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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军:国防生法制教育研究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依法治军的基本理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是中国共产党于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的治国方略,也是中国自民主革命以来无数的有识之士为之奋斗的理想与目标。依法治军以依法治国为其基本理论依据,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军队和国防建设发展中的具体方针。

依法治军:国防生法制教育研究

第一节 依法治军的基本理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中国共产党于第十五次代表大会提出的治国方略,也是中国自民主革命以来无数的有识之士为之奋斗的理想与目标。依法治国理论的立论之路可谓是九曲回肠,但是它的最终实现可以充分的说明,依法治国是中国法制走向现代化的历史规律。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的引导下,针对新的历史时期我军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局势,党中央、中央军委审时度势,提出了新时期治军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军”[1]

一、“依法治军”理论的提出与理论前提

依法治军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军以依法治国为其理论基础的,依法治军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首先,国防和军事建设在国家的发展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这就要求军队和国防的建设和发展必须和国家建设发展有着统一的理论指导,故依法治国是依法治军的理论基础。军队和国防建设是关系国家实力构建的一部分,并且是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重要部分。军队的和国防的建设发展理论也就很大程度上和国家的建设发展理论存在着一致性。比如胡锦涛主席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方式转变”等立论是对我国国家发展的战略性指导,落实到军队的建设和发展上,就成为我军建设和发展的主题主线:以推动国防和军队的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战斗力的生成模式为主线。从此可以看出,军队建设的理论必须和国家建设立论保持一致。

依法治国既然是依法治军的理论基础,那么回归到依法治国上,它的理论依据又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法学界虽然暂时没有统一的认识,但是部分学者对此已经作了一些探讨,从法的价值和功能上看,我们支持卓泽渊的观点,认为依法治国的理论基础应当归纳为民主治国论、权力控制论和法治优越论。由于本文探讨的是依法治军在依法治国大方略下体现的理论基础,所以下面就围绕依法治军,对上述三点理论内容进行分析。

民主治国体现到依法治军上即为民主治军。[2]事实上军队的民主建设自从我军建设初期就开始开展。在我军建设初期,就确立了在军队内部发扬民主的制度,经过了长期的摸索,在我军内部逐渐形成了被广泛认同的以政治民主、经济民主、军事民主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制度。虽然部队的民主建设一直存在着瓶颈,比如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因素的制约,官兵的民主观念陈旧、民主素质不高、民主制度不健全,缺乏对民主制度体系的信仰,但是部队发展的民主治理方向却从未改变。其原因就在于民主治国和民主治军是历史的发展规律,具有强大的生命力。民主治军更容易受到广大官兵的欢迎,也更容易符合多数人的意愿。

权力控制论既体现在权力必须受到人民权利的制约,又体现在权力是有限度的,仅能够在一定范围内存在,而这个范围是由法律规定的。权利之所以要控制,是由于权力的相对性、支配性和权威性的特性决定的。权力控制的本质即为依靠既定的规则对权利进行配置和规范,保证其正常运行。依法治军维度下的权力控制就是通过法律来规范和配置军队内部的权力,使之有效运行。(www.xing528.com)

法治优于人治是现代政治学的基本原理,也是经过历史的证明的。人治往往会形成专制,不能保障人的自由甚至是剥夺人的自由,不追求人人平等而是强调不平等的权利义务,所以人治对于以上价值的追求过程中都会出现缺陷,不符合现代国家共同认知的价值追求。依法治军就是在军队的建设管理过程中以法律为依据,杜绝个人决定一切的现象,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有序。

二、依法治军理论的概念与结构

依法治军以依法治国为其理论基础,其概念的界定与依法治国的科学内涵也是息息相关的。江泽民在十五大中对依法治国作出重要论述:“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制化,使得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从江泽民的重要论述中,我们可以概括出依法治国的内涵对于保证国家事务、经济文化事务和社会事务及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这一内涵强调法治,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依法治军以依法治国为其基本理论依据,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军队和国防建设发展中的具体方针。根据江泽民对于依法治国内涵的论述,我们可以将依法治军的概念概括为:依法治军,是指按照法律管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事业,将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项事务、各个环节都纳入到法制的轨道中,做到国防和军队的各项事业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军要求完善军事法制,实现军事法制的现代化。军事法制的内容包括立法、执法、守法、法律监督等多个方面,所以,我们将依法治军的结构也概括为军事法律法规的构建,军事法律有效运行机制,军事法律观念这三个要素共同组成。这一结构能够反映出依法治军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是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的关系,也能够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

三、依法治军的制约因素和思考

我军的法制建设经过这些年的努力,已经取得了有效地进展,也正在时刻作用着我军的建设和发展。但是,目前的成果是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奋斗目标相比,必须不断加快军事法制建设的步伐。目前依法治军战略的实施,主要面临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军事法制理念并未树立,基层法律意识缺乏;军事立法不够完善,监督法律法规难以执行;军事法律监督机制不合理,导致监督效益弱化;军事行政执法失效失范无序导致官兵对法律权威地位缺乏信仰。上述因素在共同制约着我军法治进程的同时,也严重影响着我军的战斗力和军事行政的执行力,是军队发展的严重障碍。对于这些原因的认识专家学者们都大同小异,但是提出的解决方式确是五花八门。笔者认为,解决依法治军进程中面临问题的重要途径就是加快军队法制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军官的法制理念和法律意识,并且使作为依法治军主体的广大官兵从依法治军的进程中渔利,这是解决目前依法治军在军队中遇到困境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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