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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经济改革实践与思考:调查研究与解放思想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于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与思考[1]1986年1月25日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两个重要的问题上仍然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以利于坚持改革的方向。类似这个村的情况在山西还有百分之十几。

农村经济改革实践与思考:调查研究与解放思想

关于农村经济改革的实践与思考[1]

1986年1月25日

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在两个重要的问题上仍然需要进一步统一认识,以利于坚持改革的方向。

第一,一部分农民先富起来。这主要是在党的政策鼓励下,在共同富裕程度提高的基础上出现的,对促进共同富裕,确实起了解放思想、开辟门路的作用。党和政府在扶贫上也作了很大的努力,山西省仅今年对31个贫困县减免负担、扶助生产就用了2.8亿元。但是农村经济发展不平衡,农业生产还不稳定,是客观存在。静乐县有个张巨村,去年解决了温饱,今年遭灾,30.9%的户有储备粮够吃有余,26%的农户勉强够吃,42.8%的农户口粮不够300斤(150千克,1斤=0.5千克,下同),人均纯收入120元以下的户又占到70%。这个村没有村办企业,没广播,没电话,村组织严重瘫痪。类似这个村的情况在山西还有百分之十几。在大好形势下,农村工作上也暴露出许多缺点、错误,必须认真对待。农民中靠胡来致富的人也确实有,必须因户、因事依法处理。当然,在解决农村存在的问题的时候,一定要保持执行政策的连续性。

第二,推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成功,开创了农村商品经济和合作制同步发展的新局面。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农民在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中提出的服务要求,完善合作经济,发展网络式的、多种形式的双层经营,逐渐形成社会化、专业化的分工体系。这是农村发展的重大问题。

一提合作,有些农民就怕走老路,主要是怕否定家庭经营这个层次;同时,有些地方忽视保护集体财产,明承包,暗侵吞,甚至盗窃私分,肥了少数人,农民对此很有意见。但是也不能因此就认为农民没有合作要求。随着商品生产和经营规模的扩大,农民会感到家庭经营力量单薄,发展双层经营的合作经济是农民切身的要求。实际上农民已经创造了许多合作形式,有待于我们在总结群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加以完善。

1.以村为单位的地域性合作组织在改革中逐步完善

在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同时,对高度集中的统一经营旧模式有很大的冲击,不改革不行。据榆次市310个村的调查,经过改革后,以村为单位的地域性合作组织能较好发挥功能的占27.4%,只有一些简单零星服务的占58.4%,基本“光屁股”的占14.2%。在大变革中,也证实了客观上需要地域性合作组织发挥以下7项功能:

(1)管理集体所有的土地和自然资源,管理集体财产,坚持家庭联产承包制。

(2)管理已有的村办企业,开辟新的生产致富门路,为剩余劳力就业搭台子、架梯子。

(3)平衡各业劳动者收入,以工补农,稳定农业,支持村办工业、服务业。

(4)落实国家计划指导和合同定购,调整产品结构

(5)对水、电、农田基本建设、抗灾、防病等进行统一协调。

(6)推广新技术。

(7)扶贫和发展集体福利事业。

现在还没有其他组织形式可以代替这些功能,因此农民群众需要把地域性合作组织活跃起来,把多年形成的农民靠集体坚持下去,把政府同千家万户联系的这一条纽带加强。

在完善地域性合作组织的实践中,有以下一些例子值得研究。

(1)武乡县青草烟村农业合作社有134户。1984年,人均纯收入1033元,比1978年翻了两番半,人均年收入增加140元。他们实行分工分业、按能承包、专业生产、双层经营。47个劳力分户承包全部粮田,1年提供30万斤商品粮;26个劳力承包林业,全村人均10亩(0.67公顷,1亩≈0.067公顷,下同)成林;22个劳力承包畜牧,全村户均1头大牲畜,2头猪,人均3只羊;73个劳力在煤矿,年产25000吨煤;7个劳力承包运输、加工、拖拉机等。合作社通过标准产量(产值)或劳动定额,平衡各业报酬。

(2)临猗县王显庄农民自愿组成经济协调会,以服务为宗旨,面向全村农户和行业,采取联而不合、办而不包的方法,推动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项目或环节的合作,统一协调,提供信息、培训、扶贫、集资、办理对外经济事务等服务。

(3)长子县鲍店以供销社为依托,同乡镇企业、专业户联合组成经济技术联营合作社,为28户家庭工厂、102户作坊、15户运销、29户种菜农民等提供服务。

(4)太原北郊小返乡在会计专业化的基础上,组成农经服务公司,招聘9名专业会计,19名家庭经济指导员,分两片设服务站,帮助各村合作组织,开展经营管理咨询、财会服务、技术推广、代购代销等活动,上联各行各业,下联各家各户。

目前,山西全省大约有60%的村正在探索加强地域性合作组织,它同专业合作组织互为补充,各显其能,既能有效利用原来的合作基础,又不失时机地发展新的合作。

2.专业联合组织正在兴起

山西全省已出现专业联合组织9万多个。有以下一些例子可供研究。

(1)五台县农建队已有416个队,35800人(技工1万人),占全县劳力的35%,年总收入3000万元。县里已建立建筑服务中心。(www.xing528.com)

