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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及国际竞争力研究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康健认为大学职能即是大学对某些特定的社会任务承担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功能。通常认为,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最早正式确立于美国的赠地运动。

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及国际竞争力研究

一、社会服务是研究型大学的重要职责

1.社会服务是研究型大学的重要使命

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紧密联系是研究型大学履行社会服务职能的使命使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大学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逐渐加强,正如奥尔特加(JoséOrtega Gasset)所言:“大学需要和公共生活历史事实以及现实环境保持接触,必须对其所处时代的整个现实环境开放,必须投身于真实的生活”[1];而从另一方面来说,大学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机构,需要从社会得到越来越多的支持和关注。从中世纪大学单一的教学职能到19世纪初德国初创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职能模式,再到19世纪中期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在美国诞生,从表面上看,是大学职能种类和形式的不断拓展和延伸,而实际上反映的是国家和社会兴衰成败赋予大学的责任的变迁。

“职能”与“功能”在语义上虽然相近但不相同。《辞海》(1989年版)中对“功能”的定义为“物质系统所具有的作用、能力和功效”[2];《现代汉语词典》(2005年版)将“职能”定义为“人、事务、机构应有的作用;功能”[3]康健认为大学职能即是大学对某些特定的社会任务承担的义不容辞的职责,以及由此产生的相应功能。职能是由大学性质和一定时代的社会分工所决定的。[4]这一点与李文长的观点不谋而合,李文长认为职能是内在和自主的,其实质是某一事物应有的社会作用。既然是一种应有的作用,则主要是根据外在的要求而确定的,即根据社会的要求,各个不同的社会机构承担着不同的社会职能。一个社会结构职能的实质不在于它能发挥什么作用,而在于它应该发挥什么作用。[5]综上所述,虽然各家对“职能”的理解各不相同,但仍有共通之处——大学职能依据其社会分工所应承担的角色,包含大学应该做什么和应该做到什么程度。

大学,尤其是研究型大学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都是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大学的发展离不开社会的支持。首先,高等教育作为准公共物品的经济属性决定了政府在其资源配置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虽然世界各国对高等教育的财政资助比例不尽相同,但除少数国家外,政府的财政投入都是高等学校经费的主要来源。其次,社会还为大学提供实现自身价值的温床。无论是为满足“闲逸好奇”的精神而追求知识,还是为实现服务国家与社会的责任,科学研究的意义在于超出研究本身实现研究成果的社会应用。如果大学在接受了国家和社会大量的投入之后,却缺乏将为社会服务的知识应用于实践的决心和责任感,那么公众就会认为大学是无用的,失去了存在的根据。[6]联系日益密切的经济关系,挑战不断增大的社会问题,变化愈发加快的社会变革以及公众对高等教育日益旺盛的需求,都从外界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推动剂。所以,高等学校应以社会服务为己任,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和大学成为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的时候,为个人、社会和国家在文化、经济等方面的可持续发展发挥作用。

2.研究型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历史考察(www.xing528.com)

大学职能的内涵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充实,目前理论界比较公认的是大学具有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三大职能。从三大职能产生的时间顺序来看,社会服务职能是因循教学和科研两项职能产生之后才出现的。教学职能自大学产生以来即存在,作为大学产生的逻辑需求,它通过培养、输送各种高素质人才来直接或间接地实现对知识和文化的传承、传播和创造,是大学与生俱来的职能。科研职能随着社会的发展也逐渐脱离了创立之前为科学而科学的单纯目的和使命。正如德里克·博克(Derek Bok)在《走出象牙塔——现代大学的责任》(Beyond the Ivory Tower:Social Responsibilities of the Modern University)中写道:“公众主要感兴趣的不是科学自身的最终发现结果,而是其创造新产品、发现疾病新疗法或解决问题新答案等方面的价值。”可见,从广泛意义上来说,大学的教学与科研职能在产生之初就具备社会服务的色彩。

