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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居仁儒学思想研究:精微之书、吉凶之理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周易》的性质,胡居仁同意传统的看法,认为《周易》是精微之书,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把其看作是卜筮之书,也不能把它看作是非卜筮之书。 《周易》在胡居仁看来,是一部穷尽天地之事,摹状万物情状的书籍,是精微造化之书。 在胡氏看来,《周易》是君子随时变异以从道的精微之书,是群经之首,造化本源。 朱熹在对这段话作注解时亦说道:“精者,精微之义。画前之《易》,至约之理也。”

胡居仁儒学思想研究:精微之书、吉凶之理

关于《周易》的性质,胡居仁同意传统的看法,认为《周易》是精微之书,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把其看作是卜筮之书,也不能把它看作是非卜筮之书。他说:“以《易》为卜筮之书,固不足以尽《易》,以为非卜筮之书,亦不可。盖《易》是精微之书,造化人事,无不在内,故以之卜筮则知吉凶,以之处事则无悔吝。盖文明始开,即生伏羲,文字未立,先画卦爻,故此书虽圣人所作,实则天开。观龙马负图,可见伏羲仰观俯察,远取近取,图中奇偶,与天地间造化事物无不契合。乃画八卦,因而重之,足以尽天下古今之变;以之卜筮,足以知吉凶。盖卜筮事变,只一理相通而应无异术,故圣人用之卜筮,为多孔子发明,之后天理人事,显然为学,本末废兴,存亡进退,出处莫不详尽。自程子作传,多归于人事而天道著明,《易》道至此无余蕴矣。”(102) 《周易》在胡居仁看来,是一部穷尽天地之事,摹状万物情状的书籍,是精微造化之书。把它说成是卜筮之书,抑或非卜筮之书都是不对的。他接着说:“天下之变无穷,惟《易》可以尽之。盖《易》,阴阳奇偶,变易无穷。若天地之阖辟,气运之盛衰,日月之更迭,寒暑之往来,阴阳之消长,人物之死生,国家之兴亡,世道之古今,其消息盈虚,升降屈伸,吉凶消长,进退存亡,幽明终始,善恶邪正,皆是此理,虽万变无穷,《易》足以尽之。盖《易》自造化中写出来,故也。其余诸经,或因时制作,随时记录天理人事,无不详尽,所以垂世立教,无不精切。但天下古今之变,惟《易》能尽也。”(103) 唯有《易》才能赅尽天下变化,“天地之阖辟,气运之盛衰,日月之更迭,寒暑之往来,阴阳之消长,人物之死生,国家之兴亡,世道之古今”,等等,都无一不存于《易》之中。其中之“理”,也唯有《易》能予以准确呈现。对于各家的解《易》观点,胡居仁认为,儒家圣人学说的精蕴是要借助于卦爻而得以体现的。没有六十四卦和三百八十四爻,圣人之学就无法得以传承。孔子之《彖传》发挥卦爻辞、象及卦爻精义最分明。大家如能深潜玩味,那么卦义及卦辞则可自然分晓。程《传》发挥孔子学说,重事理,开创易学中的理本论之先河。朱熹的《周易本义》虽有理学成分,但多从象占入手,所以在他看来最理想的治《易》途径是先通孔《易》,再结合程子之《易》和《本义》,以期义理和象数两相结合。不难看出,胡居仁解《易》,对先贤学说进行总结,尤其是吸收了程子以义解《易》和朱子象数解《易》,并进行了综合改造,成为明初易学理学派的杰出代表。

胡居仁确立了以“理”为本的易学学说,他讲道:“有是事则有是理,有是理则有是象有是占,亦非有二也。”(104) “有理而后有气,有气则有象、有数,故理、气、象、数,皆可以知吉凶,四者本一也。”(105) 有“理”才有“象”有“占”,有“理”才有“气”有“象”有“数”,“理”是本,是“一”,是“形而上”范畴,其他一切都从其化生开去。延续程子解《易》之风格,胡居仁的“理”本论易学色彩由此显露无遗。他对邵雍“画前有《易》”学说也进行了批判,他说:“康节言‘画前有《易》’,此说最精。未画卦之前,卦之理已有,但非圣人写不出来。”(106) 未有卦爻画出现之前,卦爻画之“理”就已经存在,这又是在坚持“理”本论的观点。关于“易”之义,胡居仁认为“生生之谓易”。“易者,变异也。”由此认为《易》是“君子而时中之道”的书籍。“《易》是君子而时中之道,随时不是随俗。”(107) 在胡氏看来,《周易》是君子随时变异以从道的精微之书,是群经之首,造化本源。

胡居仁在对诸卦进行解释后,提出了“无妄故诚”“无欲故诚”的观点。他说:“无妄,诚也。诚,天理之实也。圣人只是循其实理之自然,无一毫私意造为,故出乎实理。无妄之外,则为过省,循此实理,无妄而行之,则吉。无不利不幸,而灾疾之来,亦守此无妄之实理,而不足忧。卦辞、爻辞皆此意,学者则当择善而固执也。”(108) “诚”就是“复其不善之动”,不善之动就成“妄”了,由“妄”复归到“无妄”,就是“诚”。他接着说道:“理无不实,心无不正,谓之诚,故荀子以‘养心莫善于诚’,周、程讥其不识诚。诚,如五谷已成,果实已熟,又焉用养?孟子言:‘养心莫善于寡欲。’无欲,即诚也,心与理为一也。”(109) 我们知道,周敦颐也提出了“诚”的概念,并把它作为天地宇宙的总根源和人事伦理的基本准则。胡居仁继承周子以“无妄”言“诚”的传统,但更以“心理一也”及“天理之实”来言“诚”,在凸显“诚”之本体论和价值形而上意义外,还加入了心性论的色彩。

