早会随着该民族的文明停滞和异民族的文明进步而终止。而且随着重新获得文明觉醒,该民族自己也必将抛弃悖道的劣质庙堂文化,哪怕专制强权为之戴上“传统”、“主流”、“经典”、“权威”等虚假光环,也无法挽救其没落。(www.xing528.com)

从独特的民族文化中剔除了独特的悖道文化之后,就获得了独特的顺道文化。

每一民族的顺道文化,同样常常与其他民族的顺道文化迥然不同。与悖道文化是人为造作一样,顺道文化也是人为造作;然而悖道文化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顺道文化却不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顺道文化不同于对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发现”,是对自然造化的丰富性、补充性、提升性、超越性“创造”。正是凭借顺道文化,人类才成为万物之灵长,造化之奇迹。

唯有人类这种独一无二的特殊自然造化,方能凭其独有智慧,人为造作自然造化原本没有的杰出创造。择其大者言之,就有语言文字、文学艺术、游戏娱乐、良风美俗、生活方式等。顺道文化像悖道文化一样不具通用性,除非异民族个体谙熟该民族语言传统,爱好该民族风俗习惯,融入该民族日常生活,否则殊难领略其文化真味。

杰出的文化创造,仅在自由状态下才有可能。自由创作也可能出现劣质造作,但是劣质造作会在民众的自由选择中自然淘汰,只有杰出创造才会赢得民众发自内心的广泛喜爱,从而进入民族文化宝库,跻身民族文化圣殿。尽管专制强权会动用国家机器不遗余力地否定、排斥、压制、剿灭顺道江湖文化,但对顺道江湖文化的民族失忆不会永久。顺道江湖文化具有以造化为后盾的不竭生命力,一旦专制强权衰变为强弩之末,就会从蛰伏和冬眠中破土而出,失而复得,重续民族文化命脉。悖道庙堂文化及其意识形态,终有倾倒之时,但是只要民族存在,顺道江湖文化必将永存。此即《秋水》所言“谨守而勿失,是谓返其真”。

倘若民族文化以顺道文化为主流,那么该民族就擅长发现并乐于顺应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也乐于接受、善于学习异民族率先发现并顺应的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倘若民族文化以悖道文化为主流,那么该民族就不擅长发现并不乐于顺应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甚至拒绝接受、拒绝学习异民族业已发现并顺应的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

倘若“文化”仅指悖道庙堂文化,那么“文化”就是坏词,“没文化”就是好词。“有文化”仅仅意味着意识形态洗脑的成功,以及对专制强权淫威的屈服,而“没文化”倒意味着尚未丧失纯朴天真的天赋真德。

倘若“文化”仅指顺道江湖文化,那么“文化”就是好词,“没文化”就是坏词。“有文化”意味着你是精神富翁,是人类不朽精神的传承者,而“没文化”则意味着你精神赤贫,即便你腰缠万贯,也没资格进入文化殿堂,无福享用人类千万年来创造的文化瑰宝。一个徒具“文明”躯壳的现代人,其精神生活必定远比有“文化”的古代人粗陋贫乏。

一旦“文化”、“文明”两大名相不再混淆,就容易厘清两者之间的道器关系:文化是道,文明是器。假如悖道文化加塞进来,那就必须表述为:顺道文化是道,悖道文化是术,而文明是器。

文明追求通用之“是”,悖道文化以独特之“非”驱逐通用之“是”,并借助专制强权,使独特之“非”僭代通用之“是”。顺道文化超越“是”、“非”,既超越文明的通用之“是”,也超越悖道文化的独特之“非”。

文明对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悖道文化不仅有发言权,而且有裁判权。然而文明对不违背造化规律、科学真理、人文公理的顺道文化不仅没有裁判权,甚至没有发言权。因为通用文明仅仅是全体人类追求自由幸福的公器性工具,而工具对目的永远盲目。工具一旦被悖道文化霸占,必被用于反对目的并背离目的,用于侵夺人类的自由幸福。工具只有被顺道文化掌握,才有可能用于追求目的并抵达目的,用于实现人类的自由幸福。

