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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权利表达渠道与机制:新媒体赋权与治理

时间:2023-11-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城市权利表达的渠道包括QQ群、网络社区、微博等,这些新兴媒介成为城市权利表达的公共空间。本节通过对“地铁族”社区的虚拟民族志调查,提出了城市权利的公共表达概念,并对这种权利表达的机制进行了探究。重庆钉子户事件和厦门PX项目、京沈高铁的邻避运动是一种城市权利的极端表达方式,也体现了城市沟通的失效。网络协商缓解了城市权利的极端表达风险,提供了一种较为温和的权利协商机制。

城市权利表达渠道与机制:新媒体赋权与治理

城市化是中国现代化转型的关键环节,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权利的表达成为社会的核心议题。城市权利指的是建设和改造自己和自己的城市的一种自由,拥有某种建设、改造城市以及对整个城市化进程的控制权。[108]从城市拆迁中的重庆钉子户事件到厦门PX项目建设中的邻避运动,无不体现了城市居民的权利表达诉求。城市权利表达的渠道包括QQ群、网络社区、微博等,这些新兴媒介成为城市权利表达的公共空间。本节通过对“地铁族”社区的虚拟民族志调查,提出了城市权利的公共表达概念,并对这种权利表达的机制进行了探究。重庆钉子户事件和厦门PX项目、京沈高铁的邻避运动是一种城市权利的极端表达方式,也体现了城市沟通的失效。

从既往的研究中我们可以发现,不论是重庆钉子户事件,还是宜黄拆迁户自焚事件,抑或是厦门PX项目的“散步运动”,都是城市权利的极端表达方式。而网络社区是城市权利表达和协商的缓冲地带,是一种较为温和的权利表达方式。“地铁族”社区对地铁规划的协商实践证明网络社区有利于城市社会资本的形成,它为公众、政府、市场三者之间的协商提供了公共空间,特别是对普通市民进行了赋权。网络社区是城市的黏合剂,为“干燥”的城市秩序增添了润滑剂。

网络协商缓解了城市权利的极端表达风险,提供了一种较为温和的权利协商机制。网络社区建构了可沟通、可治理的市民公共空间,是现代都市文化的重要载体和黏合剂,网民通过网络社区生产的UGC内容通过新闻客户端、微博、微信等方式得到分发,影响了公众的日常生活。网络社区所建构的公共空间正在形成一种全体网民的共有文化,影响了城市居民对自身的时空定位和身份认同。

地铁不仅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促进人与人的会遇、丰富公共生活体验和承载集体记忆的一个公共空间。网络论坛与地铁空间一虚一实,相互激荡。正是因为地铁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特性,才在网民中引起了如此广泛的参与和讨论,而网络公共空间的讨论又在一定程度上形塑了地铁这一公共空间的形态和意义。对这一过程的考察扩展了我们对于“城市即传播”的想象。(www.xing528.com)

规划的交流行动理论的缺陷是过于强调规划师的作用,认为规划师需要对公众进行宣传与训导。在“地铁族”论坛案例中我们发现,规划师这一角色是若隐若现的,他们可能作为潜水的网友吸取了公众的意见,但并没有与公众建立有效的沟通关系。当然这也与政府和投资方的地位过于强势有关。城市公民作为行动者,在公共论坛中积极发声,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当这些交流行动汇集到一起,就形成了城市权利的公共表达,有效地对投资者和政府的决策进行抗争和协商。

我们也不能指望网络协商解决一切城市权利的表达问题。我们需要了解哪些群体被排除到这种协商机制之外,哪些群体在协商中处于失利和失语的境地。未来的城市生长在“云端”,云存储、云计算将改变城市居民的现代生活。但是城市更是一个实体的空间,人群的居住、流动使得城市生机勃勃。“地铁族”社区的使用者主要是年轻白领,而那些非网民并没能参与到地铁规划的协商中来。未来我们的地铁规划部门需要采取多种举措吸纳更多的公众参与到地铁规划协商过程中。

笔者采用了拉图尔的行动者网络理论作为分析框架,发现在城市地铁规划过程中,不仅存在市民、政府、地铁公司等人类参与者,同时也包括地铁族论坛、城市地质情况、城市历史地理文化等非人类行动者。恰恰是这些非人类行动者,也就是一些物质性因素,决定了城市规划沟通的成败,形塑了人类的传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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