相对于胡居仁较为详备的解《易》而言,周敦颐解《易》则显得有点简单。虽然简单,但其论域之广泛和探讨论题之深入也是需要我们加以重视的。我们说,宋明理学家在解《易》方面都或多或少受到了周敦颐的影响。周敦颐并没有系统地对《易》作过诠释,而只是径直阐发其中的易理。可以讲,周子《太极图说》受《易》影响至深,周子哲学体系的建立也深深地刻上了易学烙印。他把《周易》视为“五经之源”,并认为圣人儒学的精蕴需借助于卦爻才能得以体现。他还说:“圣人之精,画卦以示;圣人之蕴,因卦以发。卦不画,圣人之精不可得而见;微卦,圣人之蕴殆不可悉得而闻。”(110) 朱熹在对这段话作注解时亦说道:“精者,精微之义。画前之《易》,至约之理也。”(111) 胡居仁“画前有《易》”与此说相同。在解《易》性质方面,气学家张载以更强的系统性而有别于周敦颐。通过对其易学著作《横渠易说》的分析,可以知道张载对《系辞》的解说较为详备而对经文的解说则相对简略。张载认为“太极”即气,是宋易“气化说”的代表,他把“太虚冲和之气”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他以取象的方式解《易》,并提出“观象以玩辞”的观点。张载认为:“欲观《易》先当玩辞,盖所以说易象也……《系辞》所以论《易》之道,既知《易》之道,则易象在其中,故观易必由《系辞》。”(112) 卦义存在于象中,辞可言象,观象以求意,所以要观象则须先玩其辞,玩辞、晓辞是我们观《易》的基础。在此方面,胡居仁也有相似观点。相对于周敦颐来讲,张载更加注重于对易学中哲学问题的关注与研究。在天人关系方面,张载认为,“天能”与“人谋”不相同。前者自然而然,不假人为造饰;后者是人们主观努力的结果。“天地设位,圣人成能。”人应该发挥主观能动性以随顺天道,自觉与天道合一。天人本一体,区分亦精微,圣人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掌握客观规律,随顺天道而为,最终以成就“天能”。看得出,张载的天人观与汉易中的天人感应的神学目的论有所不同,而是更多突出了天道的客观必然性与人道的顺理有为性。(www.xing528.com)

另一易学大家程颐著有《易传》,他详解“经”而略论“传”,与张载解《易》形成鲜明对照。关于《周易》的性质,程颐认为:“易,变易也,随时变易以从道也。其为书也,广大悉备,将以顺性命之理,通幽明之故,尽事物之情,而示开物成务之道也。”(113) “随时变易以从道”,程颐用它来说明卦爻象的不同变化及由此带来的义理具体内涵之不同,它们都属于“道”之范畴。这一命题,不仅讲述卦爻辞的变化,更为重要的是讲述在事物变易过程中所应遵循的那个变易之道,也就是其内在的本质及其规律性。我们认为,张载以阴阳二气的交合变化来谈卦爻象的变易,侧重于“气”的层面;而程颐则重点不在阴阳二气本身,他主要讲述阴阳变易之道,重在“道”的层面。从中我们可以看出二者解《易》方式的不同,这也折射出取象说与取义说的差异之处。(114) 不仅如此,程颐还站在易学义理学的立场上,把对卦爻辞的解释转换到“理”或“天理”的范畴内,以是否符合“理”之规定来推测卦爻辞之吉凶。他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吉凶消长之理,进退存亡之道,备于辞。推辞考卦,可以知变,象与占在其中矣。”(115) 胡居仁全面继承了程颐这个思想,他说:“吉凶者,得失之象也。凡天下之事,得其理则吉,失其理则凶,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皆然。虽否困蹇剥之时,苟处之有道,在我亦有吉亨之理,如六爻中正者未尝不吉,不中正者未尝不凶。吉凶祸福,不在此理之外,故《易》可以知吉凶。”(116) 胡居仁继续程颐解《易》之风格,认为“理”含吉凶,凡事得“理”则吉,失“理”则凶。“认为卦爻辞是对吉凶消长之理和进退存亡之道的记述,通过观察卦爻辞及其变化,便可以推知事物变化的原因,推测吉凶福祸,通常所谓占筮就是指此而言。”(117) 对朱熹而言,他重新研讨了《易》之经、传间的相互关系,并对二者进行了区分,提出“易本卜筮之书”的观点,企图恢复《周易》之原貌,这对当时易学界的义理和象数两派都是一次大的冲击。(118) 在这点上,胡居仁不认同朱子的观点。在胡居仁看来,认为《周易》乃卜筮之书,抑或非卜筮之书的看法都是不正确的。从性质上看,《周易》乃摹状天地、自然界变化的精微之书。因这点在前面已有论及,故此处从略。

要论之,在对《周易》性质和体例的论述上,胡居仁吸收了前人解《易》之观点。在对“易”字含义的阐发上,他继承了传统以“变易”来解“易”的思想;吸收了周敦颐的“无妄故诚”的主张,并把探讨“性命之源”作为其易学学说的重要方面;摒弃了张载以“气”解易的路子,对其以“太和之气”作为哲学的最高范畴学说进行了严厉批判;继承了二程尤其程颐以“理”解易的方式,把“理”作为易学的最高范畴,以卦爻象及卦爻辞是否符合“理”之规定来推测事物的吉凶。不仅如此,胡居仁还对朱熹“《易》本卜筮之书”的主张提出了自己的不同看法,认为《易》乃穷尽事物变化的精微之书。在解《易》的方式上,胡居仁还认为应当把孔子《彖传》、程子《易传》和朱子《本义》结合起来,如此方为确当与完满。以上便是对在《周易》性质的阐发方面胡居仁与周、程、张、朱诸家论《易》的评说与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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