文明只是通用手段,科学、民主、法治、公正、平等、财富,都是手段;文化才是独特目的,每个人的独特自由、独特幸福、独特快乐、独特享受、独特审美,才是人类的终极目的。

文明是通用而功利的,是追求效率的通用技术。

文化是独特而审美的,是不追求效率的独特艺术。

文明的核心是科学。永远没有独特的科学,永远只有通用的科学。

文化的核心是哲学。永远没有通用的哲学,永远只有独特的哲学。

文明的最佳状态是进步,趋于停滞退步,就是灾难。

文化的最佳状态是丰富,趋于单调乏味,就是灾难。

文明不需要丰富,正如科学真理“1+1=2”和人文公理“人人生而平等”不需要丰富的答案,只需要一个正确答案。“丰富”的错误答案,只会把文明引向歧途。

文化不需要进步,正如良风美俗不需要日新月异的人为改变;自由、幸福、快乐、享受、审美不需要进步,因为进步必有目标,而这些正是人类的目标。

顺道文化使共享人类通用文明,而又各自生活在独特民族文化氛围中的每个人,获得自由的重心,避免因自由而走向失重;获得幸福的质感,避免因幸福而走向空虚;获得快乐的节奏,避免因快乐而走向疯狂;获得享受的深度,避免因享受而走向堕落;获得审美的趣味,避免因审美而走向无聊。因此通用文明搭台,还需独特文化唱戏。通用文明仅是幸福生活的自由舞台,独特文化才是幸福生活的具体剧目。通用文明提供普遍抽象的生活形式与外在躯壳,而独特文化提供丰富具体的生活内容与内在实质。

人类文明的终极目的,就是让每个人在文化领域享有完全彻底的自由。庄子谓之“自适其适,尽其所受乎天”的“无待逍遥游”。

综上所述,“文化”一词可有广义、次狭义、最狭义。广义包括通用文明、独特的悖道文化、独特的顺道文化。次狭义包括独特的悖道文化、独特的顺道文化。最狭义两种,或单指独特的悖道文化,或单指独特的顺道文化。

任何有价值的文化思考,比如“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都必须明确界定“文化”一词的词义广狭和具体所指。

把人干的一切烂事,都叫做“文化”,就其有别于“造化”而言并无不当,然而广义的“文化”不具褒义(与“造化”相较,反而常具贬义),商业运作利用这一广义,以便使烂事显得煞有介事,从而牟利,不值一笑。“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若取这一义,就危害甚大,贻害无穷。取广义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无法逃脱如下逻辑坎陷:它时而用广义“文化”涵盖“文明”,时而又用狭义“文化”的独特性拒绝“文明”的通用性,拒绝通用性科学真理和通用性人文公理,在不知不觉中偷换了概念,把“文化相对主义”变成“文明相对主义”,堕落到为野蛮辩护。然而不存在“文明相对主义”,文明程度固然是相对的,文明标准却是绝对的,因此广义的“文化相对主义”完全无效。在文明领域,通用性科学真理和通用性人文公理才是唯一裁判。

次狭义“文化”是提取出通用“文明”之后的独特民族文化。“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若取这一义,就是民族主义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民族主义的“文化保守主义”。民族主义者仅仅出于民族自尊心和爱国动机,就会用“文化相对主义”或“文化保守主义”为本民族的一切文化辩护。由于钦定教育和意识形态洗脑的成功,大多数民族主义者基本不了解顺道江湖文化,所知多属悖道庙堂文化,因此常常为后者辩护。由于民族主义者为悖道文化辩护不具利益动机,因此更为狂热地自居高尚和正确。人类历史上的无数文化灾难,均以不具利益动机的狂热分子为中坚。头脑较为清醒的民族主义者也鄙视悖道文化,但是出于民族感情,他只希望关起门来悄悄抛弃悖道文化,而不允许其他民族嘲笑,更不允许本民族的文化反思者批判,理由是“家丑不可外扬”。殊不知不许批判、不肯反省、不思进取,是更大的家丑。“家丑不可外扬”不仅无助于抛弃悖道文化,反而或无意或有意地成了悖道文化的帮凶。

