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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强国目标:坚定增加教育投入

时间:2023-10-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继续采用挂钩模式,让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继续保持在4%以上,并逐步达到4.5%。建议人大在每年审核政府预算时重点关注每年财政教育投入的预算占整个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及占GDP 的比例。同时,鼓励社会民间教育投入,使之达到GDP的2.5%左右。另外,要统一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统计口径,不允许随意扩大或减少统计内容,确保实事求是地巩固目标,防止虚假投入的发生。

教育强国目标:坚定增加教育投入

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并日益成为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是否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重要指标。近年来,按照党中央要求,公共财政优先保障教育,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始终保持在4%以上,为教育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保障。在此基础上,我国教育事业得以全面发展,教育公平状况不断改善,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

继续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应建立“后4% 时代”财政教育经费投入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巩固其教育经费保障的主渠道作用。继续采用挂钩模式,让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继续保持在4%以上,并逐步达到4.5%。为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成为教育强国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建议在“十四五”期间稳定在4.2%以上,2026—2030年稳定在4.3%以上,2031—2035年稳定在4.4%以上,2036—2050年稳定在4.5%以上。这是我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现实需要,是保持我国国际竞争力的重要保障。鉴于中国教育国际竞争力提升还存在的巨大发展空间,这一新标准参照了国际教育平均投入水平,也在我国未来不断增长的财力可以承担的范围之内,是一个较为可行且具有可持续性的目标。建议人大在每年审核政府预算时重点关注每年财政教育投入的预算占整个财政预算支出的比例及占GDP 的比例。同时,鼓励社会民间教育投入,使之达到GDP的2.5%左右。两者相加达到7%及以上水平。而且,国家应该明确规定教育财政支出维持在地方财政支出的15%—20%,并将其明确写入教育法。要把上述目标继续作为政府工作的数字性指标,进一步增强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紧迫感。各级政府应当高度重视财政教育支出的占比,即使不能提高,也要确保基本稳定,坚持做到“两个只增不减”。另外,要统一财政性教育投入的统计口径,不允许随意扩大或减少统计内容,确保实事求是地巩固目标,防止虚假投入的发生。(www.xing52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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