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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城县煤炭资源整合与煤矿兼并重组调查报告

时间:2023-12-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三十一章关于对阳城县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调查报告阳城县关于对阳城县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调查报告阳城县政协专题调研组一、煤矿企业量与质的变化通过兼并重组整合,我县煤矿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煤炭企业的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以及所有制形式、管理机制体制将发生质的变化,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全县29座整合后的主体煤矿目前取得开工报告的19座,已开工建设的14座。

阳城县煤炭资源整合与煤矿兼并重组调查报告

第三十一章 关于对阳城县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调查报告阳城县

关于对阳城县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兼并重组的调查报告阳城县政协专题调研组

一、煤矿企业量与质的变化

通过兼并重组整合,我县煤矿的产业格局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煤炭企业的规模化、机械化、信息化、现代化水平以及所有制形式、管理机制体制将发生质的变化,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阶段。

产业水平的变化。矿井数由2008年底的74座压减到29座,矿井单井规模达到45万吨/年以上,30万吨/年以下的煤矿全部淘汰,平均单井规模由29万吨/年提升到85.3万吨/年,保留矿井将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

产业集中度的变化。办矿主体由68家减少到5家,井田面积由276.4741平方公里增加到276.9356平方公里,资源储量由167718万吨增加到184761万吨,产能由2070万吨/年增加到2475万吨/年。将建成年生产能力300万吨的矿井1座,年生产能力120万吨的矿井4座,年生产能力90万吨的矿井12座,年生产能力60万吨的矿井5座,年生产能力45万吨的矿井7座。资源配置、矿业权设置、矿井布局更趋于集中。煤矿资源回收率将得到大幅度提高,实现资源的集约高效开采。

办矿机制的变化。彻底改变了我县过去县、乡、村三级公有的格局,形成了以股份制为主要形式,国有、集体并存、本地外来主体共融的以现代企业制度运行的办矿新格局。其中,国有企业办矿占4/5、集体企业办矿占1/5;本地主体占2/5,外来主体占3/5。

安全保障能力的变化。兼并重组整合后的保留矿井将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进行建设。矿井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将得到大幅度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大幅提高。

行业贡献率的变化。2010年全县煤炭销售收入37.98亿元,比上年增长35.7%,比2005年增长27.98%;煤炭工业增加值62.5亿元,比上年增长78.6%,比2005年增长2.7倍;煤炭工业增加值占全县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2%;2010年原煤提供财政收入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57.62%,比2005年增加10.29个百分点,2011年上半年原煤提供财政收入占全县财政总收入的比重达65.91%,比2010年上半年增长21.09%。煤炭业提供税收国税收入的比重逐年上升,2010年达59.45%,2011年上半年达68.77%。

二、煤矿整合工作进展情况(www.xing528.com)

参与整合的阳泰集团、皇城相府集团、煤炭运销集团、晋煤集团、兰花集团五大主体与被整合的68座煤矿,在整合重组工作的前期(2009年—2010年前半年),双方在省、市有关政策的强劲推动下,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识大体,顾大局,相互配合,搁置争议,共同推进,五大主体和68座被整合煤矿按计划要求完成了采矿许可证换发,主体进驻接管和旧煤矿关闭工作。然而,进入补偿资金支付,评估报告外资产补偿,劳动力安置,旧企业注销等实质性阶段时,由于主体间采取的收购形式不同以及体制机制上的差异,致使整合工作进展不一,各主体间的进展和效果不平衡,工作进度参差不齐:截至8月底,五大主体实支付被整合煤矿补偿价款109296万元,占应支付被整合煤矿补偿价款200396万元的62%;评估报告外资产、安置劳动力均未达成最终协议;注销被整合煤矿11座,占应注销煤矿40座的27.5%;办理了营业执照的主体煤矿15个,占应办理营业执照的主体煤矿29个的51.7%;取得开工报告的主体煤矿19个,占应取得开工报告主体煤矿数22个的86.4%;基建开工的主体煤矿14个,占应开工基建主体煤矿数22个的63.6%。

三、推进煤矿整合工作的建议

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触动了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命脉,刺痛了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神经,撼动了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根基,减弱了乡村社会经济发展的支撑力,对于以煤为主,一煤独大的乡村经济来说将遭受严峻的考验。作为最最基层的乡村是我国三农工作的重点和着力点,各个地方有各个地方赖以发展的资源和基础,当资源配置发生变化时,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就会发生变动。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对于我县资源型乡村经济来说,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待煤矿兼并重组不能孤立的片面的简单地强制性的加以推进,要公正的全面的实事求是地尽量顾及乡村利益的加以推进。煤炭资源整合和煤矿企业兼并重组不单单是完成被整合煤矿的所有权、经营管理权、采矿许可权、利益分配权等“四权”的转移和变更,更重要的是在完成了煤矿“四权”的转移和变更后,如何促进被整合煤矿原在乡村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稳定发展,如何保证农民持续稳定地增收,如何保证乡村各项公益事业的持续稳定的发展。做到一是要不折不扣地完成煤矿整合,二是要大力发展乡村经济,达到既整合了煤矿,又促进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目的,不能一整了之。为此建议:

(一)加大协调力度,凝聚各方力量,力促29个主体煤矿尽快走完整合程序。全县29座整合后的主体煤矿目前取得开工报告的19座,已开工建设的14座。仍有很大一部分没有走完整合程序。部分主体企业现阶段消极对待开工建设,处于谈又不谈,干又不干的状态。建议:1、主体要简政放权,明晰兼并煤矿的“独立地位”,形成责、权、利一体化的高效运作机制,本着“谁投资、谁决策、谁谈判”的原则,主体将决策权力直接下放给兼并煤矿(公司),让参与谈判者有独立的拍板决策权,改变过去那种“参与谈判者拍板不算数,拍板算数者不参与谈判,下属公司签订的协议,上级公司不认可,工作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2、纪检监察部门组建煤矿整合工作督查组,对煤矿整合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同时建立奖惩机制,倒排工期,营造条块互动、齐抓共管、强力推进的氛围。

(二)解决重点问题,化解主要矛盾,推进被整合煤矿注销、主体煤矿注册工作。被整合煤矿的注销是推进整合的关键一环,而被整合煤矿清算不了债务,注销不了税务登记是不能注销的症结所在,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尽快完成评估报告外资产的补偿。针对我县过去煤矿公有制的特殊性和评估报告外资产形成的历史性以及双方纠缠不休的问题和事实,兼并主体、地方政府及被整合煤矿双方在评估报告外资产补偿问题上,都要作一些妥协和让步。兼并主体要顾及被整合煤矿评估报告外资产形成的历史原因和客观实际,包容性的给予认定;地方政府及被整合煤矿应在双方共同认定评估报告外资产的基础上,同意兼并主体分期逐年给予补偿,从而改变评估报告外资产补偿久拖不决的僵持局面,有效化解矛盾,尽快完成被整合煤矿的注销和主体煤矿的工商登记工作。

(三)以市场机制为主导,以资源换资金,变资源优势为资本优势,加快矿井工程建设进度。一是运用市场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变更主体企业的股份,让国际国内知名企业参股经营,实现煤矿的多元化发展。二是以资源招商,以资源换项目,鼓励国际财团来阳投资,把资源资产盘活,变资源优势为资本优势,促进产业多元化。三是对于不作为的主体或没能力作为的主体,对完成重组工作要给予一定的期限,如若不然,则启动主体退出机制,让有能力积极性高的主体进入,参与煤矿兼并重组,加快整合步伐,提高整合效率

(四)强化服务,同心协力,保障土地、电力等煤矿生产建设资源的供给。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地、电、路、水等是煤矿建设之必须,是煤矿工业的“粮草”,据此次调研,有的主体企业目前只顾忙于兼并重组的前期工作,而对于煤矿建设的地、电、水等资源的供给缺乏周密细致的考虑。主要表现为不申请计划,不申报指标,不与业务部门沟通信息。据统计,全县煤矿建设用地缺口1316.8亩,电力缺口122290KVA。发改、经信、国土、电力及有关乡镇等部门要站在阳城社会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增强服务观念,前置服务,先行一步,提前规划与布局,把促进煤矿兼并重组工作当作头等大事,齐心协力,想方设法保证煤矿开工建设和正常生产的土地、电力、水、等资源的保障与供给。

(五)广开就业门路,开拓农民工务工渠道,促进农民增收。建议把农民工的就业提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鉴于目前我县中小企业极不发育,民营经济严重滞后,安置农民工就业极为有限的客观情况,社会劳动部门要精心组织好农民工的劳动技能培训和劳务输出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劳动力输出,最大限度的满足农民工就业,促进农民工劳务增收,积极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战略,鼓励能人创业,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和旅游文化产业,广泛开拓就业门路。

(六)整合煤矿土地资源,走集约化、规模化、集团化、园区化的现代工业发展之路。建议土地部门对被整合煤矿的土地资源进行整合,集中使用,高效、节约、科学的利用,避免新一轮的“村村点火,户户冒烟”形成的低效、粗放、浪费土地资源的现象。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坚持绿色发展、环保发展的原则,积极承接东部产业的转移,紧紧抓住出口企业向内地转移的大好机遇,发展非煤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及现代物流业。扩大社会就业面,增加农民工的就业机会,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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