那大学社会服务职能的内涵到底为何?从中世纪以来,大学一直秉承“知识即目的”、“学术自治”而专注高深学问,从事纯学术研究而脱离社会现实。直到19世纪中后期,大学才开始逐步过渡到面向社会开放的过程中来。通常认为,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最早正式确立于美国的赠地运动。1862年《莫雷尔法案》的出台使实用的农业与工艺学科开始进入大学殿堂。19世纪末20世纪初,查尔斯·范海斯提出“威斯康星理念”,赋予威斯康星大学两项重大使命——帮助州政府在各个领域开展技术推广服务,提供函授教育以帮助本州市民。通过以知识资源为依托,以知识的应用为途径,威斯康星大学开始践行大学为社会服务的职责[7],并使得“为社会服务”作为一项职能而被众多大学所接受。与此同时,德国大学以其研究与教学相结合、突出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开启了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新篇章,吸引了大批国际学生前往深造。1814—1914年间,先后有一万多名美国青年赴德留学。学成归国后,他们致力于结合本国高等教育发展实情和社会实际需求来传播新思想与新模式。1876年,开启美国研究型大学先河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成立。增进知识、把科研成果应用于日常生活之中,成为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实践在更宽广领域进行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的基本途径,也成为当时包括哈佛大学在内的多所顶尖大学所称赞和效仿的对象,更使得大学“要为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培养实用人才,要以智力优势和科研成果直接服务于社会发展”[8]成为普遍共识。二战期间,美国的研究型大学以其卓越的研究成果和科学成就确立了自己在国家安全服务中的优越地位。二战之后,研究型大学与产业界的联系日益密切,产学研相结合的制度在许多国家和地方被普遍地建立起来,校企合作教育、校企合作科研、以大学为依托建立服务周边社会提供智能服务的科学园、校企合作成立新的科技企业使科技创新成为大学服务社会的主要形式。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到来,各国政府都认识到,需要发挥大学的科研优势,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研究型大学的社会服务职能的内涵也日趋丰富起来。这表现在:从内容上看,主要有开展成人教育培训、提供咨询服务、建立大学科技园和技术转移中心、兴办企业[9];从形式上看,除了提供间接的服务方式如咨询服务、技术指导、成果转让等外,现在大学还有直接承包企业技术革新、直接把科技成果转化为产品等服务形式[10];而从服务范围上看,跨越国界进行国际合作已经成为明显趋势。

3.研究型大学履行社会服务职能是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

按1996年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在《技术、生产率和工作的创造》(Technology,Productivity and Job Creation:Highlights)报告中的观点,在知识经济时代中经济发展主要取决于知识资源的占有和配置,科学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决定因素,社会进步需要知识的创造和应用来实现。可见,要屹立于未来竞争激烈的民族之林,提升国家的核心竞争力,高等教育和科技上的创新能力至关重要。换言之,国力的角逐最终要依靠高科技的发展和拔尖人才的培养,而这两者正是研究型大学作为社会系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应该履行的职责所在。一方面,研究型大学与普通大学相比,通常获得国家和社会更多的资源投入。例如据美国国家科学基金会2002年出版的《科学与工程指南》(Science and Engineering Indicators)统计,2000年美国大学的研究经费301.5亿美元,其中76%集中在127所研究型大学,经费的30.1%则高度密集在前20所。[11]另一方面,研究型大学身处整个高等教育体系金字塔的“塔尖”,拥有世界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学科及学科交叉、综合和渗透的优势,集聚着大批在科技界、学术界和知识界有着重大贡献的科学家和学者,具备完善的教学、研究设施和和进行卓越科学研究的技术平台,拥有优秀的生源和雄厚的研究生教育实力等[12],具备通过创新性知识活动来实现自身社会价值的基础和实力。也正是因为高校作为一个学术组织为社会作出的所有直接和间接贡献,从根本上解释了大学历经时代变迁和制度更迭后依然能够持续存在和发展的根本原因,即不断地服务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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