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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河流域水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技术与管理体系

时间:2023-10-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05年11月13日,吉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造成大量的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环境突发污染事故,使得近400万哈尔滨市民连续4 d不能正常用水,该事故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辽河流域水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技术与管理体系

近些年,随着国家经济的迅猛发展,生产领域日益扩大,生产节奏不断加快,国内的水污染事故发生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我国从2001年到2010年就发生水污染事故11 069件,平均每年近1 107起,每天近3起,水污染事故占全部环境污染事故总量的52.31%。中国是一个水资源贫乏的国家,目前全国669座城市中有400余座供水不足,其中比较严重缺水的有110座,而水源污染是导致城市缺水的主要原因。由于大量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域和不断升级的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全国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水环境普遍恶化,近50%重点城镇的集中饮用水水源不符合取水标准,其中水源受污染比较严重的城市有98个,主要分布在“三河三湖”(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流域。从水源地的设置看,国内城市基本是以地表水供水为主,地下水供水为辅,据《中国水资源公报(2004)》统计,地表水源供水量占总供水量的81.2%,地下水源供水量占18.5%。对于绝大多数以地表水为主要水源的城市来说,由于突发性水污染事故造成的水源污染问题已显得越来越突出。

笔者通过相关统计文献检索、报刊查阅、互联网搜索等方式,对国内近20年来(1987—2007)公开报道的主要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进行了筛选,从发生日期、发生地点、事故形式、泄漏污染情况和事故影响等5个方面作了不完全统计(表1-1),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分析结论:ⓐ突发污染事故数量日益增多,水源地环境风险不断加大;ⓑ运输事故和企业事故性排放是两种主要的风险事故类型:ⓒ泄漏排放物质主要为各类油品和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直接后果之一就是威胁城市供水系统,其中大型污染事故甚至可能导致大面积、长时间的停水(如“沱江污染事故”“松花江污染事故”等),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正常运转。由于收录和统计所有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存在一定难度,本文只能在现有条件下列出主要的水源地突发性污染事故,但基本上可以代表性地反映出目前的国内状况。

表1-1 国内主要水源地突发性水污染事故统计

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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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2日,四川川化有限公司违反“三同时”制度,非法排污,使得大量氨氮污染物进入沱江,造成100多万人连续26 d饮水困难,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19亿元。同年4月23日,四川省仁寿县东方红纸业有限公司将造纸废水偷排到沱江支流,之后进入沱江,导致沱江河水溶解氧急剧下降,资中县河段出现大量死鱼,该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9.7万元。

2005年11月13日,吉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造成大量的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引发了重大水环境突发污染事故,使得近400万哈尔滨市民连续4 d不能正常用水,该事故给松花江沿岸,特别是大中城市的居民生活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同年12月中旬,广东韶关冶炼厂将大量含镉废水排入北江,对珠江水系造成了严重污染。

2006年6月12日,山西省繁峙县境内发生了一起由于煤焦油泄漏造成的水污染事故,这起事故横跨晋冀两省,不仅给沿岸居民的生产生活带来严重的影响,也对下游河北保定居民的饮水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威胁。

2008年,我国贵州独山县、湖南辰溪县、广西河池、云南阳宗海、河南大沙河相继发生了5起砷污染事故,导致损失惨重,鱼类大量死亡,饮用水受到严重影响,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

2009年8月在陕西凤翔、湖南邵阳武冈由于在村县内建冶炼厂造成村内儿童血铅严重超标,经过检测,超标儿童中血铅最高值高达380 μg/L。

2010年7月12日,福建省紫金矿业集团旗下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由于污水池发生渗漏,导致汀江受到了污染,部分江段出现了死鱼现象。严重影响了汀江流域的水生态环境,甚至危及人们的用水安全。

2010年7月16日下午,大连新港一艘利比里亚籍30万t级的油轮在卸油附加添加剂时,导致陆地输油管线发生爆炸,并引起旁边5个同样为10万m3油罐泄漏。直到7月22日,泄漏才被基本堵死。据测算,此次事故至少污染了附近50 km2的海域,影响范围达100 km2

2011年12月,江西铜业在江西德兴市下属的多家矿山公司被曝常年排污乐安河,祸及下游乐平市9个乡镇40多万群众。乐平市政府的调查报告显示,自20世纪70年代开始,上游有色矿山企业每年向乐安河流域排放6 000多万吨“三废”污水,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和有毒非金属污染物达20余种。由此造成9 269亩(1亩=667 m2)耕地荒芜绝收,1万余亩耕地严重减产,沿河9个渔村因河鱼锐减失去经济来源。近20年来,江西乐平市名口镇戴村已故村民中有八成是因癌症去世,是外界谈之色变的“癌症村”。而相关企业根据协议做出的赔偿金额,平均每年每人不足1元。

2011年6月4日,中海油与康菲石油合作的蓬莱19-3油田发生漏油事故,截至12月29日,这起事故已造成渤海6 200 km2海水受污染,大约相当于渤海面积的7%,其中大部分海域水质由原一类沦为四类,所波及地区的生态环境遭严重破坏,河北、辽宁两地大批渔民和养殖户损失惨重。事故发生后,中海油和康菲公司因信息披露不全、推诿卸责、处置不力等而饱受舆论批评,索赔工作进展艰难,直到次年才有所突破,其中,国家海洋局于2012年4月27日宣布,康菲公司和中海油将支付总计16.83亿元的赔偿款,此数额创下了我国生态索赔的最高纪录。(www.xing528.com)

