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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在民国初期的失败之路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争取中产阶层,结纳商人失败商人是广东重要的社会力量和广东省政府依存的重要经济基础。10月10日纪念“双十节”活动,广东工团军、工会、讲武堂学生组成的游行队伍遭广州商团枪击的事件,更使工会与商团的对立进入“白热化”阶段。1924年8月13日,广州工人代表大会召集特别会议,通电声讨商团。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商人及其组织商会、商团与工人、工会和工团军确实多次发生冲突。

广东省政府在民国初期的失败之路

(二)争取中产阶层,结纳商人失败

商人是广东重要的社会力量和广东省政府依存的重要经济基础。维持广州财政的支柱是商业税收。商业贸易成为广州繁荣的基础,商人阶层成为广州社会最有影响力部分之一。与商界保持密切联系,是政府维系统治的必需。二十世纪初年出现的商会成为维系广州社会稳定的重要组织,它在广州社会结构中占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在相当一段时期内,孙中山的革命活动得到商界的谅解和支持,他的部属一部分来自商界,有些人如魏邦平、李福林、杨西岩等人也与商界保持良好关系。孙中山意识到,对政府的支持,商人态度举足轻重,因而他的政府还曾考虑到照顾商人的利益,迎合商人的心理,迁就、照顾、宽容,尽量不要伤害商人利益,而且允许商界自卫,商团购械扩充队伍。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初,全省商团人数号称有5万之众,其中广州商团有10个分团,计4,000余人,加上外围力量达6,000余人。商团在1924年3月又进行改选,组成新的领导架构[181]相比之下,他们的武器装备要比工团军、农民自卫队精良得多。但这点武装力量抵御盗匪尚可,要与正规武装的军队作对则远远不够。各地商团挑起不少与工人、工会冲突事端,如1924年5月,江门商团四分团团长李超带数百团众围攻江门油业工会;香山商团还捣毁香山小榄理发工会,枪击石岐集贤工会工人;新会葵业工会工人也遭商团囚禁。此外,顺德大良辗谷工会、四会理发工会、广州酒业工会也与商团冲突遭到围攻;[182]10月,广州市理发工会工人被商团杀害的有十数人。[183]尤其是因广州商团“扣械”事件触发的商人与政府对立,引发了连串的商团与工会之间的对立和冲突。10月10日纪念“双十节”活动,广东工团军、工会、讲武堂学生组成的游行队伍遭广州商团枪击的事件,更使工会与商团的对立进入“白热化”阶段。广东城乡部分地区的社会阶层中针锋相对的小冲突不断,社会矛盾导致大规模冲突已到了一触即发的地步。

1924年夏秋间,正是广州商团因“哈佛号”军火被扣事件与政府交涉并多次以“罢市”相要挟时期。1924年8月13日,广州工人代表大会召集特别会议,通电声讨商团。工会、工团军组织自觉地靠向政府一边,表态愿为政府后盾、愿为政府所用,并把商团当作敌对群体,予以抨击。而在现实政治生活中,商人及其组织商会、商团与工人、工会和工团军确实多次发生冲突。8月14日,广州海员机械工会和黄埔军官学校学生军及市民2万余人集会,声讨商团,并以84个团体的名义发表反对罢市宣言。事态的发展,必然是扩大工人与商人之间的隔阂。(www.xing528.com)

