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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从业素质提升:改变观念,拓展思路

时间:2023-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为此,必须要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进行职业生涯的整体设计,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充分完成各个阶段为自己设定的目标,使“终身学习”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得到落实。

教师从业素质提升:改变观念,拓展思路

《幼儿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于2012年2月10日由教育部颁布实施,结束了教师专业缺少规范的局面,为教师学习、发展和有效提高教书育人的水平提供了依据,三个教师专业标准包含着共同的四个理念,即“学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这四个理念高度概括了教师综合素养的内涵和要求,是教师专业标准的灵魂。那么,理解和处理四者的关系,将成为每个教师都要面对的具体问题。

(一)观念改变是前提

观念是行为的依据,有什么样的观念就有什么样的思想和行为。因此,要正确而深入地理解四个理念,并将其具体地运用到教师的教育教学实践中,首先要进行观念的改变。

1.改变教师主体,确定“学生为本”的观念

教师主体是中国教育几千年的传统,在根深蒂固的世代传承中已成为一种定势。这种传统伴随着教育改革,越来越不适应时代的潮流。因此,确立“学生为本”的观念,已成为教师从事教育教学活动的根本要求和依据。教师教育教学的使命就是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学生是一切教育教学的出发点和归宿。这对于教师而言,一方面,要改变课堂教学中的主体地位、话语霸权,要俯下身来与学生进行对话,不能用教师的讲授取代学生的理解。另一方面,要具备充分的素质和宽容的品格,发扬教学民主,体谅学生的无知,包容学生的冒犯,培养和促进学生主体意识的形成。

2.改变知识中心,确立“能力为重”的观念

长期的应试教育形成了以知识灌输为中心的课程实施取向。《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和《高中课程标准》颁布实施以后,虽然对知识与能力的关系和比重进行重新设计,但由于应试制度没有从根本上改变,所以以知识为中心的状况仍在延续。“能力为重”要求教师在自我发展和教学中,不仅要重视对知识的学习和传授,更要加强自身能力的充实和对学生能力的培养,对此,一方面,对于知识的讲授不刻意追求其系统和完整,而是根据教学内容和培养目标的要求为我所用和学以致用;另一方面,在知识与实践结合、理论和应用统一中,突出实际操作能力,从而增强教师实际能力的同时,增强学生对知识的运用能力。

3.改变应试唯一,确立“德育为先”的观念

伴随着应试教育愈演愈烈,应试的结果不仅成为评价学生的依据,也成为评价教师业绩的依据。应试已成为许多教师唯一的追求。教师无论用什么样的方式和手段,执著于学生应试能力的提高,就是好教师。学生也不管其他方面有什么缺陷,只要在应试中获得高分,就是好学生。这种局面不仅影响了学生的全面发展,也给教师从业带来许多问题。因此,必须确定“德育为先”的观念。教师以身示范,通过个人的道德修养对学生进行潜移默化的感染和影响,使他们能够在教师身上感受到温暖,理解教师对专业的执著,体会教师知识的丰富和心胸的博大,并成为自己的楷模。

4.改变修补式学习,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

现阶段教师的主要学习方式是修补式学习,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备课过程出现的问题通过查阅资料、与同行研讨等方式进行弥补;另一种是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岗位培训。这两种学习方式都是修补式的和被动的,缺少整体设计,学习内容显得零碎,效果不佳。为此,必须要确立“终身学习”的观念,进行职业生涯的整体设计,明确自己的发展方向和路径,充分完成各个阶段为自己设定的目标,使“终身学习”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得到落实。

(二)有效处理好四者的关系是重点

有效处理好四者的关系是提升教师综合素质的有效途径。当然,对于四者关系的处理,因个人情况不同而有差异,但总体上它是有规律可循的。

1.以“学生为本”作为统领,实施教育教学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育教学是教师基本的和最重要的工作。而教育教学是由教师和学生共同完成的,教师是主导者,学生是学习和发展的主体。作为主导者的教师,把握着教育教学的理念和方向。学生作为学习和发展的主体,能否获得学习和发展的满足,取决于主导者的教师。因此,以“学生为本”作统领实施教育教学,是指教师在实施教育教学的过程中要从发展学生的角度进行规划,从学生角度认识问题,从满足学生学习需求角度实施课程教学。

2.“德育为先”是核心,强化健全人格(www.xing528.com)