2012年12月31日,位于山西省长治市潞城市境内的潞安天脊煤化工厂发生苯胺泄漏入河事件。山西省政府2013年1月5日接到事故报告时,泄漏苯胺已随河水流出省外。泄漏事件导致河北省邯郸市因此发生停水和居民抢购瓶装水,河南省安阳市境内红旗渠等部分水体有苯胺、挥发酚等因子检出和超标。

上述例子只是水环境突发污染事故整体局势的冰山一角,我国现在已进入了水环境污染事故的高发期,我们在追求最大经济利益的同时,环境也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保护水资源、提高对水环境突发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已成为当务之急。

我国水安全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水源污染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污水直排量逐渐增加,加上农业生产造成的面源污染,导致区域性水环境功能退化,城市供水水源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部分水源水质甚至降为劣Ⅴ类。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90%以上的城市水域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城市水环境普遍恶化,流经城市的河流水质78%不符合饮用水水源标准,75%的湖泊富营养化,50%的城区地下水污染严重,近1/3城市人口用水缺乏安全保障。2005年初有关调查显示,调查范围内的45个城市饮用水水源存在不同程度的有机物污染,其中部分有机物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等毒性。供水水源的污染,不仅加剧了水源短缺的形势,而且增加了饮用水的处理难度,有机物在氯化消毒过程中与氯作用,不仅增加氯耗,而且生成多种对人体有害的氯化消毒副产物,其中大部分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威胁。中国从1973年以来沿海平均每年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污染物溢出50 t以上)1.2起。以大连港为例:1973—2001年大连港海域发生污染物量在10 t以上的污染案件13起;100 t以上的案件5起,最大一起是1973年污染物量为1 400 t污染案。统计资料显示,平均每3年一起10 t以上的污染物案件;平均每6年一起百吨以上大型污染物案件。国外,1990年,利比里亚籍“春鹰”轮与巴拿马籍“玛亚8号”轮在老铁山水道发生碰撞,致使“玛亚8号”沉没,100 t燃料油溢出,造成大面积污染,其中水产和自然保护区的索赔损失近400万元。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06年6月发布的《113个环境保护重点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有16个城市水质全部不达标,占重点城市的14%;有74个饮用水源地不达标,占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的20.1%;有5.27亿t水量不达标,占重点城市总取水量的32.3%。此外,目前全国还有3亿多农民在饮用不合格的水。

(2)系统故障

城市水源系统、供水系统、排水系统防洪系统的正常、有序运行是保障城市水安全的重要基础,任何一个系统发生故障,都会危及整座城市的安全。然而,当前我国城市水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水管理体系还不健全,市民的水安全意识还比较淡薄,局部性的水问题时有发生,在水源、供水、排水、防洪等各个环节,经常会出现因为某个系统故障而产生的水安全问题。同时,因为系统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性,也经常导致各系统在衔接和配合上出现问题。

(3)突发危机事故

近年来,我国有关城市水安全的突发危机事故呈逐渐增多的趋势,危害程度加剧。2005年,国家环保总局共接到突发环境事故报告76起,绝大多数导致了水环境污染。2016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处理的突发性环境事故86起,使一些地方水环境受到严重破坏。突发性环境事故造成的水污染,已成为饮用水源安全最大的杀手。如2004年,四川某化肥厂氨氮严重超标的污染物排放污染沱江,导致内江80万人20 d不能饮用自来水。另外,城市水管爆裂和漏水问题也非常突出,经常造成城市局部路面积水或用户断水。水系统是城市的生命线系统,是保障城市生活正常运转最重要的基础设施之一,但城市水系统却存在明显的脆弱性和安全隐患。

(4)产业布局不合理

饮用水源环境安全隐患突出,2005—2006年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结果显示:在清查化工石化业的7 555个项目中,布设在江、河、湖、海、水库沿岸的项目1 354个;布设于城市附近或人口稠密区的项目2 489个;布设于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10 km)内的项目280个。一旦企业发生重特大污染事件,后果将不堪设想。

美国在“9·11”后,就此综合分析了恐怖分子袭击供水系统的可能性和采用的手段,并介绍水厂各种反恐措施,其中很多方法非常适用于中国供水行业,很值得借鉴。如:杭州市于2004年底制订了有关供水问题的突发性事故及险情应急预案,并进行预演,要求杭州市97家供水企业中,7家公共供水企业、22家自备水厂和一些规模较大的镇水厂必须制订应急预案。因此,我们也有必要建立应急体系,防患于未然。

针对城市水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鉴于当前我国城市与水相关的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水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国家应当从水源、供水、排水、防洪等各个环节的相互衔接着手,增强各个系统之间的协调性,增强城市水安全保障,完善城市预警机制,提升应对突发水环境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各地实际建立健全城市水安全危急处置机制,保证在发生各种水安全事故时能够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有效地调度人力资源,科学配置物质资源,快速高效地化解各种危机。目前,我国很多地方虽然制订了包括水安全突发事件在内的应急预案,但其中多数只是对可能发生事故后的情况和组织形式加以预计,很少有翔实的关于每个存在环境安全风险的企业、供水等设施的调查,逐个对企业开展的可能污染调查更是缺乏。因此,一旦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往往措手不及。吉化双苯厂爆炸导致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故后,我国多个城市相继发生水污染事故,暴露出我国城市水安全的多重隐患,安全漏洞与水环境恶化的趋势相叠加成为威胁百姓用水安全的不定时炸弹。有关专家表示,完善城市水安全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已迫在眉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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