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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江苏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时间:2023-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此外,小微企业的可抵押资产少,降低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任,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能否还款持怀疑的态度。

解决江苏小微企业融资问题

第三节 江苏小微企业存在的融资问题

从世界范围来看,资金缺口是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世界银行集团国际金融公司副总裁Nena Stoiljkovic曾指出,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难题,全球约有25亿人口得不到正规金融服务。

一、影响小微企业难以融资的因素

(一)市场的“麦克米伦缺陷”

小微企业作为资金的需求方,由于存在融资壁垒,市场不能使资金供给者将资金有效配置到资金需求者手中,供给与需求未能达到协调,不能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即存在“麦克米伦缺陷”。金融机构是以货币资金为经营对象的经济主体,它在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条件下追求利润的最大化。企业不同成长阶段的融资需求各不相同。现代经济社会中的企业仅仅靠内部积累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的,当内部资金不能满足需要时,企业就必须选择外部融资。外部融资与内部融资的根本区别在于资金的所有者(或提供者)并不亲自参加企业的日常管理活动。这样,资金的使用者与提供者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就带来一个激励(委托—代理)问题。通常,在企业经营状况方面资金的使用者(或企业的经营者)比资金的提供者拥有更多的信息,他们就有机会利用这种信息优势在事先的谈判、合同签订的过程或事后资金使用过程中损害资金提供者的利益,使资金提供者承担过多的风险。这就是一般所说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在存在信息不对称,进而有可能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的情况下,企业选择何种融资方式,按照这种融资方式能否取得资金,都取决于能否成功地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降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发生的概率。

(二)小微企业信用缺失事件

小微企业的财务状况、盈利能力、技术水准、资产多少等信息,只有企业本身最清楚,它为了能够获得贷款支持可以将有关信息选择性地披露给贷款方,这种信息不对称性可能带来资金安全风险,加上社会信用评级体系尚未建立,没有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对小微企业进行深入调查和信用评级,让金融机构或民间资本心存顾虑,阻碍其投资于小微企业。一些小微型企业缺乏诚信,不仅体现在产品质量和日常经营方面,而且在贷款、纳税时体现得更为明显。有资料表明,小微企业年签订合同的平均履约率仅为50%,有些企业出现拖欠贷款,甚至出现坏账或逃废债现象,一些小微型企业有多套账目和报表,有些是请专门的所谓“高手”编造的,与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背离。虚假报表不仅严重影响银行、税务部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评价,也严重影响社会对它的评价。

(三)小微企业的经营风险

小微企业资金实力弱,对销售商和供应商的讨价还价能力欠缺,市场预测开发能力较低,抵御市场波动风险能力较差。小微企业主往往根据自己拥有的技术或资金而创业,他们既是企业的所有者也是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常常缺乏必要的财务管理水平,对财务管理的理论方法缺乏必要的认识和研究,致使企业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表现为:现金管理松散,造成资金闲置或不足;应收账款周转缓慢,造成资金回收困难;存货控制薄弱,造成资金呆滞等。由于小微企业人才、科学管理方式的匮乏,可能造成产品质量不够稳定或技术更新慢,经营利润不高,在具有颇高创业率的同时,经营失败倒闭率也较高,经营稳定性普遍较差。另外,财务核算方面水分较大,普遍存在财务报表随意性大、真实性差等问题,致使银行很难根据企业报表上的数据评价其实际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法真实掌握中小企业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信息,以证明中小企业的偿还贷款能力,这些内部化的、不透明的信息给银行审贷、放贷设置了障碍,造成商业贷款渠道不畅。

此外,小微企业的可抵押资产少,降低了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任,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能否还款持怀疑的态度。在交易中小微企业很难得到合作者的信任,很难以资金赊欠的状况从合作者那里得到材料或货物,这样就难以将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用。

(四)信贷成本——收益的权衡

各种统计数据显示,商业银行实施的信贷政策,更倾向于支持大中型企业,而非小微企业。尽管商业银行已经认识到小微企业贷款在提高收益、优化贷款结构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加快了业务发展的步伐,但是小微企业信息不对称、贷款风险高、不良贷款率高及缺乏信用记录等局限性导致其很难得到商业银行的信息识别系统的认可。因此,目前大多数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的业务发展定位较低,一般只将其作为商业银行的补充型信贷产品。如果遇到国家收紧银根、信贷额度紧张的情况,商业银行首先想到的是限制小微企业贷款,力保大企业贷款,导致小微企业无法从商业银行获得长期稳定的信贷支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小微企业的发展。

林毅夫认为,贷款市场的高度垄断、国家不重视中小金融机构的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主要原因。有研究证实,自2002年以来,无论执行宽松还是紧缩的货币政策,存贷款利率的调整对小微企业融资都未能发挥积极作用,主要在于商业银行固定利差的盈利模式使之存在信贷歧视,忽略小微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融资需求。长期以来,连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都一直没有很好地解决,更不要说微型企业了,比如个体工商户、夫妻店等要想贷款简直是不可想象之事。要想银行在零售层面上向特别小的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类企业数目多,分散在各个行业,风险评估难度大,融资规模小,成本高,即向他们提供金融服务和产品的成本高。有资料介绍,中小企业的贷款频率约为大企业的5倍,户均贷款数量约是大企业的5%,贷款的平均管理成本约是大企业的5倍,而带来的中间业务和零售业务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这一情形导致商业银行热衷于寻找营销成本和管理成本相对较低而风险小、收益高的大企业业务。

