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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与平等在先秦杂家思想中的体现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杂家之成书,虽汲取众家之思想,但都能平等视之,对其进行统一融合。许多学者认为这是杂家思想杂拼乱凑、融合不够的表现。但正是由于这种平等与开放的学术观,造成杂家思想中存在许多矛盾之处。

开放与平等在先秦杂家思想中的体现

二、先秦杂家思想体现出的开放与平等

前文已述,先秦杂家在融会百家思想之时,对于诸子各家的思想平等视之,不抱任何门户之见。杂家之成书,虽汲取众家之思想,但都能平等视之,对其进行统一融合。例如,《吕氏春秋·不二篇》对老聃、孔子、墨翟、关尹、子列子、陈骈、阳生、孙膑、王廖、兒良十位思想巨擘的学术长处进行了评价,认为他们各有所长。因为这些不同的思想“物固莫不有长,莫不有短,人亦然。故善学者,假人之长以补其短,故假人者遂有天下。”[6]因此,应该把这些思想统一起来“一则治,异则乱,一则安,异则危。……夫能齐万不同,愚智工拙,皆尽力竭能,如出乎一穴(空)者,其惟圣人矣乎”[7]。意即对各家的思想要“齐万不同”,进行统一融合。根据政治实用主义的原则进行汲取吸纳,亦不以某派思想为主兼摄他家学说,表现出对待不同学说的平等观念;对于各家各派的学说,只要是有利于社会的治平和人生的安定的都予以吸取,绝不固步自封,表现出对待不同学说持开放性的态度,因此杂家的思想体系也显得颇为开放。

先秦杂家思想是在吸取融合百家思想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杂家按照政治实用主义的原则吸取百家思想构建其思想体系时,对于百家之学平等对待,不主任何一家,被吸取思想的各家之间只有汲取得多少的问题,没有孰高孰低,孰优孰劣的划分。战国后期以政治实用主义为目的融合其他学派的思想,最显著的代表就是黄老道家和杂家。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黄老道家是以道、法思想为主吸取他家思想,而杂家则是不主任何一家,对各家平等对待,吸取他家思想只是根据他是否需要来决定。杂家的这种不主任何一家的兼摄吸取,一方面对于总的问题让各家各派都来研究,使为政者能够全面地认识和分析,避免成为“察于一隅”的专家,而要成为把握全局的通才;另一方面对于具体的问题,让诸子百家提出不同的主张,哪怕是相互对立的,也可以让为政者“兼听则明”。先秦杂家的著作中,几乎每一本中都存在着一些相互矛盾的观点或主张,有一些是思想体系本身所无法克服的矛盾;有些则明显地是由于吸取了不同学派,甚至是对立学派的思想而造成的。许多学者认为这是杂家思想杂拼乱凑、融合不够的表现。笔者以为不尽然。政治上的决策需要全面地认识问题、分析问题,需要“兼听”,这样作出的决策才能更为合理、正确。杂家思想以“王治”为宗旨,正是这种政治上的需要,决定了杂家思想这种平等包容的特性,所谓群策群力、众口烁金就是这个道理。这也正是杂家著作中存在着不少矛盾之处的主要原因。(www.xing528.com)

学术要具有开放性,“‘和而不同’虽然强调‘和’,但‘和’不是不争”[8],“和”也不是排斥、压制,打击其他学派及其思想。但这种“和”是建立在“承认有矛盾,有差异的同一性[9]基础之上的。没有任何学者在著书立说时不希望构筑起自己圆满的理论体系,先秦杂家的学者们也不例外。上文已述,先秦杂家对诸子百家的思想平等视之,有了这种平等的学术态度,就使其拥有了开放的胸怀去拥抱它们,在“王治”的主旨下将它们融合在一起而成为杂家的思想。但正是由于这种平等与开放的学术观,造成杂家思想中存在许多矛盾之处。杂家在融合这个方面下了很大工夫。他们认为,矛盾并不可怕,矛盾也不会是不能统一于一个总体之内的。例如,儒家法家、道家之间原本都在一些问题上相互对立。儒家重“仁”、“礼”,重道德,杂家吸取其思想用来论述修身、治家,少部分推而广之用来治国;法家重法制君主专制,杂家吸取其思想用来治国兼天下;道家重天道、无为(黄老道家将有为的一面发展了)、重养生,杂家吸取其思想作为哲学上的根据和养生、休养生息的理论。而原本存在着礼制和法制、有为与无为、重民与专制、舍生与养生之争的儒、法、道三个学派,被熔铸在了一起。这正是“和而不同”中承认有矛盾,有差异的同一性——“和”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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