最狭义“文化”有两种,因此取最狭义的“文化相对主义”、“文化保守主义”也有两种:悖道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顺道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

悖道的“文化相对主义”,总是竭力否定、排斥、压制、剿灭顺道的江湖文化,而把悖道文化及其意识形态夸大为绝对的“文化恐龙”,却忘了其所主张的文化“相对”性,从“文化相对主义”变成了“文化绝对主义”。悖道的“文化保守主义”,总是竭力保守悖道文化及其意识形态,却对顺道的江湖文化既无管窥之知,又无锥指之晓,就大言不惭地宣称要对本民族的优秀文化、优良传统保之守之。

为了增加迷惑性,悖道的“文化相对主义”常常假扮成民族主义的“文化相对主义”,悖道的“文化保守主义”常常假扮成民族主义的“文化保守主义”,先是有选择地赞扬一些对悖道文化不具威胁的顺道文化,当这些伎俩蛊惑了民众头脑、骗取了民众支持以后,就开始瞒天过海地为悖道文化及其意识形态辩护,以便维护其既得利益和政治特权。

唯有客观公正地去芜存精、不取意识形态立场的顺道的“文化相对主义”,才是可取的“文化相对主义”;唯有站在悖道文化及其意识形态反面的顺道的“文化保守主义”,才是可贵的“文化保守主义”。

每一民族的独特文化,无不分为两大部分:以“文化”顺应“造化”的顺道文化,用“文化”违背“造化”的悖道文化。中华民族的独特文化同样分为两大部分:以道家思想为精神支柱、得到炎黄子孙倾心守护的顺道江湖文化;以儒家思想为意识形态、得到专制制度倾力维护的悖道庙堂文化。

判定儒学是悖道文化,理由是儒学从其始祖孔子开始就违背人文公理,剥夺民众的言论自由:“天下有道,则庶人不议。”“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4]因此儒学在未被专制庙堂确立为意识形态之前,就不允许其他文化形态自由存在。反对儒学的墨、道两家在百家争鸣的先秦时代就已遭到宣扬“王道”实为“霸道”的孟子毫不宽容的诋毁:“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5]杨朱是道家激进派,像墨家一样,对儒学的形而下批判,具体而直接,更为通俗易懂,因而在儒学被确立为意识形态以后,杨朱之学和墨家之学均被剿灭。鲁迅以为“杨朱为我,故必无书”,这一未必是事实的主观判断很不精确,必须修正为:“杨朱为我,必不著书。”然而不自著书而经弟子记录成书者中外多有,苏格拉底、孔子、佛陀、耶稣、惠能皆然,既然杨朱之言曾经盈天下,那么若非剿灭,就不可能消失得无影无踪。老子是道家温和派,庄子是温和其表、激烈其里,两者对儒学的形而上批判,根本而抽象,极其隐晦难懂,因而在儒学被确立为意识形态以后,仅被篡改反注,然后彻底边缘化。

自从“圣王有作”的汉武帝剥夺了“处士横议”的言论自由,宣布“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儒学始终对专制庙堂效忠,为专制制度辩护,扼杀中华民族的精神自由,遏制中华民族的精神发展,禁锢中华民族的精神创造,使先秦以前极其伟大、文明程度长期领先于世界的中华民族,经历了两千多年的漫长衰退,最终跌入文明程度远远落后于其他民族的文化谷底。

集道家与先秦中国文化之大成的庄子,正是为了反对一切悖道文化尤其是反对儒家悖道文化,才发明了“文化”的对词“造化”。作为人类文化史上独树一帜的文化反思者,庄子对中国文化的巨大贡献和深远影响,任何人都无法与之相提并论。把孔子视为中国文化之父,是专制庙堂与儒家意识形态两千年来不断造势虚构出来的神话。这一虚构重塑的孔子偶像,也仅仅是悖道的中国庙堂文化之父,而庄子才是顺道的中国江湖文化之父。不幸的是,《庄子》一书遭到了以郭象为首的儒家注疏者长达一千七百年的篡改反注,致使庄学奥义千古沉埋,鲜有知者。