(2)洪洞县赵城运输社里18户农民买下汽车,为了解决货源、油料、业务手续等困难,建立联社后,单车月收入已高于一般社会车辆250元。

(3)原平县崞阳镇农机服务公司在原公社农机站的基础上建成,已有固定资产32万元,有1个加油站、2个零件供应门市部、6个修配门市部、1个综合门市部、1个联运分公司,还有旅馆饭店,共12个服务性的经济实体,全公司只有1个全民职工,其余都是农民。1984年经营和服务收入34万元,略有盈余,职工平均年收入1200元。

(4)绛县建立100多个山楂苗木公司,乡办32个,村办21个,联户办90个,年经营苗木15000万株,总收入2100万元。农民集资,能人领头,服务为主,养护资源。

(5)河津县西瓜协会,以西瓜大王张俊安为首,有6个省300多人参加。推广地膜、温床、上架、授粉等一系列技术,可以使西瓜亩产值增加1倍。协会开展培训技术人员、现场指导、提供情报、代购良种、代育种苗、组织赛瓜鉴定等多项活动。

(6)夏县墙下养鸡协会有567户,养鸡71000只。1982年一个专业户和一个村干部养鸡成功,众人找上门来,要求他们领导成立协会。产前帮助解决优种、场地、建鸡舍和筹集资金,产中提供饲料、技术、防治鸡瘟,产后销售

(7)永济县北梯食品联营公司。这个村1981年实行农分(承包到户)工合(合作办工业)、商统(统一组织销售),同邻近8个村合股联营,集资20万元,建起百吨冷库、2个加工车间、1个机电车间,形成550吨肉菜加工能力,产品经外贸出口。该公司1984年又与40户农民合股集资2万元,办起蓖麻油厂,出口油脂,1985年又与国营棉花加工厂联营,并同400户农民签订合同。公司提供种鸡和技术,家庭饲养肉鸡,统一收购、加工、销售。现在已形成4个经营层次,依靠家庭经营种、养、捕、采、粗加工;依靠村合作组织安排作物布局,调整生产结构,为农户提供水、电、机耕服务,经营一些突破家庭范围的粗加工环节,兴办公益事业;依靠一库四厂,进行专业加工生产;依靠公司,经营供销业务。这4个层次都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又组成有机整体,相互是供、产、销的关系,低层次又是高层次的股东

以上这些专业联合组织,有的是合作经济,有的具有合作经济的因素,都在按照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要求,不断创新和探索前进。

3.其他合作组织形式

(1)扶贫合作社。襄垣虎口村党员张法科承包翻砂厂转亏为盈,他为了扶贫,就同17户贫苦农民94个劳动力组织聚金合作社,兴办砖厂和粉丝厂,人均年收入已达千元。

(2)个人承包变合作。襄垣县西河底张如太承包机械厂,两年后积累资金17万元。他不愿意把这笔资金归个人,就实行对职工1元工资附加1元股票,并按劳动和技术的情况分别发给0股或3~4股股票。

(3)榆次王村的农业协作组。要求参加协作的人有3种情况。一是职工、教师家属缺劳力的;二是没有农业技术的;三是不愿意受家庭管束的青年人。这3种情况占全村劳力的25%左右,他们组织起5个农业协作组,一年开两次会,春天整顿组织,决定进出,签订全年劳动合同,秋天总结生产,公布账目。这些协作组找到有能力的组长,就能坚持上去,有3个组因为组长不胜任,就散了。

(4)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5)农村范围的合作向城乡联合发展。

4.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经济的理论与实践

当前有必要在农村工作干部中提倡为完善合作制进行深入地调查研究。从理论上探讨,向农民的实践学习,并分析和借鉴国外的情况,力求完善我国合作制的理论和实践,创立中国式的现代农业经营体制。

(1)双层制的原则是符合我国农村情况的,不能把家庭经营和完善合作制对立起来。既要看到恢复家庭经营层次的巨大成功,肯定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又要看到在发展商品经济中家庭经营的局限性。

(2)完善合作制,对提高农村商品经济的组织程度是至关重要的。但是一定要从农民的要求出发,不要急于搞什么“化”。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发展的情况下为农民服务的核心是抓好销售,抓住了销售就抓住了农民的意愿。农民为了销售,为了提高竞争能力,就会在产后加工增值;产中推广先进技术,提高产品质量;产前合理投入和随时调整产品结构。

在合作组织的形式上,还是先搞多样化,不必急于确定什么形式是主体。双层制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既包括地域性合作组织,也包括专业性的合作组织。

(3)在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农民都有合作要求,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合作社改变不了资本主义,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可以通过合作制引导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对农民入社、出社,不要无限上纲,好像一入合作社就是社会主义,一离开合作社就是资本主义。合作组织也不要怕解体,农民还是自愿入社、出社。这样更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

不要沿用“政社合一”的观点,把基层政权某些职能的薄弱,都归罪于合作经济。

(4)只笼统讲“联合体”是不够的,一定要明确合作社是以服务为目的,是一人一票平等的,合作社内部没有谁依附谁的关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村改革的成功,对我们进一步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制,为发展马克思主义铺平了道路。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又肯定了农村改革的大方向,只要坚定不移执行党中央的正确路线,运用这几年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继续同广大农民群众保持紧密联系,满怀信心前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完全可以使农村改革取得更大的成功。

【注释】

[1]本文原载《农业经济效果》,1986年,第1期(总2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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