二、江苏小微企业融资问题的表现

(一)小微企业融资缺乏科学评估(www.xing528.com)

一个企业要不要融资、融多少为宜以及如何才能谋到资金,体现出企业的财务管理水平。小微企业在融资问题上易于犯两种错误:一是不顾自身发展状况而好大喜功,盲目借贷,对资金量缺乏科学的评估,不考虑企业的实际偿债能力,加大企业的经营风险;二是企业主缺乏借贷经营的谋略和胆识,有好的项目和创新实力但固着于自有资金来支撑发展,担心贷款手续的复杂和贷款利息高,从而丧失市场机会。

(二)小微企业的融资结构单一

企业的融资方式一般有债权融资、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和资产证券化等。小微企业大多依赖亲友借款、内部职工集资和民间借贷等非正规渠道募集资金,主要属于直接融资而缺乏间接融资的途径,造成的流动负债过多,长期负债不足。《江苏省小型微型企业调研报告》中指出,江苏省大多数小微企业实际获得的真实利率成本接近20%,有的甚至高达30%。面对较强的发展和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约59.4%的小微企业表示要从银行获得贷款有难度。从《2011年沿海三地区小微企业经营与融资现状调研报告》所给出的数据(表7-1),我们可以看出:

资产总额在2 0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所需资金有一半以上来自于银行和农信社等金融机构,而资产金额在2 0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的资金来源多以向亲友借款和民间借贷为主,并且由于自身条件和融资成本限制,通过上市融资、金融租赁、引进风险投资而获取资金支持的小微企业可以说是寥寥无几。

表7-1 长三角地区不同规模的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三)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高

银行从资金安全性考虑,一般会尽量将贷款发放给资质良好或进行大额贷款的大型企业。据有关方面统计,占企业总量0.5%的大型企业拥有50%以上的贷款余额。与此相应,占全国企业总数比例将近70%、在GDP中占比65%的民营企业,能够从包括信用社在内的金融机构贷款的比例不到18%。就在这极少数获得贷款的小企业中,它们要付出的利息也是相当高的,远远高出大企业的贷款利率。中小企业若想从银行贷款,从风险防范考虑银行往往实行利率上浮的标准,甚至小微企业贷款中有20%多执行上浮50%~100%的利率,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利率大多上浮20%~30%。除此之外,小微企业贷款审核还要交登记费、评估费、担保费、公证费等。

小微企业不仅获得贷款的利率成本高,同时贷款的时间成本也比较高。贷款程序繁杂冗长,与小企业贷款需求特征不适应。金融机构办一笔贷款业务,贷款审批程序和审批层次愈来愈多,审批链条过长,少则需10天,多则要半个月以上,甚至更长的时间。而小企业用款一般都讲究时效性、频率性。如有些玻璃仪器加工企业依靠订单生产,在接到订单后,急需贷款支援。但由于贷款手续复杂,审批时间过长,有时达不到订户的要求,因而丧失接单良机。金融机构在发放贷款时,把借款人能否提供符合条件的抵押担保作为发放贷款的必要条件。由于质押品有限,加上复杂的信贷审查手续,小微企业一旦不能满足担保抵押标准,则无法筹集到资金,致使一部分有市场、有效益、信用关系好的小企业贷款时,由于准入条件过严而得不到贷款支持。

(四)非正规融资渠道存在潜在风险

我国的居民储蓄率远高于世界水平,截至2010年我国城乡居民人民币储蓄存款余额达303 302亿元,且储蓄存款余额逐年增加。这使得我国民间资本十分充裕,特别是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民间借贷市场非常活跃。民间融资在解决小微企业资金周转困难、活跃经济、带动投资、弥补正式金融融资缺口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多为地下或半地下状态的民间融资,若失去必要的法律约束和社会监督,就具有很大的风险。

目前小微企业依赖的非正规融资渠道大体有以下几种:第一是民间借贷。最一般的形式是向亲戚、朋友、员工借款或者从各种“地下钱庄”用较高的利率获得贷款,这种融资方式融资成本高昂,甚至有高达30%的利息,此外,还向其他有富余资金的投资者私募。第二是拖欠货款,企业之间相互拖欠,有的企业甚至全部依靠拖欠占用货款来周转资金。第三是相互担保,获得外源性股金——债权互换性投资或贷款,但是相互担保可能产生的安全事故连带责任和三角债债务关系往往给小微企业带来严重的安全隐患。第四,成立资金互助会。但由于一些企业主的“频频跑路”,许多小微企业收不回互助金,在内外交困中不得不停工或倒闭。

(五)小微企业之间融资难度表现不一

我们在分析政策的具体指向时发现,其大多对科技型及高成长性中小微企业等一些特定群体生效,并未惠及所有中小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大部分小微企业或处于上游生产环节,从事简单原材料的生产及初级产品加工;或处于流通领域,但拥有的商业用房(商铺)规模不大。既不是科技型,又没有经营特色的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决定了其不仅得不到科技创新基金的扶助,还不容易得到风险投资的青睐,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的机会更是微乎其微。由此我们不难看出,目前,政府出台的面向特定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和融资便利等相关政策,根本无法突破小微企业面临的整体性融资瓶颈。其实劳动密集型的小微企业信贷并不意味着偿债风险一定高,例如孟加拉乡村银行为成千上万的穷人提供了有效的金融服务,在贷款不需要担保的情况下,保持99%的还款率,并且始终盈利,其总裁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为此还获得了诺贝尔和平奖。这充分说明小微企业的融资问题不是不可解决的,只是需要我们广开思路并进行创新性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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