在中国文化语境中,唯有否定、反抗、批判儒家悖道文化及其专制意识形态的“文化相对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才能保守并弘扬古典中国的百家顺道文化。据此可以重新审视清儒张之洞的“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作为儒家悖道文化的既得利益者和专制意识形态的顽固维护者,张之洞把儒家悖道文化及其专制意识形态视为“中学”,而把西方暂时领先的通用文明视为“西学”,既混淆了通用文明与独特文化,又死守儒家悖道文化而无视百家顺道文化,因而注定不可能成功。只有以独特的中华顺道文化为体,以西方暂时领先的通用文明为用,方能确保当代中国在复兴文明的同时,复兴百家顺道文化。唯有中华顺道文化的复兴,才能确保伟大的中华民族不丧失成就其伟大的独特性,不丧失独一无二的文化特性和恢宏博大的精神家园,不沦为皈依异民族文化的文化难民。这就是我反对“全盘西化”的根本理由。

顺便一提,美国学者亨廷顿提出的所谓“文明冲突论”也混淆了“文化”和“文明”,必须修正为“文化冲突论”。两种“文明”只会交融,不会冲突,只有两种“文化”才会冲突。两种顺道文化尽管未必能够完全交融,却可以相安无事地并行不悖,庄子谓之“以是相蕴”(《齐物论》)。唯有两种悖道文化,才会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悖道文化的死敌并非顺道文化,而是其他悖道文化。因为每一种悖道文化都不允许其他文化形态自由存在,都企图无限膨胀为吞噬一切的文化恐龙,都妄想统一全世界乃至征服全世界。每一种悖道文化不仅是本民族其他悖道文化的死敌,也是全世界一切悖道文化的死敌。甚至同一种悖道文化内部,也会因争权夺利而互相残杀,比如儒家的同宗别派法家一朝得势,立刻就“焚书坑儒”。悖道文化在国家内部必然破坏文明,扼杀顺道文化,挑起内斗乃至内战;悖道文化在国际领域必然破坏异国文明,扼杀异国顺道文化,挑起民族冲突乃至国际战争。

顺道文化对悖道文化,远比其他悖道文化对它的态度更为宽容。顺道文化一方面弘扬自己愿意保之守之的独特民族文化,另一方面欣赏他人愿意保之守之的独特民族文化。顺道文化仅仅要求悖道文化与专制强权脱钩,祛除意识形态之魅,推倒泥塑偶像,根除悖道性质,恢复正常身形,不再无限虚胖地以“文化恐龙”自居,而是信从科学真理和人文公理,与所有的文化形态自由竞争。物竞天择,优胜劣汰。此即庄子所言:“以天地为大炉,以造化为大冶,恶乎往而不可哉?”(《大宗师》)

每一民族的文明,无不趋向不断进步。当其悖道文化阻碍文明进步之时,民族文明就停滞退化为野蛮;当其顺道文化促进文明进步之时,民族文明就与人类文明同步。

每一民族的文化,无不趋向不断丰富。当其悖道文化消灭文化丰富性之时,民族文化就成为造化的反动;当其顺道文化日益丰富精美之时,民族文化就与自然造化同功。[6]

【注释】

[1] 《外篇·曹商》所载庄子临终遗言。郭象以降,均误断为非庄子之言。

[2] 《老子》三十八章。《外篇·知北游》所引略异:“故曰:‘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礼者,道之华而乱之首也。’”足证老聃语录经百余年口耳相传或不同的早期写本(如郭店简本),直到战国中期才写定为古本《德道经》,写定者掺入了“偏将军”、“上将军”等战国时期才有的术语。后经王弼篡改,至唐玄宗最终钦定为今本《老子》或《道德经》。

[3] 《论语·述而》:“子曰: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说明师事老聃的孔子也认可“道↘德↘仁↘义”的价值序列,这是儒学违背孔学的又一证。

[4] 分见《论语·季氏》、《论语·泰伯》。

[5] 语见《孟子·滕文公》。“杨”指道家,先秦尚无“道家”之名。

[6] 本文刊《书屋》2006年4期,今已修订增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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