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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差异与译者的立足点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文化差异与译者的立足点———比较《红楼梦》第二十八回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英译本王雪1.引言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是古典文学中的宏篇巨著,它所反映的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习俗等丰富多彩,全书写实、抒情、寓理相互交融,语言精确简约、诗情画意、情趣盎然,文体丰富多样、各尽其妙、精彩绝伦。另外,在《红楼梦》中“宝玉爱红”,尽人皆知。

文化差异与译者的立足点

文化差异与译者的立足点———比较《红楼梦》第二十八回杨宪益夫妇和霍克斯英译本

王 雪

1.引言

中国古典文学名著《红楼梦》是一部封建社会百科全书,是古典文学中的宏篇巨著,它所反映的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习俗等丰富多彩,全书写实、抒情、寓理相互交融,语言精确简约、诗情画意、情趣盎然,文体丰富多样、各尽其妙、精彩绝伦。而中、英之间,无论是语言或文化都相差甚远,由此可知,将这样一部名著译成英文困难重重。现今影响力较大的译本主要有两个,一个译本是由的TheDreamofRedMansion(下文中简称杨译本);另一个译本是由英国汉学家大卫·霍克斯(DavidHawkes)和约翰·敏福德(JohnMinford)合译的TheStoryoftheStone(下文中简称霍译本)。本文主要根据第二十八回的内容,从人名、物名、诗词以及个别句子对二译本做一比较和分析。

2.人名

在人名翻译上,杨译本主要采取音译来表现人名;而霍译本则多采取了意译。我们可以从二十八回出现的若干人名中来比较:

以上列举的都是一些丫鬟、小厮和伶人的名字。在古代大户人家,下人的名字多含有各种吉祥喜庆的意味,而伶人的艺名也多如此。在这一方面,霍译较杨译更为出色。杨译简单地将人名音译出来,失去了其原有的文化意蕴;霍译根据个人的特点,在译文中选用英语中现有的词汇作为人名,这样传达出了人名本身的含义和各人的特点,可谓是一举两得,将原文的文化成分同样传达给了读者。例如“袭人”,有“香气袭人”一说,在二十八回后半部分更有与其相关的双关意味,霍将其译作“Aroma”,正是应了“香气袭人”,同时很快就可以令人联想到女子的温柔和香气;再如“琪官”是戏子蒋玉菡的艺名,霍将其译作“Bijou”,译文使用了法语,意为“珠宝,小巧美观的东西”,也正对应了蒋玉菡的妩媚可人。这样译不但表达了原文的人名含义,而且从读者的角度出发,提供了一种更好理解不同文化的方式。这可以归结为霍克斯在翻译策略上多选择的归化译法。

3.物名

在二十八回中出现了很多中国古代文化中专有的物名,其中包括药品、绸缎等。中华文化博大精深,中医和丝绸更是被尊为国粹,由于文化方面的差异和空白,要将这些物名译出来并使读者能够理解也并非易事。这里不但要译出“形”,还要译出“神”。试比较:

中医药名本身就具有一定的文化性,如“养荣”“八珍”“天王”,有时是泛指或者概说,不像西药的成分说的很清楚。所以在翻译药名的时候要兼顾文化意义和作用。例如在翻译“麦味地黄丸”时,杨译属于直接翻译,而霍译主要将其作用包含在药名中。“金刚丸”和“菩萨散”中,杨将“金刚”译作“guardian-angel”而将“菩萨”译作“bodhisattva”,前者属于靠近西方读者,使用了基督教中的“angel”,后者又使用了佛教用语。霍译在这里统一使用了佛教概念和用语,相比较而言更加符合中国文化,而贾宝玉的母亲本身也是信佛的,所以更符合当时的条件和环境。其他物品名称的翻译均各有各的优劣,如“蟒缎”,“蟒”在中国古代文化中是身份的象征,如清朝官员的“蟒袍”。杨译用“serpent designs”表示“蟒”,霍译则用“dragonet”,其中前者“serpent”一词是“蛇”的书面说法,而“dragonet”则为“小龙,蜥蜴的一种”,二者都不足以表达“蟒”的文化含义。

另外,在《红楼梦》中“宝玉爱红”,尽人皆知。霍克斯将宝玉所住的“怡红院”译为“Green Delights”,其得名来自元春省亲时所改的“怡红快绿”。霍克斯对“怡红快绿”的译文是Crimson Joys and Green Delights,但在翻译“怡红院”时却取了“快绿”二字。另外,从自然环境上来讲,怡红院中的“红”来自院中的西府海棠。林黛玉所居之潇湘馆则掩映在一片翠竹之中,怡红院的“红”与潇湘馆的“绿”相互对应,有“红男绿女”之寓意,若把怡红院译成Green Delights,则失去了其中的寓意。杨宪益将“怡红院”译为Happy Red Court,“潇湘馆”译为Bamboo Lodge,因此译出了“红”与“绿”的对比。

4.诗词

《红楼梦》中诗词的大量使用成为表情达意的一种手段。古人多爱吟诗作对,所以经常借用诗词的形式抒发感情或娱乐消遣,在《红楼梦》这部巨著中,诗词更是必不可少。

二十八回中最精彩的便是宝玉、薛蟠、冯紫英等人行酒令的部分。宝玉发新令,要说“悲、愁、喜、乐”四字,还要说明这四字原故。轮到薛蟠,他是这样说的:

(薛蟠)说道:“女儿悲,嫁了个男人是乌龟。”众人听了都大笑起来。薛蟠道:“笑什么?难道我说的不是?一个女儿嫁了汉子,要做忘八,怎么不伤心呢?”

