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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道与民乐:齐文化与稷下学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冯友兰先生在论及孟子王道论中“善推其所为”的方法时,认为这是将孔子恕道由内圣之层面推及为外王之学。其三,以天下之忧乐为忧乐。这个原则便是“与民同乐”。只有与民共乐,与民共忧,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与同情,从而获得真正的乐。先王之乐与世俗之乐是一样的。

王道与民乐:齐文化与稷下学

这里进一步分析孟子所设想的推行王道主义的方法。孟子说:“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孟子·公孙丑上》)“不忍人之心”即“恻隐之心”,它指的是人类的同情心。王道不是别的什么,推行王道的关键在于当政者将心比心,“恻隐之心”又只有通过爱的行为来完成和发展。而爱的行为又只不过是“善推其所为”,也就是实行推己及人、将心比心的“恕”道。王道不是别的,只是圣王发自仁爱之心实行恕道的结果。

其一,“推恩”可以保四海。孟子认为,王道既然根于人性,本于人道,那么推行王道并无奥妙,也不难。《孟子·梁惠王上》载,有一次齐宣王看见一头牛被人牵去作牺牲,他“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因而命令用羊替换它。于是孟子对宣王说,这就是他的“不忍人之心”的体现,如果能将此心推广到人事上,他就是在行王道。为了启发宣王觉悟,孟子接着讲了一番“不能”与“不为”的道理。孟子说:“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不为也,非不能也。”齐宣王问:“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何以异?”孟子说:“挟太山以超北海,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故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孟子·梁惠王上》)在孟子看来,宣王既然能对一只牛发出恻隐之心,为什么不能对人加以仁爱呢?可见,宣王不推行王道,是不想推行(不为),而不是不能推行。孟子的言中之意是在告诉宣王,只要把对禽兽的同情心推及人事上,像爱怜那只可怜的牛一样去关心老百姓的疾苦,那就是在推行王道和仁政了。而文王治岐时就是这样做的。孟子说:“昔者文王之治岐也,耕者九一,仕者世禄,关市讥而不征,泽梁无禁,罪人不孥。老而无妻曰鳏,老而无夫曰寡,老而无子曰独,幼而无父曰孤。此四者,天下之穷民而无告者。文王发政施仁,必先斯四者。”(《孟子·梁惠王下》)

其二,好货、好色与百姓同之。对于孟子所说的王道,齐宣王嘴上说“善哉”,心里并不想实行,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货。”孟子说:“王如好货,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齐宣王又推辞说:“寡人有疾,寡人好色。”孟子说:“王如好色,与百姓同之,于王何有?”孟子对齐宣王说的一切,没有别的,就只是“善推其所为”,即推行恕道。在孟子看来,王如果知道自己的欲望(好货、好色)从而也想到所有人的欲望,并采取措施尽可能满足之,那么,好货、好色不仅不能算作毛病,简直是在推行王道了。冯友兰先生在论及孟子王道论中“善推其所为”的方法时,认为这是将孔子恕道由内圣之层面推及为外王之学。他说:“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孟子如何发展了孔子的思想。孔子阐明忠恕之道时,还只限于应用到个人自我修养方面,而孟子则将其应用范围推广到治国的政治方面。在孔子那里,忠恕还只是‘内圣’之道,通过孟子的扩展,忠恕又成为‘外王’之道。”[2]其实,并不只限于“善推其所为”这一点,孟子整个王道论,均是根据其心性论推演出来的,是其道德人本主义学说在政治观上的表现而已。这一思路后世儒家谓之以内圣启外王。

其三,以天下之忧乐为忧乐。为了推行仁政,孟子反对统治者荒淫无度,但他并不否定当权者可以有自己的园囿楼台等物质享乐。孟子提出一个原则,用以衡量统治者的“乐”是正当的,还是不正当的。这个原则便是“与民同乐”。他说:“不得而非其上者,非也;为民上而不与民同乐者,亦非也。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乐以天下,忧以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下》)一次,齐宣王问孟子:听说文王之囿(狩猎场)有方圆七十里,有没有这回事?孟子回答说:在史籍上有这样的记载。齐宣王接着问:真的有那么大吗?他的意思是想按照文王的规模扩大自己的园囿。孟子看透了齐宣王的心思,便欲擒故纵地说:文王的园囿那么大,老百姓还以为太小了呢!齐宣王不解地问:我的园子才四十里见方,可百姓还抱怨太大呢,这是为什么呀?孟子回答说:文王的园子尽管大,可是打柴割草的人,捕鸟打猎的人都可以进去,老百姓以为小,这不是很自然吗?你的园囿不能与民共之。人们进去打一只鹿就犯了杀人一样的大罪。你的园子尽管不如文王的大,然而像一个四十里见方的陷阱,“民以为大,不亦宜乎?”孟子的意思是说,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只有与民共乐,与民共忧,才能得到老百姓的支持与同情,从而获得真正的乐。(www.xing528.com)

孟子与齐宣王还讨论了“独乐乐,与人乐乐,孰乐”的问题。一日,孟子见齐宣王问:王曾经告诉庄暴爱好音乐,有这件事吗?齐宣王不好意思地说:寡人不是爱好先王之乐,只不过是爱好世俗之乐罢了。孟子说:王之好乐甚,齐国便会很不错。先王之乐与世俗之乐是一样的。齐宣王说:能把其中的道理讲给我听听吗?孟子说:一个人单独求快乐,与跟别人一起追求快乐,究竟哪一个更快乐?齐宣王说:当然是与人一起更快乐。孟子说:与少数人在一起追求快乐与跟多数人在一起追求快乐,究竟何者更快乐?齐宣王说:当然是跟多数人更快乐。孟子接着给齐宣王讲与民同乐方是真正快乐的道理,大意是说,如果王能与民同乐,那么当你鼓乐和田猎的时候,百姓听到你的音乐,看到你田猎的旌旗,便会发自内心高兴地说:我们的王一定很健康呀,不然怎么会奏乐和打猎呢?相反,如果你不能与民同乐,那么,当你鼓乐和田猎的时候,百姓就会愁眉苦脸地相互转告说,我们的王寻欢作乐,怎么搞得我们这么痛苦啊!可见,只有与民同乐,才是真正的快乐。孟子说:“今王与百姓同乐,则王矣。”从与民同忧乐的思想出发,孟子尖锐地批评了当时一些当权者一味寻欢作乐,置民于水深火热而不顾的丑恶现象,指斥他们是“率兽食人”,“上慢而残下”。他说:“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善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与民同乐”和“乐民之乐者,民亦乐其乐”“忧民之忧者,民亦忧其忧”的忧乐观,包含着一个极普通而又极深刻的人生哲理:只有有道德的人,才是真正快乐的人。人生的快乐多种多样,但归根到底,真正的快乐,能使人感到充实、感到精神舒展,毫无愧怍的快乐,当是那种能够与民休戚与共、共忧共乐的道德快乐。有德之人,能与人分享快乐,这种乐本身既可以使自己快乐,也可以使别人快乐,因而是精神舒展的乐,是真乐;无德的人只顾自己一身之乐,甚至以别人的痛苦换取自己的淫乐,这种自私的寻欢作乐,转瞬便会转变为内心的愧怍,这种自私自利的快乐不如说是一种精神的折磨。孟子把“乐以天下,忧以天下”当做仁政的一部分,因为他真实地感悟到了“与民同乐”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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