在教师专业化进程缓慢、教师收入偏低、社会风气不佳、道德水平下滑明显以及教师职业竞争激烈等因素共同影响下,教师人格异化的现象不断增加,不仅直接影响对学生健全人格的培养,而且进一步加重社会风气不佳的程度。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必须加强教师自身的德行修炼,并将其作为核心追求。一方面,不仅要把教师职业作为谋生的手段,更要将其作为培养优秀公民、实现自我价值的工作;另一方面,在具体修炼中,教师不仅要在日常工作中修炼自己作为传道、授业、解惑者教师的职业道德,而且还要在日常生活中的言行、举止中成为为人师表的典范,使自己成为人格健全、情操高尚的人。

3.以“能力为重”是重点,发展从业水平

教师职业是兼具操作性和智慧的职业。而操作性是教师职业的基础,是教师智慧的呈现渠道。可以说,没有或缺少操作性,就无法展示或无法充分地展示教师智慧。而操作性又是与能力相对应的,没有或缺少能力,操作性也就无从谈起了。因此,必须把“能力为重”作为重点,这是发展教师从业水平不可缺少的。这里的能力,既包括备课、上课能力,也包括教学设计和反思能力等。教师能力是一个系统,系统中任何一项能力不足,都会影响教师的从业水平。

4.以“终身学习”为追求,形成与时俱进的职业适应

教育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进步的,在教师的职业生涯中,任何故步自封的行为都会阻碍教师职业的发展。因此,必须以“终身学习”为追求。一方面,伴随时代的发展和进步,知识更新的速度越来越快,教师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保持与知识更新同步;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处于不断更新中,由此也引发了对中小学教育理念和培养目标的不断更新,同样需要“终身学习”与之适应。所以,“终身学习”必须贯穿教师从业生涯的始终。

(三)全面提升教师专业素养是关键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教育从业者的素养进行了规范,这种规范虽然留有空间,但总的来说是具体的,而这些规范的理念是宏观的,其目的就是为教师更充分、更全面地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提供余地和空间。所以,全面提升教师的专业素养是四个理念关系的关键。

1.理解教师专业素养的内涵和特点

教师专业素养的内涵,概括地说,就是四个理念,即:“德育为先”,把师德置于教师从业的首要地位,统领教师一切教育教学行为;“学生为本”,将学生作为根本,一切教育教学行为都是为了满足学生的学习和发展需求;“能力为重”,把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看做是从业中的重中之重,在充分训练展示能力中,不断地发展能力;“终身学习”,进行职业生涯的整体设计,不断地充实自己,发展自己获得与时俱进的职业适应。当然,这些概括的内容需要有非常丰富的知识素养、能力素养和职业素养的内容去加以充实。教师专业素养的特点是教师职业的行为、职业意义与道德意义交织在一起的。做事与做人、教书与育人是密不可分的,从中我们不仅能够感受到“德育为先”的意义,更能理解“学生为本”、“能力为重”、“终身学习”的意义。

2.提高教师自我反思能力,促进教师的协调发展。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理念和师德、专业知识、专业能力进行了规范。但对每一个具体教师来说,在这三个方面的发展是不平衡的,这就需要教师具备反思能力,通过学习《教师专业标准》(试行)中的各项要求,反思和检查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尤其是要找出自己欠缺的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弥补。诸如,对照“尊重中学生独立人格、维护中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中学生,不讽刺、不挖苦、不歧视中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中学生”,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对照“具有相应的艺术欣赏与表现知识”,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对照“有效调控教学过程”,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等等。这样做可进行有针对性的弥补。通过对照与反思,教师不仅能够深化对自我的认识,而且能够提高对不足弥补的效率,从而实现提高职业素养的目的。

3.持续而全面地提高教师的从业能力和水平

从业能力和水平反映着教师综合素养应用的状况。也就是说,全面提高教师的职业素质的价值,必须通过提高教师的从业能力和水平来实现的。这里对提高教师的从业水平用了两个定语来修饰,一是“持续”,其含义是教师从业能力和水平的提高,不要停留在某一阶段或某一层次上,根据教师“终身学习”的理念和“学无止境”的古训,必须通过不断学习,不断超越这一阶段,向更高阶段发展,不断跨越现有层次,向更高层次推进;二是“全面”,所谓的“全面”,既包括了四个理念协调发展共同推进,也包括了对“专业理念和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三项大内容下的各个具体内容都要全面理解和掌握,使自己成为完全符合教师专业标准规范的教师。

《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对教师的专业要求和规范是具体的、可操作的,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而深入理解和真正落实《教师专业标准》(试行)还必须处理好“学生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终身学习”四个理念之间的关系,这既是发挥《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意义和价值的前提,也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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