此处,中国读者比较好理解,因为“乌龟”“忘八”(王八)在中国具有独特的象征意义。用乌龟来讥称妻有外遇者,自明朝已经流行。明人谢肇膌《五杂俎·人部(四)》:“今人以妻之外淫者,目其夫为乌龟,盖乌龟不能交,而纵牝者与蛇交也。一云‘污闺’之讹。”《说文解字》释“龟”:“从蛇,龟头与蛇同……龟鳖之类,以蛇为雄也。”《玉篇》:“龟天生无雄,以蛇为雄也。”而“忘八”的说法也很多。按照《辞源》的解释,多指妻有外遇者。所以在这两句翻译过程中,译者既要照顾到押韵,还要照顾到“龟”“忘八”在汉语中的特殊寓意。杨宪益的译文如下:

The girl’s sorrow: Shemarries a queer.

霍克斯的译文则是:

The girl’s upset———:

She’smarried to amarmoset.

我们很容易看出,杨和霍都没有使用“乌龟”在英语中对应的“turtle”或“tortoise”,因为这两个词并没有像汉语“乌龟”的特殊含义,读者很难理解这个“turtle”或者“tortoise”究竟代表什么样的一种人。

霍译本非常注重押韵,这从二十八回前半部分的林黛玉所吟诗句以及酒令的翻译中都可以看出。所以要照顾到upset,还要找一个合适的词表达原文的意义,霍克斯在这里使用了marmoset。此处应当属于“改译”。虽然没有“乌龟”的贬义成分,但是按照《牛津英语辞典》(OED)的解释,“marmoset”的旧义是指“怪人”(a grotesque figure),现在指中南美洲一种大眼小毛猴,其比喻义也属贬义,所以在这里做“女儿悲”的原因,也可以说得过去。

杨译本并没有放很多精力在押韵上,这一点从前文也可看出。杨宪益使用了“queer”(男同性恋者)一词,并于后文照应了“bugger”(鸡奸者)。这也属于“改译”,此时“女儿悲”的原因就与原文完全不同了。从“忠实”角度来说,二者都没有忠实于原文;从读者角度来说,倒是与原文的效果相近,读者就可以明白为什么“众人听了都大笑起来”。

此外,整个二十八回的诗词酒令,霍克斯都很注重押韵,相比之下杨宪益则不太注重。例如原文中贾宝玉的酒令:

女儿悲,青春已大守空闺;女儿愁,悔教夫婿觅封侯;女儿喜,对镜晨妆颜色美;女儿乐,秋千架上春衫薄。

霍克斯译文为:

The girl’s upset:

The years pass by,but no one’s claimed her yet.(www.xing528.com)

The girl looks glum:

Her true-love’s gone to follow ambition’s drum.

The girl feels blest:

Themirror shows her looks are at their best.

The girl’s content:

Long summer days in pleasant pastimes spent.

划线部分为押韵部分,可见霍克斯在此下了很大功夫。相比之下,杨宪益夫妇更重注的是忠实于原文。

5.其他

此外,杨译本和霍译本还有一些理解和处理的不同,在此略做讨论。

首先,二十八回开头处,“那林黛玉正自伤感,忽听山坡上也有悲声,心下想道:‘人人都笑我有些痴病,难道还有一个痴子不成?’”此处对于“痴病”和“痴子”的翻译,杨和霍各有不同方法。霍克斯将此句译为:“The others are always tellingme I’m a‘case’,she thought,‘surely there can’tbe another‘case’up there?”把其中的“痴”译为“case”。根据柯林斯COBUILD英语词典(Collins Cobuild English Dictionary),case意为If you say that someone is a sad case or a hopeless case,youmean that they are in a sad situation or a hopeless situation.可见霍克斯再次使用了归化法。而杨宪益则译为“Everyone laughs atme for being foolish,Is there someone else equally foolish?”相比之下基本是对原文的直译。我们不能说二者谁的译文更胜一筹,只能说各有各的优势。杨译较为直白,易懂,霍译可谓耍了个文字游戏。

其次,王夫人被药名弄糊涂了,此时宝玉说:“太太倒不糊涂,都是‘金刚’‘菩萨’支使糊涂了。”霍克斯译为:“It’s the strain.All those Vajra-kings and Bodhisattvas have been overworking you.”杨译为:“Those angels and Bodhisattvas have muddled you.”因王夫人信佛吃斋,所以霍译体现出王夫人的虔诚这一层面,整日念佛才会导致“overwork”。杨译这里将西方的angel和东方的Bodhisattvas混在一起同时出现,这样的“中西合璧”在此处有些不妥。王夫人信佛,要将这一点传达给读者,恐怕angel这个西方神学中的形象在此处出现会让人有些摸不着头脑,王夫人到底是信佛还是信基督在此就成了个问题。所以,还是应当统一使用佛教用语更有助于读者理解。