国民革命运动的推进,工农运动的发展,造成了广东社会结构的裂变,城乡社会组成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原来就已存在的纯属自卫性质、农村中守望相助的民团以及民初成立的城镇中的商团,分别受制于农村地主富户士绅和城镇殷商、商会,一直是官府认可扶持的民间组织、民间武装自卫力量,是官府实施基层统治的依托,属于合法的民间武装。广东各级政府也只能接受由于统治权威削弱、社会失控导致的社会存在,即基层社会组建民间武装组织自保的现实。“现时政府亟于北伐,所有本省治安,多赖民商自筹保护,故大元帅及省长,对于各县民团商团之设立,素极嘉赏”,如对德庆、南海两县送来的成立民团、商团备案,都予批准。[184]1924年3月,孙中山又因为“省内各属,兵燹之后,盗匪滋生,为祸乡闾,特筹议地方善后办法,实行举办民团”,谕令大本营秘书处将《全省民团条例》“呈候察核施行”。[185]为了动员工农群众参加国民革命,同时也是为了给各种社会阶层均拥有“自卫”的能力,省政府批准并扶持农民自卫军、工团军的组建。于是,在军队之外,出现了数种民间武装组织,即除了早已存在于城镇中的商团、农村中的民团外,又出现了工人自卫队、农民自卫队。这些民间武装组织(自卫队伍)是“双刃剑”,它们可能会服从政府的指挥,参与政府组织的军事活动(革命),或安分守己,只用于自卫、防御土匪盗贼;也可能用于制造事端、对付政府,或因不同阶层、群体间的利益冲突,而导致互相间的磨擦、对攻、产生冲突,处于失控状态,造成混乱的武装冲突局面,使政府(正常时期主要依靠警察)对社会失去有效管治,最后要依赖军队出面镇压、平息失控的局面。1924年广东的一些地方的冲突事件往往由这些民间武装组织所造成,用于维护社会治安的警察根本无力管制,局势混乱、社会动荡,最后只能靠军队出面弹压。

军队和民团,民团与农民自卫军(队),商团与军队、与工人自卫队(工团军)之间都曾有一些冲突事件发生。在农村,随着农民运动的开展以及农民协会、农民自卫队的迅速成立,农民团体与地主、土豪及所控制的民团之间冲突事件很快出现,典型的如1924年6月间,广宁县劣绅雷东、黄鄂棠等出动民团围攻江屯、潭埔两地农会,揭毁会所,殴打会员,造成了全省第一宗地主民团与农民团体冲突的案件,案件的处理因国民党中执委、省政府保护农会、镇压民团、逮捕劣绅而告解决。但同类案件还发生花县、东莞、广州市郊等地,如1924年10月花县田主维持会首领江耀忠、江建等人纠集土匪、商团、乡团3,000余名进攻政府及农民协会。这类事件有增加趋势,而且驻防军队也参与对农会的攻击,引起农会不安,如南浦乡农会会所被驻防军队拆毁。[186]原本平缓、滞积的农村社会,因农民团体和自卫武装力量的成立,与地主控制下的民团产生抗衡、对立,而卷起阵阵波澜。

民众是动员起来了,社会控制却出现了新的问题。传统的基层自治组织在民初已经颓废,世袭的社会势力被怀疑、基础被撬动,新的社会组织产生,新旧之间又产生矛盾、对立。1924年间,广东省政府与这些新旧组织和武装力量的关系产生了新的变化。在城镇,打着“扶助农工”旗号的国民党、政府和工会、工人自卫队打成一片,工人运动也开展得轰轰烈烈、如火似荼。显然,新面世的受控于国民党人的工会和工团军、农民协会和农民自卫军受到了政府扶持。与此相比,商人们出于对当时受到恶意歪曲的“共产”宣传的思想恐慌,对广东日益蓬勃的工农运动,商人及其团体如商会、商团军等,却明显感受到受冷落,受岐视,被遗弃乃至有一种被推向对立面、成为敌人的感觉。面对工人、农民、士兵组织的各种示威、集会,商人们感到了“阶级区别”、“界线划分”的敌对心态,使他们对现政权统治、对工农运动产生了不信任和离心力,以致亟图购买军火,增强实力,寻求自保。他们的神经已很脆弱、敏感,随时可能崩断。惶恐的商人和商团军为一些别有用心的商界政客所利用,迈出了与政府与工人对抗和敌视的步子。这种结果必然导致社会结构出现裂变、一些社会组织相互对立。众多民间武装组织的存在,只能说是不完善的、控制能力差的政府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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