另外几处跟宗教有关的翻译霍克斯却又反了过来。王夫人经常挂在嘴边的“阿弥陀佛”霍克斯译成“Blessed name of the Lord!”“Holy name!”却又完全是西化的译法,将基督教引入到了翻译中。这里杨译为“Amida Buddha!”“Buddha be praised!”反而是东方化的说法。二者在此处正好反了过来。或许霍克斯是想让译文更贴近西方读者,但在一定程度上反而把原文的部分意义给失去了。这里杨处理的较好。

再次,由于译者对于原文理解的不同,所以同一句话,在两种译本中出现了一些截然相反的译文。

例如宝玉让宝钗陪老太太抹骨牌,此时“宝钗听说,便笑道:‘我是为抹骨牌才来了?’说着便走了。”此处从霍克斯的译文“Oh,is that what I came for? said Bao-chai; but she went,notwithstanding.”可是看出,在霍克斯看来,宝钗并不太愿意去,但是出于某种考虑,也许是“不可违背长辈之命”,才去了,从notwithstanding可以看出。而杨宪益夫妇译文则完全相反,“Of course,that’s what I came for.”可见宝钗完全乐意,而且是专为此事而来。从原文看来,宝钗用问句表达的却是一种不太愿意的心理,所以此处,霍克斯的理解应该更符合原文。

再如袭人因宝玉把她的汗巾送了他人而不高兴,宝玉虽把蒋玉菡送他的茜香汗巾给了袭人,袭人还是趁宝玉不在将汗巾丢在了空箱子里另换了一条自己的。看见之后,“宝玉并未理论”。霍克斯译为:“Bao-yu made no comment on the change when they were together again.”杨译为:“Bao-yu did not notice this on his return.”前者为没有对此发表意见,后者为没注意,差异颇大。就原文来看,“并未理论”应当为霍克斯所谓的“made no comment”而非“did not notice”。

最后,二十八回有一处,霍克斯处理的颇费心思,与原文从形和意上照应的非常好。即在行酒令时蒋玉函那句“花气袭人知昼暖”。其中暗含了袭人的名号,才引得薛蟠下面的举动。霍克斯将这句翻译为“The flowers’aroma breathe of hot-ter days.”译文中的aroma恰恰也就是霍克斯意译过来的“袭人”。这句可谓精妙。不但译出了原文的意思,其中也如原文暗含了“袭人”,同时也为下文做好了铺垫,可见霍克斯花费了不少心思才得此精妙译文,让西方读者也能够领悟到原文的双层含义,保证了读者的理解和享受。而在此处,杨译则显得逊色很多,失去了这层含义,上下文之间显得有些不清楚,影响了理解和阅读。

6.结语

霍克斯正是着眼于译文读者文化,本身作为一名西方读者,同时也是译者来理解《红楼梦》。他在翻译策略的选择上更多地采用归化的意译方法,既传递了中国文化的特色,又考虑到了西方读者的接受能力。但霍克斯采用意译并不意味着他会无视书中内容而随心所欲。正如他自己所说的,《红楼梦》尽管是一部“未完之作”,但“却是由一位伟大的艺术家以他毕生之心血写就。”因此,他认为“书中的任何细节都有其目的,都应进行处理。”显然,霍克斯相信《红楼梦》中的每个细节都体现了作者的创作动机和用心,都具有很高的艺术价值,因此,他决心谨慎小心,尽可能在其译本中完整地保留原文内容、再现原文信息。他恪守的翻译原则是“力求翻译‘每一样东西’———即使是双关。”

杨氏夫妇则采取了同霍克斯完全不同的翻译路径:忠于原文。他们主要采取了较为保守的直译法,尽量避免对原文做出改动。对此杨宪益曾这样强调:“翻译时不能做过多的解释。译者应尽量重视原文”,否则,“就不是翻译,而是改写了。”

译者对于翻译都有着自己的见解,无论如何,杨译本和霍译本都是优秀的《红楼梦》译本并因此流芳。我们无法说二者谁更优秀,只能说各有各的特点,各有各的绝妙之处。只要有文化差异的存在,只要译者的目的不同,就会有不同的翻译策略和风格迥异的译本。

参考文献:

1.Nida,Eugene A,The Theory And Practice Of Translation[M].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4.

2.Hawkes,D.The Story of the Stone[M].London: Penguin Books Ltd,1973.

3.段玉裁(注).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

4.胡吉宣.玉篇校释[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

5.洪涛.《红楼梦》英译本中的改译和等效问题[J].红楼梦学刊.1998(2)

6.吕敏宏.“足译”与“忠实”———《红楼梦》英译本比较研究[J].外语与外语教学,2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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